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远县文物保护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9 02:13:56
 

文物,是我们人类历史遗存中的瑰宝。加强文物保护,对于研究历史,发掘深厚的文化底蕴,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保护文物不仅仅是把文物保护起来,更重要的是体现文物的价值,使之产生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使文物“曾经辉煌,再现璀璨”。怀远历史文化悠久,自元至正二十八年(1291年)建县以来,名人辈出,文化底蕴深厚。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县政协党组针对怀远县文物保护的现状、存在问题进行了深入调研,并针对问题提出对策,现将我县文物保护调查情况介绍如下:

一、怀远县文物保护工作情况

怀远县文物管理所人员编制5名,现有工作人员4人,有建于80年代的办公室一间,简易库房2间。为改善办公条件,在有关部门协调帮助下,现迁入怀远一中南校区“清留居”办公。

(一)文物保护工作现状

近些年来,我县文物保护事业在各届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有了长足的发展和进步。现已公布的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3处,县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6处,馆藏文物7745件,其中国家一、二、三级文物共511件。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是:禹王宫、教会建筑旧址、常氏三王墓3处;县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有:白乳泉、卞和洞、皇姑坟、杨应聘墓、关帝庙、卢公纪念碑、意大利天主教堂旧址(黑鬼子楼)、涡河一桥、桓氏墓、古城乡古城址、新四军淮上行署旧址、启母石、双崮堆遗址、龙王庙遗址、清明远将军常自懋墓、君王秦汉遗址及古银杏树16处。国家一级文物5件,分别为:汉代“镂空玉雕”1件、新石器时代“兽面纹玉饰件”2件、汉代铜质“犁范”1件、战国金质“郢爰”1件;国家二级文物8件,分别是:明代绢本“董其昌行书中堂 ”、清代纸本“戴熙山水”、 清代纸本“郑板桥竹画”、 金代铜质“总领之印”、唐代铜质“莲生贵子镜”、新石器时代“玉镯”、汉代陶质“铺首罐”、汉代铜质“龟钮印”;国家三级文物有:战国“青铜剑”、汉代铜质“熏炉”等498件。此外,民间文物收藏丰富。这些馆藏文物的质量和数量在三县一市名列前茅,是皖北地区的文物大县。

(二)文物保护工作主要成绩

1、文物保护基础工作不断加强,努力营造有利于文物保护的良好环境。积极营造“保护文物、人人有责”的社会氛围,文物管理逐步规范。修订完善了文物库房管理制度,开展了馆藏文物清理统计、省级文保单位管理保护基本情况的调查以及馆藏文物数据库建设工作,为怀远文物保护事业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基础。

2、文物抢救修复力度不断加大。县一中把教会建筑旧址现存的十栋楼现已修复了八栋,目前又再修复一栋,被省文物局称之为我省教育部门与文化部门联手保护文物的典范。为在2004年顺利申报为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并被省文物局作为我省重点推荐为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奠定了基础。禹王宫、龙亢新四军淮上行署旧址等得到修缮。涡河一桥是我省建于1959年第一座大跨度石拱桥,2004年被列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并增设了景观灯。

3、文物安全防范不断强化。近年来,各文物使用单位坚持开展文物安全教育,强化安全责任制,明确任务,责任到人。县文物所对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限期整改。

4、克服困难,积极保护文物。文管人员以高度的责任感,克服重重困难,冒严寒、顶酷署抢救保护文物。07年6月份,在双沟乡发现了淮河菱齿象牙化石,及时完整取回;08年2月份,在龙亢出土发现的战国时代楚国金币“郢爰”几经周折才得以收回,受到省文物局和县政府的表彰;配合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淮河流域中华文明探源工程在我县的“龙王庙遗址”和“禹会遗址”的考古工作。现在又于古城乡发现出土部分灰陶罐,初步鉴定为国家三级文物。

(三)近期文物普查情况

按照国家文物局统一部署,全国第三次文物普查已进入实地调查阶段,时间为2008年元月至2009年12月,要求运用高科技手段,将不可移动文物进行全面调查了解,制作电子地图,按统一的规范和要求制作电子和纸质文档,按统一的进度定期上报数据。

