击壤歌【全文录入】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5/09 10:1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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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代序/胡兰成
    
    闲梦远 南国正芳春
    
    楚天千里清秋
    
    绿兮衣兮
    
    日月光华 旦复旦兮
    
    行行且游乐篇



代序
    
    ◎胡兰成
    
      现在有了朱天心,要来说明李白真方便。第一李白的身材生得不够高大,不过因为是男人,总比朱天心高大。有见过李白的人写他的眼睛好光彩,这使我想起《击壤歌》里的小虾的十三点,自说她的眼睛是圆的,姑娘眼睛是圆的还好看?其实朱天心的眼睛大大的其是美绝了。还有世界上最美的就是聪明。
    
      说起李白呵,他到处饮酒游玩,热闹市区与山山水水的乡下他都玩个不厌,这也像小虾会游荡,台北的街道与宜兰的溪流都好,与爱吃处处地方的名物。只是李白没有一批死党,他不守在一处,而是一地方一地方的玩过去,到处的地方长官都仰他的名陪他游宴。李白是比王维杜甫天下闻名,像朱天文说的淡江同学都说朱天心。
    
      杜甫比李白,犹如班固比司马迁,班固对司马迁有微辞,杜甫却与李白要好。杜甫的是写情,李白的则是一股浩然之气,所以李白的出笔最快,他有许多诗都是在宴席上写的,别人请他再写一遍,就又走了样,两首都收在集里,两首都好。日本明治天皇也是在臣下的奏疏背面一写就是一首歌,可惜李白的诗有十九都散了。因此我想起朱天心写文章的快法。仙枝说朱天心写《击壤歌》有一回是一晚写了一万字,而没有一处不精彩。
    
      以前我有一个时期忽然不满意自已起来,李白也读烦了,觉得他千篇一律,都是写的饮酒、游玩、说大话,他说英雄,我可是不要英雄。后来是到了日本,住在东京都世田谷区奥泽时,每出门在站头等电车时带一小册本的李白诗看,看到了〈秋浦歌〉十首,才知其真是写得平实深至极了。亦许一样会有人觉得《击壤歌》写来写去无非写的游荡吃东西,动不动就「岁月」、「山川」、「日月」、「名目」。但这是与我曾有一个时期不满意李白一样。《击壤歌》我已看到第三遍,一路的句子都想把来加圈。
    
      李白是天之骄子,他对于世上的事物什么都高兴,又什么都不平。他比杜甫早生十年,开元年间是唐朝极太平繁华的时候,皇帝亦优礼他,又有贺之章一班朋友与他在长安燕游,当时的长安是西域胡人的商店酒店都有,佛寺道观官家都来降香,大道的两边是杨柳间桃花,花时男女结队看花,灯节男女结队看灯,李白不比杜甫的是小官,他一生到处有人一淘哄,像小虾的慷慨豪贵,他会有何不乐,顶多也不过是像小虾的无端又哭湿了一条红砖路罢了,而他的诗却曰:「人生在世不称意,明朝散发弄扁舟」。而的确也只有他这样的意气,才盛世亦可以长保新鲜。而他就在游玩过潼关时救了军营失火被问罪的营官郭子仪,是潼关的镇守司令官哥舒翰听说李白经过设宴招待他,他与哥舒翰说了,郭子仪才留得一条命,后来做了为唐朝平安史之乱的兵马大元帅。这是李白式的,不是杜甫式的。
    
      安禄山之乱,玄宗幸蜀,太子在灵武收兵讨贼,其时道路不通,永王璘在江南亦出兵巡王,李白方游庐山,遂入其军中。尔后其成了永王逆案,李白自得郭子仪兔冠替他赎罪,使得减轻流夜郎,未至即赦回。他流夜郎去时路中地方官招宴,赦回时又地方官招宴,这一段期间他写给人家的诗都是称冤不平。读他在永王军中时作的〈永王东巡歌〉十一首,与〈上皇西巡南京(四川成都)歌〉十首,他这也像小虾的讲要反攻大陆,最是响亮热心,天道糊涂而不爽,李白的事不是一句话可以言明,但是我绝对相信他。他可以不要辩,他的辩亦是糊涂而不爽,像天道不言,却来鸟声叫得糊涂。他的辩只是不平,他是对盛世不平,对乱世亦不平。真真的要从乱世开出治世,也只有靠这股气,不能靠杜甫诗里那样的情理。
    
      唐朝的诗人最好是李白。李白诗是上承西汉,下合南北朝而成的盛唐乐府。北朝的人物史事他虽未习,可是北朝的乐舞,包括西域传来的胡乐他都喜欢,宴席上他饮醉了还自己来舞,他的诗多用乐曲为题的,如〈青海波〉、〈乌栖曲〉。〈乌栖曲〉、〈采莲曲〉等是江南的,李白大概只是看,自己不舞。他舞的多是北方的,〈青海波〉外还有好多,原来诗与乐是一个,《诗经》的话无有一首不是乐,孔子说学礼学乐,就是学礼学诗。是后世才有乐府诗与非乐府诗之别,渐至于非乐府诗倒成了诗的主体。但礼乐文章,当然诗即乐是对的,所以文章有调,诗要吟,并非都要谱成舞乐。乐是在于乐意,不一定在于乐曲。
    
      把李白的诗与杜甫的诗比较,李白的乐府诗多过数倍。而且李白的非乐府诗亦都是富于乐意的。朱天心的《击壤歌》像李白的诗,整个的是飞扬的,如此说明了,就可明白李白诗的伟大,第一在于诗就是乐。
    
      李白又是第一个把士的文学与民的文学来结合在一起了。李白喜欢的那许多舞乐,都是北方的与江南的民间的,并非郊祀与宗庙朝廷之乐,为后世儒家所不屑一顾的。而李白把来作诗题。中唐时张籍亦做得好乐府诗,刘禹锡亦采〈竹枝词〉入诗,但皆不及李白的诗是整个的与民的文学生在一起,不止于采用。这也像朱天心的《击壤歌》的大众化,若要说她的大众化在哪里,这可是难以回答。而李白的人又是士之极致,像朱天心便也是格调极高的。李白求仙,求长生,只是因为他的人飞扬。他爱的是秦皇汉武,而又不以为然,不知道自己要怎样才好。《击壤歌》里的小虾,她但愿与这几个人永不分离,她要天长地久,却又说自己只想活到三十岁,一忽而又想活到四十岁也好,与李白一般认真得可笑。
    
      李白的诗丰富,只觉是心头满满的。《击壤歌》也有这种满满的感觉,却又并没有什么事情,有的只是满满的浩然之气,像贾宝玉对眼前诸人都是难分难舍,只愿相守到他死了,化为飞灰,然后可不管了,化为飞灰尚有痕迹,要化为一股气,吹得无影无踪。
    
      李白是他的人满满的,所以朴素而繁华。李白的诗与《楚辞》相契至深。《楚辞》有江南的花草与迎神赛会的繁华。洞庭湖君山娥皇女英的斑竹泪,《山海经》里的烛龙这一类传说,在屈原的〈天问〉里多有,《诗经》里可没有,前几年在长沙掘出西汉贵妇人墓里,即有一件女袍绣的〈天问〉里的龙与日月,李白最喜欢《楚辞》里的这些。还有是他与屈原一般的不安分,不过屈原的不安分自于汩罗江,李白却是他的人一股气满满的在人间不得安耽,风起的时候他又想飞了,像小虾。
    
      中国史上有两件大事,一件是黄河流域文明与淮夷文明的结合,此是到商朝才完成。又一件是黄河流域文明与楚民族文明的结合,此是到了汉朝才完成。汉赋是《诗经》与《楚辞》的结合。然而诗则惟阮籍的〈咏怀诗〉中有用《楚辞》的典故。虽然如此,六朝的小赋是从宋玉的赋化出来。于诗,阮籍的是士的文学,尚有民的文学如有名的〈子夜歌〉,则显然是《楚辞》的情调,但是也诗经化了。文学的同化真的像风,有这样自然。而至李白,汉民族的文学与楚人的才总体的生在一起了。余人如王维、孟浩然、高适、杜甫都没像他这样。王维、孟浩然、高适、杜甫他们的还是诗经得多。
    
      思想上,李白的是黄老。黄帝是汉民族的精神,但尚未名为思想,到了老子的才是思想。老子与庄子都是生在汉城楚地的边境,受两种文明的激荡,所以出来这样泼刺新鲜与生在山东的孔子孟子很有不同。晋人的是老庄思想,少了黄帝的气魄。李白的才是黄帝打先头,所以李白的诗比左思、鲍照、高适他们的都更强大,后人连苏东坡亦在这一点上及不得他。苏东坡最佩服李白,他在诗中有云:「帝遣银河一派垂,古来唯有谪仙词」。
    
      自李白以来千有余年,却有一位朱天心写的《击壤歌》。
    
                           ──摘自《中国文学史话》
  
闲梦远 南国正芳春
    
    
      我和卡洛刚看完东南亚的《畸恋》,出得电影院,竟是阳光郁郁,地上半湿半干的已经下过一场雨了。
    
      一个不留神,坐上了右转的○南,卡洛是要回后车站的家,我则要去武昌街的金金替妹妹挑生日礼物,我们赶忙拉铃在台大下车,两人气急败坏的跺着脚,却又直忍不住的要笑。
    
      我们并着肩默默的走着。红砖路刚被雨水冲刷成干干净净的红色,高大的相思树和尤加利,把整条路给遮得凉凉绿绿的,是一种很好喝的空气。
    
      卡洛不说话,我不知道她在想什么,不知道是不是跟我想的一样,电影不好,而且是很不好,外国毕竟还是有跟国片一样糟糕的片子的,可是那一幕幕的阳光、蓝海……真叫人想丢开一切,过个他们十七岁女孩子过的生活,读自己喜欢读的书,做自己喜欢做的事,吃饭,睡觉,恋爱,生活……
    
      我看了卡洛一眼,她正偏着头,隔着栏杆望园里的一切。我忽然有股无名的悲哀,卡洛的功课很好,在班上总是那几个逐鹿中原的一个。我跟她还是在这高二下学期才熟起来的,我们一碰头总不外谈政治国事、两人的抱负理想,她要读政治,我则是新闻,我们曾经狠狠的发过誓。此刻我却觉得她离我好远,她是园子里的那一群,是坐在草坪上看书的女孩,是走在椰林道上裙裾飘飘的大学生。
    
      然而功课对于我似乎一点意义都没有了。今天早上走过班上的布告栏,我虽然没这次月考的总分单,但还是瞄了一眼排名表,最后一名还多上我两分。我继续的走着,到厕所洗了个手,再回来,坐到位子上依然看我的《瓦德西拳乱笔记》。
    
      已经不是第一次了,上次月考也是在末末,我不晓得自己为什么要这样做,就是不碰书,就是不甘心老老实实的拿起书来,然后到了考试那一天再翻,紧张的,不要命的,连抬着便当箱也要边走边翻从来没打开过的狄克森,我最讨厌这种人的!
    
      我也会难过,例如考数学时,我总觉得格外的孤独,像是失业了,看着同学埋头的写,我竟没法下笔,因为不知道什么是赛因扣赛因。
    
      晚上妹妹过生日,我们各自拿出了礼物,看到她好久没现过的笑脸,大家都好高兴,和和气气了一晚上。
    
      妹妹正在最紧张的初三时候,却是见了书就打盹,也不是个读书料。我每次看完电视上楼,总见她穿着制服在床上睡成了个大字形,开着大亮的灯,和一室的平安夜。她功课本不太好,升了三年级更加退步了,后来从她导师那儿才知道她认识了个同学校的男孩子。一次晚上爸爸跟她聊得很晚,她支着额头哭得肩膀抖抖的,我立在门口都愣住了。我记得上一次她哭的时候是小学时,我们两个骑着新单车上街,碰到两个野男孩瘪车,我们是一向很有家教的,到底被他们的无理取闹给弄火了,打了一架,我的脚踝淌着血一拐一拐的走,妹妹推着龙头给撞得七歪八扭的新车,眼泪爬了一脸。这会儿我都不认识她了,整整一年,她忙,我忙,爸爸忙,妈妈忙,姊姊也忙,我从来不知道她有这么多的心事,这么大的委屈。
    
      我觉得爸爸劝得很有理,整桩事情也很可以理解,但是她为什么这样固执不通?我不禁想起爸爸以前说过的,感情是非理性的,可是,总该可以用得上些须个理智的,总该可以的呀!我这般对妹妹说。她抬起头,一眼的愁怨,你不懂的!我不禁打个颤,想,不管这件事她处理得如何,我相信她已经长大了,大了好多,不仅只是个子高上我十公分,大大的眼睛,柔柔的微笑,是个大姑娘了。
    
              ●
    
      好不容易才捱到高三课间操的时间,我拉了橘儿,千里迢迢的横度沙漠去明德楼找小静。
    
      橘儿、小静、邓和我,不知为什么高一才没开学多久就紧紧密密的黏成一团,连大热天的午睡时,四人也要亲亲热热的挤做一堆。邓爱文学,我和她满有得聊。跟橘儿则是天南地北。小静又不然,和她几乎说不上几句,但我们总是好好。每天下午第一堂课时就已经开始传纸条讨论放学后的节目。总是我和橘儿先发难,公园号、杂冰、蜜豆冰、老大昌、城中市场……我和橘儿自然是没问题,小静是随便,邓则一定是不去,然后三人一起劝邓,劝三堂课,小纸条换了又换涂得黑鸦鸦的。最后是浴着夕阳,四人一齐跑在总统府前十线道的大马路上,赶金陵第一炉的热起司。
    
      高二时,小静转成了自然组。知道她分组测验通过时,我只觉得怅然,直担心她会慢慢的跟我们生疏,因为小静人总是闲闲的,跟每一个人都很容易处得好,她在路上碰到一个几年没见的老朋友,就像跟一个第二次见面的人一样,笑笑的,可是又宁人,叫人无从怪罪起她。可是现在我却要怪起自己的多事了,因为我一向相信缘,尤其是朋友的事,更当顺其自然的,然而我竟这样无端的担忧起来了。
    
      其实我恨小静算不上是很能谈心的朋友,两人一起时,我少说话她更少,但是默契之好,走过公园,猛的我说:「你看那──」「凤凰树。」然后两人继续默默的走,心中满满的。
    
      一到明德楼,气氛都不一样了。整条走廊没什么人,教室里却都是人,拿着书的,伏在桌上的。我和橘儿又开始不好意思了,每次来找小静,总得打扰好些个人从窗边传话过去。然后再看她蹑手蹑脚的出来。社会组的高二还是高一,自然组的高二却已经像是高三了,一股战云密布的味儿。
    
      我们并排坐在走廊边的小石墙上,多半是橘儿一个人讲,暴风半径颇大的比画着,好笑处,一阵惊天动地,三人又赶忙红着脸互相嘘着示意安静,别过头去顾左右而言他,避开窗内一双双朝这儿看的眼睛。
    
      上课的号角响了,我们依然不动。
    
      「放学门口见?」
    
      「嗯。圆环那儿。」
    
      先等小静进教室,然后我和橘儿再慢慢的晃。操场上又卷起了小小的鬼风,沙子弄得人要流眼泪。近午的阳光把我们的影子缩得短短团团的。
    
      一回到教室就想睡。光复楼不管是大晴天或黄梅天,总是那样阴阴凉凉的,像个神仙洞府,世上千年在这儿只是一日。这里的味道常使我想到白先勇的世界,不过光复楼又要明亮干净得多多。
    
      其实光复楼的情调最好。一边窗户外是株老被阳光搧得金黄狂舞的枫香,另一面则是高阔的蓝天,天下是高高低低的建筑物,真真是一种城市的味道。
    
      打了三个呵欠,台上的先生是愈来愈模糊了。风凉凉的撩着人,台湾真是四季如常,五月天也会起秋风。如此又睡了一堂课。
    
              ●
    
      一早无端的从迷蒙中醒来,到门廊口看天色,却见一天满满是跑动着的云,是种世界末日的味道,却又让我觉得胸襟好大,好像世间只有我一人了解天意。真是当今之世,舍我其谁!叫人不禁又着生起一番大志,看看日历,正是六月六日断肠时。
    
      光复楼这两天尽是一片〈归来吧!苏澜多〉的歌声琴声。期末音乐考试,总也是一桩不大不小的事,比主科考试轻松,却又不能潇洒的扔开,很烦神的。
    
      琴室就在我们教室隔壁,音响效果之好自然是不用说的,只是常常课上到一半,先生还得张口结舌的等歌手把那句如怨如诉的「归来吧!归来!」的高音唱完,才继续的说,浔阳江头夜送客,枫叶荻花秋瑟瑟……南欧的阳光,似乎也溅了几许到光复楼中了。
    
      黄玫看史坦贝克的《大地的象征》,我则在看台北市,这两天的台北市显得很有深度、文化的样子,因为云层厚厚滚滚的,天下又光亮干净,景致尤其利落清楚──我和黄玫真是两个业余学生!
    
      黄玫有那种少见的坦白、正直、热情,而且很聪明,当初我却没能见到。我一向嫉恶如仇,而且爱憎极强,她更是,偏偏两人中间一直有层误解,以致高一一年、高二半年下来,她在后头恨我,我在前头跟橘儿传纸条说,觉得黄玫老在后头虎视耽耽,好不可怕!
    
