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享受经适房者禁购二套房 - 新闻中心 - 搜狐焦点网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8 00:45:33

住建部:享受经适房者禁购二套房

 来源:中国青年报  作者:杜宇2010年04月27日10:37   [我来说两句]

  住房城乡建设部有关负责人26日说,针对部分地方经济适用住房存在的准入退出管理机制不完善、日常监管和服务不到位等问题,住房城乡建设部日前发出通知,加强经济适用住房管理。

  据这位负责人介绍,通知要求,对以虚假资料骗购经济适用住房的,一经查实,立即责令退还,对不作出说明或不配合资产核查、公示,或不能作出合理解释的,视同以虚假资料骗购经济适用住房。

  对违规出售、出租、闲置、出借经济适用住房,或者擅自改变住房用途且拒不整改的,按照有关规定或者合同约定收回,并取消其在5年内再次申请购买或租赁各类政策性、保障性住房的资格。

  已经享受经济适用住房保障的家庭,再购买其他住房的,必须办理退出手续或补交相关价款取得完全产权。

  通知要求,对已购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不能提供住房保障部门出具的书面意见的,任何中介机构不得代理买卖、出租其经济适用住房;房屋租赁备案管理机构应当暂停办理其经济适用住房的租赁备案,房屋登记机构应当暂停办理该家庭购买其他房屋的权属登记,并及时通报住房保障部门。

  通知还要求,住房保障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结合各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交易指导价格,定期制订经济适用住房上市补交土地收益等价款的标准。

  通知提出,各地要结合实际情况完善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分配机制。在量化政府出资额的基础上,按照配售经济适用住房时承购人与政府的出资比例,确定上市所得价款的分配比例、政府优先购买权等管理事项。

  通知还依法明确了有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徇私舞弊以及建设单位、中介机构违法违规责任和追究制度。

  编者注:

  2007年12月1日,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监察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税务总局等七部门联合发布《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

  其中第三十一条规定:已经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又购买其他住房的,原经济适用住房由政府按规定及合同约定回购。政府回购的经济适用住房,仍应用于解决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

住建部:享受经适房者禁购二套房 - 新闻中心 - 搜狐焦点网 住建部:二套房标准 北京“认房又认贷” - 新闻中心 - 搜狐焦点网 住建部:享受经适房者禁购二套房 住建部:享受经适房者禁购二套房 国务院常务会:贷款买二套房首付不得低于50% - 新闻中心 - 搜狐焦点网 二套房贷首付禁止低于50% 或将加速房价拐点 - 新闻中心 - 搜狐焦点网 业内总结二套房认定七种情况 "假离婚"行不通 - 新闻中心 - 搜狐焦点网 二套房“认房又认贷” 新规“封杀”炒房者 - 新闻中心 - 搜狐焦点网 九大建议帮初次购房的你搞定首套房 - 新闻中心 - 搜狐焦点网 青岛收紧住房公积金贷款 - 新闻中心 - 搜狐焦点网 牛凤瑞:地价与房价 - 新闻中心 - 搜狐焦点网 牛凤瑞:地价与房价 - 新闻中心 - 搜狐焦点网 三问住建部 为何禁合租 - 新闻中心 - 搜狐焦点网 住建部通知要求严查捂盘惜售、哄抬房价等行为 - 新闻中心 - 搜狐焦点网 住建部:经适房不得租售 核查高消费房主资产 - 新闻中心 - 搜狐焦点网 住建部官员:楼市年底不可能出现大幅降价(图) - 新闻中心 - 搜狐焦点网 住建部官员称空置率和高房价没有直接的关系 - 新闻中心 - 搜狐焦点网 二手房政策收紧 楼市将去向何方 - 新闻中心 - 搜狐焦点网 北京高档楼盘被视为投资热点 - 新闻中心 - 搜狐焦点网 二手房租售 警惕多种陷阱 - 新闻中心 - 搜狐焦点网 房地产崩盘时间表网络大热 - 新闻中心 - 搜狐焦点网 揭秘中国5大炒房黑幕 - 新闻中心 - 搜狐焦点网 商业地产“黄金十年”的如期而至 - 新闻中心 - 搜狐焦点网 朝青板块房价现急涨急降 - 新闻中心 - 搜狐焦点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