根据怀远县实际情况,文物管理所制定了以“二山”、“四河”为重点的文物普查计划,即重点对平阿山、大洪山、淮河、涡河、芡河、淝河沿岸及周边进行拉网式搜索,不留空白。克服人员少、经费缺等情况制约,动员一切可利用的力量参与普查,力求做到按质、按量、按时完成任务,彻底搞清怀远县不可移动文物现状。

目前,文物普查已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复查了教会建筑旧址、卞和洞、关帝庙、涡河一桥、毛主席画像墙、皇姑坟、卢公纪念碑等不可移动文物点;新发现了唐集杨村古墓群、龙亢古墓群、城关文昌宫遗址等不可移动文物点,并对这些不可移动文物点进行了现场数据采集,标本采集、拍摄影像资料等,按规范上报了电子和纸质文档。

二、文物管理存在问题

1、无收藏馆,文物不能“回家”

我县的7000余件馆藏文物蕴含着深厚的文化内涵,辉映着怀远悠久的历史文化,是怀远人民宝贵的文化遗产。然而,由于没有展出设施,库房又达不到存放国宝级文物的要求,致使我县国家级文物511件长期寄放在蚌埠市博物馆。每次举办文物展览,都需要去市馆调拨,警车押运,文物调入、调出手续繁杂,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其它6500余件馆藏文物保护条件也十分落后,有的露天存放,已受到严重毁坏。

2、文物保护法律法规的宣传不够深入,全社会的文物保护意识亟待强化

文物保护方面政策意识、法制观念还较淡薄,有的地方不能正确处理文物保护与城乡建设的关系,把两者对立起来。

3、“四有” 和“五纳入”问题没有完全落实到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以下简称《文物保护法》)规定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要做到“四有”,即:有保护范围;有标志说明;有记录档案;有专门机构或专人负责管理。怀远县已公布的16处县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现状堪忧,很多处没有人看管,没有保护标志,自然因素和人为因素的破坏时有发生。如:涂山杨应聘墓被盗,至今不了了之;明代建筑青云楼自然倒塌,不复存在;关帝庙目前岌岌可危,濒临倒塌;涂山启母石被人随意刻字,还有人擅自在启母石保护范围内立碑,严重地破坏了文物景观。

《文物保护法》还强调了文物保护工作的“五纳入”,即:把文物保护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城乡建设规划;纳入体制改革;纳入财政预算;纳入各级领导责任制。明确提出将文物保护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强调了“用于文物保护的财政支出随着财政收入的增加而增加。”“在城乡建设规划中,必须要有文物部门的参与,对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进行修缮、改建、扩建过程中必须遵守不改变文物原状的原则。”也就是修旧如旧的原则。在这些方面,我县目前的情况主要表面如我县进行的工业园区开发、新城区开发、城内的房地产开发都没有通知文物保护部门参与,造成了荣院宿舍楼工地施工时,大批明、清窖藏瓷器被毁被抢,广厦房地产开发工地窖藏银元被哄抢等恶劣事件。还有白乳泉是怀远的一大名胜,也是县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但在修缮、扩建工程中,没有文物部门的参与。

4、文物工作的现状不能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

基础工作十分薄弱,全县文物家底不清,基础数据不准的情况尚未根本转变;文物宣传展示工作不够深入;在管理方面缺乏科学规范,在服务方面缺乏主动意识;文管队伍的自身建设明显滞后,特别是经营管理人才和专业人才匮乏,职工队伍素质还不能完全适应事业发展的需要。

5、县保单位维修存在严重问题。

我县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建筑风格独特,具有中西融合的特点。原天主教堂(黑鬼子楼)是保存较为完好的铁皮屋顶百年建筑,在整个皖北地区为首次发现。实属罕见。该楼的三道圈梁和花岗岩窗台,不仅加固了楼房,更体现了西方建筑特色,具有较高的历史和艺术价值。然而,由于没有资金,该楼的周围又被民房挤占,空间狭小。保护维修十分困难。位于一中南校西南角的关帝庙,始建于嘉靖11年(1532年)万历二十五年(1597年)重修,距今已400余年。目前,该建筑岌岌可危,耳房已倒塌,门楼大殿尚存,已不能进人。