      高二下开学,两人都鬼使神差的坐在一起,一句「我觉得──」「我觉得──」,从此两人成了凡有奇文皆共赏的好朋友。她爱赫塞的,尤其是《傍徨少年时》,我嫌太浓太紧密,但两人都一起看罗丽泰,最后一场电影,D.H.劳伦斯的查泰莱,偶尔很有默契的抬起头来看一眼台上,捧数学先生的场,然后相视笑笑,她说,我好喜欢那首歌:“By the Time I Get to Phoenix“。
    
      我一直好怀念高二下半年的数学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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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在看这期的《读者文摘》,听见国文先生说,小说家者流……不禁赶忙将书放进抽屉里,凝神敛容的听他。我很喜欢听先生们讲些书本外的东西,尤其是对国文,我总希望自己能够像只章鱼一样张牙舞爪的抓取,不放过一点一滴,可是两年来,失望了。国文先生是个很尽忠职守的人,他的教育宗旨似乎是以传道──课本的道为主,其它则是小道不足观。他还是会讲课外,但总不出韩欧程朱的世界。国文先生与民国同大,是那种「非三代两汉之书不敢观,非圣人之志不敢存」的典型。这本来是很好的,是种读书人的志气,但若太执着,就会变得板,正是好的,板则糟了。先生偶尔也会想到该架些五四文人的开放文风,他叫我们读《官场现形记》、《二十年来目睹之怪现状》,对于现代中国文学,他只说,琼瑶的文字美,其它则是,小说家者流了。
    
      记得去年教到夏济安先生的《旧文化与新小说〉,我觉得这篇文章很好,可以讲很多我们不清楚而一直想知道的东西,尤其是其中夏济安先生对五四小说家的批评「热情的要求社会改革的小说家,难免要把他们的作品化为宣传:铲除旧的,迎接新的……抛开旧社会的善恶不谈,它究竟对于形成中国人的性格、想象、生活态度,以及生活方式,起些什么样的作用?这些问题,热情的小说家是忽略不顾的。更大的危险是:他们煽动起对于未来的十全十美的新社会的向往。这种浪漫的幻想,无疑有助于共产主义宣传的推行。即使写那些小说的人,本身并不信共产主义,巴金就是无政府主义者。」这段虽说的是小说家,但身为一个知识分子,是不是也该有同样的注意?我们会觉得奇怪,像郭沫若那样一位学贯中西多才多艺的人,最后也会唱出肉麻的「史达林,你是亲爱的钢!是永恒的太阳!」但是近些的于梨华,在台湾过了二十几年的生活后,她居然也能在去过中国大陆后发表一些令人难信的言论,我相信这当不是地分辨是非的能力不够,更不是那种浅薄的尼克松访问大陆后遗症、趋炎附势的小人。这给我们个警惕,知识分子切不当被自己那种自以为是悲天悯人的热情给遮瞎了眼、冲昏了头。
    
      没想到国文先生一拿起这篇文章,就先狠狠的砍上几刀,夏济安先生说:「从反对旧社会的立场而写的小说,五四运动以来,已经出产了不知多少部。这些书曾经产生过很大的影响,但它们的文学价值恐怕不如它们的历史价值。它们主要的缺点,是它们不够真实。」国文先生却说:「既是历史小说,怎又可能不够真实呢?」一句话把我惊得目瞪口呆,一会儿还是忍不住站起来驳了几句,却是口才一向不好,一激动更是语无伦次,这个那个的虚字一大堆,面红耳赤的坐下之后,看先生还是一副似懂非懂的模样,好在乔又举手继续起来讲,乔的表达能力好,一下就把事情条理得清清楚楚,看着她和先生努力解释,不禁安心,却又生起一丝难过。就是到现在,绝大部分的人们还是视小说为纯玩玩的,更甚是种「玩物丧志」的东西。可是我总笃信爷爷的话「诗歌文章是民族的花苞在节气中开拆的声音」,一个大时代的兴起,必是在文事一片蓬勃之时,所以当有一回我听到一个别人公认很有才华抱负的男孩说,文章这些都是小道不足为,唯有治国平天下,当下我就瞧不起他,瞧不起他的目光短浅!
    
      我又一直以为我们这一辈绝大部分接触现代文学的机会远比接触古典东西的机会多,所以自然国文先生在阖上国文课本后,有很大一份责任指点我们该看些什么,一个看了三年琼瑶小说和一个看了三年张爱玲小说的学生,其间会有怎样大的一个差别?所以两年国文课我一直好失望先生除了琼瑶小说外,其它现代文学一概不提,伤心极!
    
      想到于梨华又不禁难过,她和刘大任曾经是我很喜欢的两个作家。尤其是刘大任的〈大落袋〉比林怀民同样写青年人的〈蝉〉要广大深厚得多多。他的〈落日照大旗〉写那种遗老的味道则又比白先勇要冷静得多,人说白先勇是以一种很冷很静的眼光俯视这世界,我却以为他一直过分沉醉在自己那种浪漫悲剧感的气氛里,尤其以〈思旧赋〉最是糟糕。刘大任曾嘲笑台北是一个新兴潦草的都市,看到这句话时,我本以为我很了解他那种寂寥的感觉,却没想到他会坐上中共联合国代表中的一席,这曾让我好痛心,让我不禁更深深的警惕自己在下一场战争中要如何谨慎的把持自己。
    
      于梨华的作品除了《雪地上的星星》十分糟糕外,其它都很有一种情调。我喜欢她书中每一个人那种成长的挣扎和世事变迁后能安于沧桑的勇气。我总不忘记高一下刚看完她那本描述在台大外文系四年生活的《焰》时那种心境,那时正是班上篮球队在为班际比赛加紧练习时,每次在台大练完球后,我爱一人在椰林大道上晃,晃累了就躺在椰树下唱“Yesterday When I was young“。看着一天的红霞映着黑黑摇动着的椰影,风凉凉的吹着,有男孩女孩轻笑的话语,有鸟儿振翅的声音,我想到曾在这校园里走过的莫迪、修慧、小汤,想到我只要青春!只要青春!我不要焰后的烛泪一片。等泪水把草地灌湿后才回家,我常想我只要那般的躺着,不要学校不要朋友不要爸妈,我只要扣紧草地,让地球停止转动,我只要这样躺一辈子。
    
      高一的时候我只打算活到三十岁,因为正值青春活蹦的时候,然而我又对它却步,怕的是热闹过后的冷清,就像孩子时候一直怕看新年过后的一地鞭炮纸花。我曾在除夕夜偷偷的把电钟插头拔下来过,九岁的我自有一番想法,我是宁可不过巴望老久的新年,也不要年初二初三初四,听起来愈稀疏的炮竹声。高一时国文先生出一个「无题」,还记得我写的中间有几句话:「……年轻人轰轰烈烈的抱负,是一场洛阳三月花如锦的繁盛。然而,花儿终究是要谢得满山满谷的,成就的人们是些晚熟的花儿,虽是万绿丛中一点红的矗立枝头,但终不免有些许孤单冷清,和惘然,而且还是要落。」结论是,既是富贵荣华原一梦,我是连过程都不想要了。
    
      现在我则打算活到四十岁,不定长些。除了想到要陪爸妈老去,万一不小心结了婚的话,那必是有一份牵绊的,而且我还要等回我们的山东老家,除了看看黄淮平原外,再要走在无限的日月山川里听不尽的渔樵闲话。就是到了现在,我也从不认为高一时的那种想法是否是幼稚,或悲观。爷爷曾经说过日本有一个很轰动的事情,一个十八岁的女孩自杀,为的是面对这样一个大好的青春世界,她不知该如何来过,我想我是很了解她那种不是厌世而自杀的心境的,她的死亦是在一片灿烂无尽的阳光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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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进度快要结束了。各科先生也开始忙着赶着期考前给我们小考。
    
      看看今天的课表,英数化护,倒是有三堂课都要考试。第二节下课,和橘儿不管三七二十一的把邓从座位上拉起来,去明德楼找小静。
    
      小静乖乖的出来,笑笑,四人也不说话,沿着操场慢慢的晃。我知道邓很在乎化学小考,我也知道小静今天可能还有好几场硬仗,可是我更高兴我们四个不论什么时候,不论什么地方都能登高一呼,四方响应。
    
      太阳无端的给云遮起来了,风凉凉的,把我胸口又灌得满满的,我说,「我们来发个誓……」「小虾又在发疯了!」邓是O型,难怪她在最浪漫的时候依然能冷静的知悉我。我笑看她一眼,继续我的语无伦次。橘儿只是低着头笑,她有一张少见的甜美的脸,此刻我知道只有她最了解我。我跟她发过千百个誓,打过万千个勾勾,在每一个地方,每一个时候,黄昏绦红色的红砖路上,正午热热挤挤的衡阳路上,大风中的淡海沙滩,罗斯福路的木棉花下,碎碎贝斯鼓声的「我家」冰果店里,虽然我从记不清我们的誓言。
    
      我很爱发誓,就如同我的从小爱立志。五岁的时候,我坐在妈妈的膝前仰头跟她郑重的说,我长大了要当个农夫,为的是农夫们老在黄昏里悠哉的乘着牛车,蹄踏蹄踏嚣张的过马路。可是妈妈说我太懒,要睡到日头晒屁股的女孩是不可以当农夫的。后来我要当旅客,也就是车掌小姐的意思,她们总是穿戴整齐的站在车门口收票撕票,好好玩的。
    
      八岁的时候,我觉得我该去当炮兵,一个勇敢的军人,因为附近的孩子没有一个人敢跟我一样玩不拉长须须的大龙炮。小学快毕业时,则是受了许金木的影响,我要到威廉波特去!大些时,就改了,当个新闻记者要好些,像盛竹如、杨楚光,我可以爱跟杨清珑说话我就跟他说,除了像傅小波报摔角外,我还可以报溜冰对抗赛,像傅达仁油嘴滑舌一般的讲,一丈青扈三娘。
    
      新闻记者的志向维持得较久,差不多一直到高中,虽然中途曾想过要当上帝,为的是「我要每一个人都永远活在他最喜爱的时光里」,初二时我哭着在日记上这般写下。那时养了十年的老狗阿狼刚死,死在一个凉凉风里的秋天,然而我总不忘记的是一个黄昏,他衬着红霞趴在山上凸起的一块大石头上,鬣毛被晚风轻轻的扬起,他像个王,整个世界都臣服在他的脚下。
    
      初三时看了一场《深宫怨》,我总不忘记史帝华葛兰杰那双湛蓝漂亮的眼睛。我幻想我是正当豆蔻年华叫他惊艳的小贝斯,而我立志我将是个伊莉沙白一世,我将和她一样叱?风云半个世纪,然后一身黑衣站在大风的山岗上,挺挺的,看着臣民们向我欢呼,然而在我脑海的深处,则是我那亲亲爱爱的年轻恋人。
    
      看过《麦克阿瑟将军传》后,我又决定我得当个将军,在下一场战事中。我不定是要成功的,然而我定是孤独和悲剧的,我将写下美丽忧愁的诗篇,世人也将不了解我,但是我是依然要向这个世界说,老兵不死!
    
      现在,我又拿不定主意了。虽然跟卡洛两人发过誓将来要读新闻,可是我刚学会吉他,我想当《劫后英雄传》里云游四方的吟游诗人艾凡荷,我将永远荡在日落的那一边,不过我常想到数学,想到反攻大陆,想到反攻大陆时我也要上战场,而且这世界似乎已没有苔绿了。
    
      骑马是件累人的事,立志也是件累人的事,不过我还是不担心,风起的时候,我自又会有番大志的。
    
              ●
    
      做了一个噩梦。爸爸妈妈是吸血鬼,全世界都是。妈妈要吸我的血,爸爸较理智,不许,虽然他也很馋,但是最后妈妈干死了,爸爸也不知怎的没有了,只剩下我,和一片晴朗的天空。我不会圆梦,不懂得它的含义,怕是我也要变成《狂人日记》里的狂人了,这是一个吃人的世界!
    
      最后一次上语言课,最后一次听“American Short Stories“了,会恨怀念那女孩黏黏的甜嗓子,男孩冒失唐突的声音,温馨得让人睡去的音乐,和我们的「罗」先生。语言教室的英文先生长得十分漂亮,老是敞着领口的时髦衬衫,撇着嘴角的笑,和一双老带着嘲谑笑意的眼睛,我们私下叫他保罗纽曼。一回放学回家和橘儿在路上荡,迎面正好碰上他,我匆匆的向他道了声:「罗老师再见!」当下橘儿和老师都愣住了,一会儿我才想起先生姓夏,不姓保罗的罗。我和橘儿足足笑了一条街。
    
      坐在47路公车上,看台北灰灰的雨天,好不可怕,一时又想到那本《十五岁的遗书》。灰色的雨天常会让我想到自杀之类的事,有时烦心事实在太多时就会想想死的方式,我可是绝不找那种要窒息的方法。吃安眠药可能要舒服些,但一次买那么多药似乎又还得有什么医生处方之类的,太麻烦!就算了。
    
      我是顶爱大太阳天和起风的日子的。大太阳天是像去年夏天,每天下午我都跨上单车骑过熙熙攘攘的罗斯福路去金门街找橘儿。也不知为什么,一吃过中饭后就有那种执意,抓顶草帽拎着单车就走,蹬快着车,太阳在后头追逐,大车也叭叭的在后头追赶,汗水刺得人眼睛好痛,整个世界变成了酒精灯上的晶亮试管,我是个小分子在管子里蠕动着,险险的,太阳再热上万分之一度我就会蒸发不见,一向如此,将来也如此,庸庸碌碌?……反正我还年轻,管不得这许多的事!
    
      我总记得那年夏天我在正午燠热的罗斯福路上打过一个冷颤。
    
              ●
    
      国文堂上周考,今天要默白居易的〈琵琶行〉,也是高中以来我继〈桃花源记〉后第二次背课文。我的国文分数总也很糟,尤其高一时最是爱叛逆,先生规定作文定要写足两张,我却以为文章当不是这样的,就故意缴了一篇写得很精短,只有一页半的作文,先生批了个零分。后来又写过一篇只有两行的,记得题目是「我为什么选择了社会组」,结果得五十分。后来想想似乎是我的不对,而且每次大考小考我都不默书,国文成续真是岌岌可危,我想到中国人的国文要补考是件可笑的事,就安分的写起八股文章来,可是课我就不愿意老老实实的去听了,默书也是,我以为是,浪费青春!
    
      高二我离国文愈来愈远,可是现在又觉得后悔了,国文课本里还是有诸多可读的,东坡子长和诗选不说,袁子才〈祭妹文〉里的很些个地方也让人觉到他是个有才情的人,虽然也有陆稼书的文章!课本上的作者介绍说他是「……不苟言笑……平生不屑为诗词古文」,真是要命,那么不是中国人!
    
      国文先生走过我的桌边,大概是看我这回没发愣而且居然在默书,摸了摸我的头:「这样才是好孩子。」我抬起头,看先生正笑得合不隆嘴,满意的点着头。我忽然想到逊清宫中老捋着白胡子,对宣统满意的笑着说「王虽小而元子哉!」的陈宝琛。我笑了笑低下头。好难过,其实我是敬他的,但是这两年来我却这般叛逆的冲犯他。先生毕竟是有他自己一套的,我,只不过是初生之犊。我是敬他的,在这一刹那间,他教会了我好多事,好多可能我这一生都学不好的东西。我是敬他的,不管将来我多老,变得多如何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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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合唱团最后一次练唱了。猫咪说:「奎然兄近来又增添了不少。」的确,先生今天穿了件奶黄套头衫,咖啡色长裤,真真是块可口的红叶巧克力鲜奶油蛋糕。
        
          今天人依然到不齐,还是慵懒的气氛。我和大苏两人依然共看一份谱,虽然我们常都带了谱,猫咪则又是从仪队跷来这里唱二部。我环视着四周,真是一切如常,其实这样是好的,将来在我的记忆中,合唱团的歌声将好像是没有停止过一样。
        
          大家都很有默契的唱得特别晚,把这一年来的歌都统统再唱一次。我们这合唱团真是有史以来最可怜的一届,由于从今年起每年春季的全国音乐比赛改成以班级为单位参加,所以我们的地位忽然一落千丈了,在学校跟仪队乐队一比,更像是个名不正言不顺的私生子,好在唱歌本来是兴趣的事,合唱团就靠几个热忱的同学在惨澹经营着。
        
          依然是我和猫咪、乔一起走,不过少了个大苏,她大约是赶车去了。我们默默的走着,总统府前的大道上是一片刺眼的车灯,交通警察依然在比画着我们看了两年仍然没看懂的手势。
        
          我常常会想起去年冬天,那个又湿又长又冷的冬天。每次星期二练完唱,我们总是硬拉大苏跟我们走,大步大步的走着,四个人唱三部,从“Jane“开始,这首本是白雪溜冰团最有情调的一支舞曲,我们却把它唱成进行曲一般。声音冷得直打颤,我们却重重的仰脸呵着气,热气在灯下成了一片雾气,我们在向这个冷冷的夜晚挑战。台北冬天的雨真是又绵又冷,我们总忘记带伞,或许是伞收好了在书包,懒得拿出来。总之等到越过总统府广场到重庆南路上后,大都已经全湿了,可是我们唱得更起劲,唱:“Battle Hymn of the Republic“,
        
          歌声响遍整条街,路上行人都回过头来向我们笑,我们真是一群力挽狂澜的救世军。
        
          我一直不忘记十二月里夜晚的重庆南路,每一家书店都温暖光灿得今人好舒服,有圣诞铃声,也有圣诞老人,还有我圣诞袜子的孩子梦。
        
                  ●
        
          到了高二和小苏坐在一起后,才想到姓苏的人是不是都那么爱笑。大苏是因为练合唱才认识的,我们两个同是唱第三部,尤其喜欢玩看谱唱歌的游戏,却是艺高人胆大,音常常会出轨,然后两人大笑,笑掉一整首歌。小苏也爱笑,她是个纤细个子静静的女孩,一笑起来却是猛跺脚,直直亮亮的头发披到颊上,很炫人!和她做了一年邻居,话却没讲过几回,但或许笑本来就是我们的诺言,我们默契之好的,常常众人中一件小事,一个小动作,只有我们两个会同时笑得喘不过气来。
        
          今天小苏数了我一个小玩头,让我度过了无聊的数国公英。她教我如何找丈夫,把对方和自己的名字笔画加起来除以四,余一的是无缘,余二的是朋友,余三的是情人,整除则是夫妻,我拿出通讯录来找丈夫,一个上午找得了九个情人,其余皆是无缘或朋友。我不禁担心起来了,我想过婚姻的事,那该是年老时候的事,少年的我,虽自有一番打算,不过终究我是要结婚的呀!
        
