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你同居了吗?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9 01:01:29
说起同居,人们自然而然地会将它与性联系起来,“同居”曾一度成为性行为的文雅说法。几年前,日本的无性婚姻曾让人感叹世道不古。几年后,北京、上海等大都市的男女白领们却时尚着无性同居。据有关资料显示,上海约30万人的白领租房大军中有超过85%的白领表示能够接受和比较谈得来的异性合租房屋而住。
不论你内心认可与否,不论社会接受程度如何,只要你注意身边的男男女女,你就会有一个发现,我们已迈向
“同居”时代……
下面是北京大学社会学研究中心调查
●64.8%的人认为同居是个人生活方式的选择,其中大学生占26%。
●59.4%的人能接受未婚同居,持中立态度的占14.2%,女性比男性更容易接受这一现象,占43%。
●只有18.2%的人认为同居是因为住房紧张和经济困难。
●39.2%的被调查者认为婚前同居是必要的,男性占51%,女性占49%。
●22%的人认为同居对婚后生活不利。
●23.5%的人认为同居是不愿担负责任,认为是摆脱婚姻约束的人占34%,22.4%的人认为是试婚,还有20.1%的人认为是心理和生理的需要。
●47%的人认为同居这一自由的生活方式给人以更多的选择和更大的空间,高薪阶层占18%。
●73.5%的学生和66.2%的自由职业者持以上态度。
●65.6%的人认为传统婚姻依然是理想的婚姻形式。
●认为传统婚姻已然理想的男女比例各占49.2%、50.8%。
该调查显示,大多数人已经认为同居是个人生活方式的选择,以更加开放的心态对待这一社会现象,而姑娘比小伙子还放得开。然而不论人们的思想多么新潮,也不论他们对同居现象多么没有意见,甚至认为那是一种不错的生活方式,但人们还是想过传统的婚姻生活。毕竟法定婚姻更稳定。
男人和女人,女人和男人,这世界有时想想真的太简单,她们的话题从他们开始,而他们的话题由她们结束。
这仅仅是三个女人的饭后闲谈,而我无心插口,她们非常高兴我坐在旁边聆听,说我太需要“启蒙教育”,不过透过她们的谈话,我真的发现人的“情感生态”在沧海桑田的岁月变迁中,已发生了太多改变。
身在这个时代的你,又是怎么想得呢???

同居只为不养“家”
何先生与金小姐一起同居了8年,周围的朋友早把他们当成夫妻了。
何先生说,他们两个都是自由职业者,没有钱养一个家。因为他们一旦结婚,在父母眼中,他们两个就成为了一个“家”的单位。那么,逢年过节,走亲访友,请客送礼,以至在父母的催办下,还要生儿育女。这种社会责任对他们两个人来说,太沉重,也太麻烦,后来金小姐出国了,他们的同居也就结束了。

同居是自尊自信的体现
L小姐是位作家,与男友同居已有多年。她对同居的选择完全基于对婚姻的否认。她认为,婚姻作为传统社会制度中两性关系的惟一合法模式,规定两性必须在取得“婚姻”后才能同住在一起生活、做爱、生子,否则就为“非法”,至于两性是否相爱、是否情愿、是否和谐,并不在婚姻制度的关照范畴之内。于是,“两情相悦”这个在两性关系中的“根本”,在婚姻中几乎成为“撞运气”的事情。在这种制度中,男人尚可“三妻六妾”,而女人恐怕只能“嫁鸡随鸡嫁狗随狗”了,婚姻由此与社会而非与个人关系密切。尽管“美满”的婚姻不乏先例,而婚姻的悲剧也时有发生,更多的人则在婚姻围墙中或安分守己或无可奈何或听天由命地度过一生。然而同居是社会的进步,对女性来说,更是女性自尊自信的体现。婚姻是以“合法”为基础,同居是以“相爱”为基础。当女性不再需要一纸婚约来谋求安全感时,也就是妇女真正得到解放的时候。

同居是婚姻的一个阶段
H小姐结婚已有数载,家庭生活安逸快活,有时甚至沾沾自喜地认为得到了世界上少有的婚姻爱情双份果实。
H小姐认为,同居是婚姻的一个阶段。也可把同居视为结婚的前奏。
以往只有结婚才可以有性生活,结婚之后,才发现彼此的性生活不和谐。
在传统模式下,几乎不可能因为性生活不和谐而离婚。经过同居再结婚的夫妻不会有这样的问题。而且许多热烈相爱的人恨不能朝夕相处,片刻也不分离,但在热恋的初期并不认为婚姻的形式绝对重要,他们可能会更自然地采取同居的方式。在共同生活一段时间之后,慢慢发现共同生活的两个人之间,除了爱情,还有其他更复杂的因素加入,如经济分担、社会活动、生育等等问题,于是相爱的两人面临选择,或是分手或是结婚。
