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远县文物保护存在的问题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8 03:38:15
  做好文物保护工程是依法加强文物保护工作的根本要求,是文物保护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2007年,按照国家文物局资质管理工作部署,在国家文物局先行公布一批文物保护工程资质单位的基础上,及时启动了全省文物保护工程资质申报和评审工作。截至目前为止,全省共有各级资质单位74家,其中勘察设计30家,施工43家,监理1家。从整体情况看,江苏省的设计和施工队伍基本满足全省文物保护工程要求,甚至已开始向省外进军。实践证明,随着文物保护工程资质队伍建设的不断加强,江苏省文物保护工程的质量逐年有了稳步提高,市场竞争能力也大大加强。但同时我们也认识到,在当前文物保护维修工作中,还存在诸多问题,如,文物保护一线专业队伍的人员政治业务素质亟待提高,文物保护技术手段不能适应文物保护要求等,仍然严重制约着我省文物事业的健康有序发展。为了有效解决文物保护工程实践中存在的问题,使全省文物保护工作更加科学化、更加规范化、更加适应国内形势的需求。
  在11月17日举行的开班仪式上,省文物局副局长刘谨胜作了动员讲话。他说,当前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工作虽然有了长足发展,但仍存在许多制约因素,其中更多的体现在人的管理因素上,这也是省文物局举办此次培训班的主要原因之一。为此,他要求各文物保护工程队伍应根据文物保护的形势要求,不断学习,不断弥补我们的知识与能力的欠缺与不足。要通过把工程资质队伍建设好,管理好,来提高全省文物保护工程的质量。同时,各资质单位之间要增进交流、取长补短,要为了一个共同的事业与目标共同进步。最后,他对江苏省即将于2010年1-2月启动的文物保护工程资质年检工作作了必要说明。
  为使培训的针对性、实用性和政策指导性更加适合各基层资质单位的需要,省文物局对培训课程及授课老师进行了精心遴选,授课老师都是长期从事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并在这一领域具有较深学术造诣的领导和专家,他们是,南京博物院院长龚良《大遗址保护与江苏的实践》、省文物局副局长刘谨胜《江苏省文物保护工程管理现状及对策》、省文物局文保处副处长束有春《多维空间下的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南京大学历史系教授周学鹰《江苏建筑遗产特色》等。通过课后学员反映,此次培训班安排的课程内容既有理论探讨,又有实践案例分析,既有对现实问题的思考,又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可以说立足现实又关注国际前沿,对他们进一步理解和领会文物保护工程管理的精髓,优化资质队伍管理方式及手段等都具有较大的帮助和指导作用。
  11月18日下午,省文物保护工程资质队伍管理培训班圆满结束。在结业典礼上,省文物局向通过考核的各学员代表发放了《江苏省文博业务培训证书》。省文物局副局长吴晓林代表作了培训班总结讲话。他充分肯定了此次培训班达到了预期效果,各学员在培训班期间不仅增长了知识与见识,相互之间更是增进了交流、增添了友谊,他希望各资质单位在今后的工作中要进一步加强法律法规和业务技能学习,加强职业道德教育、提升职业操守与信誉,为全省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再上新台阶做出更大的努力和贡献。国家文物事业管理局关于加强文物工作的请示报告

     去年五月间,中央书记处讨论了文物、博物馆、图书馆工作,作了重要指示和决定,并要我们就一些方针政策问题向中央写个专题报告.我们在去年六月召开的全国文物工作会议上传达了中央的指示,并就制止文物破坏,控制文物出口,增加文物经费,培养专业人才,落实知识分子政策和健全文物管理体制等问题,进行了热烈的讨论.一致认为,由于这些问题长期未得解决,给文物工作带来很大损失和困难.因而及时地、正确地解决这些问题,是加强文物保护,发展文物事业,更好地为四个现代化服务的重要条件.会后,我们又就这些问题进一步作了研究,并听取了有关部门的意见.现将这些问题和我们的意见报告如下:

