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琳:王益的腐败案为何不敌刘芳菲的秘闻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9 07:53:47
2010年04月01日 08:05新京报【大中小】 【打印】共有评论57条
■ 议论风生
刘芳菲实则是以明星的身份承载了社会对证人的误解。证人虽然涉案,但证人并非嫌犯。
昨日最受网友关注的涉案新闻就是王益受贿案的庭审了。不过,被关注的焦点好像并不在庭审,而在涉案的女明星。三大门户网站在有关此案的首页链接上均重点突出了刘芳菲与赵薇涉案。一宗涉案金额高达1196万元的贪腐案件,就这样被娱乐化了。
这也难怪媒体选择,高官腐败不敌明星秘闻,有着更深层次的问题。
传播学上常说“狗咬人不是新闻,人咬狗才是新闻”。换到这儿,就成了贪官受审不是新闻,贪官牵扯出哪个(些)明星才是新闻。网民对贪腐弊案的“审丑疲劳”,反衬出的正是贪腐严重的现实。如何以有效的制度推进反腐败的深入,将是中国需要长期面对的发展难题。
在一个多元化的社会里,司法案件娱乐化不可避免。但严肃的司法案件只剩下娱乐化,那就得引发重视了。娱乐遮蔽了司法本身,受伤害的不仅是法治,也包括明星。比如赵薇,从报道中看,她确实跟王益案没有司法上的关联,说她“涉案”真有点冤。而在网友之间争议最大的刘芳菲,被确认在王益案发之前两人曾经交往,并有“谈婚论嫁”的经历。这样的八卦,上娱乐版面没啥问题。但在案件报道中,就应该只是枝节。应当承认,无论是贪官、还是明星,都有恋爱的权利。一对单身男女间的情事,本无可指责。
刘芳菲的司法角色其实并不是王益的前女友,而是王益案的证人。据《法制晚报》昨日报道,刘芳菲在王益案中,作为证人亲自出具证言,证实王益曾经收受李涛贿款,为自己偿还房贷。案发后,刘芳菲退还了200万元及利息。
刑事司法中的证人,是指知道案件情况,并就自己知情的部分作证的人。在中国这样一个崇尚“无讼”的国度里,公众对证人的认识比起被告人来说,好不了太多。刘芳菲实则是以明星的身份承载了社会对证人的误解。证人虽然涉案,但证人并非嫌犯。
在王益案中,刘芳菲需要被还原为证人,这宗贪腐弊案也需要还原到司法程序和法庭审理中来。当“司法”与“八卦”各自归位之后,才能让王益案的归王益案,让刘芳菲的归刘芳菲。
□王琳(学者)原题:高官腐败为何不敌明星秘闻
陈方:当王益案焦点转移到女明星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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