而且对许多女人来说,披上婚纱是从少女时代的梦想,而走上结婚的圣坛也是爱情高潮的体现,所以当同居相适应到一定程度时,自然会考虑结婚。

同居是福还是祸
优点:伴侣可更认识对方,并分享生活,互相作伴。如果相处得来,还可以考虑正式结婚。
缺点:同居者可能利用这种关系来逃避对其伴侣之长期承诺。即利用这种关系满足自己的需求,而不用对伴侣负责任;有必要时,可以分手。虽然同居者相信要结束同居关系比一般的夫妇要来得容易及少麻烦,但可能这种关系的结束与正式夫妇的离婚是一样的困难,在情绪上的伤害也同样地深。
走近男女大学生同居
在这个时间就是金钱的年代,似乎一切都走在了时间的前面,比如:小学生出现了“性早熟”,中学生流行“早恋”,而大学生则已经开始“同居”了。
据著名性学专家潘妥铭教授1997年主持的《全国大学生异性交往》调查,“大学的性接触”状况如下表所示--
接吻
男生39.5%
女生45.5%
性爱抚
男生25.6%
女生28.9%
性交
男生10.9%
女生8.4%
在广州的高校周边地区,比如石牌、五山和下渡等地,目前已出现一些“大学生村”。据广州某报披露,广州高校有10%的学生曾经租房,其中就有少“异性同居族”。
###一个人不敢住
小杭考上大学后,父母奖了她一台电脑。可是,为了这台电脑,她常常和几个“舍友”闹别扭:一方面是“舍友”们嫌她的电脑碍手碍脚,侵占了“公共场所”;另一方面是“舍友”们又经常借她的电脑用,当成了“公共财产。”上大二的时候,小杭就开始考虑在外边租房子了。
现在的大学校园广告,除了“电脑速成”、“疯狂英语”、“留学咨询”、“BP机免费入台”之类外,还有“租房中介”。通过一家房屋中介公司,小杭终于在石牌一带租了一间小屋。她陆续添置了书橱、写字台和电饭煲,还从家里搬来了淘汰的彩电和洗衣机。
住了一段时间后,这栋楼发生了一起入室抢劫案。小杭一个人不敢住了,在同一所大学的男朋友便经常过来陪。
后来,男友把他的全部家当也都搬过来了,两人“你挑水来我浇园”,俨然一个温馨的小家庭。不过,房租、水电及伙食开支,则实行“AA制”。
###生活实习生
桑桑的男友是一位潮汕老乡,早她两年毕业,开着一个小公司,承接海报、画页、展览和贺卡的平面设计。这家尚处于创业阶段的公司,全部固定资产只有一台苹果电脑和一部爱立信手机,全部工作人员只有桑桑和她的男友,公司“总部”就设在他们租住的那套一室一厅里。
他们的工作方式通常是:白天一男友外出拉单、送审,桑去学校上课、查资料;晚上--男友在客厅搞平面设计,桑桑在卧室做文案。从20时开始,他们晚上的工作时间通常都在四五个小时以上。
桑桑说:“我和男友同居,既是爱情的结果,又是公司的需要。”在她看来,晚上把时间花在浪漫的大学校园里,简直是一种浪费。桑桑是学中文的,文学课里领略到的诗情画意,都被她及时地演绎成了CI语言。
现在,桑桑一只脚在校园,一只脚已经踏上了社会。她说:“大学生应该在大学期间学会生存,否则将来到社会上措手不及。”她对那些怀揣大学文凭到处应聘到处碰壁的学子们很不理解:“为别人打工还这么难,为什么不换一种想法,为自己去打工呢?”反正桑桑毕业后是用不着找“用人单位”的,她和男友经营的这家小公司,本身就是一个不错的用人单位。
###不习惯集体宿舍
阿伟家在珠海,他的家境相当富有,在那套凭海临风的花园墅里,有一间16平方米的独立空间属于他。他一个人住惯了,所以当他来到6个人一间的大学宿舍时,感到很不适应。那拥挤的双层床、“挤挤一堂”的冲凉房、肮脏的公共厕所,令他十分头痛。于是,他便在外边租了一间拥有独立厨厕,外带电话的房子,每月租金600多块。
当阿伟和女友的爱情发展到一定的程度,他实在不忍心女友在大学宿舍受罪,便把她也请了过来。
阿伟说:“学校的宿舍条件太差,可以说是‘脏乱吵’。在外边租房,等于创造了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
当然,阿伟也不回避性问题,他直爽地说:“同居是爱情发展到一定程度的必然选择,禁欲是对美好爱情的扭曲。研究生可以结婚,我们为什么不能同居呢?”