     一、加强文物保护工作,坚决制止破坏文物的现象

     林彪、"四人帮"横行时期,煽动极左思潮,打着所谓"破四旧"的旗号,使祖国文物遭受了一次空前的浩劫.由于极左思潮的流毒尚未肃清,由于我们宣传不够,社会上不少人对保护文物的意义认识不足,目前继续破坏文物的状况在许多地区依然严重,主要表现是:(1)一些古建筑(包括长城在内)被任意拆毁,古墓葬、古遗址被任意挖掘或平毁.而且有的是由一些部队、机关、公社等单位领头造成的,文物部门制止无效.(2)不少博物馆收藏的文物,由于库房和设备严重不足,长期露置在院中或棚下,风吹雨淋,造成严重的自然损坏.有的名贵书画,由于存放条件太差,也发生潮霉.文物的安全缺乏保证.(3)有些新出土的重要文物,因管理制度不严,被非文物单位或私人占有,甚至流失.(4)许多全国和省级文物保护单位,长期被机关、部队、工厂、学校不适当占用,或改为仓库和家属宿舍;有的在文物保护单位范围内或附近,任意增盖新建筑,弄得面目全非.

     为了迅速制止这种严重状况,需要采取以下措施:

     1.动员各种宣传手段,包括报刊、电影、电视、图书、招贴画等,大力开展文物保护的宣传工作.使"保护祖国文物,人人有责"的思想真正深入人心,把党的政策化为广大群众的自觉行动.

     2.我们在征求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已经草拟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注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已于一九八二年十一月十九日经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公布施行.),拟报经人大常委会审定正式颁布,在《文物保护法》未公布前,必须坚决贯彻国务院有关文物保护方面的文件精神,切实制止破坏文物的活动.

     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分别情况进行一次文物普查或文物复查工作.原已公布的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名单,经过调整和补充后重新加以公布,切实落实保护、管理、维修的责任.要重新审查目前使用革命纪念建筑和古建筑的单位,凡有损于这些建筑安全的,必须限期迁出.经过审核可以继续使用这些建筑的单位,要与文物管理部门签订使用合同,严格遵守文物管理部门提出的保护文物安全的各项要求,并负责进行必要的维修.修缮时,必须将计划事先报经文物管理部门同意.使用古建筑的单位要设专职或兼职人员,在文物管理部门的指导下进行保护工作.

     4.为适应旅游事业发展的需要,一些被不合理占用的文物保护单位,正在进行维修准备开放.涉及这些单位今后归谁管理使用的问题,应本着有利于保护文物和发展旅游的原则,作慎重考虑.须由当地人民政府研究提出意见,并征得上级政府文物管理部门的同意.

     各有关部门凡在文物保护单位及其保护范围内设置业务活动机构,均应征得文物部门和城市规划部门的同意.

     5.有些重要文物因缺少库房而无法保证安全,是一个急待解决的紧迫问题.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务必尽快地把必要的文物库房建立起来.有的可以将某些古建筑加以维修作为库房.没有条件保存珍贵文物的单位,国家文物局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领导部门可将这些珍贵文物调往有条件保存的单位暂时收藏.

     6.文物比较集中的地区或城市,当地人民政府领导干部中应有专人分管这项工作,切实加强领导,并定期召集文物、旅游、园林、城市规划以及宗教等有关部门开会,统一规划,互相协商,及时调节文物保护工作中产生的各种矛盾.

     二、调整文物出口政策,加强市场管理

     目前,文物出口和文物市场存在的问题是:一、文物出口量过大,根据过去规定,一七九五年(乾隆60年)以后的部分存量较多的一般文物可以出口,但是近几年来每年出口较多,有些文物在国内存量已日益减少,如再不加以控制,就可能造成近二百年来某些文物的历史空白.二、多头经营,价格不一.有些部门不经批准就自设文物收购点和销售点,甚至在外宾较多的地方摆摊.不少地方出现黑市交易和文物走私活动.因多头经营、盲目竞争,大大刺激了私自挖坟掘墓和投机倒把活动的恶性发展.

