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锐:李庄,一个不再属于地理的坐标(选举与治理 201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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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庄,一个不再属于地理的坐标作者:萧锐来源:本站编辑部来源日期:2010-1-17本站发布时间:2010-1-17 1:02:27阅读量:1852次    最近一个月的网事热点,无疑是李庄!

对,李庄,不是高家庄,更不是马家合子——那些曾经出现在老电影里,鬼子和我军胶着混战在一起的地理名称。一个月之前如果有人看到“李庄”这个名词,完全有充足的理由把它与上述革命遗迹联系在一起。一个中国大地上再普通不过、很可能不断重复着的地理坐标,需要多长时间可以完全颠覆公众心中的固有印象?现在看来,一个月足矣!

2009年12月14日,重庆打黑有司借助某中央级媒体的影响力,将一份警方通稿一天时间弄得路人皆知。由此,李庄案进入公众视线。笔者在此不想梳理什么案情,因为直到现在,案子已然一审结束的档口,依然没有足够客观、有说服力的案情可以让我们慢条斯理地进行起码的总结。我们能够看得足够清楚的,只是一场来自重庆与非重庆、官方与民间、传统媒体与新兴网络、舆论宣传与舆论监督之间至今依旧难分伯仲的混战。

华龙,不仅是方便面

其实,比那家中央级媒体更全面照搬警方通稿的是一个名叫“华龙网”的网站,时间是12月14日晚上17:00。请原谅,笔者从小在北方长大,看到“华龙网”三个字的第一反应是感慨:折腾了这么久的重庆打黑,影响是大啊,连方便面的官方网站都开始关注了。很快发现,原来这是人家重庆市的门户网站。起了个与方便面一样的名字不要紧,主要是比方便面用起来还“方便”——让宣传什么就宣传什么,执行命令不过夜。

有好事者从华龙网的报道中整理出一份关键词名单,一个月过去了,想再全文引用一次,邀请大家再次欣赏一下李庄案这个如此“精彩”的开场:

  无情的、尊敬的、正义使者、沦丧社会公德、缺失职业道德,玩弄、亵渎法律的无良律师,充其量、只是一个讼棍。

  无良律师、良心未泯、急于、教唆利诱、儿戏法律、混迹敢于和司法机关“叫板”、颇有些小名气。倚仗、屈尊来到、急于、残暴与血腥、加以揭露。

  为非作恶、称霸一方、严重扰乱社会生活秩序、不惜动用重金、十分罕见。

  震惊山城、命丧黄泉、授意、黑道杀戮、残暴与血腥、发挥到了极致、无疑也加速了、彻底覆灭。

  铁证如山、咸鱼翻身、看家“本领”、“独家”武器、表演、跃跃欲试,纷纷南下、和谐美丽、另样一道灰色风景线。

  不惜手段、幌子下、骗取了、无良律师、精心设计的一场骗局、贪得无厌、摸透了、狠狠宰了、敢怒而不敢言、谁曾想、贪婪的吸血鬼、敢挥舞利刃、一而再,再而三、割肉敛财、张狂地、炫耀、授意、教唆、可谓是、想尽了一切办法、“光环”。

  处在生死边缘、心事重重、激烈的思想斗争、一把双刃剑、命悬一线的、不走歪门邪道、警惕、继续肆无忌惮、毫无顾忌地、揭露、肆无忌惮、多行不义自投法网、腰间爆满的荷包、踌躇满志的、恶人先告状、卑鄙手段、毫无根据、得意地、无端指责、毫无道理、依然非常、高度重视、认真、全面、纯属子虚乌有、无稽之谈!

  嚣张地、算个什么东西、“法网恢恢,疏而不漏”、神通广大的、金蝉脱壳、多行不义必自毙!此时脱身,为时已晚、企图、必将最终、最严厉的制裁。

深陷囹圄、忏悔的内心、一次次、无良律师、不绝于耳、奋斗、神圣法律的捍卫者。

媒体是什么?笔者曾参加过本地一家媒体的招考,没想到笔试中一个16分的“请默写八荣八耻”不会答居然也进了面试(可见那日济济一堂的几百考生没几位仁兄能答上来的),而面试中的主要问题便是一个让当时的笔者一头雾水的“媒体是什么”(据说,在堂堂机关报的面试中,上路的考生应该想都不想就开始大谈陆定一先生的新闻观的)。没学过专业新闻,但起码受了多年政治课教育,倒是可以回答那个想想也很权威的“媒体是某某的某个身体器官”的答案,但不知道为什么,当时突然就口干舌燥,愣是没说上话来。后来,后来,就到了现在。