          家里只有三个女孩子,我常会问爸爸觉不觉到遗憾,爸爸说还是会,不过就因为人是万物之灵,所以人必能超越血统之传而传道统,爸爸引爷爷的话,我懂得的,所以我要做很多事。
        
          我爱跟爸爸一起种花除草烧虫子,我爱陪妈妈聊天照顾狗儿们,所以他们常会笑着对我说:「就留你罢。」我说:「好呀。」可是只要风一起的时候,我又想飞出这个世界,而且我和橘儿小静是有过誓言的,一次数学课,窗外的天空正蓝,橘儿传来张小纸条:「我去瑞士,你呢?」我答道,法国吧,不定斯德哥尔摩,我想看看王宫外绿色的马拉湖。然后我们问小静,小静说随便。
        
          记得不久前我告诉黄玫将来我要老死异乡,自己也说不清是为哪般。后来看《功夫》,甘千辛万苦的找着他的亲人们后,却深深的鞠躬道别,继续他的云游四方,我想我就是那般心境,愁予的句子:
      仰视秋天的云像春天的树一样向高空生长
            朋友们都健康,只是我想流浪……
            你该相信我的骑术吧!猎人!
            我正缝制家乡式的冬装,便于你的张望
        
          是的,我将在遥遥远远的天那一方陪伴爸妈,不过我常想到反攻大陆,所以我心不会荡得无影无踪。我会随时回去,或许当第一个烈士,凄丽我的秋海棠,毕竟我是诞生在黄埔军校的门前,我爱南国艳红的凤凰花,更爱浩浩荡荡的革命军。
        
                  ●
        
          中午全班到音乐教室,由Miss萧从头到尾带我们唱《一○一首名歌》。
        
          Miss萧是我们高一的导师兼英文老师,她的个性打扮是很特别的,她也有她自己一套独特的教法,她会使程度好的同学更好,程度糟的同学更糟。看到她来,不禁使我想到好老师是有两种的,一种就是很努力的教,一种是很努力的在做个好老师,两人的热忱都差不多,可是前者给学生的感觉往往要好得多。这使我想起爷爷说过的:「欲望是有目的的,志气则是无名目的大志。」我认为Miss萧是属于后面那种老师,她一直太努力去做一个好老师的形象,以至于忽略掉很多学生真正需要的。
        
          这会儿她在讲台上指挥,司琴的是她现在带的高一同学。不知道是下午还有一堂考试还是怎的,同学唱得很没劲儿,只有Miss萧一人在前头卖力的带大家唱,让我想到一些狂热得让人害怕的教会。我靠在教室后头的墙上,很难过,就这样吗?就这样吗?我是不愿就这样跟一○一歌声的日子告别的,那个歌声里有太多太多的东西,太多太多我最珍贵的东西了。
        
          像猫咪,正在我身旁唱二部的猫咪,我不忍心再看她,那个我曾经好熟知的女孩。我可以想象得到此刻她那玫瑰红的嘴唇是怎样的在开着闭着,她那红褐色的头发是如何鹦鹉一样的翘在脑后。猫咪是怎样一个让我爱过敬过畏过又恨过的朋友啊!
        
          高一开学了一个多月,坐在我旁边的她才对我说第一句话:「教我唱《擒凶记》的主题曲好不好?」那是Miss萧上一堂才刚教我们唱的。我很紧张,唱着唱着声音直抖。好久才唱完,抬起头看她,她正冲我一笑,眼珠是褐色的,睫毛又长又翘。
        
          后来我们很快就熟了,可能是我们同样爱唱歌,她是虔诚的基督徒,我也是上帝的孩儿。有次她突然对我说:「刚开学时我觉得你很矜持、很假。」我说:「真的?」心头一紧,假原是我最恨的东西,可是猫咪又是有史以来第一个句句话都能说中我心的朋友,我就信了,而且惧得一塌糊涂,我是假的、我是虚伪的。以后在她面前我立意要做得真,做得极累,还是要做,我竟忽略了人在刻意做真的过程中就已是一种假了。凡此诸般不是,有时我跟橘儿、小静嘻笑一阵回来,猫咪会说,你真会逢场作戏!大晴天时,看看天空我对猫咪说「I am so happy!」她眼睛盯着我,真的吗?骗人!我恨她的自信,却也对自己一点信心都没有了。没想到这些都种下了我和猫咪后来分开的种子,天知道我一向是多么恨假的!
        
          我和猫咪真正的怪起来时是在高二上的秋天,正好刚看过《往日情怀》的时候,偏偏那首“The Way We Were“又是猫咪以前抄给我词,教我唱的。我常上着课朝她发起痴来,看着她跟坐一起的邓是愈来愈好,想她们两人都是O型,同文同种,这学期又坐在一块儿,真是天时地利人和!
        
          可是我又怨不得什么,我们还是好好的,好得心酸。坐在光复楼的长柜子上唱歌,一首一首的从一○一到合唱团到我们只会哼的歌,冬阳暖暖的睡在我们盖着蜷起脚的黑裙子上。我想到《往日情怀》中的一景,一艘白帆船斜斜的航行在波光粼粼的大海上,懒懒的阳光有着好现在的充实,却也有中世纪古堡上一抹残阳的沧桑,哈勃饮着酒对杰杰道,Do you remember?……然后两人仰脸大笑,啊,真真是沧桑!
        
          校庆的时候,操场上画起了一道道白线,一场晨雨后,跑道上的黑土衬着白线更是鲜明。猫咪说,看那像不像《往日情怀》里的校园?当下我就愣了,金绿的枫香遮着窗口的一角,的确,好像远处当有个钟楼,常春藤爬满着的,人们在阳光下的嘻闹声。可是整个景致却是框在光复楼的窗户里,一幅镶了框的画,多老的故事,油漆都斑驳了。
        
          我总伤心的看着猫咪,她曾经那么疼过我。高一的时候,我爱叛逆,突然拿起天父来批判,猫咪总是不顾一切急急的跟我传道,我最爱闲问的看她尽自着急。知道她是个最守规矩的学生,却也故意挑个最严的公民课时拿话撩她,她果然又是纸条又是结巴的说,看嘛,就是这样嘛,对不对?结果两人被公民老师骂了声无耻。
        
          聊聊天,猫咪常突的冒出话:「我就是喜欢你现在这个天真样!」我会突的脸红,想,无论如何要想法抓住这一刻的天真,永远现给猫咪看。她一次说:「你做我的妹妹好不好?」每每气氛一正经我就要不对,我写纸条问道,「Wet or dry?」但是往后她仍然说:「你是个小孩儿,我最会照顾孩子的。」猫咪是老大,她有四个妹妹,但她从不讲家里的事。
        
          猫咪的体育样样行,篮球班队里她是打前锋,我则是后补,成天跟着她瞎混。练球的小周末,她常到我们家吃午饭,跟爸爸谈谈宗教的问题。然后我骑车载她去台大。车过熙熙攘攘的罗斯福路,我们大声的喊歌,也不管身上是绿制服和白热裤。行人都回身向我们笑,连那路边的老榕树也投来羡慕的眼光,道,我也年轻过的!然后我和猫咪唱“Yesterday Once more“,用雷康尼夫的唱法,节拍快些,是种很愉悦的回忆。
        
          猫咪的功课也很好,跟卡洛一样在班上总是争前几名。我的功课则是颠三倒四,险险的升得高二后,看她和邓两人一起用功,我也想来读读,免得向隅。一回月考前跟猫咪一起留在学校看书,她们在讨论数学,谈吐真是不凡,我自卑的躲到角落里看英文,英文是我顶爱的。猫咪一直在跟她们讲解,她真真是个大人呀!我却离她愈来愈远了。
        
          好不容易涯到总统府降旗大家才走。我陪猫咪理书包,看她真是伟大。走到走廊上她忽然吹起了口哨,吹的是“A Summer Place“我也跟着她吹,有回音,走廊空空的,有些烂烂的阳光掉进来,这真是一个连地球都很冷清的时候。
        
          走过总统府前风大大的,我们还是吹着口哨。一会儿她问我,准备好了没?我转头看她,她一双褐色的眼睛满是笑意,我想这次月考她也许能冲进前三名呢,我笑了,点点头,猫咪又高兴的笑了,我也好高兴。风满满的灌着我的胸口。
        
          往后只要一看到猫咪,我就会想用功,想再回到教室,趴在天父的脚前。可是我太懒了,我每天只爱和橘儿横度大漠去找小静,爱在红砖路上荡,看风看云看星星月亮和路灯。我想到我跟猫咪在一起是不快乐的,再下去我会淹死在伤心里。决定了我就退,退,退过一个寒假,猫咪也不理我了。可是一看到她在排球场上练球我又难过,她那在阳光下橘红的头发老是翘翘的挂在脑后,邓在场边笑得好开心:「你们看死小孩!」这话原该是我说的呀!
        
          有回小苏病假,我代她和猫咪做值日生,两人守着教室,她们是上体育课去了。我觉得糗糗的,就跑到隔壁的琴室去乱奏,一会儿坐不住就回教室,一鼓气问猫咪:「要不要听我弹〈教父〉,自己找的和弦。」我狠狠的咧嘴笑了笑,笑后又直后悔,这笑岂不太假?
        
          猫咪站在我身后,我两手满是冷汗,尽腻在键盘上,碍事得很。弹着弹着我想到孤单是在南欧阳光下的麦可。猫咪啊,猫咪,我该哭的。可是阖上琴盖,我们竟不说话的走回教室。
        
          猫咪,事情真真是一场梦!我累了,想睡。
        
                  ●
        
          这两天又起风了,干干爽爽的,天空又蓝又高,真不实在。是秋天,是秋天。虽然七月都还没来,但是心怦怦的在告诉我,是秋天。
        
          我又想去那个地方了,那是一辈子都没有人会了解的,包括橘儿。虽然橘儿知道,风一起的时候,我总是会变得口齿不清。
        
          这两天大家都忙,橘儿在忙着提数学,邓和猫咪更是,下星期三就要期考,连小静我都不敢去找了。
        
          我一看到人家在弄功课就会觉得自卑。虽然高一的时候,我常爱以平时不读书,考前几小时翻书来证明自己的小聪明。高二,我总故意没睡意的躺在床上,看书包一人兀自在桌灯下冷清,想,凭什么要将我最珍贵的三年来反复只读这几本书,真是谋杀青春!但是每次考试的时候我又空虚得想哭。后来想想,大概无论什么样的人都该先做好他该做的事,我是学生,该先读读书的,本分?或许吧。
        
          今天是星期六,高二的最后一个周末了。橘儿她们都要留在学校读,我跟橘儿说回家自己念,她说,真的,一定要读哟。我跟她道再见,忽然又觉舍不得。每次都是这样,放学的时候,看见橘儿的头发在风中扬起,我总激动得直说傻话,发些誓,让她笑,一面笑一面打我:「好恶心欸。」但是我知道她懂我。
        
      是秋天啊,旅人想回家的日子。我下了○东,踏上我熟悉的红砖道。走几步,停一下,聆听自己的老皮鞋敲在红砖路上的声音。没错没错,我笑得收不住脸,风的日子,艳阳的日子,又是让人心惊的秋天了。
        
          那年几个连着教师节的假日,我和妹妹每天都陪妈妈到台北市立体育场赛网球。有天抽空去青康看了场乔治史谷特的《忘年之爱》。总忘不了那天傍晚踏出青康时的情景,天上尽是一波波滚动着的红云。我哭得一塌糊涂,说不出是不是为简爱,或桑堡大火后的废墟,或瞎了眼踽踽独行的罗契斯特。反正就是哭,整整的哭湿了一条红砖路。
        
          看到棒球场,想到沈清文,想到徐生明,想到我的英雄们,忽然有种回了老家的感觉。绕过黑黑的看台底,一踏上球场时的感觉简直祥和得说不出,有几个黑黑的人影正背着落日在球场上挥棒、跑垒,跟皮影戏一样,偶尔掺杂些童稚的笑闹声。我走到外野的草坪上,躺下来,细细的小草搔着我的颈子,让我想起白先勇那篇〈毕业〉里的「余燕翼颈后茸茸的汗毛」。
        
          看看天上的红霞,想好多好多的事,其实那年才初二,却觉得什么都去得那么快。那阵子家里处了十年的老狗阿狼刚死,儿时的好伙伴老二搬了家,我在学校孤独,又老看灰灰的白先勇小说,总觉得自己好老好老,凄凉冷清得像个没有比赛时的体育场。
        
          在妈妈的亚洲软网比赛中,和妹妹认识了两个日本选手,稻垣和山口。只记得他们都有张很红很红的娃娃脸,腿子好粗好多汗毛。几天下来,我们混得很熟很好,虽然也只是他们冲我们做鬼脸,我们对他们笑,但是我知道我们真的很好,很好。爸爸笑着说我们是对小汉奸,但是不愁,告诉自己,超越国界的友谊是最值得珍惜的。
        
          假期结束时,也是他们要回国的时候了。最后一天我们央着妈妈带我们去看他们。妈妈和稻垣讲日本话,我们听不懂,只急切的仰头看着他,他那么高那么高,讲些话,就虾个腰,声音好好听。又是满天滚动的云。他握了握我们很脏很脏的小手,再揉揉我们的头发就走了,消失在那个红霞滚滚的西天里。
        
          那天傍晚回家时,颠颠的28路车上,晃了我一衣襟的泪。车过松山,外头是一片漆黑,只有远远基隆河畔的点点灯火,被泪水汪得模模糊糊,像团团的火球,一个个忙碌的飞过天边,真的,什么都是会去的,然而怎么办,我是那样一个赖皮的人,我只要上帝,让每一个人都能永远停在他自己喜欢的时刻里,我不要长大,不要阿狼死,不要稻垣走,不要回去面对可怕的学校、冷冷的世界!
        