     为了控制文物出口和改变文物市场的混乱状况,需要采取以下措施:

     1.坚决落实一九七四年十二月十六日国务院批转外贸部、商业部、文物局关于加强文物商业管理和贯彻执行文物保护政策的意见的通知的规定,真正做到文物商业统由文物部门归口经营,统一收购,统一价格.其它部门应立即停止收购文物.文物管理部门要与有关部门共同制定文物市场管理办法,取缔黑市,坚决打击文物走私和投机倒把活动.文物商店的主要任务,是通过商业手段来收集和保护流散在社会上的文物.它是文物管理事业的一部分,不是一般的商业部门.因此,要克服单纯营利思想,做好珍贵文物的收购工作,首先为博物馆充实藏品.同时,文物商店要努力扩大经营范围,一方面,积极配合旅游,做好对来访外宾的销售业务;另方面,要恢复和建立面向国内群众的文物销售业务,以丰富人民的文化生活,并为国家增加收入.

     2.出口文物必须严加控制,坚持"少出高汇、细水长流"的方针.文物出口的方向,要逐步减少向国外市场批发,逐步增加在国内市场零售,有计划、有控制地供应来我国访问、旅游的外宾,为国家创造较高的外汇.同时,大力加强文物复制品的制作与外销工作,逐步减少文物真品的出口.

     鉴于文物出口业务的特殊情况,要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搞清目前文物商店和外贸部门库存的文物品种与数量,统一考虑,严格控制和逐步减少每年文物出口的数量,对于国内存量已经较少的文物品种,应即停止对外批发.有关改进文物出口业务的具体问题,拟根据国务院批转外贸部、商业部、文物局关于加强文物商业管理和贯彻执行文物保护政策的意见的通知精神,与外贸部门协商解决.

     三、合理增加文物经费

     这几年来,文物经费虽然逐年有所增加,但是,由于过去基数很低,一九八0年全国文物经费预算为四千多万元(图书馆经费已除外),在全国财政开支预算中占比重很小.这同我国这样一个历史悠久、地上地下文物十分丰富的文明古国保护和发展文物事业的需要极不相称.而且这项经费,还常被挪作他用.不少地方,除人员工资和日常行政开支外,业务经费极少,无法正常开展工作.文物事业在城市建设中具有重要地位,然而,在各地城市维护费中,却不包括文物保护单位维修费用,以致许多重要的古建筑、石窟寺等长期失修.由于文物事业的基本建设投资很少,不少文物保管单位连库房等必不可少的条件也不具备,各级博物馆的库房条件也很差.这种状况如果长期继续下去,势必对祖国文物造成不可弥补的损失.这种损失,甚至很难用金钱来估计,后果是严重的.

     现在,财政体制正在改革,各项事业经费不再戴帽下达,而由地方统一安排.今后的文物事业经费主要依靠地方解决.我们建议:

     1.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地方财政预算中的文物经费和基建投资(包括文物库房建设),要在一九八0年原有基数上,根据各地财力情况,应有较大幅度的增加.特别是,各地重要革命纪念建筑和古建筑维修、文物库房兴建、重要考古发掘的经费一定要得到确实的保证,以利于文物工作的正常开展.

     2.各地的城市维护费,应把本地区内的文物维修费列入开支项目.

     3.国家文物事业管理局的直拨经费,要根据财政情况,逐年有较多的增加,以便对重要文物的维修、发掘、收购进行重点补助.

     4.除国家和地方财政拨款外,文物部门根据国家法令和有关规定举办商业性出国展览、组织文物复制品出口、旅游收费、各地文物商店的利润以及特许出口文物等途径得到的收入,经商得财政部门同意,可部分或全部用于弥补文物事业经费的不足,并进口一些文物保护和科学研究工作必需的设备.

