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增设“扰乱信访秩序罪”的建议很不靠谱 - Qzone日志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30 15:40:25
   我觉得全国人大代表刘庆宁肯定不懂音乐,所以在两会上的言论时而不靠谱,时而不着调。从他的言论和建议来看,人间必定只会成为人从天堂到地狱的一站。看来,站在痛苦之外谴责痛苦的人,是件很容易的事情。

 

        他认为到领导办公室和生活地点闹访、不分场所找领导闹访等信访问题很严重,已经“严重影响领导正常生活秩序和正常工作秩序”,所以提交议案,希望修改《刑法》增设“扰乱信访秩序罪”。

 

        他列出了20种应受到刑罚的信访行为,其中包括信访时喊口号、打横幅、散发材料、静坐,未经批准在国家机关办公场所及其周边地区非法聚集、滞留,信访时采取自伤、自残、自杀、跳楼等行为……这些行为如果多次或有严重后果,那么将依其严重程度,处以3年以下、3年到7年、7年到15年有期徒刑。

 

        很浅显易懂的道理,哪里跌倒,哪里爬起……老是在那里跌倒,得怀疑那里有个坑!最通俗的说法,谁闲着没事会去用这20种方式去上访表达自己的意见?假如正规的上访途径真能宽阔到让人能闪转腾挪的地步,还会用这种用寒颤来取暖的方式吗?

 

        之所以人们用这样极端的方式来挑战刘庆宁代表的个性,并不是为了死的有节奏感,而是因为正常的上访途径已经走不通了。说太多的道理显得更没有道理,只要你随便将“为什么上访难”输入百度,绝对能得到不下一百万条上访难的帖子,这说明什么?说明人民上访的途径确实存在问题。

 

        国家纪检委建立了举报网站,各个省里也都纷纷建立了上访网站,不能不承认政府在改变上访难这条路上付出了巨大的努力,咱不提这种方式到底管用不管用,至少与过去单一的上门上访要进步了不少。可是,仍有那么多人采取极端的方式去上访,说明保证民众正常上访的制度和法律上仍然存在巨大的不足。

 

        假如用这种强硬的方式组织种种上访行为,势必会让上访难这个大气球越来越鼓,只到有一天超过极限,所以必须要想办法解决上访难的问题。要想解决民众采取极端方式上访这个老大难问题,必须从上访制度和和保障上访权利的法律上作研究下功夫,而不是刘庆宁代表说的那样采取强硬的方式,要知道舌头比牙齿更长寿,软件比硬件更长久。

 

        在政府的领导下,中国正在从人治向法治转变,千万不要走上由人治变成治人的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