          风起的时候,我一定要来体育场,一人坐在整个空空灰灰的石阶上。风会扬起我的短发,黑裙子,和地上的纸屑。我坐一下午,或想事情或不,或哭或笑或不,都没关系,走出体育场后,依然又是太阳底下无新事,风已吹干了我的泪和笑。
        
          艺术家们常爱取景一个满脸皱纹的老头孤单一人坐在空荡荡的体育场里。我常想穿绿衫的女孩托着腮坐在那里会是个什么样子,惨绿少年?……却道天凉好个秋。这种时日真是好,恣意的赖在母亲怀里,笑可以笑得好伤心,哭可以哭得好快乐。
        
          看风看云看夕阳,想朋友想稻垣想天父,想我海棠叶上的斑斑点点。
        
          啊,我曾经迤逦过怎样一条又一条红砖路的少年泪。  
      
       ●
      
        
      
          刚考完国文。我拎着化学课本正想一个人到车棚那儿的树丛去逛。每每考试一激烈时,我就会想一个人缩到一个无人的角落里去啃指甲。我不敢去找我的好朋友们倾诉空虚,因为我一向怕活着是个累赘。
      
        
      
          刚下得楼,就迎面撞上乔。
      
        
      
          「好啊!乔一天不找小虾,小虾就一天不跟乔说话。看看人家对你多好,你却对我那么坏!」乔递个热包子给我,我默默的接过来又发呆了。
      
        
      
          乔有个少见的长手长脚长个子,嘴唇薄薄的,说什么怨人的话都可以说得不加思索。要是一年前我听到她这番话会如何?……不知道啊。一年前我还在每一个男孩子身上找乔的影子。我常怀疑自己是否生存能力太强了,为什么那么快我就能适应环境,能站立起来了呢!站立得那么直!这虽是我一向喜欢且希望的,但是碰到乔后就不然了。在乔面前,我是但愿自己卑微软弱得像株细藤葛,而乔是那高大挺直的松树。
      
        
      
          很小的时候,我就对妈妈说,我的爱情必是要建立在一见锺情上的,因为那是惊艳,是缘。我的丈夫则必是要能让我崇拜至死的。妈妈刴着菜看我一眼,笑笑的说了很多话。细水长流?我好惊异,我一直不晓得当初和爸爸私奔成家的妈妈也会讲细水长流。我不懂得的,我以为感情当是一桩让人欲仙欲死的事情。
      
        
      
          认识乔,是在一片华尔滋的乐声中。高一刚开学的土风舞课,乔担任小老师。音乐一响,是最最罗曼蒂克的〈学生王子〉,这是我后来才晓得的。乔向大家说,找好你们的白马王子,然后大大步迳自到我跟前,深深一鞠躬,优雅潇洒得像个圆桌武士,我什么都不会,脸红红的被乔推拉了一首舞。以后只要一听到圆舞曲的华尔滋拍子,我总是会脸颊又红又烫,心头闷得难受,想着乔,想到她长长的腿,和周旋在众人中的谈笑丰采。
      
        
      
          乔是个很可以灵和体分开的人,她的心从不让任何人插进一脚,但是她的人却是永远属于大众的。她结交朋友就像在办公事,成天跑东跑西对什么人都一样。然而我一向是骄矜的孩子,从小我爱手枪不爱洋娃娃,但是睡着觉,我定要搂个厚实的枕头。可是乔什么都不是,她不是橘儿、小静,在我最需要她们的时候她们会在身边,她只是颗闪烁不定的钻石,是个流星,眨眨眼就消失,连许个愿都来不及。跟乔在一起的时候,我才第一次了解浮生若梦的意思,原来世间最珍贵的东西,往往都是那样虚幻不定的。
      
        
      
          她那么强那么强,是颗天上耀眼的星星,我也是那么好强,强烈的野心常把我弄得觉得自己是个阴险的王莽。理智要我强过她,要和她分庭抗礼,要,要恨她,可是乔却把我弄得迷迷离离,让我在日记上写她的名字,躺在床上想她的每一句话,趴在窗前看月亮,想她的一聋一笑。我的感情要我做个柔柔顺顺的小女孩,仰望她,一如她是个强者,永远绕着她走,一如她是颗守护星。但是乔只是乔,她是众人的,是颗流离不定的流星,稍纵即逝。所以第二天到学校,我又是个对什么都很漠然的女孩,我又把自己压得好紧好漂亮,乔,算什么!
      
        
      
          练篮球的日子里,我着一身白衣裙走在清晨鸟鸣的罗斯福路上,乔吸口气:「小虾真是小鸟依人!我见犹怜。」我不在意的瞟她一眼,看到她正男孩气的大步走着,真是惊心动魄!
      
        
      
          新合兴的清冰真的是清冰,连一些颜色都没有,乔咧咧薄薄的嘴朝我扮个鬼脸,笑笑,我真的爱她,真的爱,可是爱得不像,只会淡淡的笑,让她说小虾阴险;有时她对我说话太放肆,天知道我的性子又是那么强,恨得她要死,但也只会笑,淡淡的,让她说我茫然无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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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09-12-16 21:31:23 天黑了,起床了 (焦躁得想拿头撞墙!)

    【3】

       整个夏天我们都在比矜持,但是我真恨她,因为乔即若是在恨人或爱人,也都是那般的漫不经心,然而我更恨自己的专注。虽然表面上我们谁也不欠谁,但是我知道我是输了,多不甘、多不愿啊!
      
        
      
          刚熟起来的时候,乔爱与我谈尼采,谈叔本华。我却是最讨厌这些,以为他们都是些吃饱撑了的人,无聊,不切实际,尼采宣布上帝死了,世人刷牙的还不是依然刷牙,吃饭的也还不是依然吃饭。我和乔在书店里吵了一下午,最后她气得狠狠的朝书架上一指:「好,你要实际,你去看这种书好了!」跺跺脚转身走了。我看看书架,是邱永汉教人赚钱之类的书,就笑了。
      
        
      
          以后在一起我们都不谈意见会相左的话题,没想到也就真没话说了。只是我们依然到处闲荡,一星期荡三次淡海。第一次去的时候正是台风天,我和乔跷了半天课去的,走到沙滩时已经一身湿了。淡海有无尽头的沙滩,黄滚滚的浪像要漫天了。我突然想到乔是江边送别李白的汪伦,「黯然销魂,别而已矣!」我呢,约莫要到水的那一方去了。我看了一眼乔,她正挺挺的站在海中对天吼歌。一会儿转过身来笑,真是真得一塌糊涂。
      
        
      
          后来我们脱了外套书包赛跑暖身。乔是学校有名的短跑选手,可是她故意跑得很吃力,等着我与她并肩,跑跑,乔喘着气笑道:「你看我们像不像风景画片里沙滩上的男女情侣。」当下我不敢看她,继续跑着。我不相信世间有真正美好持久的事,所以我不敢正视它。
      
        
      
          回家的时候,我们装作一对丢了车票和钱的小可怜,湿淋淋的站在淡水镇中心的街上挥手搭便车。好不容易上了一辆吉普车,开车的军人道:「北一女的学生都在读书噢?」我们不知道该如何接话,两人偷偷的相视一笑。车进得市区,乔跷起了腿,甩甩头发,眼光又让我不认识了。我心痛的在想我的乔,我的大风雨中在海边对天吼歌的乔。
      
        
      
          乔活得很累,我晓得。因为她太活,她有太多面,她必须在每一面里都切实扮好人们要她扮的角色。她自己也说她是属于大众的,所以她永远没有真朋友。有时我真累了,就狠下心和猫咪坐在光复楼的长箱上晒太阳,她看了又嚷:「哼,小虾成天只和丈夫一起,都不理你的情夫了。」我看着乔,那熟悉的模样,总还是止不住的要惊心。真的什么都可以不要,我与小童交朋友,原也只等她带酸意的一句话:「红粉知己!」
      
        
      
          欲仙欲死,原就是这般的感觉。
      
        
      
          乔爱海,爱海军。她日日都与我谈她的英雄们,这种时候我都不认识她了,我只能淡淡的笑着听,想着我的乔,不是眼前的。有一天我突然惊奇的发觉到我付出去的竟这么多,而乔依然在办公事,在谈她的英雄们。我就开始装冷漠,成天只跟橘儿、卡洛在一起,她们本是我的星星。我的恒星,我需要一些稳固不动的东西,这种日子是好的,虽然不像跟乔一起时那样疯狂,穿着睡衣拖鞋坐末班公车,在大雨中跳探戈华尔滋,走罗斯福路一秒不停的运球回家,依在台大的尤加利树下闭眼看那自称申东坡的附中男孩射篮。
      
        
      
          可是冷漠久了竟也成真了,我可以看着她丝毫不动心,让乔一封信一封信的怨道:「虾,我们真是试探了老长的一段日子。觉得事情有点像那种连续剧老凑合不上的老套。也觉得自己遭受了你写的那篇〈青春行〉的愚弄。也许虾对乔的一些情已是过眼云烟了。乔总认为对虾是很仁至义尽的,也许虾受不了乔的AB型的自我意识,乔又何尝习惯B型的冷冷清清呢?朋友之属,非缘即孽。还是觉得出超好大,虾可以一个礼拜不理乔,自顾的在前头打情骂俏(口气多像个嫉妒的丈夫),乔却很没出息的。──也许整个都不是理由,理由是乔不是丈夫只是情夫,而卡门务起正务来,情夫该走了。──虾怎么说?乔」
      
        
      
          我只能慢慢把信收进书包。仁至义尽,这本该是我对整桩事情仅能说的一句话。的确,为了乔,我发过了多少从没发过的誓,为了乔,我曾哭过一次又一次,为了乔,小静、橘儿都不理我了,为了乔,我受过好可怕的恶语。那是刚升高二时,乔才上任学校班联会副主席,就被学校要求辞职。因为乔在高一时曾替建青拍过几张照片,本是没什么的事,但是经过一些人的嚷嚷,大家一喧腾,乔成众矢之的了。那阵子乔是有些丧气,成天被训导处叫去,同学们也都替她急。
      
        
      
          我一直以为乔是个展翅待飞的大鹏,班联会对她来说实在是个可有可无的角色,她的能力才华是不会被些些个这种小事所挫的,我对她有这种信心。几日后,我接到一封班上同学写的匿名信,说是我对乔的事情幸灾乐祸,中间还有很多唾弃、厌恶之类的字眼。虽说平常我一直认为不要管你所不重视的人的批评,但是第一次看到这样骂自己的信还是心惊的,而且很伤心,因为我恨假,我怕人们说我虚伪。但是想想那人必是一样一心为乔。为乔,我受得住的。
      
        
      
          爸爸告诉我,只可他无情,不可我无义,我明白这是爸爸一向待朋友的态度。所以我不当有怨气的,而且我也不可能有怨气,从乔那儿,我学了好多好多的事,知道了我一向企慕的一些东西。然而我总不忘记的是一个黄昏,我和乔去师大土风舞会玩,是一个红霞滚滚的黄昏,我穿着条青绿色的大圆裙,迎着晚风张得大大圆圆的,觉得自己是片西子湖里的荷叶,那个绯红绯红的年代。想唱〈当晚霞满天〉,但是老唱不全,只会唱了第一句,就哼哼唧唧的唱到了「我爱,我爱……」,但是我真喜欢,当晚霞满天。
      
        
      
          整个热热的空气都像在灌人喝酒弄得人迷迷醉醉的。华尔滋的乐声一响起,真迷惘了,自己真真是《飘》里的郝思嘉,战事已老死在老棉田的红土里。我的世界,只有一片和乐升平,男孩,华尔滋,和旋转,旋转。
      
        
      
          最后一支是我最爱的〈田纳西华尔滋〉,由小喇叭吹的,不是蓓蒂佩姬的低嗓子,但那才真是有情调。很晚了,开始飘些细雨,远处的灯火点点,和平东路嘈杂的车喇叭声依稀可闻。我们慢慢的晃着,一二三,一二三,一时我在二十世纪初年的密西西比的夜航中,那个可爱又可悲的岁月!不知为什么会这样想。眼睛又花花的了,眨眨眼,告诉自己,是雨,灯火变得一团团,整个世界突的光灿起来了。忽然觉得好幸福好甜,近乎有些酸楚。雨,是更大了。
      
        
      
          乔等欣欣21路,我坐3路,在这一岸──这是我们参加过海上战斗营后的特别用语──十点多,起风了,凉凉的。乔的车来了,她照例夸张的飞了个吻,路灯下,乔湿湿的头发贴在脸颊上,像《第凡内早餐》里的赫本,她很漂亮,真的真的,她是很漂亮的,很漂亮的,一个女孩。忽然觉得隔在我们中间的不是和平东路,是个好大好黑的深渊。我也挥挥手,飞个吻,再见了!乔。
      
        
      
          很多很多年后,我还是要对乔说,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
      
        
      
          乔,乔,我们谁也不欠谁。
      
        
      
                  ●
      
        
      
          一早到学校,不想问问卡洛坐标旋转约莫是怎么一回事,没想到讲两句话,就扯到小童去了。主要是因为我们讨论到前几天猫咪给我们做的一个性向测验,测验是这样的,「以前,在一个大森林里,大河的西岸住着三个男孩B、S、H和一个漂亮多情的女孩L,河的东岸是住着一个男孩M。四个男孩都同时热爱着女孩L,而女孩心许的却是河对岸孤伶伶一人的M。一次M得了重病,女孩L急着要去看他,但是她一人无法渡河,只得求助于邻居B、S、H,B和H都不愿帮助L见到情敌,只有S肯,但是有一个苛刻的要求,他要L的贞操做为帮她渡河的条件,L在满心焦急下只得答应了。L过了河见到M后,M为她的牺牲很感动,但是基于心中的某种感觉却无法接纳她。整桩事过后,B毅然的抛下儿女情只身到他乡去谋发展,S仍然吊儿郎当的若即若离,只有H是不顾一切,诚心娶了L为他的妻。」这项测验是把读者对这五个人的喜憎按次序排下来,M代表道德(Moral),L代表爱情(Love),B代表事业(Business),S代表性(Sex),H代表家庭(Home)。这样可约略看出个人所重视的是如何。由于我是BSHLM,卡洛的则是S在最末,M在最前,她就不禁很理直气壮的嘲笑我起来了。
      
        
      
          这使我想到小童,小童说道:「……有时干脆我直接的对女孩说,我们来玩一种游戏如何?这样多省事,不愿意的就走,愿意的我们正好两全其美。免得像一些迂回了半天,两人都不小心的栽进去,害了女孩不说,更害了自己。误事!」当时我觉得对呀,这满合乎科学的。可是往后想想,又觉得不对劲,说不出是不是因为以为这种事对高中生来说是嫌太早了,只是,只是这种没有什么感情的sex岂不是件太沉沦的事吗?
      
        
      
          卡洛有张像婴孩洁净的脸,七分侧面时又有些卡露贝克的倔强味。她能与我在任何方面谈得颇隆。一提到小童的话,卡洛不禁又大大的骂了番,我明白她跟我一样在情感方面很有点洁癖,女孩儿是水,男孩儿是泥,我们都不愿意迷迷糊糊的蹚浑水。
      
        
      
          这一切使我想起了小四。小四有回讲一个乖女孩和一个不乘男孩的事。讲完后,拍拍膝慨叹道:「唉,我原当她是个多贞洁的女孩!」当下我不禁愣住了,我只想反问小四,有没想过那个乖女孩是其喜欢那个不乖男孩的呢?若果是,又该怎么说呢?小四接着又说:「我还是喜欢纯度较高的女孩。」我不禁答道:「你娶个婴孩好了!」小四是个有才气的男孩,他有那种在初识人的短短数分钟内,把对方慑得颇为自卑的功夫,因为他会讲托尔斯泰、杜斯妥也夫斯基、三岛由纪夫,及他们N多的巨书,我是个不读书的懒人,所以我很怕小四。但是我也有瞧不起小四的时候,我瞧不起他成天谈如何在醉梦溪畔温马子,谈完再叹口气:「我还是喜欢纯度……」
      
        
      
          陈锈明的事曾经在同学间引起过一番波动。例如卡洛这个从小就立志要读政治的女孩也不禁考虑要改念法律,来狠狠的把每一个犯强奸罪的人都给判个吊刑。我想过这桩事的,像历史老师说的盗窃者剁手,强奸犯则叫他当宦官,这些都不是解决之道。我是说,如果有一天,人们能将遭遇这种事的女孩,看做只是跌了一跤,那么对受害人的心情和未来是否会有些帮助?因为就目前看来,即使犯者被判了重刑,还是没法弥补一丝受害人身心的创伤的。就是说,虽然有严重的刑罚,但这就是像平时我们把单车保养得好好的,技术练得纯熟,可是依然有不小心摔着的时候,重要的是,我们就当把受害人视做是骑单车摔了跤,跌破了皮,洗洗双氧水,涂上红汞,再一块OK绷,就没事了。
      
        
      
          我晓得这样很难,因为sex原就不同于人体其它任何一方面的生理,贞操的观念又已经那么根深柢固了,可如何能使人将这样的受创视做平平呢?我还是喜欢我的老老中国的洞房花烛夜。那该是红烛烧得整个世界都红通通的,新郎新娘两人隔着老远正襟危坐得抖抖颤颤。那好像真是遥远,凤冠霞帔大红花轿,似乎都理所当然该在外双溪的故宫博物院里头。
      
        
      
          小童是个常会令人想念起的男孩,他聪明,又漂亮。但是一回听他讲到如何在舞会完后,以一档十打发走一群小混混们,我看他说得神采飞扬不免插嘴问他,若考不上大学,重考的一年可要如何?小童耸耸肩,潇洒的一笑:「跳舞跳一年嘛。」不晓得他是不是因为对正经的事情总也要不正经。但是我一向不喜欢没有志气的人。我自己常常会无端的生起些无名的豪气,想要这样要那样,冷静下来后,想到我的数学,我的不爱读书,赫塞在《车轮下》书中的一句话,「他觉得自己好像是个初恋的青年:实践着伟大英雄的行为,却没有能力履行日常的无聊乏趣的功课。」但是这些丝毫不曾折我一分豪气。因为我以为但凡人只要有志气,不论在世间的眼光来衡量他是得志与否,他都一定会成事的,一定会的。


  •       半夜三点起来K地理。先在冰箱摸弄了半天,实在找不着吃的,就打开明天的便当来吃,顺手拿起沙林杰的《麦田捕手》。我好喜欢这本书,说不上来的,或许一直觉得我一定比任何人都了解荷顿。我记得高二上学期时最喜欢做的事,是每晚穿着件大大的蓝色绒睡衣,盘腿坐在床上弹吉他唱歌,唱唱再缩到被窝里想事情。十一月的明朗星空有东坡的眼睛,月光睡在我脚头,我总抱着沙林杰,或许是打开热热闹闹的《杜月笙传》,看看上海十里洋场的白相人。有时瞪着黑漆漆的夜晚,我想他们必定都在那儿飘着,俯视着我。想到这些,会觉得死生着实本没什么差别的,死了的日子不也很好吗?我可以跟 父、拿破仑,和我的很多古人们一起羽扇纶巾,一起煮酒论英雄,不过又想到做鬼的生活未必是那般的闲,可能也有黑社会恶势力什么的,就睡了。
      