     四、落实党的知识分子政策,积极做好培养人才的工作

     目前文物专业队伍存在的问题相当严重:一是文物专业人员的生活和工作条件很差,一直不被当作科研人员对待,同高等院校、科学研究机构的差距很大,往往同工不能同酬,以致人心浮动,人员不断流向其它部门,现有队伍很难稳定.二是许多文物研究人员、鉴定人员、技工等年龄已大,不少行当面临青黄不接、后继无人的危险.

     针对这个状况,需要采取以下措施:

     1.文物、博物馆部门的专业人员中,不少人学有专长,有的是国内外的知名人士,但他们的生活待遇等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要尽快落实党的知识分子政策,明确他们的职称,承认他们应有的社会地位;并逐步改善他们的生活和工作条件,在工资、业务补贴、住房等方面做到和其它科学研究、教育部门的同级人员同等待遇.

     2.加速培养专业人员.建议教育部积极办好高等学校中现有的考古专业,并在有条件的大学增设博物馆、古建筑等新专业或招收研究生.争取在三、五年内由国家文物局举办或与地方合作举办一至数所培养文物、博物馆专业人员的中等文物专业学校.同时,应该加强在职干部的培训工作,继续举办各种专题性的短期训练班,争取在各大区分别搞几个训练中心.目前,这方面的最大困难是校舍问题不能解决,希望国家计委和建委在基建指标方面给以解决.

     3.配备和提拔一些坚持社会主义道路、热爱文物博物馆事业、具有专业知识和管理能力、年富力强的同志到各级领导岗位上来,建立和健全干部的业务考核制度.今后文物单位配备干部,应首先考虑接收大学有关专业的应届毕业生,目前有些组织部门把文物单位作为安排老弱病残或安置干部的地方,这种状况必须坚决改正.

     五、健全文物管理体制,大力发展博物馆事业

     这几年文物遭到破坏的重要原因之一,是文物管理体制不健全.不少地方,文物工作还处于无人管理的状态.我们建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从实际情况出发,根据工作需要,健全文物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干部、兼职干部负责文物工作.

     博物馆是收藏、展览、研究文物的专业机构,是利用文物对人民群众进行教育的重要阵地.现在全国只有三百多个博物馆,显然太少了,而且门类比较单一.我们初步设想是,要积极创造条件,在今后若干年内,适当发展一些专区、省辖市和文物较多的重点县的博物馆.各地还应从实际出发,发展有关民族、民俗以及具有地方特色的各种类型博物馆.

     以上报告如无不当,希能批转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国务院各部门参照执行.

10月28日,县政协尤有光副主席率领部分委员开展为期三天的文物保护情况视察活动。视察组一行深入灵溪、龙港、金乡、钱库、藻溪、赤溪、马站等13个乡镇,通过实地走访和听取汇报等方式对我县文物保护情况进行视察。
  此次视察活动的内容包括苍南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情况;文物的征集、保护、管理和利用情况;文物法律法规执行及文物保护宣传情况;文物保护队伍建设及经费落实情况、文物保护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建议等。据了解,近年来,我县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文物工作方针,做到文物保护和利用并重,有力推动文物保护和经济建设齐头并进,协调发展,充分挖掘各类文物的历史文化内涵,大大提高了广大干部群众对我县文物和文物保护意义的认识。
  视察中,视察组对我县的文物保护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但同时也发现,我县文物保护仍存在保护设施建设严重滞后;文物综合开发利用和文物被盗问题尚未引起足够重视;文物经济政策未落实,文物保护经费严重不足;国家《文物法》未得到全面贯彻执行等问题。视察组建议,各相关乡镇和部门要高度重视文物保护工作,积极探索文物工作规律;要将博物馆建设列入议事日程,尽快启动和推进县博物馆建设;要落实文物保护经济政策,增加文物保护经费投入;要把文物的保护利用与爱国主义教育、旅游开发和城乡建设有机结合,大力推进文物旅游。同时,要严厉打击文物偷盗,开展专项排查和治理,打击文物偷盗分子的嚣张气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