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岳散人:“第一女声优”带来的思考(南都周刊 2009-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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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女声优”带来的思考

2009-11-27 10:53:59 来源: 南都周刊 浏览量: 1049 网友评论 0 条这位如同叶倩彤一样清秀的女士说:“总有一天,社会会接受这种行为的。”此言言犹在耳,这一天到了么?      本刊11月20日刊出报道《“中国第一声优”的罪与罚》     中国第一声优案、也是中国第一例网络传播淫秽音频案件审结,几人分别获刑。被称为“中国第一声优”的叶倩彤因为诵读情色作品而获刑两年、缓期两年执行,而上传此音频作品的公司法人与编辑等获刑更重,最高者为三年六个月。     按照现行的法律,此刑罚并不为过,只是这个“现行”两字,在很多时候未必代表正义得到了伸张,而转过些时候看过去,有些东西就会宛如笑谈,更多的时候,蕴含其中的是苦笑甚至生命的代价。     在整个报道中最引人注目的并非是叶倩彤与这家公司的经历,而是这个播音专业的女孩儿以及她的同学所说,其实她们在帮助影视作品配音时,拿到什么都念,其中床戏的配音也不在少数。而那些影视作品是作为正规出版物而获利甚丰,她们也并未因此而得到任何惩罚,更多的是一种工作而已。     虽然程度不同,但我们如果想一想就会发现,当这些影视作品不分男女老少通吃通杀的时候,为什么没有人出来责难一下?很简单,我们这里没有分级制度,而性是生活的一部分,那就只好在尽量展示生活的同时,默认我们这里没有年龄的差异了。当需要打击所谓“低俗”时,我们就全都是不该知道生命秘密的孩子,一旦放松下来,《色·戒》也是老幼皆宜,并不用身份证作为入场的凭证。作为官方允许的场景是可以的,这叫做“合法情色”。     也就是在这种环境之下,没有受害者的罪行总是在我们这里出现。记得在改革开放的初期,曾经有过一个案子震惊天下。其实也不过是某人组织了家庭舞会,结果被以聚众淫乱等罪名绑缚刑场。现在想来,震惊的就不是什么“聚众淫乱”了,而是就这么点事情,竟然可以用法律之名夺人性命。     在临刑前,这位如同叶倩彤一样清秀的女士说:“总有一天,社会会接受这种行为的。”此言言犹在耳,这一天到了么?从那件案子来看已经到了,而从很多其他事例来看,这一天还很远。(北京 五岳散人)  http://www.nbweekly.com/Print/Article/9115_0.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