三、加强文物管理的建议

文物是不可再生的资源,是怀远人民,也是我们民族共同的财富。每一个公民都有义务保护好这些前人留下来的珍贵财富。针对我县文物保护的现状,今后一段时期,文物管理应该着重抓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注重宣传

依照《文物保护法》的规定,县政府及相关部门成立文物保护领导小组并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各乡镇也应成立相关组织,设立办公室,建立管理网络,有专人负责文物保护法的宣传、文物政策执行等事宜。开展文物法宣传活动,举办文物培训班普及文物知识。

(二)召开怀远县文物保护工作会议

按照上级部署,尽快筹备召开全县文物工作会议。继续贯彻宣传《文物保护法》;安排部署我县文物保护工作;奖励文物保护有功人员;依法建立财政投入机制,提倡成立文物保护基金会,多方筹集文物保护资金。认真组织开展好怀远县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彻底摸清我县文物的现状,制定保护措施。

积极探索文物工作的新途径、新领域,引导培育文物市场,动员社会力量,全民收藏、抢救和保护文物,邀请文物专家对我县的民间可移动和不可移动的文物、碑刻进行鉴定、登记、编号、造册、修复,尽快筹建碑廊。

加大《文物保护法》的宣传力度,尽快出版文物画册,做为宣传怀远、招商引资的宝贵资料。

(三)建造文物库房,积极筹建县博物馆 

为使寄存在蚌埠的珍贵文物“回家”,在博物馆还没建成之前,文体局应尽快拿出文物库房建设的方案,县财政拨款修建文物库房,解决眼前文物存放的问题。适时提倡筹建有本地特色的民俗博物馆或民间收藏馆,抢救部分分散在民间的文物,为今后建博物馆奠定藏品基础。

在规划博物馆时,也可引入市场机制,促进文物保护事业不断发展。

(四)建立有效的文物保护运行机制。

按《文物保护法》的要求,一是在基本建设和城市规划中,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应先由文物部门调查,地面上不可移动的实施保护措施,地下的要清理后再施工;二是在已确定的保护范围内文物,设立标志,不得乱刻、乱画,在修缮、改建和扩建过程中,文物部门依法提出保护措施。

(五)多方筹措资金,加强文物的征集维修

一是文物征集、维修经费列入财政预算。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逐年增加文物保护经费,使我县的文物保护工作与经济发展相适应;二是鼓励支持我县人民或党政、企事业单位收藏文物,并在文管所备案、馆藏;三是抓好文物保护规划的编制工作,重点做好卞和洞、启母石保护工作,积极争取一中教会建筑旧址和禹王宫申报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积极争取新四军淮上行署旧址、启母石申报省级文保单位,农机一厂毛主席画像墙应申报为县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其他各级文物也应抓紧制定方案,尽快组织鉴定、修复和申报工作。乱,,论观了位于怀远一中申

(六)正确处理三个关系,促进文物事业的可持续发展。

在保护和利用文物上必须处理好以下三个关系:一是要处理好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的关系。任何组织、任何人对资源的占有和利用都不能采取掠夺的、破坏的方式,不能只顾眼前利益,不顾自己的生存和发展条件,有意或无意地剥夺后人对资源的享用权,增强可持续发展的意识。二是要处理好经济建设与遗产保护的关系。防止单纯追求经济增长而忽视遗产保护,甚至随意毁坏文化遗产。三是要处理好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关系。任何地方都不能把文化遗产当作一般的经济资源进行开发,视经济效益为唯一目的,而忽视历史文化遗产资源的社会功能和社会效益的充分发挥。

文物是中华文明进步的实物见证,是我们进行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建设的宝贵资源,是对广大市民进行爱国主义教育的工具,文物保护功在当代,利在千秋,重视文物保护工作,是经济发展的需要,更是践行科学发展观和建设和谐社会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