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评苏共中央的公开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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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斯拉夫是社会主义国家吗?
            三评苏共中央的公开信

              人民日报编辑部
              红旗杂志编辑部

           (一九六三年九月二十六日)

           南斯拉夫是社会主义国家吗?

  这个问题,不仅是判断南斯拉夫国家的性质的问题,而且关系到社会主义国家究竟
应该走什么道路,是沿着十月革命的道路把社会主义革命进行到底,还是沿着南斯拉夫
的道路实行资本主义复辟。这个问题,也关系到究竟怎样认识铁托集团,它是兄弟党和
反对帝国主义的力量,还是国际共产主义运动的叛徒和帝国主义的走狗。

  对于这个问题,苏共领导同我们,同全世界一切马克思列宁主义者,存在着根本分
歧。

  全世界马克思列宁主义者认为,南斯拉夫不是一个社会主义国家。南斯拉夫共产主
义者联盟的领导集团,背叛了马克思列宁主义,背叛了南斯拉夫人民,是国际共产主义
运动的叛徒,是帝国主义的走狗。

  苏共领导却认为,南斯拉夫是一个社会主义国家。南斯拉夫共产主义者联盟是站在
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基础上,是兄弟党的一员,是反对帝国主义的力量。

  苏共中央七月十四日的公开信,就宣称南斯拉夫是“社会主义国家”,并且宣布铁
托集团是什么“执掌国家领导权的兄弟党”。

  赫鲁晓夫同志最近访问南斯拉夫,发表了许多讲话,把过去他们在这个问题上的遮
羞布丢得精光,他们的真实观点暴露得更清楚了。

  在赫鲁晓夫看来,原来南斯拉夫不仅是一个社会主义国家,而且还是一个“先进的
”社会主义国家。在那里,不是“空谈革命”,而是“具体建设社会主义”,南斯拉夫
的“发展”是“对总的国际革命工人运动的具体贡献”,很值得赫鲁晓夫羡慕和学习。


  在赫鲁晓夫看来,原来苏共领导同铁托集团“不仅仅是阶级兄弟”,而且是“由我
们所面临的一致目的而联系起来的兄弟”。苏共领导是铁托集团的“可靠的和忠实的同
盟者”。

  在赫鲁晓夫看来,原来他从铁托集团那里找到了真正的“马克思列宁主义”。苏共
中央的公开信说什么“苏共和南共联盟之间在若干原则性的意识形态问题上依然存在着
分歧”,不过是装模作样。现在赫鲁晓夫对铁托集团说,“我们属于同一个思想,以同
一个理论为指南”,都是站在“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基础上。

  赫鲁晓夫早已把一九六○年声明抛到九霄云外去了。

  声明说:“各国共产党一致谴责国际机会主义的南斯拉夫变种——现代修正主义者
的‘理论’的集中表现”。

  声明说:“南斯拉夫共产主义者联盟的领导人背叛了马克思列宁主义,宣布马克思
列宁主义已经过时,用自己的反列宁主义的修正主义纲领同一九五七年宣言相对抗,把
南斯拉夫共产主义者联盟同整个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对立起来”。

  声明说:南斯拉夫共产主义者联盟的领导人“依赖美国帝国主义者和其它帝国主义
者的所谓‘援助’,从而使南斯拉夫人民的英勇斗争所取得的革命成果有失去的危险。

  声明说:“南斯拉夫修正义者进行着反对社会主义阵营和世界共产主义运动的破坏
工作”,“进行着有害于一切爱好和平力量和国家的团结的活动”。

  声明说得这样清清楚楚,而苏共领导竟然说:“根据一九六○年声明,我们认为南
斯拉夫是社会主义国家”。真亏他们说得出口!

  请问:

  难道有那么一个像声明所说的,在国际机会主义的变种——现代修正主义“理论”
指导下的“社会主义国家”吗?

  难道有那么一个像声明所说的,背叛马克思列宁主义、同整个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对
立的“社会主义国家”吗?

