渎职侵权申诉状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8 06:16:13

尊敬的各位领导:你们好

我们是山东省新泰市汶南镇东周村被拆迁户,现向您们反映新泰市建设局,汶南镇党委,东周村两委,非法越权不按法律程序武力强制拆迁我们的房屋,渎职侵权一案,请求最高人民检察院的领导依法维护我们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

具体事实如下:                                                                                                                 

一.2010年1月6日,我们被拆迁户到中南海信访局,对当地政府有关干部渎职侵权行为进行合理有序的申诉,并听从中南海信访局,山东省驻京办有关工作人员的安排,回当地找政府有关部门请求解决。但新泰市公安局,汶南镇派出所民警张波、安连刚、沙刚三人未进京找有关部门进行调查,颠倒事实对我们十二人进行诬告陷害,非法拘留,严重侵害我们的人身权利,【附新泰市公安局,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新公(行)决定【2010】第0068号)拘留证】。而事实是我们并未在中南海信访局非法聚集而是听从信访局领导安排,请有关领导到中南海信访局,山东省驻京办现场接待人员那里调查核实。严惩渎职侵权民警张波 安连刚 沙刚依法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

二.新泰市建设局,汶南镇党委政府未向我们被拆迁户按法律程序公示:山东省国土资源厅等有关上级部门的合法批文、拆迁补偿标准、合法安置方案;未与我们被拆迁户达成合法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情况下。纠结新泰市执法大队、当地派出所、新泰市特警武力强拆我们的住宅。严重侵害我们老百姓的合法权益。

三.新泰市建设局非法占地几百亩建设违规超标的政绩形象道路(路面加绿化带宽度达到101米)。

四.新泰市建设局,汶南镇党委政府,东周村两委把新泰市政府拨付我们被拆迁户的补偿款截留挪用(新泰市按960元/平,另外划宅基地。新泰市建设局拆迁办主任孙者来在办公室亲口对我们说“新泰市是按此规定给我们补偿的”。东周村主任王建成在村民大会上对老百姓说是按此规定补偿的。)但上述三单位给我们的补偿标准远远低于此规定,使我们无法保持基本生活。上级拨付的补偿款数额巨大,非法开发违规建设小产权房,严重侵害我们的合法权益。

我们恳求各位领导调查核实以上侵害我们老百姓合法权益、非法强制拆迁单位越权武力执法、知法犯法渎职侵权。严惩那些腐败干部。依法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

上访人:王建波  刘步先  刘丙云

刘淑启  王建新  刘冬

  王成昆 王建民等十二人

 

 

2010-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