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望小学”本不应该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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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小学”本不应该再存在
(2009-12-15 07:44:03)_bqxiong_新浪博客
标签:杂谈
以上法律条文,可以十分明确的是,我国义务教育中小学的建设、运营经费应该由政府保障,不存在中小学的建设,还要靠民间资金捐赠一说。 诚然,在我国义务教育发展过程中,由于财力限制,一些地方举办中小学只有靠民间捐赠,“希望工程”在普及我国九年义务教育过程中,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据报道,到2009年,走过20年风雨历程的希望工程总计募集捐款56.7亿元人民币,资助逾346万名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继续学业,建设希望小学15940所,培训乡村教师5.6万余名。但是,希望工程存在的本身,某种程度说明政府保障义务教育的力度不够。 在我国GDP已经达到30万亿,2008年全国城乡义务教育实行全免学费的背景下,希望小学应该淡出历史舞台,而应把保障义务教育的责任交给政府,并依据法律对保障不力的政府部门问责——依据《义务教育法》第五十一条,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违反规定,未履行对义务教育经费保障职责的,由国务院或者上级地方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在《义务教育法》颁布之后,我们看到很多地方,依旧没有执行,“希望工程”还成为一些地方政府解决中小学义务教育的重要依托,允许烟草公司冠名小学,可视为政府获得捐赠的“积极行动”——获得这样的捐赠,也就意味着政府部门少投入,少履行义务教育经费保障责任—
去年地震后,四川灾区建立了一所“四川烟草希望小学”,不仅屋顶上有明显的“中国烟草”的标识,楼下的一块石板上还写着“立志奉献社会,烟草助你成才”。(新华社12月13日)
从单纯的捐赠看,烟草企业捐赠小学,并无不妥,甚至如果他们只捐赠,而不求回报,比如不冠名、不打出那条广告,还会被认为是“义举”。不妥的是,正是他们捐赠之后,提出回报,要冠名,还要把烟草与学生的成才联系起来做宣传。
去年地震后,四川灾区建立了一所“四川烟草希望小学”,不仅屋顶上有明显的“中国烟草”的标识,楼下的一块石板上还写着“立志奉献社会,烟草助你成才”。(新华社12月13日) 从单纯的捐赠看,烟草企业捐赠小学,并无不妥,甚至如果他们只捐赠,而不求回报,比如不冠名、不打出那条广告,还会被认为是“义举”。不妥的是,正是他们捐赠之后,提出回报,要冠名,还要把烟草与学生的成才联系起来做宣传。 但站在企业的角度,似乎也没有不妥,既然捐赠了,总希望对企业有或多或少回报,否则为何企业要赞助呢?同样,当地的政府也不会认为这有什么大问题,捐赠冠名很是正常,唯一不同的是,对方不过是烟草企业——而烟草企业也是合法企业。 问题出在哪里?不是烟草企业捐赠希望工程小学,也不是希望工程小学舍不得烟草企业的捐赠,而是在当今这个时代,希望小学这个词汇,应该彻底消除,或者说,希望小学本不应该再存在。 2006年9月1日实施的《义务教育法》第二条规定,“国家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制度。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实施义务教育,不收学费、杂费。国家建立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保证义务教育制度实施”。第六章第四十二条规定,“国家将义务教育全面纳入财政保障范围,义务教育经费由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法规定予以保障。” 依据
但站在企业的角度,似乎也没有不妥,既然捐赠了,总希望对企业有或多或少回报,否则为何企业要赞助呢?同样,当地的政府也不会认为这有什么大问题,捐赠冠名很是正常,唯一不同的是,对方不过是烟草企业——而烟草企业也是合法企业。
问题出在哪里?不是烟草企业捐赠希望工程小学,也不是希望工程小学舍不得烟草企业的捐赠,而是在当今这个时代,希望小学这个词汇,应该彻底消除,或者说,希望小学本不应该再存在。
2006年9月1日实施的《义务教育法》第二条规定,“国家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制度。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实施义务教育,不收学费、杂费。国家建立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保证义务教育制度实施”。第六章第四十二条规定,“国家将义务教育全面纳入财政保障范围,义务教育经费由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法规定予以保障。”
依据以上法律条文,可以十分明确的是,我国义务教育中小学的建设、运营经费应该由政府保障,不存在中小学的建设,还要靠民间资金捐赠一说。
诚然,在我国义务教育发展过程中,由于财力限制,一些地方举办中小学只有靠民间捐赠,“希望工程”在普及我国九年义务教育过程中,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据报道,到2009年,走过20年风雨历程的希望工程总计募集捐款56.7亿元人民币,资助逾346万名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继续学业,建设希望小学15940所,培训乡村教师5.6万余名。但是,希望工程存在的本身,某种程度说明政府保障义务教育的力度不够。
在我国GDP已经达到30万亿,2008年全国城乡义务教育实行全免学费的背景下,希望小学应该淡出历史舞台,而应把保障义务教育的责任交给政府,并依据法律对保障不力的政府部门问责——依据《义务教育法》第五十一条,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违反规定,未履行对义务教育经费保障职责的,由国务院或者上级地方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去年地震后,四川灾区建立了一所“四川烟草希望小学”,不仅屋顶上有明显的“中国烟草”的标识,楼下的一块石板上还写着“立志奉献社会,烟草助你成才”。(新华社12月13日) 从单纯的捐赠看,烟草企业捐赠小学,并无不妥,甚至如果他们只捐赠,而不求回报,比如不冠名、不打出那条广告,还会被认为是“义举”。不妥的是,正是他们捐赠之后,提出回报,要冠名,还要把烟草与学生的成才联系起来做宣传。 但站在企业的角度,似乎也没有不妥,既然捐赠了,总希望对企业有或多或少回报,否则为何企业要赞助呢?同样,当地的政府也不会认为这有什么大问题,捐赠冠名很是正常,唯一不同的是,对方不过是烟草企业——而烟草企业也是合法企业。 问题出在哪里?不是烟草企业捐赠希望工程小学,也不是希望工程小学舍不得烟草企业的捐赠,而是在当今这个时代,希望小学这个词汇,应该彻底消除,或者说,希望小学本不应该再存在。 2006年9月1日实施的《义务教育法》第二条规定,“国家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制度。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实施义务教育,不收学费、杂费。国家建立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保证义务教育制度实施”。第六章第四十二条规定,“国家将义务教育全面纳入财政保障范围,义务教育经费由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法规定予以保障。” 依据
在《义务教育法》颁布之后,我们看到很多地方,依旧没有执行,“希望工程”还成为一些地方政府解决中小学义务教育的重要依托,允许烟草公司冠名小学,可视为政府获得捐赠的“积极行动”——获得这样的捐赠,也就意味着政府部门少投入,少履行义务教育经费保障责任——还有一些地方,对“希望工程学校”并不重视,在完成“希望”任务之后,希望小学随即被舍弃,有媒体报道,一些地方前几年兴建的希望工程小学已经废弃,成为猪圈、鸭圈。仅在湖北宜昌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上个世纪90年代中后期建起了76所希望小学,目前只有18所希望小学还在运作,其它58所小学或卖给农民种庄稼、养猪养鸡。
让“希望小学”消失,是为了强调政府对义务教育的举办与保障责任,但不意味着民间资金就不可资助中小学,以及中小学生,笔者认为,民间资金对义务教育的资助,应从兴建学校,捐建硬件,而转移到关注中小学贫困家庭学生的资助、以及农村教师的培训上来。也就是说,民间资金是在政府履行投入责任之外,做加法,而不是替代政府部门,去做政府部门本该做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