大学生逃离校园租房,在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宿舍的条件太差,学习和生活不太方便。较早关注这一现象的华东师范大学,今年已开工兴建“大学生公寓”,每间公寓只住4人,设有盥洗面盆、淋浴龙头、抽水马桶、直线电话及有线电视天线等。有人认为,这才是制止大学生租房同居的治本之策。
情感隐私:女子同居日记
2000年5月27日 星期六 天气:雨
一早起来外面下着雨,雨点并不大却看不出一点要停的迹象,心情便也随之多了一份潮湿。时间在一点点向面试的最后时限推进。该去战场了。虽然不免紧张可也不能做不战而败的懦夫吧!从昨晚起那种油然而生的莫名恐慌又开始蚕食我最后的这一点点信心。女孩的直觉总是最敏感的,但愿别是什么不好的征兆,从没信过神佛的我此刻却在默默求着庇护。但愿……但愿……
我没让松陪我,“总不能指望你寸步不离象看宝贝一样守着我吧?”这仅仅是我的托词而已,事实上女人的直觉已告诉我这回准是白跑了,搞不好还会瓦解我一直以来的高傲。可箭在弦上不得不发,终于还是一个人出门了。一路上顺利极了,让我找不出一点可以迟到的理由,我像一个等待被宣判的人,战战兢兢地来到这家被我在心中勾画了无数次的广告公司。
我的对面是30岁左右姓康的一个“浓缩男子汉”,说起话来南腔北调的让人猜不透他的“出处”。话题从电脑开始了,一开始就命中我的痛处,我这个21世纪的大学生居然是个“电脑盲”!说来实在让人汗颜。心虚地一句句应答,更让我在他面前变得赤裸裸起来,偏偏他要穷追不舍。我的倔劲儿上来了,我才不管他是“何方神圣”呢!我暗下决心后,他又发话了:“软件你不行,打字总可以吧,一分钟能打多少字?”
“很对不起,康先生,您一定是搞错了,我应聘的是文案策划,不是电脑录入员。我要做的工作用脑该比用手多,打字录入员的薪水不会也跟创意人员一样多吧?如果那样我倒不介意帮您介绍几个。”
他的神气立刻从脸上消失,换上一副猪肝脸。室内静默片刻,随后他又开口了,言语中分明掺杂了些许的不友好,
“好吧,巩小姐,我很忙,你的问题我会考虑的,本周末前等通知。”
“希望您两天内就能给我回音,因为我要据此安排自己的时间表,行吗?”
他犹豫了一下终于还是说“……好吧!……”
“谢谢。我告辞了,再见。”我站起来,一脸的胜利和不在乎。我就这样走了,薪水那么好的工作就这样丢了。说不可惜那是骗别人,我可不会拿来愚弄自己,可一想到我走后康主编的鼻子一定已经气上了天,心情就立刻好多了。怕什么?千里马总会遇上伯乐的,我权且这样自慰着。回来的路上反而轻松了不少。雨也住了,我便高高兴兴地回去。
到家时没想到松居然在家。一见我的样子,他还以为一准是应聘成功了!当听完全过程时,结果把他也气个半死,连连说我脑袋一定被虫子蛀了。我反而高兴起来,管他呢,机会有的是,我才不在乎呢!
好不容易有一个假期,我宣布:快乐自由的日子从今天开始!