  难道有那么一个像声明所说的,进行着反对社会主义阵营和世界共产主义运动的破
坏工作的“社会主义国家”吗?

  难道有那么一个像声明所说的,进行着有害于一切爱好和平力量和国家的团结的活
动的“社会主义国家”吗?

  难道有那么一个以美国为首的帝国主义国家花了几十亿美元豢养的“社会主义国家
”吗?

  这真是闻所未闻的咄咄怪事!

  看起来,陶里亚蒂同志要比赫鲁晓夫同志说得明白一点。陶里亚蒂干脆说,一九六
○年声明对铁托集团所采取的立场是“不正确的”。赫鲁晓夫既然一心一意要为铁托集
团翻案,就应该坦白一点,大可不必假心假意、装作维护声明的样子。

  声明关于南斯拉夫问题所做的结论,究竟错了没有,该不该推翻呢?陶里亚蒂说:
做错了,应该推翻。赫鲁晓夫实际上也是说:做错了,应该推翻。我们说:没有错,绝
对不能推翻。一切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维护一九六○年声明的兄弟党,也都说:没有
错,绝对不能推翻。

  苏共领导认为,我们这样做,就是坚持“死板的公式”,坚持“资本主义世界的野
兽的法律”,是要“把南斯拉夫‘革除’出社会主义”。他们还认为,谁要说南斯拉夫
不是社会主义国家,谁就是“不顾事实”,犯了“主观主义”的错误。而他们闭着眼睛
硬说南斯拉夫是社会主义国家,倒是“从客观规律、从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学说出发”,
“对实际情况进行深刻分析”所得出的结论。

  南斯拉夫的实际情况究竟是怎样的呢?从客观规律、从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学说出发
,对南斯拉夫的实际情况进行深刻的分析,究竟应该得出什么结论呢?

  下面我们就来谈谈这个问题。

  南斯拉夫城市私人资本主义的发展

  赫鲁晓夫断定南斯拉夫是社会主义国家的根据之一是,南斯拉夫没有私人资本,没
有私人企业,没有资本家。

  事实果真是这样的吗?不。

  事实是,南斯拉夫的私人资本和私人企业是大量存在着,而且在迅速发展。

  根据社会主义各国的一般情况,在无产阶级取得政权以后的一个相当时期中,国民
经济中存在着多种经济成份,存在着私人资本主义经济成份,这种现象并不奇怪。问题
在于,国家政权对私人资本主义经济采取什么样的政策,是采取利用、限制、改造、消
灭的政策,还是采取放纵、扶植和鼓励的政策。这是判断这个国家朝社会主义方向发展
,还是朝资本主义方向发展的一个重要根据。

  铁托集团在这个问题上是同社会主义背道而驰的。在战后初期南斯拉夫曾经一度实
行过的社会改革,本来就是不彻底的。在铁托集团公开叛变以后,他们所采取的政策,
不是改造和消灭私人资本和私人企业的政策,而是培植和发展私人资本和私人企业的政
策。

  一九五三年,铁托集团公布条例,规定“合伙的公民”有权“创办企业”,“雇用
劳动力”。同年,铁托集团公布法令,规定私人有权购买国家经济组织的固定资产。

  一九五六年,铁托集团从税收政策等方面,鼓励地方政权扶植私人资本。

  一九六一年,铁托集团规定,私人有购买外汇的权利。

  一九六三年,铁托集团发展私人资本主义的政策,又以宪法的形式肯定下来。这个
宪法规定,在南斯拉夫,私人可以创办企业,可以雇用劳动力。

  在铁托集团扶植下,南斯拉夫的城市私人企业和私人资本像雨后春笋似地发展起来

  据贝尔格莱德官方出版的《一九六三年南斯拉夫统计手册》的材料,南斯拉夫的私
人“手工业”已有十一万五千多家。实际上,许多私人企业主并不是什么“手工业者”
,而是典型的私人资本家。

  铁托集团承认,虽然按照法令,私有者有权最多雇用五名工人,但是有些私有者雇
用的工人却高出十倍以至二十倍以上,有的甚至雇用“五百个到六百个工人”。?有些
私人企业每年的流通额,达到一亿第纳尔以上。?

