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记》之思想根源浅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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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说文》,“教”乃“上所施,下所效”之义;“学”乃“觉悟也”。“教学”为教人以觉人,学以致自觉也。而《学记》所云“君子如欲化民成俗,其必由学乎”,其中,“化”即体现教学以“立人”之目的。儒家思想是基于性善论,所以“立人”就指向了其之人格的完善。此从学生的情感、意志、理性三个角度而言,就是培养学生的“乐学”“乐群”的情感, 塑造其“立志”“强立”的意志,最后“止于至善”。
在培养“乐学”情感上具体:其前提在于“敬学”、“敬业”和“敬道”。按照《中庸》,“敬”有内外之分,在内为“诚”,乃禀天命而得,为人最深层的心理情感。在外为“恭”,表现为人端庄与谨肃的实践修养,主要源于“诚之者”对“礼”的践履。(此观点马一浮《复兴书院讲录》也有提及)
“乐群”情感上而言:作为一种社会性实践活动,教学必然涉及群己关系。对此,《学记》概括为“乐群”。从抽象的层面来看,“群”为“社会”,对于儒学来说,在个体与社会之间,如果个体能树整体为上的价值取向, 积极参与到社会实践领域并在其中彼此协作,群己之间就会轻松、愉快。这样,主体就会产生“乐”的情感体验。表现为“亲师”、“严师”“乐其友”(其实这在我们现在的社会已经很难了)
“乐学”“乐群”之情感的培养与提升,始终离不开“志”的支持。从孔子开始,就很注重“志”的品格,云“十有五而志于学”,把“志于学”作为道德修养之起点。认为“三军可夺帅也,匹夫不可夺志也”(《子罕》)。《学记》承此思想,曰:“凡学,官先事,士先志。”主张“志”为学之大本,教学当以塑造学生“志于学”“强立不反”之意志为要务。根据《说文》,“志”即“意志”。在形式上,意志首先表现为“立志”,即意向、选择。“立志”决定于主体之价值观,不同的价值观决定选择内容及性质。“我欲仁,斯仁至矣”(《述而》),“欲”以“仁”为选择内容,形成向善之道德选择。而“志”与“学” “道”等结合,便表现为主体的一种善的选择或道德决定,它从根本上端正了主体学习的动机,构成达到“乐学”、“止于至善”这一道德境界的基础。
关于“理性”,在中国哲学中,主要指向“性理”、“义理”。即先验的道德理性。所以,“性理”、“义理”实际上表达了儒家的人性观,作为人之内在属性,“仁、智、勇”仅为一种普遍潜能,可为成人提供依据,然其本身还非现实之德性。要使这一潜能化为德性,必须通过教育,即“学”。而《说卦》所云“穷理尽性”,是对孔孟一脉儒学
教育思想最精要的概括。其中,“穷理”乃探究“事物人所以然与其所当然者”(《答或人》)。故“穷理”可涵三义:穷人之所以为人之理,穷事物之理,穷天地人统一之理。“穷理”于《学记》中被表达为“知道”即:“人不学,不知道。”故要知“不知”、“不足”与“困”,从知“不知道”而学,由学而“知不足”,进而由“知不足”而学,由学而最后达“理”穷之境,即“致知”也。
《学记》中教学所根本寻求的就是引导学生过一种道德善的生活, 并在其中成为道德意义上的人。从《学记》教学之目的,以及围绕这一目的所展开的培养目标、培养手段可以判断:“教学”之本质上即为一种德性的生活。与当今之“教学”不可等侪视之。但是,反观当今中国学生人格之现状:情感冷漠,意志薄弱、自私自利与人格分裂等等。而且,师生之间很难建立“师严道尊”的和谐关系。究其根源,就在于对教学目的、教学本质的认识存在根本的弊端:教学仅仅被理解为“技术性实践”,遮蔽了生命的价值与生活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