政府指导价虚高“托高”药价(公民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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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指导价虚高“托高”药价(公民论坛)

甘肃兰州 瞿方业《 人民日报 》( 2010年05月25日   19 版)

  一种出厂价15.5元的药品芦笋片,经过医药公司、医药代表、医生等环节,最后价格涨到213元售卖到患者手中。记者调查发现,在这个环节中,开药医生获利最多。据悉,医院采购药品有意回避低价药,主动选择高价药,主要是钻药价加价政策的空子(新京报5月17日)。

  出厂价15.5元的药品最终以213元卖给患者,对这种现象,国人可能已经不再吃惊,因为一两元钱的药在医院卖到数十元、上百元并不少见。药价从出厂到进入患者口中,就像孙悟空连翻筋斗云,节节高升。这个过程就是一个利益瓜分的过程,得益者有医药公司,有医药代表,有医院,医院的领导及医生,还有医药行政机构及药品市场的监管者。受损失的,唯有患者。

  医院之所以将药卖得这么贵,是根据药品投标报价指导价加价出卖的。药品投标报价指导价加价是指药品卖给医疗机构的最高限价,一般是由省级药品集中采购管理办公室审定公布。按目前我国医疗价格政策规定,医院购进的每一种药都可以在进价上加价15%卖给患者。有些医院还会在指导价外额外加价,这种现象似乎也无人监督。

  政府指导价虚高,是药价虚高的关键因素。出厂价只有15.5元的芦笋片,当地政府为何将指导价定到高达136元,其依据是什么?为何不能在出厂价的基础上将指导价定得稍低一些呢?这种想法可能有些天真,但却是问题的实质。只是这样做,医药公司、医药代表、医院领导、医生的“灰色收入”恐怕就无法保障了。

  现在,药厂一般不直接和医院联系,而是将药卖给医药公司进行销售。为何会产生这种格局?因为医药公司更有办法将药卖出去,而医院其实不喜欢便宜药,更喜欢贵一些的药。卖贵药,医院的利润会更多,医生也会有更多的提成。将便宜药销售成天价,正是国内药品流通体系扭曲的结果。在这个过程中,发挥作用的不是市场功能,而是人际关系,是权力与利益的媾和。如果是市场发挥作用,药品肯定越来越便宜,就像许多日常生活用品一样,竞争之下,必然会越来越实惠。而目前的药品流通体系,是真正的权力产业链,在这个过程中,决定药品进入一个地区的是监管部门,有权制定药品招标定价的是政府机关和医院。药价高更符合谁的利益,一目了然。

  正在进行的医药改革,提出用医药分家来治理药价虚高的问题。医药不分只是问题的症结之一,但不是问题的全部。如果不能让医药流通体制公开透明,医品招标体系、药品指导价格体系都存在暗箱操作的可能;如果各种权力得不到有效制约与监督,即使医药分家,药品销售的利益链并不能完全被斩断,药品虚高的局面仍然难以遏制,便宜药变成天价药依然可能成为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