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论:罗彩霞们应得的正义因何迟迟不到(南方都市报 201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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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论]罗彩霞们应得的正义因何迟迟不到类别:时事评论   浏览量:6043   版次:AA02   版名:社论   稿源:南方都市报   2010-05-06
作者:南都社论 原创   手机看新闻 全国订报编辑此文      湖南青年罗彩霞被同班同学冒名顶替上大学,导致身份无着落,《中国青年报》去年5月曝光此事,引发巨大的舆论声浪。近日,中国青年报记者刘万永回访时获悉,罗彩霞起诉邵东一中等八名被告侵权案在天津市西青区法院立案近一年,开庭仍遥遥无期。法院不作任何解释,也拒绝回答记者探询。由于银行身份信息无法修正,生活和工作受到很大困扰,罗彩霞身心俱疲。     在去年的舆论风暴中,曾隐藏于幕后操作冒名顶替的人都受到了惩罚。原班主任被留党察看和降级;顶替罗彩霞的王佳俊之父、隆回县公安局政委王峥嵘被判处4年有期徒刑;最终促成冒名成功的贵州师大某院长唐昆雄也因违反规定而被调查。有关方面处理事态的动作曾让人以为罗彩霞恢复身份顺理成章,然而目前的进展令人困惑。     依照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和司法解释,并结合“特殊情况”下的推迟,法院可将罗彩霞案延期到今年8月下旬、最迟2011年2月下旬前审理。问题是,如果属于合法延期,当将理由告知罗彩霞。法院三缄其口,就是不开庭,外界不由怀疑延期是否因为其他隐秘的原因。法院一个拖字诀,不仅把罗彩霞拖入难熬的等待中,司法正义也变得模糊起来。     罗彩霞现在的困境缘于权钱交易。在公众强烈关注的早期阶段,湖南和天津在处理问题上表现得很迅捷。不过,再参照罗彩霞案久拖不决的困局,法院并没有稳定地输出正义。事件逐渐冷却,司法效率也慢了下来,甚至显出停滞的趋势。就连罗彩霞也后悔当初打官司的决定,起了撤诉的念头。开庭无期所造成的压力开始产生效应,谁能说这是法庭的荣誉呢?     罗彩霞案公开后,教育部门开展过专项检查,冒名顶替上大学的不止王佳俊一人,众多依仗权势而暗中篡名的受益者浮出水面,遭到了严厉的舆论声讨。令人诧异的是,就像罗彩霞案所表现的那样,一旦选择用法律拨乱反正,罗彩霞们就被逼面对艰难的维权现实。他们是受害者,却不能因此占据丝毫优势,只有被动地听候不确定的结果,似乎又回到了被侵权的起点。     罗彩霞很孤单,由此能看到将她罗织在内的权力阴影仍未消散。如果司法迟迟不予落实罗彩霞们的权利,审判不能夺回他们被粗暴拿走的姓名,司法正义又将依于胡底?必定会有作祟的人庆幸这样的僵持不决,而更多的人也将因此沦为受害者。     延迟庭审的影响已经露出端倪。当有类似受害人咨询罗彩霞意见时,疲惫如她已经不再鼓励“司法解决”,退而求其次,不排斥哪怕是虚与委蛇的私下调解。换言之,在无望之境的逼迫下,这些本来寄望于法律的弱者处境尴尬,法官被降格到次要的位置。事发初期,罗彩霞们猛然醒悟自身陷入权势的阴谋;及至寻求公义的路上,他们仍发现自己无所凭借。     回到事实上来,罗彩霞们不过是要拿回本属于自己的姓名,让已经被严重搅乱的生活重新回到正常的状态。怎么这么难呢?并没有什么有待澄清的事实,罗彩霞们的身份被冷酷地偷窃了,也有盗窃者因此承担各自的罪责。可是法庭迟迟不开,占尽了理据的罗彩霞们似乎也没有确定的胜算。这太奇怪了。假如就这样拖延下去,即便正义迟来,那也称不上是正义了。 #addvotes { width:558px;margin:20px auto;border:0px;}为本文添加投票 标 签:罗彩霞,身份本文地址: 转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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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彩霞银行身份仍未恢复