媒体是什么?媒体起码不能是方便面,它可以速食,但绝不是想怎么吃就怎么吃的那种“随便”;它可以快捷,但不能就那么赤裸裸的没有任何营养。华龙网,这个在最近半年一直风头强劲的门户网站,其表现,直到现在还是无法让笔者最终确定它是不是“华龙面业”的官方网站。有一段时间,在百度新闻里搜索“李庄”,前十条基本都是来自这个叫做“华龙网”的地方,观点可以比强斗狠,但大方向却与上述关键词定下的调调出奇的一致。

今天看到一个报道,颇为传神地描述了重庆有关方面布置此次李庄案舆论应对的场景(贺卫方老师2010-01-16 17:42:55在其博客转载这篇报道时添加了这样的按语:这篇报道再清楚不过地表明,对于李庄律师的审判是怎样赤裸裸地践踏了法治的基本准则。未审之前,一切都在“相关机构”的掌控之中;法官、检察官甚至某些学者都不过是舞台上按照固定台词发言的“演员”。党委批案早在1980年代就已经被明确禁止,但是今天却又故伎重演,而且演得如此明火执仗!我们不禁要问最高领导人:对于发生在如此高层次的违反宪法、干预审判的事件,对于这种令整个国家蒙羞的行径,难道真的没有任何力量能够阻止么):

主持会议的是重庆市委一名相当极别的官员……会议的内容,主要围绕着如何通过网络,在第一时间内对李庄案发出声音,以及通过大量的评论员文章,造成舆论上的气势,压倒一切对李庄案的质疑。按照会议录音里的原话,重庆市委的这位官员称,尽管元旦马上就要来临,但是同志们一定要放弃休息时间,把这个事情做好,完成得漂亮。该官员称,“对李庄的审理是今年最大的一个案件,是标本性案件,有关领导说李庄案的审理在某种意义上是超过前几个涉黑案件,所以一定要打好这一战……

除了为大家做好“网络新闻战”打气动员之外,该官员在会上与众人讨论了李庄案审判庭上可能出现的多种情形,并分别就不同的情形,做好假设的预案,为了方便采访,该官员表示,有关部门已经安排了数名西南政法大学的法学专家,供媒体采访;亦已安排了旁听证,让部分网站的媒体工作人员可以“市民代表”的身份进入庭审现场旁听。最后,该官员让工作人员送来纸和笔,要求每一位参与这次审前通气会的同志,都写下自己的手机号码和QQ,以便相互联系,互相转载李庄案的有关“评论文章”

够充分,够强大,而且强大到连公众自己想“团成一团,圆润离开”恐怕都没有办法。幸好,不是光你家才有报馆,舆论也不仅仅只能用来宣传。但首先发出质疑的却似乎不是我们的传统媒体,而是论坛上、微博里第一时间而且击中要害的那些块板砖。有理由相信,绝不是只有一家中央级媒体收到了那份来自警方的通稿,但除了这家,其他的第一选择似乎都是沉默(而作为本站热心网友的小红妹,曾以《我会怎么报道李庄案》为题对这份通稿进行了自己的报道处理)。虽然只要有简单而基本的职业素养便能做技术的判断,但在这种抢风头的关头要选择沉默还是需要有足够的定力。怪不容易的!

不多说了,本月网站关于“李庄案”的专题之下,收录了百余篇文字,大部分属于那些“怪不容易的”报道,如欲最少时间了解案子的前因后果,则推荐看胡舒立入主《新世纪周刊》后的封面报道,争锋李庄案,除了详尽的台前幕后,还有在重庆打黑前台领军的王立军先生的惊世骇俗之言:“你们面对的是一个懂法的人,一定要依法办案”!……如果您早已关注,能看到的基本已经看完,那就还请继续关注吧,毕竟,作为刑事案子的李庄案,才刚刚一审。

