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周边战略态势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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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日本扬言告中国 只因东海油气田
【时间动态】2010年2月23日中国外交部发言人秦刚在当日例行记者会上表示,希望日方能够为中日双方在东海问题上落实有关共识创造有利气氛和条件。这是秦刚在回应如果中国单独开采东海油气田,日本将会把中国告到国际海洋法庭时说,中方在东海问题上的立场是一贯的、明确的。中方和日方在东海问题上达成了原则共识,中方重视这一共识,也坚持、维护这一共识,这一立场没有改变。
此前,中国外长杨洁篪1月17日访日时,围绕东海油气田开发问题,日本外相冈田克表示,如果中国决定在“白桦”(中国方面称为“春晓”)油气田开展生产活动,日本政府将认定这是违反两国已经达成的共同开发的协议,就会采取“必要的措施”。杨洁篪表示,“这是中国无法接受的”。此后日方媒体21日传出,日本政府已就中日东海油田开发问题制定出新的应对方针,称不排除采取司法手段控告中国,其中包括向国际海洋法法庭提出控告等方式。
中日东海划界及油气田分布示意图

作者:爱家仙农 回复日期:2010-02-25 15:31:41
【观察分析】 为了直观地说明东海问题,我做了一张示意图。如果说中俄之间的边界是以河流或山脉为界的陆地,那么中日之间就是一片汪洋了。这片汪洋,就是东海。东海的范围北起中国长江口北岸到韩国济州岛一线,北面与黄海毗邻;东北面以济州岛、长崎、五岛列岛一线为界,东北面为日韩之间的对马海峡;东至日本;东南至琉球群岛;南以福建省平潭岛到台湾省本岛北端一线为界,南临台湾海峡;西至中国福建至上海的东海沿线。考虑到台湾海峡是中国的内海,把它不视为东海的一部分更为合适。东海面积约70万平方公里。中日在东海划界上各持一端,至今悬而未决。日方认为应以中日之间的东海中间线为界,而中方则认为应按《联合国海洋法公约》领土自然延伸的大陆架原则,以中琉海沟划分更为合理。问题是日方扬言要起诉到国际海洋法庭的春晓油田,即便是按着日方主张的中间线原则,也不越界,尽管这个油气田离这个中间线只有5公里。
这里需要说明的有两点。一是东海油气田地位问题。1974年,中国开始对东海油气资源勘探开发。经过大约20年,发现在东海大陆架盆地上的西湖凹陷是一个大型油气田,凹陷的中西部有利勘探区面积达2万平方公里,其中平湖、春晓和宝云亭三大气田探明储量超过100 亿立方米。1995年,中国在春晓地区试钻探成功。2005年10月,春晓油气田建成,通过海底铺设的输气管道向大陆供气。巧合的是,这个油气田大部分在日本单方主张的中间线中方一侧,而中方所有的开采设施都在该中间线以西。中国在这一开采的区域享有主权,允许日方参与春晓油气田的合作开发。这一立场是日方认可了的。二是共同开发区域问题。这个区域在春晓油田的东北方向,是中日双方于2008年就东海问题达成原则共识的结果,即在不涉及主权的情况下,双方共同开发的一块区域,面积约2700平方公里。由此可见,合作开发与共同开发是根本不同的。
日方敢于在春晓油田问题上对中国向国际海洋法法庭提出诉讼的炒作,分析起来主要有以下三点:第一,日本携美日军事同盟之威,有恃无恐。尽管两国在普天间机场搬迁问题存在争议,但在对付中国问题上是有共同利益的。第二,把中日双方达成的共同开发区域的原则共识,搬到中方享有主权的春晓油田开发上。这也决定了日方炒作的底线只是通过诉讼而没有提及诉诸武力。第三,能源问题对中日双方的极端重要性。中日两国都是油气消费大国,日本在东海油气上对中国掣肘表明,日方即便是拿不到实际的油气实际利益,但也要对中国保持咄咄逼人态势的声音。如果说中俄是战略协作关系的话,那么中国在东海油气田问题的回应则表明,中国对日本的策略是压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