2000年5月31日 星期三 天气:晴
匆匆送走了松,我开始享受这“快乐假期”的第一天!先是得美美睡上一觉,把这半月来所有的美梦都补回来。
醒来时才刚刚9点钟,那所谓的美梦仅仅持续了半个小时。没办法,谁让我是个有福不会享的人呢!起来吧!左瞧瞧又看看,实在找不出什么可以做的事,索性再一次把自己扔在床上,举起一本书,像模像样地读起来,一上午的时间就这样过去了。
下午的太阳格外的好。于是,我在院子里排摆了一个个大大小小的盆,倒上洗衣粉,开始“玩水”。一件件原本干净的衣服此时变得更加干净了,被我万国旗般悬挂在已经微热的风中……来回摆动着,算是今天最靓的一道风景。
我突然发觉自己挺象一个绝对合格的家庭主妇!这感觉绝对的错误,我必须马上上班,大老远从家乡跑来可不是为了做家事的。不管有多少的不愿意,晚饭总是要做的,在家闲呆着还不做饭,怎么也说不过去。松6点钟下班,回来需要半个小时。于是5点钟我便出门去买菜。回来时,大小不一的包拎了一大堆。一进屋便听到呼机的提示音自顾自地唱着,这是今天一天唯一同我联系的人,管他(她)是谁,我保证告诉他(她)爱死他(她)了。
竟是老娘!妈问我今天一个人在家是不是习惯,说得我热泪盈眶,感动个半死,我这乱七八糟的一天!终于被人记起了。当时感觉老娘简直太可爱了,激动得我差一点就把我已同松同居的事和盘托出。话到嘴边又慌忙咽了回去。不行,她可以关心她的女儿,但不见得就能接受我同松同居的事实。在老人们的心里这可比任何事都重要。
挂上了电话,我长舒了一口气,这样骗来骗去的日子还不知要持续多久?真怕自己哪一天说漏了嘴,气坏了妈妈。真没办法!回到“临时小家”,我就开始生火做饭。一顿叮叮铛铛,忙活儿了一大桌子的菜,看看表已经6:47了。松该回来了。我在最短的时间里收拾好所有的东西,万事俱备只等松回来就可以开饭了。
……已经7:06了,还没有松的影子。正急得我不行时,呼机响了,忙看,果然是松!我跑去回电话,他说要在单位加班,晚一点回来。我没说什么,因为我不知道该说什么。说不让他加班显然不可能,那怎么说也是他的工作,说没关系又不甘心,我忙忙活活这么半天不就是为了一起吃一顿饭吗!电话挂断了,我颓唐地回到了家里。四壁静静的,没有一点声息,好象有意在应和我此刻的孤单。呆坐在饭桌旁,本以为一生气胃口会大开,把所有的东西都吃下去,一点也不给他留!可看着一桌子的饭菜竟一点的胃口也提不起来,只是呆呆地看着,接着似乎眼睛湿润,累了……
我不知什么时候趴在桌子上睡着了。冥冥中我听到钥匙开锁的声音,一定是松回来了!我看看表已经是22:36了。端起桌子上的菜要去热热,却被刚进门的松拦住。“干什么?”“给你热热菜,都凉了。”说话的时候我没看松,也许是生气的缘故吧!“我啊,吃过了。同大强和文歆一块下班出来,大家都发觉肚子在抗议,就一道去吃了点饭。今天太累了,好困……”松伸了一个懒腰,才发觉我在默不作声地收拾桌子。“你吃了吗?对不起,老婆,忘了给你打电话,你一直在等我,没吃饭呀?”