        
      
          吃完便当,拿起地理课本,一会儿又开始打瞌睡了。以后是不停的疲于奔命于书桌和床铺之间。天亮鸡啼时,正好看了两章地理,真真丢脸。
      
        
      
          突然又兴起要到总统府前看升旗,可是还是给赶脱了早班车,到的时候,国旗已迎风飘飘在空中了。只好拿着地理课本在学校附近荡荡。我最喜欢介寿公园里如海涛一般的蝴蝶树,亮亮翠翠的绿,还有些白石墫子和红雕栏,不知怎么的总让我想到北海公园,不是实质的,味道吧,都很有些六朝金粉的帝王气象,会想到那个风云际会的五四,热闹新鲜又活泼,真真是一个时代。
      
        
      
          摘了一片蝴蝶叶和一朵车棚旁的七里香给橘儿,然后又口齿不清的在讲我的新东西,讲得又急又要笑。橘儿桌上摊着数学笔记静静的听着,也只有她会这般。每回上课我在誊稿,她就一张一张的接去看,中午写迷了心,她就把自己的饭盒拿来给我,我的多半在上午就已陆陆续续的吃光了。我知道橘儿并不以为我的东西有什么了不得之处,而且她常淡淡的泼你N加仑冷水,但是我知道也只有她相信她的好朋友是伟大的。
      
        
      
          讲着讲着,小鬼也探过头来插嘴。
      
        
      
          「大人的事,小孩管什么管!」我故意凶她,她倒也真的气得脸颊鼓鼓的转回头去。其实小鬼要比我大上一岁,可是只要一看到她的团团脸,一眨一眨的黑眼睛,总就忍不住又要撩她。小鬼是印度尼西亚侨生,她是个很有大家风范的女孩,跟她当了半年邻居后,我也深受熏陶学会了好些事,例如该常常洗手,指甲才不会留月牙,裙褶不只是在开学注册时才要有的,头发梳了跟没梳还是有差别的。小鬼对什么事的看法都很健康,我和黄玫在看查泰莱时,她也吵吵闲闲的要插一脚,其实照她这样对sex也有很健康态度的女孩,是该由着她的,可是我还是要去凶她:「这也好看,小鬼快快长大了再说!」我一向希望自己是个乖乖静静的孩子,但是看了小鬼后又不然,我会更希望自己是个坏孩子,而这世界上有一个小鬼这样的个小天使来带我,那种向上的途程必定是种美好。
      
        
      
          橘儿间数学读得如何,我尽是一脸笑意,原来悲极生乐也对。橘儿替我算了算数学成绩,这学期的小考没有一回上过四十分,三次月考平均正好是三十分,小虾我看你是补考定了。我听了还是没什么概念,补考和联考一样是桩沾不到我的遥远事。我是管不得这许多的。
      
        
      
          数学、地理考得一团糟,不过终归是考完了。小静要赶十二点的对号快回苗栗,橘儿家里有事,老邓、猫咪、小苏更是个个分散。好难过,我一人拖着书包死站在校门口的圆环不走,任凭橘儿百般逼我我亦不理,只觉满腹委屈,怎么我老是常有虽千万人吾往矣的感觉呢?好像生来与什么东西都叛逆不和,好累人的。
      
        
      
          在衡阳路上荡,正好碰到匆匆赶路的卡洛。打个招呼,原来她要赶十二点半的《大地震》,不知为什么,卡洛一直给我一种「望道而有与谋」的感觉,或许我们两人碰在一起就爱谈政治,或许她是个老让人不觉要肃然起敬的坚毅O型,总之每一跟她在一起,我总会生出一份责任感,要好好的重新正视自己。此刻我们在看电影上也是「赏心有侣,咏志有知」。
      
        
      
          从国宾震得昏头昏脑出来,一抬头,大世界正是《倾国倾城》。我一向不会想去看国片的,因为只要看点电影介绍里的预告片就够了。国片几乎用一个字来说就够了,滥!可是我和卡洛互望一眼,两人没一句话就朝戏院走,或许刚从科技文明走出来,想发发思古之幽情。
      
        
      
          李翰祥到底还是个有才情的人。有些文章,有些电影,只要看上几句,看上几景,看看作者抓的东西,马上就可以感到作者是不是个有才情的人。就是这样,《倾国倾城》中,我最喜欢的是一开始的时候,文武百官在北京城的晨雾中上朝的一幕,虽说只是短短的一个小吏太监们从榻铺上纷纷起身的镜头,却叫人不禁要吸一口气,这真是一个连没落都没落得很盛壮的朝代啊!
      
        
      
          李察昆的电影也都不如何,但是为了《苏丝黄的世界》的开头,我也要认为他是有些情调的人。《苏丝黄的世界》也是个卖弄东方色彩的电影,可是片头华丽热闹的音乐一响,香港码头里出出进进的船只,真是「多少恨?昨夜梦魂中,还似旧时游上苑,车如流水马如龙,花月正春风!」我和卡洛同看了两年的电影,一向是她带手帕,而我等在一边取笑她,没想到这回电影一开始,座中泣下谁最多的,竟是……
      
        
      
          我曾经听过一男孩说,他们班上在考中国近代史时,曾有人哭着冲出教室,因为他实在写不下去。但是我从来没有这一类的感觉,因为中国是个鲜活热闹的民族,是个政治的民族,再怎样动荡悲戚的时代也都是为「江山代有才人出,各领风骚五百年」。
      
        
      
          我和卡洛到「美的」去吃咖哩牛肉面,两人吃着也不说话。店里正流着一首,“Laughter in the Rain“,我一直很喜欢这首歌,那碎碎的贝斯鼓声老会让人想到是雨打芭蕉,然后该是一个凉凉绿绿的五月天。小童干干净净走出我的世界。
      
        
      
          我和卡洛都高估了对方的荷包,两人站在柜台前面掏空了口袋,正好是just make,可是小费却付不出了,两人正糗糗的站着,经理来说学生算了,我们就称谢走了。
      
        
      
          出得门来,街上正是一片艳阳天,我忽然想到瀛台中的光绪帝,想到晨曦中的北京城,那个冷得不见冰雪都知人们正在画九九消寒图的时代。
      
        
      
          眨眨眼睛,我觉着累了。西门町是一片Lobo的歌声,但是我也曾听过蝉鸣声;中华路上是一片车子的废气,但是我也曾经嗅到过橘红玫瑰的香甜。但是又怎么样呢?青春有时是件累人的事。
      楚天千里清秋
        
           被山上的鸟儿们喳呼醒时已经十点多了。吃过早饭打开报纸,不禁吓了一跳,原来今天已是七月一日,十万人的大劫日,我还当今天是六月三十一日,真是过胡涂了。
        
          此刻小三和小童都该在考场吧!小童该是什么模样?咬着牙皱着眉他妈的吗?实在很难想象他这副模样是如何,都只怪他成天跳舞。不如怎么,忽然想到夫妻本是同林鸟,大难来时各自飞,想着想着不禁笑起来了。
        
          明年的这一日这一刻我该是如何呢?……不知道啊。或许还没有资格进考场吧,因为橘儿N次警告我,补考只有两回,过不了的话就请小虾省一年的书钱。我是不愿留级的,没有橘儿、小静、小苏、猫咪、邓的日子,可怎么打发?
        
          后院的金盏花和虎皮菊开了,在阳光中迎风招摇着,让我想到《齐瓦哥医生》里瓦里奇诺的夏日,我也学奥玛雪瑞夫一般弯下身在田亩中除草,或摸摸泥土,然后是二弦琴哗啦啦的响起。我摘了朵金盏夹在信里寄去苗栗向小静问安,带给她几许西伯利亚初夏的阳光。
        
          金盏和虎皮菊是我种了两三个月才正式开将起来的,其中包括很多次被家中的巴游们──刚长牙的小狗们连根扯掉的。花种则是我一次一次的在总统府前的圆花坛里采来的。一回我正小心翼翼的采着,远远隔着马路有个宪兵朝我哔哔吹哨子,我圈起手掌急着大声向他解释,我只采种子不采花,他好像也没听清,只挥了挥手,我向他喊声再见就走。以后放学后,这都成了我们的例行公事,他看到我就会故意吹几响哨子,我则会想起又该播一次种了,采足了花种再喊声再见。
        
          很多星期以后,对面的宪兵不再对我吹哨子了,我想那可能不是他了,虽然他们看起来都是跟总统府附近的卫兵一个样子,高高个儿,短短的长裤,露出崭亮的短靴。我甚至连他的面孔都不知道。但是我亦不惆怅,看到花儿开得这么好时,我要向天父多为一个军人祝福。
        
          下午橘儿电话急召,要我到南昌街去找家补习班弄数学。因为这会儿东南亚在演《拿破仑情史》,而我又答应过要请橘儿的,就在这炎炎平日顶着日头跑出来。
        
          这电影看着已是第四次了,我却不厌,也不知到底想在真中看得什么、听得什么,或许就跟看第三次时一样,闭着眼。听!他们在奏〈马赛曲〉。
        
          出得电影院,两人都浮浮的不说话,尽在红砖路上荡,荡荡又恨起南昌街的事儿来。
        
          两人荡到台大的傅钟旁坐下。记得曾经有一个台大地质研究所的男孩告诉我,以前他在高中时,他也爱成天骑单车往台大逛,后来他听人说,人都有一定的运,你天生注定该在这地方待多久,就只能待多久,所以若成天往这儿跑,会提早把该待在这儿的时日跑完,将来无论如何都进不来。我想这多半是他要劝我别成天东逛西荡的一种方法吧,可是我管不得这么多。
        
          今天实在是个丧气的日子。我和橘儿无聊的依在树干上。福利社不开门,没有冰淇淋,橄榄树没有结橄榄。和橘儿在一起时最喜欢做这些事,一手拿一个冰淇淋,在大风中走着吃,又忙又要笑,狼狈得好过瘾。青橄榄则是只有我一人敢吃。新公园有棵橄榄树,冬末春初时会结实累累落得一地,橘儿不喜欢那硬硬涩涩的味道,但她总陪我一个黄昏又一个黄昏的坐在树下等,常常冷风灌得我们张不了口,但是我们还是等,把我的书包和肚子填得鼓鼓时。我常笑我们两人很坚毅的坐在树下愣等那种模样是「等待果陀」(Waiting for God)。我和橘儿两人一向爱胡诌。
        
          今天校园里尽是些陪考的人们,我和橘儿一会儿又荡出去,荡到校园书房去买笔记本。看了手中这些打开一页页都是雪白空旷的本子,好生又有一股大志。今晚回去我可要好好的订一个计划,这是个长长蓝天的夏日,然而我不打算上梨山去替叔叔打工摘苹果了,我要到书堆里去,橘儿说好呀。大约今天是太热了,我们也没发誓。
        
          晚上家中又高朋满座,大都是爸爸的学生,为的是要送兔子回金门,兔子是个不爱说话高高个儿的大男孩,被人逗急了时还会脸红,但是他也喝酒,也醉,醉了则一个人坐在角落里喃喃自语,笑笑的,像他思乡的散文一样叫人怅怅然。
        
          我从小就怕热闹,现在也依然,因为热闹之后必有冷清,它们格外的会令我感到人生如梦。就像去年的中秋,今晚的原班人马都到爸爸的一个学生家去玩,大伙儿喝醉了笑醉了,就上公墓山去,上到白崇禧将军的墓前去听秋坟鬼唱诗。后来大伙儿再转移阵地到我们家,三更半夜我们却一路吆喝回家,沿路都是坟墓,但是从来没有一回像那晚一样,叫人直想写诗。满天都是汉唐的秋香色,月亮近得我是嫦娥。回得家后,点点饥,再几声谈笑,一会儿大伙儿就东倒西歪了,看着狼藉的屋子,真是荒凉得恐怖。
        
          我怕富贵荣华原一梦,更怕仍爱此梦太分明。
        
                  ●
        
          早上起来,阳光艳艳,山上的树木摇得起劲,正是陶陶孟夏兮,草木莽莽。
        
          看到妈妈一人在厨房里忙,我又不禁做那好久没做的事,门里门外的跟着妈妈打转,两人同时抢话说,谁也没听谁。
        
          趴在灶台上与妈妈聊天的时日好像是好久以前的事了。长大以后,我爱叛逆,便是与妈妈都这般。偏偏我又遗传了妈妈的火爆性子,急起来时,我竟会说:「哎呀,你可是跟我讲讲理啊!」气得妈妈摔下锅铲哭着找爸爸告状去,我还不识相的追着去:「你看嘛,你看嘛!」但是最爱妈妈的也是我,我常注意台北市哪家西点店的泡福最好吃,妈妈顶爱泡福的。我们还一起坐在阳光的树下替小狗小猫抓跳蚤,岁月真是悠长。
        
          妈妈有时比我们还小,看她比手画脚急着笑着与我说话,真真是幼稚!她会一边剁着肉一边唱〈轻骑兵〉,炒菜时再换个拍子慢些的歌。她会说:「今天啊,我跟奴奴、单单三个人坐在山上唱了一下午的歌。」奴奴和单单是家里最受宠爱的两只狗。
        
          此刻我看妈妈正兴高采烈的说下星期要去台中赛软网的事,我不禁也兴致勃勃的插一句:「下个月我要补考数学哪。」妈妈仍兴致致的继续她的话,娃娃脸红扑扑的。我晓得妈妈对我们的学业一向没什么概念,她若能记得清三个孩子各在读几年级就很不错了。妈妈在新竹女中玩了六年,大学联考因为数学零分而没能进得了大学,我常拿这做把柄为自己的数学找借口,此时我仍不减兴,兴致致的再添一句:「补考不过可要留级。」「啊!」总算有些反应了。「还没有啦,是补考。」「哈,那就好。」妈妈松了一口气,接下去唱着《茶花女》中的〈饮酒歌〉。
        
          看看妈妈,看着看着不禁笑起来了。想到《史记》〈列传〉中的张仪。张仪被楚相诬以盗璧之名而挨了一顿苔,回得家中,被他的妻子怨道:「嘻!子毋读书游说,安得此辱乎?」但是张仪谓其妻:「视吾舌尚在不?」其妻笑曰:「舌在也。」仪曰:「足矣。」张仪的妻子是深深宠爱她的丈夫的,而司马子长是个极有闲情的人。此刻我也笑起来了,高高兴兴的上着楼梯,觉着自己可似那张仪。总有一些东西留着,总有一些东西留着值得我笑着过日子的。
        
          下午忽然苦苦思索起我的前途来了,正想得累,宜阳和小瀚来。我连忙搬张小板凳和他们在柳树下聊将起来。
        
          小瀚和宜阳是我最要好的男孩朋友。他们在我为乔最痛苦时把我拉起来,他们是我新世界里的第一个朋友,所以跟他们在一起就像坐在春天里。
        
          小瀚说我脸色苍白多了,他原是个较细心的男孩,虽然宜阳跟他一样也是O型,但是每每三人一块儿,收拾烂摊子的总是小瀚,只怪他老有一副严肃的面孔。可是我亦喜欢两手托着腮等看他的笑,他笑起来眉毛扬着,是小男孩K弹珠赢了的神情。
        
          我有人来疯,顺口说这脸自是害了肝炎,害得他们两个急着百告诉我治肝病的法子,谁叫他们都是缺乏幽默感的O型人呢。小童也是O型,他则不按规矩来,一回他抚着下巴邪门的说:「妳的脸蛋儿是红梨子。」我顾不得他的轻薄,急急问可有红梨子这种东西,我只听过人家用红苹果形容的。小童说:「妳的脸颊上有雀斑呢。」
        
          认识宜阳和小瀚,才知道男孩们原都有一肚子的道理。他们纵使看了篇短短小小的杂文,都能口齿清晰的讲出一番心得,洋洋洒洒的写篇评论。我却糟了,看了一本好书,我只能跟金圣叹一样叫声好,其余则是激动得说些没人懂得的话。
        
          刚认识小四那票人时感觉又不同,我忽然自卑起来,终宵抱着小四借与我的《厚黑学》和小小字的《卡拉马佐夫兄弟们》。说着话,我也要学学些学院派的用语。假日的时候,则翻出爸爸书柜里的沙特、卡夫卡、贝克特,看得头昏脑胀。直到卡缪的《黑死病》看到一半时,忽然想到我写文章原可以胜得过他们的呀。白先勇的小说原是我爱的,但那是高中前就已经扬弃了的。琼瑶小说我原也读的,但那是小学四年级时就也扬弃了的呀。有些东西,我该狠狠的丢弃。爷爷说登山,你只要知道世界上有一座最好最高的山,那么纵使周围都是小丘陵,也可怡性。我懂得的,如今我还不知道那大山,所以我不当如此早就耽游在小丘陵中。我自有一番打算。
        
