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公益事业谁来建--新农村--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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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公益事业谁来建
——访中国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农村政策研究室主任李成贵
本报记者  顾仲阳
 
2010年05月23日08:46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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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当前,我国农村公益事业建设现状如何?难点在哪里?
李成贵:近年来,财政支农力度不断加大,支农资金总量持续增加,农村教育、医疗、低保、养老保险等社会事业进步显著。但支农资金没有覆盖的村内小型水利、行政村到自然村的村内道路、村内户外环卫设施等村民直接受益的公益事业进步相对缓慢,一些地方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难以顺利开展,“事难议、议难决、决难行”的现象较为普遍。
目前,普惠式农村公益事业应政府主办、财政资金推动,村庄内部公益事业应当农民为主导力量,两者一条腿长,一条腿短,成为制约新农村建设的突出问题。解决这个问题的核心是,新时期如何搞好农村内部治理,如何动员力量兴办村级公益事业。
记者:在您看来,该如何补上村级公益事业这块短板?
李成贵: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要害是要厘清事权和财权,责任与义务,建立投入分担机制,形成政府、农民、社会协同共建的良性互动机制。
首先,政府不能简单地把村级公益事业的责任都推给农民,必须通过合适的方式给予财政支持。
其次,要充分发挥农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第一步从旁观到参与;第二步从参与到给意见;第三步从给意见到有主见,形成有理性的认识和独立的见解;第四步从有主见到集体行动,即以共同利益为纽带,以集体行动方式参与到公益事业建设中。
最后,要广泛动员和利用社会资源。比如,出身农村进入城市的工作人员,本身就是一个连结城乡的桥梁,是一种血脉相通的联系,要善加利用。要积极倡导和鼓励社会捐助,特别是要搞好村企合作,让企业的力量激活农村公益事业。
记者:您觉得,我国正在推行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这是今后的方向吗?
李成贵:最近几年,黑龙江、河北等多个地方实施了农村公益事业“一事一议”奖补制度,对以村民通过“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和村集体经济组织投入为主的村级公益事业,政府适当给予奖补。这一制度有效发挥了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作用,调动了广大农民参与农村公益事业建设的积极性,实践证明这是一项好机制。
“一事一议”奖补制度也需要不断完善。一要不断扩大奖补资金覆盖面,争取覆盖到每一个行政村。二是要向中西部地区、粮食主产区,特别是最贫困的地区倾斜。对于贫困地区,中央财政一定要承担奖补资金的大头,以便减轻地方政府的压力。三是要推进农村公益事业奖补资金管理规范化、透明化和科学化。四是要强化基层政府的执行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