  南斯拉夫《政治报》一九六一年十二月七日透露说,这些私人企业主往往还是“大
企业主”。“这些私人企业主的网散布得多广,他们拥有多少工人,是很难确定的。按
照法律,他们有权雇用五个工人帮助他们工作。但是据熟悉内情的人说,这五个人其实
是五个包工头,而这些工头又有一些‘低一级的工头’”。“这些包工头往往是一些不
再劳动而只是下命令、订计划,坐着汽车从一个企业到另一个企业并签订合同的人”。


  从私人企业主获得的利润,也可以看出他们确实是不折不扣的资本家。一九六一年
十二月八日南斯拉夫《世界报》说,“某些私人手工业者每月的纯收入达到一百万第纳
尔”。一九六一年十二月二十日贝尔格莱德《新闻晚报》说,贝尔格莱德有“一百一十
六家私人企业主在去年都获得了超过一千万第纳尔的收入”。有的企业主在一年内“得
到了约七千万第纳尔的收入”,按照官价汇率折算,近十万美元。

  在南斯拉夫的城市中,不但有私人工业企业,私人服务企业,私人商业,私人房产
业,私人运输业,而且还有被称为“私人银行家”的高利贷者。这些高利贷者公开活动
,甚至在报纸上刊登这样的广告:“出借三十万第纳尔,三个月为期,归还四十万第纳
尔,需要抵押品。”?

  所有这些,都是无可置辩的事实。

  我们要质问那些蓄意为铁托集团翻案的人,你们如果不是存心欺骗,怎么能够硬说
南斯拉夫没有私人资本,没有私人企业,没有资本家呢?

  资本主义在南斯拉夫农村的泛滥

  我们再来看一看南斯拉夫农村的情况吧。

  是不是像赫鲁晓夫所说的那样,在那里也已经没有资本家了呢?

  不,事实根本不是这样。

  南斯拉夫资本主义的泛滥,在农村中表现得更为明显。

  马克思列宁主义告诉我们,个体经济,小生产者经济,每时每日地产生资本主义,
只有实行农业集体化,才能把农业引上社会主义的道路。

  斯大林曾经指出,“列宁说,只要产生资本家和资本主义的个体农民经济在国内还
占优势,资本主义复辟的危险就会存在。显然,只要这种危险还存在,就不能真正地来
谈社会主义建设在我国的胜利”。(《斯大林全集》第十一卷,第七页。)

  铁托集团在这个问题上采取了同社会主义完全背道而驰的路线。

  本来,南斯拉夫在战后初期曾经实行过土地改革,也组织过一批农民劳动合作社,
但是基本上没有触动富农经济。

  从一九五一年起,铁托集团就公开宣布放弃农业集体化的道路,开始解散农民劳动
合作社。这是铁托集团背叛社会主义事业的一个严重步骤。到一九五三年底,这种合作
社由一九五○年的六千九百多个,缩减到一千二百多个。一九六○年,又缩减到一百四
十七个。南斯拉夫的农村,是个体经济的汪洋大海。

  铁托集团公开说,集体化在南斯拉夫是行不通的。他们恶毒地咒?“集体化和剥夺
是一回事”,?集体化是一条“最长久地保持农奴制和农民的贫困”的道路。?他们还
荒谬地主张把农业的发展“建立在各种经济力量自由竞赛的基础上”。?