          聊聊三人又谈到了功课。小瀚和宜阳因为整个高二都在忙着编校刊,所以功课也破破烂烂,不过这个夏天他们已找定了补习老师。我也凑热闹讲数学补考,讲着讲着自己先无来由的笑起来。小瀚又严肃了,偏着头,皱皱眉:「我看你还是该读点数学的。」当下我答好呀,大约太爽快了,他们没得话劝,三人又没话说了。
        
          好半天还是宜阳先开口,这回他讲的是雪雪的事。宜阳最爱说三件事,他的故乡宜兰、诗音乐和雪雪。雪雪曾经是他很爱的一个女孩,也是猫咪初中时的好朋友,我曾经匆匆的见过她,在淡海,很可爱的,是个小香坠儿型的女娃娃。宜阳常常浪漫得比我还B型,弄得我和小瀚两人糗糗的,不知该如何接话。今天约莫天空很蓝,听着听着我也不禁进入情况伤心起来。感情是桩大人的事吗?宜阳讲着雪雪的时候,我都不认得了。他大概是个大人,我不认识的。
        
          宜阳有写诗的才情,他会写令我畏惧的现代诗。小瀚则写小说,但我更加喜欢他的散文,看着每觉得是秋天了。乔说过秋天是蓝色的,她的朋友小虾别说秋天是灰色的,体育场的灰,或许有夹杂些橘红,网球场三合土的橘红,阳明山枫林道上的枫红,再添一点点,稻垣的笑。小瀚的散文总有添上那么一些稻垣的笑,让我眼睛热热的直想哭。小瀚是个有才气的男孩,然而他看起来是冷情的,秋天的时候,我想与他说,小瀚,让我做你的好伙伴,跟你一起在彩带上奔驰,一起做飞月逝光少年梦好吗?可是我恨怕他,而且认识宜阳和小瀚才不过一个春天和夏天。
        
          高二下学期来的每个月末的星期一,我总不自觉的会早早荡回家,因为小瀚宜阳总会往这一天来,也许唱一晚上的歌,也许扯一晚上有颜色的笑话,或许他们辩论辩得把我从瞌睡中闹醒,都没关系的,我就爱乖乖的坐着看我的好朋友们生活。
        
          今天宜阳烟抽多了,只好由我拿出吉他来唱些小品歌,看着晚霞的时候,我会弹“Torn Dooley“,想,那该是如何一种心境,如何一个时代?……这些我都不管了。我只要看着夕阳中的宜阳和小瀚,再唱一首歌:
        
            蓝蓝天空银河里,
            有只小白船,
            船上有棵桂花树,
            白兔在游玩。
            桨儿,桨儿看不见,
            船上也没帆,
            飘呀,飘呀,
            飘向西天。
        
          我和乔曾经躺在草地上唱过这首歌的。乔指着天边晚霞,那是艘通红的两洞六,小虾则记得,那抹金黄是上甲板,那片瓷蓝是坦克舱。飘呀,飘呀,飘向西天。


  •  爷爷说,孩子的时候,坐在阴凉的屋子里,看下午的阳光落在柴门上,白白昏昏的,真是永恒。我的则是带着奴奴、单单、毛毛、冬冬、小豹、泥鳅、娃娃坐在阳光的山头上丢石子。
        
          我一直高兴我的童年是在眷村里度过的,那是纱门一刻不停碎碎的响,正午小火车道上的黏土战,让人昏昏欲睡的喧天蝉声,所以我一直喜欢《梅冈城故事》,想到那夏日南方寂静慵懒的小镇街道,我是倔强好奇的丝葛,而小三是那处处让我的哥哥吉姆。我也爱李冰的《磨房往事》,林海音的《城南旧事》和爸爸的《哭之过程》。每天清晨我都要揣着一片土司面包到后院的小花砖墙去与蚂蚁打交道,我把面包撕得碎碎的洒一地,看他们头上须须快速的舞着,我也与他们一齐开心的笑起来。有时看得累,就帮他们搬,想着我也能跟天父一般伟大呢。林海音穿着厚棉裤蹲在冬日庭院中,看丑丑的骆驼们慢吞吞嚼干草,那是永恒。《哭之过程》则让我要吸吸被冻酸的鼻子,缩着颈子,搓搓手,天地真是一片凄迷,有青石板路的光滑,有西伯利亚初秋的萧索。
        
          运气好的时候,可以找到一节结实的好树干,一个撑跳上得树,我爱迎空荡着脚,我和我亲爱的吉姆哥哥住在那高高树屋上,我从来不愁夏日会如何瞌睡走,毛毛虫可以喊醒我,或是奴奴在吠小蟋蟀。
        
          高一刚开始时,我们尚不太清楚学校的势力范围有多大,成天尽拣省事的泡东方书 局,看第N次的亚森罗苹、福尔摩斯。隔壁的老大昌在两点半时会出一炉热牛角面包,我们总当第一个顾客,一人吃上两三个,边吃边看《布列塔尼半岛上的奇岩城》。后来上地理读法国读到牧草丰美、盛产肉牛的布列塔尼半岛,我老拧不过来,那里该是个丰富热闹盛产热法国面包的地方呀,橘儿也称是。那种日子真真永恒。
        
          又高一美术课上课外写生。我和橘儿、小静、邓写生到公园号、老大昌去了。四人并肩坐在暖暖冬阳的新公园里,不知什么名目的紫色小花落得一地,人像在做梦,我们是在北京城里,而那缤纷的小紫花是马蹄达达青石路上的马缨花。
        
          那日我们四个都带张白纸回学校,肚里灌满了酸梅汤牛角面包冬风。我们心中自有一幅绮丽不朽的画。
        
                  ●
        
          一觉起来,四周都静静的,我连忙楼上楼下的跑一遭,没一个人影儿,阳光艳艳,我却要打起寒颤来,想李伯大梦的事。我怕黑,怕得一塌糊涂,可是更怕光天化日下的空房子,那才是虚幻。
        
          高二上,一回我一个人看了晚场电影回家,是冬夜冷冷绵绵的细雨。按了半天铃也没人应门,我想爸爸、妈妈、妹妹是去国艺中心看平剧了,可是等到十二点时又觉得不对了,约莫他们已经不知怎的死在门的那一边的家里了,然后十七年亲亲爱爱的生活不过春梦一场,我想或许我会跟着自杀,多年以后,人们会像谈一颗耀眼的彗星一样提起我们的家庭,我坐在湿湿的门廊上嘤嘤的哭着叫奴奴,奴奴也隔着门在院子里抓着地应我。我哭着要问天父,我这孤儿和奴奴、单单、冬冬、小豹们可要怎么办。一直哭到爸爸、妈妈坐的出租车停在我的跟前,车灯亮得我张不开,我才闭着眼睛笑着大声哭起来。
        
          这会儿我赶忙把在院子里晒着太阳的猫儿、狗儿都喊进屋来,与我一起坐在沙发上,这才安心了些。打开报纸,才知道今天是高中联考的日子,爸爸、妈妈、姊姊大约是都陪妹妹考试去了。此刻我要快快祈祷,愿天父让妹妹能按着自己的实力得成绩。不过想想又觉不妥,若真按她的实力,怕前三个学校都上不了,还是再祈祷天父让她幸运几分罢。
        
          中午自己正在弄吃的,接到阿哥的电话,他这会儿休假到了台北,晚上有朋友为他开舞会,他要请他的小朋友小虾去当舞伴。阿哥是去年参加海上战斗营时认识的,他有着高高个儿,漂亮的风度,金丝眼镜,一副玩家的样子,可是他活得很真实,而且也是眷村长大的孩子,我不免也随人叫起他阿哥了。他懂人事,却又不老,他很成熟,却也有小男孩的幼稚。清晨船开时,他用麦管折了个小星星给我,我们站在船尾看海。出得港后,才发现海水并不像人们所描述那般蓝,它是浓浓重重的铁灰色,只有船刚过的地方,才被刮起一片翠绿。阿哥谈起琼瑶正在连载中的小说《浪花》,老天那真是个叫人没法忍受的话题,但是白浪漫的阿哥说来竟然也能叫人正起容来听。听着听着我还是忍不住刺他一句,阿哥也不在意,慢条斯理的耸耸肩:「反正我会长大的!」真是不负责任又真切的话。他比我要大上三四岁,但是这会儿我却像个姊姊在照管顽劣小儿了。
        
          我很斩钉截铁的拒绝参加舞会,也不知道这么坚决是为哪般。或许是联想到K了吧。K也是在海上认识的,因为船上六天他总穿件有个大K字的运动衫,我和乔就这样称他。去年夏天,和乔糊里胡涂的上了两洞六后,才知道那一期学员除了我们两个是北部人外,其它全是来自中南部的,因此自然他们总有些好奇的问我们些事情。一回我正倚在船栏边看黄昏,K走过来劈头就问:「听说你们北部女孩都很开。」知道他也是山东人,我不免柔声答道:「怎么说?」「听说你们有很多女孩都是大着肚子上学的!」看他说得这样理直气壮,我的信心都减了几分:「这样啊?我想该没有吧,就我所知道的是没有。」他偏偏头:「你别诳我,我才不信呢。」他说得如此果决,我不禁目瞪口呆着了忙了,好像忽然全北部女孩贞洁与否的责任都落到我身上了,我想我该恶狠狠的辩明的,可是夕阳被海水映得晕晕的,天边微微绯红,有些晚霞影子,我就摇摇晃晃的走过甲板回舱去了。
        
          此刻我想再振振我一年前的责任感,准备与阿哥大大的讲述些道理,阿哥只淡淡的笑了笑,抢过话:「我知道你们功课忙,没关系的,改天你联考完,长大了,再陪阿哥好了。」
        
          放下电话。怅怅然,不知是不是为了没发挥自己的意见。想想又觉得自己好好玩,不参加舞会就是乖、就是贞洁吗?是吗?……这些都是想着累人的事,我且不管了,只想想阿哥在每封信信尾的话,祝小虾顽皮!
        
                  ●
        
          一早从梦中醒来,惶惶的,好不可怕。我是一个穿着破烂歪戴法国帽的流浪小顽童,置身在一个地方,我想是法国吧,米勒《拾穗》画中的那种温暖色里,不过不是金黄色,而是橘红,一径的橘红,茂盛树木是红色,土地农舍是红色,那天空也是一片通红。我立在小十字路上,不知该何去何从。后来有地主追赶来,因为我摘他们野地上的黑莓吃,我拔腿没命的跑着,飞快的跳过好多的红色灌木,像只羚羊一样。最后跑到一片葱绿的大路边,看到海和亮丽的阳光,就醒了。
        
          早上与爸爸、妈妈、姊姊去做礼拜,寇世远长老讲「免于犯罪的真自由」,听听再唱圣诗,唱的是〈大山可以挪开〉,我们唱道:
        
            大山可以挪开,小山可迁移,
            但神对人大爱,永远不更易;
            祂使过犯离我,远似东离西,
            祂将慈爱临我,高如天离地。
            被压伤的芦苇,祂总不折断。
        
            将残灭的灯火,祂总不吹熄;
            天上飞的麻雀,一个不忘记,
            野地生的小花,妆饰多美丽。
        
            日头照耀好人,也照耀歹人,
            降雨赐给义人,也给不义人;
            这爱长阔高深,一视皆同仁,
            但愿万人得救,不忍一沉沦。
        
          听着唱着我不禁抬起头来对天父笑……我总算回来了。
        
          很小的时候,我从一本书上学了好些各国的咒语,有事没事总是念着玩玩。到后来只记得一句,是西藏的,这样念,克姆马尼巴多灭弗姆。遇到麻烦事情,我就念它个三遍,此时天父成了西藏人了,穿袭露着一个肩头的长袍褂,还是落腮长胡须,他站在高高大风的青康藏高原上,也不怕冷,我与他讲着西藏话呢。
        
          高一第一次郊游时,认识了珊瑚,他是一个很标准的现代青年,长得很像胡适之,稳稳的,很好看的。他与我谈宗教,谈到耶稣的诞生,当下我才发觉自己这一向竟是如此的幼稚,竟然在相信那么一个看不见也说不出理的东西,那么不合乎科学啊,我跟乡下庙里成天敬香跪拜的乡夫愚妇有什么不同呢?我不禁讷讷的加了句:「你知道,我虽是基督徒,但我是只明了那个道理,不去太信的。」当下珊瑚称是,我才安心,不怕他笑我落伍了。
        
          初中时,正是情绪最莫名其妙的青春期,我成天就在日记上批判爸爸妈妈,当着面也要处处冲犯他们,看了他们伤心我也伤心。同样的,两年来,我也日日批判天父,猫咪的话对我是刀枪不入的,她气极没话时我也难过。但是每晚熄掉床头灯时,我仍拉上被单与天父道晚安。一夜我突然诧笑起来,天父我的父!他是一身白袍留着落腮胡,拿根拐杖正坐在木栅栏上望着我哪,我远远的从草原这端向他飞奔过去。
        
          后来我写了篇小说,关于天父的一个孩儿,他自认为是孤独飘泊的,他不知道天父一直在守着他,可是有一天他也跟小虾一样诧笑起来。如此写了〈方舟上的日子〉。方舟上的日子是动荡不定,是孤独的,但是天父与他们同行。而终有一天,鸽子会衔回一片翠绿的橄榄嫩叶,挪亚爹爹说,我们着陆了!然后天父对我们说:「你们要生养众多,遍满了地,在地上昌盛繁茂。」天父与我们立虹为永约之记。但是珊瑚没看过虹,很多人们也没看过,他们只相信自己看过的东西,他们知道自己也是天父的孩儿。这我是要好好的为他们祈祷的。
        
                  ●
        
          一早起来,一片金色的阳光,我就兴致致的跑到南昌街上找补习班。我按着橘儿跟我讲过的几个老师找,发觉不是功课太重就是太贵了。我对补习这些事一直没什么概念,这会儿只好在街上荡起来。一会儿看见一个蒋老师的家教班,我知道小静在那儿补过,但凡小静做的事都是好的,我就上楼去。一看蒋老师就决定补了,也不管他在一旁讲着些细节。他长得像小三,像儿时老在一角守着我的小三,就是补习数学这桩事,我亦需要小三这个男孩的安定感。
        
          晚上院子里的昙花开了,香蓬蓬的五朵。我和爸爸索了把手电筒去欣赏。真是月下美人啊!每朵都各有各的姿,看看她们已是千年岁月了,而我和爸爸啜口酒,我们约是在宋代吧,东坡在吟,起舞弄清影,何似在人间。
        
          我对昙花有很深的印象,很小的时候,我住在外公家,半夜里被外婆从床上喊醒,瞌睡懵懂的由外婆摆布着穿上件小背心,然后踉踉跄跄的下得楼去池边的花棚下看昙花。外公多半已经拿着手电筒在那儿等了老久,此时他会用少见的温柔语调告诉我昙花的种种。我总战战兢兢的听着,看到那与我头般大的花儿,也不禁要清醒起来,端然的立着。
        
          外公是个典型的美国西部拓荒的创业男人,他在家中开了医院,他对病人是凶暴出了名的,镇上没有一个人不怕他。可是他对外婆则不然,外婆是从小孩到做妇人时都没吃过一点苦的小姐,所以至今外公还叫她girl,但是外婆也禁得起叫,她有着薄薄红红的唇,尖尖的下巴,她的衣服比我的小衫裙都要花稍。清晨起床我陪她在园中看露珠,她问我:「阿心喜欢妈妈家还是阿婆家?」我眼睛一转,答道当然是外婆家。外婆总是笑瞇了眼的喊我一声小人精,然后带我到楼上的卧室,柜子里有好多吃不尽的糕饼呢。外婆老当着众人数说小人说多精就有多精,我这才发现大人们明知道受骗时仍会傻哈哈的笑。
        
          我才刚学着要说话时,妹妹就又赶来了。才二十四岁的妈妈一时照顾不了我们三个,就把我送到外公家,所以才刚学会的几句简单国语就夭折了。我跟外公家的佣人阿兰学客家话,与她一块儿坐在灶下唱起客家儿歌,炉火总熏迷了我的眼睛,阿兰多雀斑的脸蛋则被映得通红。
        
          我是外婆这一大家唯一的一个第三代,所以大家都拿我这小人当玩具了。他们叫我蜘蛛心,因为我的两只眼睛骨碌碌的,圆圆的。又因为我走路总是张着四肢晃呀晃的,我不穿拖板,个儿又小,人家还没看到我,我就不声不响的出现了,就像是走在墙上的蜘蛛那样。外婆问我想不想回妈妈家,我摇头,然后外婆把她额上戴着的七彩玻璃珠项链挂在我身上,我个子小,珠串一到我身上就垂地了。我爱穿着拖板上楼梯,上一步,珠子就拖拉在地上,我的小拖板总把它们踩得阁嗤阁嗤响,我爱看它们碎得更七彩,外婆也不管我,她什么都由着我。有时我玩了一天,累了,浑身黑漆墨黑的坐在小门廊下打瞌睡,外婆就唤我小野鬼,然后顾不得肮脏的搂着我坐在藤椅上,拍着扇子哄我,告诉我,我没有爸爸妈妈的,我是那高高山上的大石头里爆出来的。我听了自己的身世也不担心,只管瞌睡懵懂的静静听着,厨房灶里烧木柴的火劈叭的响,麻雀在黄昏的屋檐下聒噪着叫,我听到外公牵着狼狗莎莎走过花园小碎石子路的声音,我从外婆怀中仰起脸来对她说:「莎莎。」
        
