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老城南上演“突击拆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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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老城南上演“突击拆迁” 来源:江南时报网 时间:2010-2-3 点击:56   【 字体: 大 中 小 】 【 关 闭 】

      老城南曾是南京最繁华的地段,如今南京市有意将这里重新保护与更新,建设十里秦淮、南捕厅、以蒋百万故居为中心的门东、以愚园为中心的门西等“一线三片”,打造南京的特色“名片”。然而继近年来门东、南捕厅、内秦淮河西五华里遭遇大面积强拆之后,门西今年也“命运多舛”。
      近日,门西花露岗一带20多户居民带着秦淮区政府发给他们的强制搬迁决定书来到本报反映,对于拆迁协议就像“三无产品”、“文物普查新发现”依旧在拆迁之列等不可思议的事情,他们感到十分不满。
      他们寄希望于国家正在征求意见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搬迁补偿条例》能保护自己的家。同时也在担心,秦淮区会在《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废止前上演最后的疯狂。
质疑 房子被推倒再公布为文物?
      南京历史上最大私家花园愚园(民间称“胡家花园”)偏隅城南门西花露岗一带,年代悠久,因借景丰富、花木茂盛而闻名遐迩。后因时事变迁、战火损毁而终至荒芜。不过南京大学历史系周学鹰教授告诉记者,花露岗地区散落着不少古民居,且多为清代建筑,是南京历史文化名城弥足珍贵的见证。整个门西一带历史建筑更多,他多次走访花露岗及殷高巷片区发现,清代及民国时期的房屋达100多处(本报曾3次报道)。
      但老宅子破坏起来永远要比保护要快得多。本报去年11月17日曾报道了南京大学历史系周学鹰教授等4位学者专家向南京市文广新局申请将花露岗地区25处古民居纳入文保的消息,但去年11月-12月,名单中花露岗19号被部分拆除,鸣羊街28号屋顶也被掀掉。
      今年,启动愚园复建工程,已经被“写入”南京城建计划。记者查阅规划书了解到,以商业旅游为最终目的的愚园复建的规划范围仅为东临鸣羊街,西倚花露岗,北至花露北岗,南至花露南岗。然而复建范围以外的花露岗一带的居民也“不得不搬”,因为鸣羊街以西B、C地块均被纳入危旧房改造范围之内,其拆迁许可证已于去年8月由市房管局下发。这两个地块西起凤游寺,南至城墙根,北至集庆路,东至鸣羊街,拆迁建筑面积82100平方米,涉及居民386户。
      然而就在拆迁还未实施的过程中,去年12月28日,南京公布的全国第三批文物普查新发现目录中,包括花露岗10号、25号、48号、54号,花露南岗1号、3号、18号、24号、30号,花露北岗1号、鸣羊街28号等,恰好就在鸣羊街以西B、C地块“危改”的拆迁范围之内。这些建筑如果正式成为文物的话,将拿到“护身符”,其所有权受法律保护,“无法实施原址保护,必须迁移异地保护或者拆除的,应当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对此,南京市文广新局文物管理处处长衣志强表示,在该名录中的建筑最终成为文物还需要报批,也无法按照文物保护单位的管理措施来管。
      “难道要等推土机推倒房子,再公布为文物吗?”业内学者表示无法理解。他们认为,既然在文物普查中被新发现,就应该尽早公布成为文物,早日实施保护。否则普查名录相当于给拆迁办提前“通风报信”,让他们早些动手。
无奈 古民居只剩下十多户人家
      如今,家住花露岗地区的居民张庆、杨明祥、朱德颂、谈莉莉、李平香、朱德庆、陈建福、陈桂芳、杨月珠、费勤钰、费勤贵、荆香娣、严刚、龚建强、席美云、许其胜、杨礼前、郭容隽、张翔、朱秀兰等20多户人家都收到了秦淮区政府下发的强制搬迁决定书。而在这其中,已有多处古民居被文物专家提请政府纳入文物保护,甚至已经被南京市确定为不可移动文物。
      古民居尚存不被拆迁、保留的一丝可能,但其他收到强制搬迁决定书的住户的房子随时可能“朝存夕亡”。因为其中部分强制搬迁决定书已经过了期限,到了可以实施强制搬迁的时刻。