  铁托集团在解散大批农民劳动合作社的同时,从一九五三年开始,陆续颁布了一系
列法令,在农村实行土地自由买卖和自由租赁,实行自由雇工,并且废除农产品的计划
收购制度,实行农产品的自由贸易,鼓励农村资本主义的发展。

  在这种政策之下,农村资本主义势力迅速泛滥,农村的两极分化日益加剧。这是铁
托集团实行资本主义复辟的一个重要方面。

  农村的两极分化,首先表现在土地占有情况的变化。南斯拉夫前农林秘书科马尔承
认:一九五九年,在农村中,占地五公顷以下的贫苦农户,占农户总数的百分之七十,
他们拥有的耕地,只占私有耕地面积的百分之四十三;占地八公顷以上的富裕农户,只
占农户总数的百分之十三,他们拥有的耕地,却占私有耕地面积的百分之三十三。科马
尔还承认,每年进行土地买卖的农户,占总农户的百分之十左右。?出卖土地的农户,
多数是贫苦农户。

  土地集中的实际情况,比上面的材料要严重得多。据铁托集团的喉舌《战斗报》一
九六三年七月十九日透露:在一个县,就有“成千农户拥有大大超过法定最高限额十公
顷的土地”。在比耶利纳区,“发现有五百家农户拥有十公顷到三十公顷的田产”。这
种情况并不是个别的。

  农村的两极分化,还表现在耕畜和农具占有的悬殊。在主要产粮区的伏伊沃丁那省
的三十万八千农户中,有百分之五十五没有耕畜。拥有两公顷以下土地的农户,占这个
地区总农户的百分之四十点七,但他们的耕犁只占耕犁总数的百分之四点四,平均每二
十户才有一张犁。这个地区的富裕农民,不仅拥有大量耕犁和畜力车,还有一千三百多
台拖拉机和大量的其它农业机器。?

  农村的两极分化,还表现在雇佣劳动制和其它资本主义剥削形式的发展。

  一九五八年二月七日南斯拉夫《共产主义者》周报透露,一九五六年,塞尔维亚占
地八公顷以上的农户,有百分之五十二使用了雇佣劳动。

  一九六二年科马尔说:有些农户的主人近年来“在强大起来,他们不是靠自己的劳
动而是靠如下的活动获得收入:非法经商,不仅加工自己的产品、而且加工别人的产品
,酿私酒,通过买地或者经常是租地、假分家、侵占或隐匿公有土地等办法,占有超过
最高限额十公顷的农地,用各种投机办法购买拖拉机,通过代耕剥削邻近的贫苦农民”
。?

  一九六二年八月三十日《战斗报》说:“所谓善良的生产者”,“是租种他人土地
、雇用劳动力的人,是有经验的商人”。“这些人不是生产者,而是企业主。他们中间
有些人整年都不拿锄头。他们雇用劳动力,而自己只是巡视田间,做做生意。”

  在南斯拉夫农村中,高利贷者的活动也十分猖獗,其利息往往在百分之百以上。此
外,还有所谓劳动力包买主,利用失业者的困境,从事中间剥削。

  大批丧失土地和其它生产数据的贫苦农民,只能靠出卖自己的劳动力过活。据一九
六二年八月二十日的《政治报》的材料,一九六一年,南斯拉夫全国只有两公顷以下土
地的农户的货币收入,大约有百分之七十是靠出卖劳动力获得的。他们遭受重重剥削,
过着悲惨的生活。

  事实说明,在南斯拉夫的农村中,剥削阶级占据着统治的地位。

  苏共中央公开信在辩护南斯拉夫是一个社会主义国家的时候说,南斯拉夫农村的“
社会主义成份”已经从百分之六增加到百分之十五。

  可惜的是,就连这些可怜的百分比,也并不是社会主义成份。

  苏共领导所说的百分之十五的“社会主义成份”,无非是指铁托集团所推行的“农
场”和“综合农业劳动者合作社”等农业组织。然而,所谓“农场”,实质上是资本主
义农场。所谓“综合农业劳动者合作社”,实质上是一种主要从事商业活动的资本主义
经济组织。它不但不触动土地私有制,而且它的主要作用就是扶植富农经济的发展。