          阿兰最是爱晚上抱我出去串门子,从长长的镇这一头到那一头。外公家在镇上是望族,我又乖,人们就爱摆布我,叫我笑给他们看,我颊上有个浅浅的酒窝。他们最爱的还是问我:「伊是哪儿人?」我总习惯的答道:「长衫仔。」然后他们哄笑成一堆,灯火昏昏,夜晚真是悠远不尽。
        
          阿兰是什么人都要去看,她带我到病重的人的房间,那真是个不见天日的地方,墙角的尿桶骚得熏人,妇人躺在黑漆漆的老眠床上絮絮的与阿兰讲话,阿兰总哭得稀里胡涂,摇着头:「冤枉呀,冤枉。」我常疲倦的打着呵欠,泪水模糊中的那些无尽的黑夜真是寂静怪异,而我是小舅舅送我的圣诞卡上光着身子的小天使,戴着个小光圈,展着翅膀在空中,高高的,看老眠床上无尽的死死生生。
        
          一直到妹妹会走路了,我才回我们家,学国语学得好吃力,我歪着头看正在对镜子梳头的妈妈说:「妈咪妳的头发好乌呀。」妈妈笑着纠正我,我则羞得躲到大衣柜后头去。以后进了小学,老师选我当班长,我是很凶狠的,成天拿根竹子打男生,他们也怕我,放学回家我坐在广场上等交通车接爸爸,我向爸爸说:「画小ㄌㄣˊ。」我的门牙在床铺底下,说着话总是漏风,但是我写在国语簿上时总写得很好,我这样写,ㄒ一ㄠˇㄖㄣˊ。吃过夜饭后,爸爸就在小黑板上画小人,我和妈妈、姊姊和小妹妹都排排坐在小板凳上笑疯了。小人是由一个圆圈圈和五根直线组成的,会做各种动作,小人会抓痒,会跳舞,会巴巴,会与女小人亲嘴嘴。
        
          昙花开的时候,岁月变得好悠远,爸爸啜口酒,头发银白银白的。那个多雨的夏日午后,我和爸爸蹲在小水沟边放纸船,那时爸爸有一头墨黑墨黑的头发,然而我是一直相信,小纸船终会开进那浩浩瀚瀚无边的大海洋去的。
        
                  ●
        
          今天学校开始上辅导课了,也是我做班长新官上任的第一天。
        
          早上起晚了,匆匆走过介寿公园,想,那种「怎么这一辈子都没得好觉睡!」的日子又要开始了。可是背着书包,拖着老皮鞋大步走在蝉声喧天的介寿路上的日子还是好的。
        
          还没进校门,就看见橘儿远远的等在那儿,歪着头邪邪的笑着,一副促狭的模样,看看也约莫知道些端倪了。果然学校公布了补考名单,有某人的大名在上头,看着看着自己也要来笑上一笑,进了学校两年,名字还没上过什么公布栏,这样也好,出名要趁早呀!张爱玲语。
        
          有个好消息,小静转回社会组了,而且又回到班上来了。我和橘儿两人兴奋得什么似的,两地相思的日子可以结束了,我们都爱三人行的日子。
        
          开始上课的第一天,什么都没安顿好,我们临时跟平班凑在同一间教室上数学课。数学先生是学校有名的老资格,出言的确不凡,这会儿他人在讲台上分析这次大专联考的数学试题,大家又挤又伸着脖子凝神听,我没有座位,一人站在后头,细细打量这屋里头的一个个人,竟觉得自己真是个局外人了,就是我熟知的橘儿、小静、卡洛、猫咪、邓看起来都不认识了,或许她们全都真是高三学生了,而面对我的可能是补考……留级……我只是个未定数。不鸣则已,一鸣惊人,我并不很欣赏这种人,这种人会让人觉得阴险又小器,可是我喜欢世上最好的东西,我喜欢做世上最好的人。此刻我是班上的班长,然而我所想到的是,我也是班上的最后一名,不一定过几天她们还得重新再选个班长。
        
          中午下了课又到学校后头吃冰,依然到那家可以任意在冰上浇好多「红红的」的冰店。半个月没见了,大家都好像神色依旧,小鬼说我邋里邋遢的,一副高三学生的样子,我朝她咧嘴笑了笑,天空蓝蓝,我最喜欢的天气,我们一群十七岁女孩坐在这艳阳天的凉凉阴影里。我又捏着冰玩将起来,不管邓又要说我发疯了。今天本是没风的。我总记得去年冬天的埔心露营,我和橘儿、小静冻了一夜,第二天中午三人各裹条军毯跑到山坡上的草地上躺着晒太阳。我们把大衣帽子拉到眼睛上,身上暖酥酥的,营地的扩音机正播着懒懒的情调音乐,附近有男孩女孩嘻笑玩闹的声音,此刻我觉得一睁开眼,就会看到迎风招摇的大王椰,橘儿在毛毯下梦呓一般的喃喃道,你看我们像不像在夏威夷的威奇奇海滩上。啊!青春真是无限静好。
        
          下午去南昌街补习。这是平生第一遭,我又刚看过一篇关于补习班内幕的文章,所以在楼梯口直咽了好半天的口水。
        
          一进教室,正在考试中的同学都纷纷抬起头来,此刻真觉得身上的制服好重。我已经晚了几次,他们约是在考上周讲的。蒋老师递了张考卷给我,看看真呆住了,一个个六边形,然后是一堆堆符号,我想约莫是这学期常常听到的赛因扣赛因罢。正糗着,却瞥见蒋老师站定在我跟前,似乎要等着看我表演,我晓得的,穿上这身制服的女孩都当是出手不凡,此刻我也只好硬着头皮夸张的打开书包,拿出铅笔盒,打开,准备好了红笔蓝笔,关上,再找把尺,几张计算纸,是一副准备大显身手的模样,自己都暗自好笑。磨了半天,从考卷头打量到卷尾,再从卷尾回溯到卷首,依然是下不了手,蒋老师也依然站在我跟前,不过这会儿他发话了:「哟,我们的新同学怎么一题都不会呀!」嗳呀!君子不以小道试之,君子不以小道试之……念着念着,脸颊还是火辣辣的滚烫起来了。
        
          三个半钟头,却也一点都不觉得长,原来赛因扣赛因也不是个如何了不得的家伙。进补习班的时候,艳阳高照,出来时也一样,只是天候凉得多,马路上将干未干的,约是刚刚下过一场大雨吧。有点恍如隔世的感觉呢,但是此刻心中却满满的。
        
          爸爸去清大带这一期的暑期文艺营了,又留妈妈一人独守空闺。吃过晚饭,拿起吉他和妹妹很有默契的先从圣诗唱起,唱完了,两人就捏起嗓子,鬼腔鬼调的吼着热门音乐,让妈妈一人笑倒在沙发上:「讨厌……讨厌……」有时妈妈真像我们的小妹妹。
        
          我爱爸爸妈妈都在时的家,但是我也爱爸爸不在时的家,那会让我觉得自己是个男孩儿,一只手顶着家,一只手安顿好家中的事情,再逗妈妈笑,笑得跟爸爸在家时一样的快乐。我总很喜欢家庭中的老二,不光是因为偏爱《小妇人》书中的老二,乔。而更重要的,老二是个古怪聪明的家伙,他顶会骂人发脾气,但是最护家的也是他,他会在冷冷清清的星期日下午,一人坐在寂静的屋中发誓,我要一辈子守住这个家,我要让家中的每一个人都过得好好的。虽然他也有自怜的时候,世上没有人了解我的用心,世界何其大,但没有我可容身之处。他会哭,然后擦干眼泪,自觉像个悲剧的英雄。
        
                ●
        
          想想去年这时候我最大的心愿是什么?……戴大草帽骑单车,穿大圆裙跳卡罗索。现在呢?大伙儿一起去士林大吃一顿,动物园逛逛,再走长长的中山北路,看我们的绿枫树,在满天通红的晚霞里。跟姊姊说,她答,你返璞归真了。想了好久好久,真的吗?真的吗?
        
          放学坐欣欣26,车过罗斯福路,又想到小童,奇怪每次经过这儿,总就会想到他,曾往路边每一个行人身上找他的影子。可是公馆一周,就什么都没有了。夏天才刚刚开始呀!怎么我却觉得什么都没了呢?是不是因为这个夏天我要只想数学补考,只想考大学,不去梨山帮叔叔摘苹果了。我是最喜欢夏天的,夏天是个叫人纵情的时候,可是乔、猫咪,却愈来愈模糊了,虽然我依然天天在光复楼看见她们,但是总不一样,不一样了。
        
          中午放学的时候,鬼使神差的和猫咪走一起。走出光复楼,看到嫩绿的树正在风中哗哗的刷着阳光,我指给猫咪看,猫咪说:「我看过了,这树一年是要落两次叶子的。」猫咪,我多想哭呀!我以为妳永远不会再去注意窗外的世界,我们的树、我们的天空、我们的「往日情怀」窗口,可是转过头去看看你,妳还是那种理智冷静得叫人不敢唐突的样子。你发觉我在看你,就扬起睫毛问我:「你……你的补考准备得怎样?」猫咪,不管怎么样,我永远不忘记这时你大大褐色的眼睛曾在阳光中闪过一丝什么,但是我一定守信,我会努力快快长大,可是有时请你们等等我,等等我,在我没能长大前,请待我像个你幼稚可怜的小妹妹,我怕黑,更怕陌生冷然的世界。猫咪。
        
                  ●
        
          天阴阴的,起晚了,狠狠心,做个阿尔萨斯的小男童,《最后一课》里那个爱阳光不爱背动静词的逃学男孩。
        
          先背着书包在中山南路上小荡一番,想起早饭还没吃,就荡到店里买面包。找钱的时候,乍一看到橱窗里拿破仑派上映着的自己的黄学号,不禁吓了一大跳,高二冬天的日子好像又回来了。那阵子不知怎么的,常常下意识就爱磨,一早从暖被窝到刷牙洗脸到车站,已经八九点了,怕妈妈知道我逃学,就只好硬着头皮在外头荡。荡荡人也迷糊了,功课不管了不说,别的书也不想看了,家也不回,只是一遍又一遍的街上荡,看到橱窗里自己的影子又恨,可是真的不知道要怎么才好……每天浑噩的活着,我真恨生活!然而看起来我依然活得怡然自得。总得改变一下,总得。
        
          下午一人抱着史努比看传记文学。看着累了,就看电视上做蛋糕,戚风蛋糕,要用很多鸡蛋,只要蛋清不要蛋黄。是那种冷清的下午,我最怕的。
        
          一向讨厌自怜的人,可是最近自己有些这个倾向了,真是叫人不能忍受!常常一人胡想,愈想愈觉着委屈,很多事,然后会哭呢,哭,哭,哭,真不知中了什么邪。
        
          傍晚,带着狗儿们上后山丘上看晚霞,看看却刮起了温吞风,五月天里老催人打瞌睡的温吞风,夏天过了的呀!好不可怕。
        
          愈来愈怕人了,怕和我成天嬉笑如常的人说是我虚伪的人。午夜梦回,怕我生在一个吃人的世界,怎么身边的朋友都不见了呢?真是件荒凉的事!
        
          胃又痛了。趴在床上紧紧的压着,大概是这几天中饭没正经吃,尽吃冰,胃癌怎么好?……也没关系,那会死得跟我亲亲爱爱的拿破仑一样。
        
          晚上正躺在床上睡昏死,宜阳和小瀚来了。「高三」了,大家都无精打采多了。聊聊一晚上,我问起毛毛,听说毛毛也要开始备战了,毛毛也是我们的好朋友,他写得一手松松散散叫人迷惘的好小说,可是读的是一点儿都不像他该读的甲组。
        
          每回四人一淘时,我和他总一国,因为我们俩都是B型,同文同种,理当的。然而我是真喜欢与他一块儿的,人会变得好小好小,五六岁的,两人排排坐在门廊口,我握一朵黄雏菊,着绿色的点点背心裙,毛毛则唱着一首小孩儿歌,刚从妈妈口里学来的。
        
          今天我依然坐在小板凳上,我得微仰些头看他们,灯光里,他们真是伟大。我捧着 胃,真要痛死了,死了,软软的死在地上,死在泥土里了。可是,可是他们怎么短短时间就坐得那样高高挺挺的,没等我拍净身上的尘土站起来。我该去哪儿?我该怎么办才好?
        
          临走时候,我送他们到车站。穿一件我最喜欢的红白格格娃娃装,满心肃穆的走着,真觉得风潇潇兮易水寒……我们三人紧紧的打个小拇指勾勾,还用大拇指印了章,三人要好好读书,好好考,谁也不要把头输给谁,下次再见面时,是要联考完以后了,那该是个长长慵懒夏天的开始,可是我真乏了,想不及那么多。
        
          打个大呵欠,泪水朦胧中看着他们上公交车,我挥了挥手道再见,回身慢慢走。仰起头,路灯是个七彩炫人的光团,然而这真是一个累人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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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09-12-16 21:43:07 四夕 (Hawaii)

    多谢,多谢。
    找了好久都找不到完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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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09-12-16 21:44:58 天黑了,起床了 (焦躁得想拿头撞墙!)

    这仅仅是5章,第六章现在可能因为zhengzhi审核,等几天吧。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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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09-12-17 10:20:18 天黑了,起床了 (焦躁得想拿头撞墙!)

    【6】
          今天我们终于要上山看爷爷去了。
        
          我看过爷爷的书,却还没有见过爷爷的人,不过那该是不打紧的。读爷爷的书,只觉得天地都与你平起平坐起来,长江黄河在我的血脉中砰砰的跳,而我又要临风一飞,飞到那高高的天山上,南山烈烈,飘风弗弗,中国啊中国!
        
          华冈的风好大好大,爷爷坚持要送我们到车站。走着走着,天气凉凉干干,山下台北盆地的灯火闪闪烁烁的,我们回身向爷爷挥手道别,爷爷的长袍飘得一天都是,我不禁抽了口气,正是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所以除了小三,我要把这句给爷爷。是的,爷爷谈了一个晚上的中国,世界,乃至下一个冰河期,我都要理不过来了,只好哗的一声打开车窗,一股股凉风灌进来,我是一心一意的想乘着大大的风飞起来,像逍遥游那只大鹏鸟,怒而飞……翼若垂天之云,抟扶摇而上者九万里,绝云气,负青天……
        
          八月的天,却像是秋天了,天空宝蓝得干干净净,这种天候原总要让我想到汉唐,想到东坡,总要让我憧憬和一个男孩走在风中走在月亮中。可是这会儿,我更想找一个我心爱的男孩,对他说:「反攻大陆以后,我再嫁给你好吗?」乱世岁月后,我再脱去一身戎装,穿件很漂亮很漂亮的女孩儿衣服,中国啊中国!
        
