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需要善良的捐助人,更需要有效的捐助机制(2005-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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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善良的捐助人,更需要有效的捐助机制
www.thebeijingnews.com ·2005年10月27日0:20· 来源:
据北京、重庆等多家报纸报道,西南大学文学院大三学生陈易在天涯杂谈贴出“卖身救母”的帖子后,其人民币账号得到至少10万元的捐款,还不算外币和邮汇。
后有网名“蓝恋儿”的同学揭发陈易在学校生活较为奢侈;另有网友揭发陈易的母亲是检察官,有医疗保险,还得到过检察院职工的捐助。
陈易因此遭到许多网民的辱骂,却未能按网友们的普遍要求公布受赠明细。天涯杂谈知名网友“八分斋”前往重庆、泸州调查,证明网友揭发基本属实。“八分斋”将调查手记陆续在网上公布,一时之间成了天涯杂谈的英雄,对陈易的指责铺天盖地。但是没几天,陈易母亲死于肝脏二次移植前的辅助手术,天涯杂谈的舆论立即反转,许多人反过来指责“八分斋”:有人指责他假借网友之名,其实是奉媒体之命调查,甚至有人直接指责他逼死了陈母。
这是一场一波三折的悲剧。
我觉得应该从“卖身救母”悲剧中吸取教训的不只有陈易,捐助人也应当从这次事件中吸取教训。善良的捐助人不能只怪陈易不诚实或社会上人心不古。就是在一个居民道德水平正常的社会里,一个诚实的人发布公告向人们求助,这样的捐助也是不理智的。
不理智的第一个方面,是为一个患者进行肝脏二次移植募捐。肝脏二次移植不但手术费用昂贵,而且具有极大的风险。即使是在慈善组织很发达的西方国家,即使陈母没有医疗保险,像陈母这个年龄、这种病情,能不能申请到慈善组织的捐助也很成问题。一个社会能够用来救助贫穷患者的慈善资源总是有限的,所以不得不考虑使有限的慈善资源充分发挥效用。
不理智的第二个方面,是用个人的账号为个人的困难向社会公众募捐。因个别人的困难而号召公众捐款,即使受助人没有隐瞒任何真实情况,也可能会引起纠纷或挫伤捐助人的捐助积极性。据我所知,中央电视台就报道过两起这样的事:一起是某姑娘的疑难病症治好了后还剩几万块钱,跟保管所捐款项的医院打官司;另一起是三个成绩优秀的姐妹母亡父病不得不辍学,得了捐款之后不但她们都能够上学了,而且吃穿比同学好,她们的父亲还有钱打麻将。这种现象的出现,必定让善良的捐助人寒心。
一个人有困难,实在难以通过亲友、同事、邻居的帮助渡过难关了,较合理的做法是,通过有关慈善组织间接向社会公开求助。因为只有通过有关慈善组织间接向社会公开捐款,才能保证捐款专用,才能保证未用完的剩余款项能用到处于同样困境的人们身上,从而保证捐助作为一种有效行为得以持续。当然,这样做的前提是个人募捐公告需要经慈善机构审查后才能在媒体上发布。
我国的慈善机构现在只从事定向募捐而不为具体的个人公告募捐。由于抽象的东西往往不如具体的事件能打动人们的同情心,定向募捐本身就比较欠缺号召力。
值得关注的是,我国一些慈善机构公信力还不十分强,公众有可能怀疑定向募捐的去向。其结果是,慈善机构定向募捐所得远远不够,从慈善机构获得帮助的可能性微乎其微,绝大部分人遇到困难根本就不向慈善机构求助。而慈善机构如果为个人公告募捐,不但募捐公告更加感人,而且该个人及其亲属自然会对慈善机构募捐所得进行监督,从而打消公众对于捐助的顾虑。因此颁布法律,允许慈善机构为个人募捐,在今日中国比在发达国家尤为必要。
□支柱(北京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