  贝尔格莱德出版的《南斯拉夫农业问题》一书中说:从合作社“今天的情况和它们
所起的作用来看,它们丝毫不意味着农业和农村的社会主义改造。与其说它们的作用是
在建立农村的社会主义据点,不如说在发展和帮助资本主义因素。有这种情况,这些合
作社是富农分子的联合”。

  铁托集团给予“综合农业劳动者合作社”向农民收购农产品的垄断权。这种所谓“
合作社”在它的商业活动中,凭借这种特权,利用农产品价格自由涨落的条件,大做投
机生意,剥削农民。一九五八年南斯拉夫农业减产,“合作社”和其它商业机构就趁机
哄抬农产品的销售价格。一九五九年的农业收成有所增加,“合作社”就破坏同农民签
订的收购合同,减少收购数量,不惜让农产品烂在地里。

  “综合农业劳动者合作社”和“农场”,大量雇用长期的和临时的工人,进行剥削
。据一九六二年《南斯拉夫联邦人民共和国统计年鉴》的材料,一九六一年,仅仅各种
“合作社”雇用的固定工人,就有十万多名。此外,还有大量的临时工人。据一九六二
年十二月一日南斯拉夫《劳动报》透露,雇佣工人“经常受到最粗暴的剥削(劳动日长达
十五小时),他们的个人收入通常是十分低微的”。

  由此可见,这些所谓“社会主义成份”的农业组织,都不过是资本主义性质的农业
组织。

  剥夺贫苦农民,发展资本主义农场,这是铁托集团在农业方面的基本政策。铁托在
一九五五年就说过:“我们并不放弃在南斯拉夫有一天将以某种方式把小农庄合并起来
……。在美国已经这样做了。我们必须设法解决这个问题。”

  为了走资本主义道路,一九五九年,铁托集团制定了“农地使用法”,个体农民如
果不能按照规定的条件使用土地,就由“综合农业劳动者合作社”或“农场”对他们的
土地实行“强制管理”。这实际上是用剥夺贫苦农民,强制兼并土地的办法,来发展资
本主义农场。这是道道地地的农业资本主义道路。

  斯大林在谈到小农经济向大的农业经济过渡的时候说:“这里有两条道路:资本主
义道路和社会主义道路;向前走到社会主义的道路和向后退到资本主义的道路”。

  除了社会主义道路和资本主义道路之外,还有没有第三条道路呢?斯大林说:“所
谓第三条道路,其实就是第二条道路,就是回到资本主义去的道路”。“因为:回到个
体经济去和恢复富农是什么意思呢?这就是说,恢复富农盘剥,恢复富农对农民的剥削
,使富农有权势。但是,能不能恢复富农而同时又保持苏维埃政权呢?不,不能。恢复
富农的结果必然是成立富农政权而取消苏维埃政权,因而,必然是成立资产阶级政府。
成立资产阶级政府的结果又必然是恢复地主和资本家,恢复资本主义。”(《斯大林全集
》第十三卷,第二百一十七页。)

  十几年来南斯拉夫农业的道路,正是这样一条恢复资本主义的道路。

  所有这些,都是无可置辩的事实。

  我们要质问那些蓄意为铁托集团翻案的人,你们如果不是存心欺骗,怎么能够硬说
南斯拉夫没有资本家呢?

  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经济蜕化为资本主义经济

  南斯拉夫资本主义的复辟,不仅仅表现在城市私人资本主义和农村资本主义的泛滥
。更重要的是,在南斯拉夫经济中占决定性地位的“公营”企业,已经蜕化变质了。

  铁托集团的所谓“工人自治”的经济,是一种特殊类型的国家资本主义。这种国家
资本主义,不是无产阶级专政条件下的国家资本主义,而是铁托集团把无产阶级专政蜕
化为官僚买办资产阶级专政条件下的国家资本主义。这些“工人自治”企业的生产数据
,不是归某一个或者某几个私人资本家所有,而实际上是归以铁托集团为代表的包括官
僚、经理在内的南斯拉夫新型的官僚买办资产阶级所有。这个官僚买办资产阶级,盗用
了国家的名义,依附美帝国主义,披着“社会主义”的外衣,霸占了原来属于劳动人民
的财产。所谓“工人自治”制度,实际上是处于官僚买办资本统治之下的一种残酷的剥
削制度。