                  ●
        
          要补考了,虽然橘儿叮了我一个月,可是我还是迷迷糊糊的没什么概念,考就考罢。
        
          班上只有我和小丽补考,都是数学,这也原是意料中的事,因为每回月考正好都和小丽当邻居,两人可也找到同病相怜的伙伴了。小丽一张短短圆圆的脸,柔柔很女孩的性子,瘦瘦的身子,有人说她是孤芳自赏,也有人说她是空谷幽兰,不管怎么样,我很喜欢她,尤其喜欢小高一时她那种头发乖乖旁分,青青涩涩的模样。小丽爱看小说,文学程度满好,每每数学考试堂上,就我们最无聊,转转笔,看看窗外,打个照面,再苦笑一下。
        
          一直不觉得补考是件如何的事,但是今天去考,看别人那种嬉笑作弊的模样,我竟好羞耻的想,自己怎么会,怎么会沦落到这种地步呢?考完小丽也很激动的跑来反复的对我说:「我觉得根本不是属于她们这群的!根本不是!」我们快快的离开考场,敬学堂二○一,我们高一时候的教室,窗外有棵摇啊摇的枫香,在大风雨中。
        
          橘儿和小静在走廊等我,看了她们焦急的神色,只觉得好抱歉,却怎么都找不到话说,心底凉凉的。
        
          「老大昌?」橘儿首先发难,我和小静也不说话。好久没吃老大昌的热牛角面包了,亚森罗苹、布列塔尼半岛……自从去年夏天老大昌面包和公园号的酸梅汤都涨价后,我们就发过誓,再也不去了。真的,那是一种好难过惆怅的感觉,不是指钱的问题,而是,而是就好像你一向以为的好朋友突然不认你了一样。一年了,没想到三个意志一向不坚定的B型鬼居然也熬过来了,还不忘记去年我们发誓时,还开玩笑唱了两句歌「I can’t live if living is without you!I can’t live if living is without you!」
        
          大概是西北雨罢,雨珠大颗大颗的,还隐隐有些雷声,我们三人跑在总统府前的大广场上,我不禁哼起了“Laughter in the rain“,贝斯鼓声砰砰的敲到人心里头去了,那是大雨打在夏天芭蕉叶上的声音。小童,小童。雨是愈来愈大,我眼睛都睁不开了。
        
          三人湿淋淋的走在重庆南路上,谁也没说话。四点才出热面包?真鬼它的头!今天真是个叫人沧桑的日子,才一年呀,怎么一切都人事全非了。老远还没走近那家艺品店,我们就不禁很有默契的笑了笑。重庆南路的木头人,这是我给数学老师取的外号,这家艺品店门口立着一尊木雕像,是一个裸体的非洲女人,特别夸张突出的额头、下巴、胸脯和肚子,构成了一个很有意思的曲线。数学老师也有个很大很邋遢的肚子,高一才开学时,我们还高兴可以沾数学老师的光等个产假,没想到过了一年半载,她的肚子还是原封不动,虽然如此,她长得还是很好看的,尤其上半身,所以我们最喜欢看她站在讲桌后头的时候,削削的肩,细细的腰身,《红楼梦》中描述宝钗的猿背蜂腰,不过她是最常侧身站着讲课,肚子挺得高高的,腿也弯弯,整个人像一把弓,乔说像是函数拋物线。
        
          每每我们经过这个木头人,总要向她道声老师再见。这会儿也不例外,道过再见后又觉得怅怅然的。木头人教了我们高一高二,现在说分手就分手,怎么好像也没个了结。我想到最近数学堂上同学们引颈看新数学先生的专注模样,不知她们会不曾偶尔想念木头人,想念她从来都一丝不苟绝口不提数学课外的事。其实她很年轻,长我们不了几岁,一回我们央她聊些别的事,她红了半天脸,然后讷讷的说她家的佣人又走了,这几天忙得什么似的,小孩也没人带……一时气氛怪怪的,大家不好笑又不好继续闹,也不知怎么就下课了。以后每回我们不想上课闹她聊天时,她总说佣人如何如何,小孩如何如何,我们听着亦安然。高一下学期,一回上课好半天了她才匆匆赶来,我们敬完礼坐下后,她气喘叮叮的说:「对不起!我的──」「佣人走了。」猫咪接过话,顿时全班哄堂大笑,笑了好久好久。我多爱猫咪,也多爱木头人,虽然偶尔烦起来的时候,我也会喊喊,木头人误我!但是我还是常常想念她的,很多年很多年后,我会想起,在绿园,曾经有个好可爱好可爱的……
        
                  ●
        
          妮娜台风登陆,强烈的,好久没有这种风雨中的温馨感,一家人安安详详的窝在家里,或许晚上还停电点蜡烛。
        
          最近好会做梦,昨天又梦了好多,阿公替我配了四副软性隐形眼镜,可是都跟茶盘一般大,怎么都戴不进眼睛里去。后来有大地震,好可怕,因为台北地下有活动断层。逃得好没命,结果宜阳和小瀚来,正高兴风雨故人来,可是他们竟开口问我有没有船票,要给他们的妻子逃命。梦!
        
          喜欢半天的辅导课,上午很尽兴的上完四堂课,中午大伙儿笑笑闹闹的到学校后头吃竹山地瓜冰,洒很多红红的,聊聊天,大风大太阳中,光复楼中小憩一番,然后看一下午的书,有时还做做数学讲义呢。有时一场西北雨后,外交部对面的宾馆后头就会慢慢升起一圈大彩虹,最后横过空中了,这会儿我才知道彩虹本是个大圆圈,另外半圈永远在天那边。我想到宜阳告诉我的话:「一个再大再漂亮的彩虹也没有一颗露珠的饱满完美。」但是不管怎么说,我是宁愿当那人人仰起头都看得见的绮丽彩虹的。
        
          我总是读到总统府降旗的军乐声响完后才回家,在暮色苍茫中慢慢走过总统府,宪兵们正在换班,整齐又漂亮,然后我要为中华民国所有的好军人向天父祷告。日子,真好!
        
          每天黄昏开六点这班47路的都是一个好年轻的司机,我常常坐包厢,有事没事都看他开车,那真是一件叫人肃然的事,我是说,他那种认真郑重的模样,总让我相信他是在做一桩很伟大的事。临下车时,我写了一张小卡片递给他,告诉他,我好喜欢你的敬业精神,但愿你永远快乐。愿天父保守天下每一个可爱的人。
        
          晚上看电视长片《浩劫余生》,讲地球人类文明毁灭后的世界,我常喜欢发奇想或许上一个文明的主宰不是人类,而是现在某种普通的动物,所以我们苦苦的找寻百万年前的人骨头,想从其中发现些什么是没什么用的,有时想得头脑都昏昏的了。不过无论怎么样,我都爱翻开〈创世纪〉。起初,神创造天地。地是空虚混沌,渊面黑暗,神的灵运行在水面上。神称光为昼,称暗为夜,有晚上,有早晨,这是头一日。神说,诸水之间要有……
        
          橘儿、卡洛现在好用功,不能落人呀!一起加油,看邓读得很快乐,替她高兴,倒是猫咪,成天都颓丧得很,不过不替她担心,她有天父。
        
          下午去补习,蒋老师今天说了好多,禅。我真是很喜欢听他说话,很多说法对我来说都很新鲜,虽然其中有些不免偏激,却是无论如何,又多知道世界上还有一种人。
        
          晚上看试片,《故梦》,法国片,每一个取景都像浪漫派油画的味道,可惜整部片子有些文胜于质。不过也许我们这一代的孩子都太早熟了,这该是个让人浪漫不已的年龄,我们却对任何事都要来反讽一番,甚至有些最真实的东西。我最喜欢片子的结尾,深秋的庭院,孩童们欢娱的笑闹声,真是夜深忽梦少年事,梦啼妆泪红栏杆。有一点感想,美到了极点时,总带有一份无常的可怕。
        
          临睡前躺在床上看陈星吟的《花谢叶犹青》,想到猫咪,想到乔,然后很多很多。月光又睡在我的脚头了。
        
                  ●
        
          发觉我这个班长做得胡涂又糟糕,暑期辅导都过了一半,我还没带头弄复习考,数学老师给的讲义解答一张也没贴,乱七八糟的都没个下落了。我想到德意志,在那个国度,B型人是不能当到军官以上的,我们是否也该来效法一番,B型人不能做班长,也不能当风纪股长,因为脸软。我看活该B型只有当康乐或体育股长一途了。
        
          班上酝酿要换英文老师已经很久了,其实英文老师很不错,学问不说,教学态度是难得的热忱又认真,他是不久前才由成功高中调来的,开口闭口总是贵校贵校,自尊心总又强得很,有些附中男孩的味儿,偏偏我们班又特别皮,有阵疯起来打桥牌,就上课也在下头one spade two heart的玩不完,弄得他红着脸,一人闷声不响的气着。可是或许他的教法适合平时,而不是联考当前的战时,所以同学也只得狠下心要求换老师了,好可惜,人说好青年都被联考给压死了,殊不知好老师又何尝不是呢?
        
          今天跟平班的班长去见校长,关于换英文老师的事。平班班长郑是学校班联会主席,很能干的一个人,她同校长说起话来就像跟朋友聊天一样的能侃侃自如,我却觉得很紧张,能主持这样一个大学校的人,毕竟还有她自己一种威严的。我记得一次结业典礼上,大家正兴奋得闹得不可开交,校长突然对着麦克风吼道:「你们怎么这样不守妇道!」顿时大家都愣住了。这会儿我才明白再爱孩子的父母也有骂道:「怎么教养出你这么一个畜生!」的时候。
        
          校长没答应,我和郑出得门来,她也不沮丧,只是转个眼睛又生一计,叫两班同学回家找各个家长写同意书再盖章。但是班上不少同学反对,认为这样做又太绝,尤真是邓,我知道她一向喜欢英文老师。后来又有建议找汪汪的父亲去同校长谈,她父亲是汪敬煦,噢,这样的啊……也搞不清结局如何,总之,老师是换成了,然而我总记得英文老师上最后一堂课时的神情,第一次看他坐着上课,拿着课本念几句,看看窗外,脸一红,讲些语无伦次的话,像喝醉了一样,弄得大家好害怕。他原不是这样的呀!他也不能这样呀!
        
          教我们的四个男老师,国文和历史先生是又高又壮,英文和化学老师则是短小精悍,我和邓替他们两人取了个外号,豆儿。爸爸的山东乡话形容人能干,这人能得像个豆儿。
        
          「豆儿来了!」小鬼的位子在靠走廊的窗边,她总替吵闹成一团的我们把风。「英文豆还是化学豆?」然后死党笑得东倒西歪。那样的日子里,快乐真是没个完。社会组读化学,真也是乐趣无穷,小考时候,「老师,要不要抄题?」「要!」「工本费呢?」「三十分!」一回做化学习题,化学老师人在台上讲乏了,忽然兴起叫同学上台写,结果也驴,那同学兴致一来,写得满黑板不可收拾。化学豆儿抚着下巴,面色凝重点着头,指着黑板上千奇百怪的式子道:「嗯……这其真中有很深的含义。」
        
          我尤其喜欢英文豆儿和化学豆儿的雄姿英发,看了他们,才明白为什么古来英雄伟人总是矮个子的多。
        
          下午正一人留在教室读英文,别班的拿了一张我们班上手续还没办全的减免学杂费申请单,还差家长盖章,看看,是邓的,我就替她收下了。我知道邓的父亲是在市议会后对面的消防总局做事,就顶着太阳跑去找邓的父亲了。
        
          我一直很怕邓,不光是因为她是严肃的O型,而是她比猫咪对我的要求还严,我偷看过她写心事的小记事本,回家寒心了一晚上,她把我看得竟比一个最最浅薄的伪君子还不如。可是日子过着,我还是喜欢她,她有一对睫毛长长,黑黑蒙蒙,长长飞飞的漂亮眼睛,我每每总央她把眼镜摘下来,「邓,人家要看你的狐狸眼睛。」她总是摀着脸笑,跺着脚躲我,这种时候我一点都不怕她。可是对我最有信心的也是她,有时天一阴,我就忍不住要胡言乱语,担心世界,担心国家,担心自己前途,担心数学,邓却是静静在一旁也不多话:「不会这样的,你一定行的。」记忆中,只有姊姊对我一直有这样执着的信心。
        
          到消防总局时,邓的父亲才刚从消防车下来,一头脸的汗水。我一直很喜欢邓的父亲,他那种正直和中国人有了家室后的严肃老成,常会让我想到爸爸口中海那边的爷爷、大伯父、二伯父。记得高一刚跟邓认识时,我问到她父亲是做什么的时,她迟疑了一下:「警察。」「真的啊!那他办案子吗?」邓也不说话。后来偷看到她记事本上的交战,她讲到一次远远看到市郊的火烧山林,她想到爸爸又在做着好危险的事,字里行间,她是那么热爱和崇拜她的父亲,可是也不知为什么她又老没法开口跟同学说爸爸的职业。阖上本子后,我也难过了好久,想到我一向最怕成长途中时时发现爸妈的大人也是有很多不大人的地方,我总好喜欢孩提时候对爸妈那种绵绵完全的孺慕,就像对天父一样,我永远不希望有发现他们跟我们一样也同样是人的时候,所以我一直不要长大。
        
          回到学校,已经四点多了,看看书,吹吹风,看窗外的枫香的绿又深一层,想,夏天要过啦,但是却不懊悔,因为这个夏天好满好满,不知道是因着什么。我又好想写那篇一直想着的小说,起头一句一定是这样,「那年夏天,我才恋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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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个大假日,橘儿带了照相机,中午我们就在学校附近的「势力范围」内照了些相,很有些离别的味道了。法院前是非照不可,因为这儿是我们常「调戏」男孩儿的地方,常常放学有一两个建中男孩孤伶伶的经过这里,我们见了总是齐声大唱〈飘零的落花〉。不记得是哪个男孩说过,女孩一多什么事都做得出。然后总统府、新公园、公园号……死党好久没有这样笑笑闹闹的乱逛了。
        
          下午班师到士林,大吃一顿不说,晃晃荡荡回得台北后,又想杀到公馆去,我和小静想再看一次东南亚的《坦克大决战》。O南车上,看到一个建中男孩的侧面,眼睛眨呀眨的看电影广告,我忽然想笑,想到女孩子一多什么事都做得出。每每上下学的公交车上,总见一两个女孩特别天真无邪的在看着电影广告,大大亮亮不戴眼镜的眼睛,她们原是要叫男孩欣赏的花儿。啊!我的十五岁。
        
          男孩脸一偏,竟是毛毛。打了招呼,两人糗糗的聊了聊,他说:「听说你和他们诀别了。」毛毛说的是小瀚和宜阳。──车过罗斯福路,木棉花只剩下绿叶子了。
        
          数学老师说,开学典礼那天要考数学,考这整个暑假讲的。这次大家似乎都颇有兴头,毕竟是高三的第一个战役呀。我也想趁这两天来好好读读,看看自己是否到底还是有几粒数学细胞。碰到和差化积,积化和差的公式,这是我以前从没见过的。这次算是素面相见,背着背着,想到扣赛因是个B理鬼,任性又邋遢,尽着制造烂摊子给赛因收,因为赛因是A型,活该生来就拿扣赛因没法儿的。我跟橘儿这般说,橘儿道:「你瞎说点什么!」这句是从张爱玲的《桂花蒸阿小悲秋》中学来的嗔人话,煞好听的,可以想见的吴侬软语。我和橘儿两人都笑了。
        
          晚上接到阿贵的电话,说好明天八刚要去金山露营。阿贵是我从小学到国中的又好又老的朋友,包括我们两个在内的八刚则是国中一起打垒球时的好伙伴。每当五月天的时候,我总会想到那段苦练争学校代表队的垒球日子。傍晚时,球场边总有浓得发甜的七里香。空气是燥燥热热得让人迷醉。投手六合一宣布收工后,大伙儿就拾起球棒和一身的汗臭和太阳味,高声唱着歌的走。夕阳把我们八个人的影子拉得好长好长,到天边了。我们并肩大步走着,像一群盖世英雄豪杰,影子最长的是李珍,她有着要命的长手长脚长个子。她守一垒,神得很,我们一接着打击出来的球只要闭着眼狠狠的约略往一垒掷去就没错。影子最小的是守游击最会扮车子脸的阿短。走过训导处旁的小花坛,总不忘记冒险的摘几朵风铃花,吸一吸淡淡甜甜的花蜜,那真是全天下最棒的东西。街上的小冰店,是我们群居终日言不及义的地方。Simy跟我聊文学,阿贵和我谈理想,六合则跟我说些有颜色的笑话,阿潘只会瞪着大眼睛笑,她是个顶漂亮的女孩儿,老马会跟老成的告诉我些人情世故,李珍则不说话,只是揉揉我的头,撇着薄薄的嘴笑,那真是一个世上感情用得最奢侈的日子。
        
          有人交朋友可以一段日子里有一种朋友,清清爽爽的,却不冷情,我却没办法,总是牵扯不完,罪过还是在我,因为总要我的每一个朋友跟我一起成长,我硬要他们的生活方式跟我理想的一样,可是我总忘记天下没有不散的筵席,每个人都有每一个人的路。日后一旦我发觉朋友跟我的生活方式不同,我会好伤心,躲在床上想我过去的一切都已云消雾散了,真个人生如梦。
        
          高一时,碰到小四一群人,我开始努力的学院派起来,相形之下,八刚真叫我要叹声扶不起的阿斗。汉高祖帝国成后杀功臣,最基本原因该是受不得当初跟他一起中原逐鹿的大老粗们,在他坐在御座上后还是大哥二哥麻子哥的没个收检。可是不晓得为什么,也只有面对面站在八刚跟前时,我会有好强的自卑感,我羞于开口说卡缪、沙特、卡夫卡,说不出因为什么,冥冥中总有些我很不如她们了,总有一些,可是我还是喜欢见她们,尤其在八月末阳光的海滩上。八刚是我的根,跟她们一块儿时,我总想起当我是个小女孩的时候……
        
          我喜欢夏天的金山,让人想到南太平洋的一些慵懒的岛屿,太阳把人晒得又红又懒。夜晚时候,尤其我们的帐篷边有几个侨生在玩吉他,其中一人还曾经在雅加达的Bar弹过十年,我和六合轮番上阵,但是我更喜欢趴在沙上听她唱,她有一极似黑人的身段和嗓子,个子高高瘦瘦却又蛇一样的圆滑,嗓子也是又亮又野,唱道:「Yesterday is dead and gone and tomorror is out of sight……And it’s sad to be alone. Help me make it through the night!」吉他声琮琮,火光在她脸上跳得红艳艳的,我相信自己现在也是很漂亮的。海风又柔又暖,远处哗哗哗的也不知道是松涛还是海浪。
        
          我忽然想到高一时,邓叫我的外号,黄毛丫头,多半也不是因为我的头黄燥燥的没个样。邓常说:「你最该叫丫头的。丫头。」那好像是很多年前的事了,然而那时我是真相信她是喜欢我的。黄毛丫头,丫头,丫头!我的邓。
        
          明天,明天回得家后,我一定不对灰灰的台北市发牢骚,像半年前从中横刚回来下火车时一样:「昨日入城市,归来泪满襟。」也不记得是不是板桥的诗句,总之,我要过一个好好好好的日子,让邓再叫我一声:「丫头。」
        
          晚安了,天父。



    (全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