      拿着强制搬迁决定书赶至本报的这些居民,一致向记者表达了他们这样的心声:由于对拆迁补偿费的不满和对老宅的恋恋不舍,他们并不愿意搬走。
      “花露岗周边的二手房价格都已在1万元以上,但秦淮区政府目前给我们的评估拆迁费仅为每平米7000多元。其中,超过拿经适房条件的,又因原房面积太小,补偿款根本买不起房,怎么能答应搬走呢?”家住花露南岗1号的张庆一脸痛苦地说。
      对于强制搬迁决定书到期的住户,秦淮区政府显然并不愿与他们“多啰嗦”。就在不久前的1月20日,绿竹园某宿舍楼的一户人家就遭到了“轰轰烈烈”的强制搬迁。
      花露南岗1号是一个五进四院落的古民居,如今搬得只剩10多户人家。记者在1号的围墙内看到,不属于文物本体的一栋建筑的一楼,房顶开裂,无奈只能暂时用蛇皮袋盖着。据户主曹富龙说,拆迁单位在拆楼上一户人家的楼板时,他出去买菜,回来竟发现自己家屋顶裂了,如今每到下雨天,家里都要摆满大大小小的盆来接水,墙面都发霉了。他愤慨地说:“这不是不让我们老百姓活吗?”
      如今,收到了秦淮区政府下发的强制搬迁决定书的20多户居民大多都不敢上班,只能天天呆在家里,生怕区政府什么时候安排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司法局过来实施强制搬迁。他们的心里充满了酸楚、悲凉和无奈。
担忧 突击拆迁上演最后的疯狂
      秦淮区政府曾经许诺,给花露岗及周边的住户提供安置房屋供他们居住。但被拆迁户却向本报记者反映,拆迁办告知安置房在距新街口6公里左右的夹岗等地方,但向被拆迁人提供的房屋拆迁协议却像“三无产品”一样。整个协议只要求住户签上姓名,其他的内容一概没有。“什么时候能够拿到所谓的经济适用房?地址在哪里?自己原先的住房面积有多大?还有按照原来的拆迁费,他们能够拿到多少钱?协议上都看不到。”一位居民反映。
      对于这样的“三无产品”,被拆迁户根本无法认同。他们认为一旦签字搬走,什么时候能够住进新家,完全就是未知数,所以他们不可能在这样的“三无”协议上签字。
      1月29日,国家开始征求民意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搬迁补偿条例(征求意见稿)》中明确政府应当为征收个人住宅的被征收人提供适当房源、危旧房改造片区内90%以上被征收人同意,方可拆迁、补偿金额不得低于作出决定时市价、危旧房改造补偿方案在批准前还应当征得三分之二以上被征收人的同意等条款。
      “花露岗片区说是危旧房改造,要给我们改善居住条件,但这些条款几乎全部做不到。”看到新条例,另一位收到强制搬迁决定书的住户朱秀兰告诉记者,去年10月9日,秦淮区政府甚至曾在《南京日报》上面宣传,花露岗一带重建以后原来住在这里的居民可以部分回迁。 然而当他们一起去向政府提出回迁要求的时候,拆迁办的人却矢口否认。
      “众所周知,土地才是城市拆迁问题的关键。在一些地方政府被土地财政‘绑架’,不断打出‘危旧房改造’、‘旧城改造’等旗号大拆大建的今天,揭下那些‘改善民生’、‘拉动内需’之类的‘公共利益’的外衣,公众要问的其实就一句话——你拿这块地是不是去搞商业 开发?愚园复建以外的周边土地,规划都没有出来,怎能打着危旧房改造的幌子来驱逐产权人?”一位城市问题专家愤愤地说。
      近期,旨在保护公共利益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搬迁补偿条例》正在征求民意,但全国一些地方出现的突击拆迁现象却有所加重。上书全国人大建议修改2001年国务院颁布《城市房屋拆迁管理》的北京大学五名法学学者,近日再次直言建议全国人大法工委和国务院关注——由国务院出台通知,要求各地在元旦、春节到来之际,从民生的角度,遏制突击拆迁现象。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搬迁补偿条例》正在征求民意,花露岗一带居民会否因为新规“幸免于难”,抑或秦淮区政府会“突击”强拆,上演最后的疯狂?      记者 黄勇

花露南岗1号的历史价值很大。(图片由南京大学历史系教授周学鹰提供)

花露岗居民到本报求助。 记者 秦怀珠 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