李庄,不再是地理坐标

Google要走了,以前不怎么用百度,以后可能面临不得不用的境地。用百度搜了一下,关于李庄,本次深陷囹圄的当事人只是排在同名百科里的第三位。前两位,一个是人民日报创始人,一个是位于四川宜宾的国家国家AAAA级旅游区的历史文化古镇。“抗战时期,中央研究院、中央博物院、中国营造学社、金陵大学、文科研究所、国立同济大学等十多家高等学府和科研机构迁驻李庄,全国知名专家、学者如李济、傅斯年、陶孟如、吴定良、梁思成、林徽因、童第周、梁思永、劳干等云集李庄达五、六年,梁思成的《中国建筑史》这部扛鼎之作就诞生在李庄”。而现在,原本可能都没有列在百度百科里的律师李庄,已然比前二者都要著名了,百度里以“李庄”命名的贴吧讨论的也除了案情还是案情。

随着案件的进展,直到现在,我们都无法判断这个案件本身究竟是非曲直是怎样的。究竟是什么导致了这一切?这个问题的答案,现在回答或许太早。

而最让笔者感到震惊的,是网友“两江草民”发现的关于重庆某媒体报道李庄嫖娼地六点重大失误的分析,或许可以从这些细节看到这个案子的某些端倪。其中那条对于公诉机关2009年12月30日当庭就指控李庄在“四星级酒店嫖宿”,而公安机关却在2010年1月3日才开始查处。“经调查走访相关人员,调取了大量事实,证明李庄在洗浴场嫖过娼”。当然没有人能够未卜先知,网友“两江草民”关于“宣传口的同志要尽量安排数学好、有点时间观念的同志,绝对不能再闹这种先下结论、后行查处的笑话”的调侃,心酸已经无可名状。

韩寒在看一些政府官网的投票结果的时候,经常会觉得自己为什么永远是在民意的对立面上,看久了甚至觉得自己是个90后,怎么从来都是非主流。可怕的正是这个,民意已然无从分辨。而细节,细节决定成败!李庄案的太多细节,都是在这种仓促的应对与前言不搭后语的应对中被网友揪住不放的。较真,较真才能有真相。但真相的发布权不在较真的网友手中,我们负责寻找,发布与否,结果与否,也权且让它另当别论吧。

还能说什么?

学者季卫东撰文期待通过李庄案能否实现司法涅槃,季卫东老师眼中光怪陆离的李庄案是“一场制度的博弈”:黑社会势力的伸张构成对国家秩序的挑战,所以重庆当局发动了打黑运动。运动式执法构成对程序正义的挑战,因而需要加强律师的作用以防止矫枉过正乃至冤案的发生。律师的出现构成对警察权力的挑战,于是出现了专案人员监督律师活动的现象。律师与警察利用囚徒困境进行较量,为涉黑疑犯提供了可乘之机,结果发生了龚刚模为减刑而反咬自己辩护人,导致律师反坐其罪的奇事。紧接着律师与警察对峙的构图被不断涂改,出现了律师对疑犯、律师对舆论、律师对检察官、律师对法官等一系列演变版本。

面对上述几近难解的纷繁、纠葛与拉锯,许章润先生则依然坚信“有法律,不恐惧”,这与其说是信心,不如说是期许:希望可以有法律,希望可以不恐惧。毕竟,“中国已经进入一个常态社会,日常政治登场,非常政治退位,才是常道,也是正道。……只有民主与法治,才能给我们提供真正的安全和公道。而人心思治,安全与公道,堪为其本。如果说什么“大局”,这才是真正的“大局”。

还能说什么?还需要说什么?静观其变吧。请允许我引用一段李庄案一审主审法官付鸣剑先生发表在《现代法学》2000年10月号上的学术论文来为这篇拉拉杂杂的导读做个结尾:确立我国刑事诉讼中的直接言词原则,将极大改善我国刑事证人作证的现状,使得证人在无法定例外情形时必须出庭陈述证言并接受审判人员及控辩双方的询问、质证,使法院能够迅速查清事实真相,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同时直接言词原则的确立,将赋予我国控辩式庭审方式以更多的实质意义,保证了控辩式庭审方式的顺利运行,更好的体现刑事诉讼程序的公正和对人权的充分保障。

    反观如火如荼的重庆打黑与李庄案,显然从一开始就不仅仅是一个证人出不出庭的程序问题。

(转载本文请注明“中国选举与治理网”首发)• 法律危机与信仰的迷思• 我爱打黑,我更爱真相• 陆沪生:李庄案公诉人的“主体资格”问题• 这一次我为什么谏言重庆方面• 李庄案背后的制度空间 http://www.chinaelections.com/NewsInfo.asp?NewsID=166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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