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琳:我们需要一个失踪人员资料网(新京报 2005-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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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需要一个失踪人员资料网
www.thebeijingnews.com ·2005年9月5日0:3· 来源:
幸福的家庭家家相似,不幸的家庭各各不同。身处和平年代的普通家庭骤然遭遇失子之痛,人生之大不幸莫过于此。一次拐卖,留下的是一个悲痛欲绝的母亲,一个懵懂无知或充满恐惧的孩子,一段从此改变的人生。而潜在的危险是,许多家庭随时可能落入犯罪分子的视野。
从近年来公安部门披露的信息看,拐卖儿童的犯罪尚未得到有效遏止,打拐之路仍任重而道远。
善后难题极具普遍性
任重道远的不仅是对犯罪的打击,更包括在打击之外的善后。《法制日报》日前报道,河南新乡铁路刑警队在将近一年时间里,陆续解救了35名被拐儿童,到8月上旬只有一位广东的男童找到了亲生父母,这还是在媒体和社会各界倾注了大量热情和援助的背景之下得到的结果。而剩下的34名小孩,至今仍滞留在当地的福利院或幼儿园。这些幸运得救又继续着不幸的孩子,将在懵懂和恐惧中背负起“打拐孤儿”的身份。
新乡铁路刑警面临的困境并非区域现象,它已然成为打拐斗争中极具普遍性且长期难以解决的问题。对刑警们来说,解救、安置、寻亲是分内之责,但长期照料这些解救出来的儿童,就“心有余而力不足”;对福利院来说,按照法律规定只有弃婴和孤儿才是其收养对象,突如其来的“打拐孤儿”的确会带来人力、财力等诸多资源的不足;对那些不幸且无辜的孩子来说,在与买方有了长期的生活经历后,总不乏对这些买家的依赖之情。然而,即便找到了亲生父母且三方均同意由买方抚养,又如何能摆脱情与法的纠葛?
这样的困境在拐卖儿童犯罪的多发地云南省更加突出。云南省公安厅有关人士认为,拐卖犯罪居高不下的突出原因,在于“买方市场始终兴盛不衰”,而买方市场又源于买卖中的暴利。据此分析,事后的打击不论如何“加大力度”,都注定了其功效的局限。
单纯打击就好比开着水龙头拖地,水流不断,地板永远也不可能干,一味要求拖地人努力拖地而不去想方设法堵住水源,不但徒增拖地人负担,也难取得良好效果。
预防为主,打击为辅
破解“打拐困局”首要在扭转警方单打独斗的偏颇战略,树立预防为主,打击为辅的思维。在警方内部,亦要改变刑侦唱“独角戏”的被动局面。新乡的个案暴露出公安机关在全国失踪人员资料库的建设及其利用上,还存在一定缺陷。异地协作,跨部门协调的能力也有待加强。
从目前中国户籍管理的现状出发,建立一张完善的失踪人员资料网可能不切实际,但这更提醒我们绝不能停下努力的脚步。新乡的个案也为媒体和社会各界参与打拐,尤其是参与打拐后的安置和寻亲提供了良好的范本。尽管目前在为解救儿童寻找亲人的结果上,并不尽如人意,这一事件本身所带来的社会关注度,以及公众参与预防和打击拐卖犯罪的热情,却将成为打拐斗争中可贵的经验财富。
“打拐困局”于法律层面的“困”,更多的在于现行法律法规的不完善或不执行。如有关法规明确规定:“公安、民政、妇联等有关部门和组织应当密切配合,做好被解救妇女、儿童的善后安置工作。”“对被解救回的未成年人,其父母及其他监护人应当接收并认真履行抚养义务。拒绝接收,拒不履行抚养义务,构成犯罪的,以遗弃罪追究刑事责任。”然而,以遗弃罪追究刑事责任的被解救儿童的亲生父母,并不多见。实践中若认真执行这一条款,情与法的冲突也在预料之中。显然,相关法律规定的宣传在打拐斗争中更是不可或缺。
□王琳(海南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