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书院的课程与学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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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书院的课程与学制

2009-06-16 14:08:33 作者:华夏2009 来源: 网友评论 0 条

课程与学制
    书院课程设置与地方官学、国子监的课程设置相近,以四书五经为主。阐述四书五经义理的辅助性教材完全采用宋明理学家们的讲义、语录和注疏,如周敦颐的 《太极图说》、程颢的《明道学案语录》、程颐的《伊川语录》、朱熹的《小学集注》、《近思录》、《朱子语录》、陆象山的《语录》、王守仁的《传习录》、谌若水的《心性图说》等。在课程分类方面又可分为小学和大学两类。小学是基础,包括识字及其深化,如文字学、训诂学、音韵学等。大学主要是讲四书五经,特别是以经学为基础讲授朱熹的“明德、亲民、止于至善”的三纲领和“格物、致知、诚意、正心、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八目。
    教学的组织大体分为四种,一为分年法,二为分斋法,三为自学法,四为讲会法。
    分年法来自元代大儒程端礼,他把学生分为四个年龄段,八岁以前为第一段,主要学习《性理字训》等启蒙读物。八到十五岁为第二个年龄段,主要是读《四书》、《五经》的原文。十五到二十岁为第三个年龄段,主要学习四书释义和抄写五经原文。二十岁以上作科举文章。清代许多书院都采用分年法。清初的教育家陆世仪的分年法分为三个阶段,五到十五岁为通读阶段,主要读《小学》、《四书》、《五经》、《周礼》、《太极》、《通书》、《西铭》、《性理》、《资治通鉴纲目》以及古诗、古文等。十五到二十五岁为讲贯阶段,仍继续深读《四书》、《五经》、《周礼》、《性理》、《资治通鉴纲目》,增加有关本朝事实、本朝典礼、本朝律令以及《文献通考》、《大学衍义》、《大学衍义补》等涉及实务的内容,同时增加有关天文地理、农田水利、兵事兵法、古文古诗等方面的基本知识。二十五到三十岁为涉猎阶段,仍继续深入钻研《四书》、《五经》、《周礼》,增加二十一史、本朝实录、典礼律令以及诸子百家关于经世致用、天文地理、农田水利、诗词古文等方面的书籍。
    分斋教学法创自北宋教育家胡瑷。他把课程分为两类,即经义和治事,把学生分为两斋,分别讲授。清代许多书院采用分斋法教学。清初教育家颜元在直隶广平府肥乡县漳南书院讲学时把学生分为六斋,东第一斋为文事斋,讲授礼、乐、书、数、天文、地理等科。西第一斋为武备斋,讲授古代兵书战策以及攻守布阵、水陆战法、骑射驾御等内容。东第二斋为经史斋,讲授十三经以及史、制、诰、章奏、诗、文等课。西第二斋为艺能斋,讲授水学、火学、工学、象数等课。其余两斋为理学斋和帖括斋,分别置于院门内东西两侧。理学斋讲程、朱、陆、王之学;帖括斋讲授八股时文。分斋法适合生员以上资格的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