“想得美,我又不傻,等你还能饿到现在呀!我早吃了……”这是我第一次骗松,我不想让他看到我眼中的泪。“困了就洗洗睡吧,还让人哄?明天还要上班呢!”说完我端起菜就出去了,几乎是跑出去的,眼泪不争气地流了出来,黑夜里我一个人在默默地流泪……
再回到屋子里时,松已经睡了,房间里充溢着他幸福的鼾声,松睡得多香呀!我洗漱完毕也躺下了,松的好梦并没有感染我。我睡不着,索性爬起来到小院去看星星,今夜的星星真多,它们不会忘记我这异乡人。
同居时代的到来
不管你赞同与否,男女非婚同居作为一种社会现象,在我国正呈一种蔓延趋势,正严重冲击着现有的婚姻制度,并对婚姻家庭观念和行为产生巨大的影响。基于此,《家庭》杂志社家庭研究中心与有关机构合作,调查了广州地区的100名非婚同居者。
1.非婚同居的“标准像”是怎样的
假如要对那些非婚同居者进行一番描述的话,那么他们的基本特征大致是这样的:年龄一般不超过30岁(占66%);教育程度在初中与高中之间(分别占32%、45%);职业以工人、商业服务人员和个体户、私营企业主居多(分别占20%、18%和14%);性观念较“开放”。
2.选择非婚同居的理由何在
67%的人宣称选择非婚同居是“因相爱而生活在一起”,尽管只有1/6的人明确表示非婚同居出于试婚目的,但是,认为非婚同居是“可取”的最大理由则分别为“可以为正式结婚做好充分的心理准备”(占25%),“有助于日后正式结婚后夫妻幸福和谐”(占24%),以及“发现双方不合适容易分手”(占24%)。这表明“试婚”是那些非婚同居者的最主要的动机。
3.男女双方在同居问题上是否“一拍即合”
近半数(46%)是男女双方都有这样的想法而同居的。由男方提出,女方乐意接受的占17%,至于“因为已经发生性关系,不得已而为之”的占11%。同居中的男女双方基本上属于一种“心照不宣”的默契关系,他们之间只有12%在口头上或书面上有过同居的约定或订过合同等;不难看出,对于他们来讲,约束力显得相当弱。
4.非婚同居者对目前的“生活伴侣”有何评价
有64%的同居者认为目前的“生活伴侣”是理想中人,并且有同样比例的人“非常想”或“比较想”与他们结婚。从回答的情况看,72%的同居者表示只和一个异性同居,先后与两个或三个以上的异性同居的分别占8%和5%。同居时间短的仅一个月,长的达11年以上。这些同居的异性对象认识的主要途径依次为同事、朋友(占51%),同学、邻居(占16%),自己偶然认识(占11%)等。
5.非婚同居失败对当事人意味着什么
非婚同居期间的“准夫妻生活”不能不对当事人,尤其是女性产生极大的影响,其中17%的人提到有过人流的经历,另有2%的人生下了“私生子女”。他们当中,经常或有时“采取避孕措施”的分别占26%和32%。半数以上(占58%)的同居者表示考虑过万一同居失败会对今后择偶、婚姻等带来不利影响。假如同居失败,感到“非常痛苦,无法接受分手的现实”的比例最高,占21%;提出“再也不想采取同居方式”的次之,占18%;觉得“心里难受,但只好自认倒霉”的占14%;表示“根本不在乎”的占13%;另有8%的提出“振作精神,再找一个合适的同居”。由此可见,同居失败对当事人来说是一个沉重的打击。
6.非婚同居者有否感受到来自各方面的压力
非婚同居在眼下毕竟不是一桩非常理直气壮的事情,大多数人会隐瞒非婚同居的事实;但是,对此不在意的并不在少数。当问及“你实行非婚同居,周围的人知道吗”时,表示朋友知道的占44%,父母知道的占36%,邻居知道的占20%,单位知道的占10%。他们感受到的压力显然比想象的要小得多。只有28%和22%的同居者感受到来自父母的压力或社会舆论的压力。而来自单位的压力则更小,仅有12%的人感受到。
7.非婚同居者的性观念究竟如何
调查显示,这些非婚同居者与他们的行为相一致,性观念上也是“出轨”的。他们当中41%的人认为“只要男女相爱,婚前同居可以接受”;另外,有半数的人认为目前中国社会在性问题上是属于“十分开放”或“较开放”。非婚同居者回答这两个问题的比例均高出那些非同居者近一倍。
事实上,55%的同居者也意识到“不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是违法行为”,但是,他们为什么明知故犯呢?这令人深思。也许当今社会离婚率不断上升,使人们,尤其是年轻人对婚姻本身产生某种恐惧感,因而希望通过同居生活来减轻自己的恐惧感,以便最终确定自己的终身伴侣。国内外的调查研究都证明,这种想法是不切合实际的。同居的失败与婚姻的解体一样,对当事人都是一种严重的伤害,更何况,同居者属于非法的性质,其正当权益得不到法律的有力保障。为此,我们的忠告是:非婚同居不可取,有情人结婚为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