被冒名上学案立案近1年开庭时间仍未定,罗彩霞曾萌发撤诉念头

类别:国内新闻   浏览量:3776   版次:AA18   版名:国内   稿源:南方都市报   2010-05-06
作者:综合 原创   手机看新闻 全国订报编辑此文  

    南都讯 据《中国青年报》报道 因被同班同学冒名顶替上大学而广受关注的罗彩霞正处在新的无奈中。5月4日,罗彩霞对记者说,她起诉王佳俊、邵东一中等8被告的案子立案已近一年,开庭时间仍遥遥无期,法院没有给出任何解释。同时,自己关心的银行身份信息也没有恢复,给生活和工作带来很大困扰。

    案件管辖权问题已解决

    罗彩霞是湖南省邵东县人。2004年,她作为邵东一中应届毕业生参加高考,总成绩514分,没达到湖南省当年的二本录取分数线,也没收到任何高校录取通知书。罗彩霞同班同学王佳俊当年高考成绩为335分,远未达到普通高校本科最低控制录取线。

    2004年9月,时任隆回县公安局政委的王峥嵘(王佳俊之父)从女儿班主任张文迪(事发后被给予留党察看一年和降级处分)处获取了罗彩霞的高考信息,伪造了罗彩霞的户口迁移证等证件。因湖南省2004年二本最低控制线分数为531分,部分院校可降20分录取,在王峥嵘的操作下,王佳俊冒用罗彩霞之名被贵州师范大学历史与政治学院录取。

    2008年,王佳俊用罗彩霞的名字办理了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证件。罗彩霞复读一年后,2005年被天津师范大学录取。2009年3月,罗彩霞在申办开通网上银行业务时被拒,冒名顶替上大学事件意外浮现并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2009年5月,罗彩霞以侵害姓名权、受教育权为由向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起诉王佳俊、贵州师大等7个单位和个人。同年6月,罗彩霞将贵州师大历史与政治学院院长唐昆雄追加为第8名被告。

    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立案后,邵东一中提出管辖权异议,被驳回后向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2010年2月23日,天津市一中院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

    最迟可推到明年2月审理

    罗彩霞对记者说,去年9月自己从北京辞职回到天津,一怕在北京工作后天津便没有管辖权,二怕负担不起随时需要往返京津两地的交通费和误工费。一年来,律师预测的开庭时间屡屡落空,五一前她询问律师,得知西青区法院仍然没有开庭公告,具体原因也不知道。

    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64规定,法院审理当事人提出的管辖权异议不计入民事诉讼的审限。

    也就是说,罗彩霞案可以推迟到2010年8月下旬审理,如有“特殊情况”,还可推迟到2011年2月下旬前审理。

    5月4日下午,记者电话联系了罗彩霞案主审法官、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长赵玉红,赵以不能确认记者身份为由拒绝接受采访。随后,记者联系西青区人民法院研究室,工作人员称要请示领导后与记者联系,截至记者发稿时仍没得到法院方面的回复。

    不鼓励类似受害者打官司

    4月26日,罗彩霞在博文中写道:“以为官司一年半载属常情,不料掀起如此大风波的案件一年后仍无开庭音讯。那一刻,忽地萌发了撤诉的念头。”

    罗彩霞对记者说,虽然自己努力不太去关注官司,但也不愿无休止地等下去,因为官司没有进展,除了内心的纠结,工作的选择也受到限制。

    “罗彩霞事件”发生后,类似的冒名顶替上大学事件不断被爆出,罗彩霞本人也接到很多受害者的求助电话。罗彩霞对记者说:“很多人问我怎样打官司,我的意见是‘不鼓励’,等的时间太长了。或许,私下解决更好。”

http://gcontent.nddaily.com/8/18/818f4654ed39a1c1/Blog/e8b/17558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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