  从一九五○年起,铁托集团就公布一系列法令,规定工厂、矿山、交通运输、贸易
、农业、林业、公用事业等所有国营企业,都实行所谓“工人自治”。这种所谓“工人
自治”的主要内容就是把企业交给所谓“劳动集体”自行管理,由各企业自己采购原料
,决定产品的品种、产量和价格,自己到市场上推销产品,自己决定工资,自己决定一
部分利润的分配。南斯拉夫法令还规定,企业有权自行买卖和租赁固定资产。

  铁托集团把所谓“工人自治”企业的所有制,叫做是什么“社会主义所有制的更高
形式”。他们说,只有实行“工人自治”,才是“真正地建设社会主义”。这完全是骗
人的鬼话。

  从理论上说,稍有马克思主义常识的人都知道,所谓“工人自治”、“工厂归工人
”这一类口号,从来就不是马克思主义的口号,而是无政府工团主义的口号,是资产阶
级社会主义和老机会主义者、老修正主义者的口号。

  所谓“工人自治”、“工厂归工人”的“理论”,同马克思主义关于社会主义的基
本原理是完全背道而驰的。这一类“理论”,也早已被马克思主义的经典作家驳得体无
完肤了。

  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指出:“无产阶级运用自己的政治统治,一步
一步地夺取资产阶级所有的全部资本,把一切生产工具集中在国家手里”。

  恩格斯在《反杜林论》中指出:“无产阶级将取得国家政权,首先把生产数据转化
为国有财产”。

  取得政权的无产阶级,必须把生产数据集中在无产阶级专政的国家政权手中。这是
社会主义的一个基本原则。

  在十月革命以后,苏维埃政权的初期,当有人主张把工厂交给“生产者”直接“组
织生产”的时候,列宁曾经严厉地批评这种主张,指出这种主张的实质是反对无产阶级
专政。

  列宁一针见血地指出:“任何直接或间接地把个别工厂或个别行业的工人对他们各
自的生产的所有权合法化、或者把他们削弱或阻挠执行全国政权的命令的权利合法化的
做法,都是对苏维埃政权基本原则的极大歪曲和完全放弃社会主义。”(列宁:《关于苏
维埃政权的民主制和社会主义性质》)

  可见,所谓“工人自治”根本不是社会主义。

  其实,铁托集团的所谓“工人自治”,也并不是真的让工人来“自治”,而是一个
骗人的幌子。

  实行“工人自治”的企业,实际上是掌握在以铁托集团为代表的新型的官僚买办资
产阶级的手中。铁托集团控制了企业的财权和人权,拿走了企业收入的绝大部分。

  铁托集团通过银行控制全国的信贷,控制各企业的投资基金和流动资金,监督各企
业的财务。

  铁托集团通过税收和利息等渠道,攫取各企业的收入。据《南斯拉夫联邦执行委员
会一九六一年工作报告》的材料计算,他们用这种方式,拿走了企业的纯收入的四分之
三左右。

  铁托集团掠夺人民的劳动果实,主要是用于他们这个官僚集团的挥霍,用于维持它
们的反动统治,用于加强对劳动人民的镇压机器,用于通过归还外债和支付外债利息的
形式向帝国主义交纳贡款。

  铁托集团还通过经理来控制企业。这些企业的经理,名义上由企业招聘,实际上是
铁托集团任命的。他们是官僚买办资产阶级在这些企业的代理人。

  在这些所谓“工人自治”的企业内部,经理同工人的关系实际上是雇佣同被雇佣、
剥削同被剥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