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财政法制建设 促进财政依法理财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9 07:27:05

加强财政法制建设 促进财政依法理财

 

――丘北县推行会计集中核算强化会计法律监督工作记实

 

近年来,丘北县财政局始终坚持“加强财政法制建设,促进财政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强化会计法律监督”这一宗旨,以会计集中核算为“平台”,切实强化会计法律监督工作,把保障财政增收,为人民当好家、理好财作为头等大事抓紧抓好。

会计集中核算体制下会计法律监督现状

我县会计集中核算体制运行七年来,严格按照《财政部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实施意见》、《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财经法律法规,加强财政法制建设,促进财政依法理财,搞好单位会计核算、监督和服务工作,严格依法办理业务,对不符合规定的支出坚决予以制止和抵制。七年来共拒付各种不合理和违规支出421.6万元,退回不合法票据和手续不完善票据3038张,共计金额1,141.9万元,督促办理采购手续49万元,督促缴纳税款641.4万元,最大限度地发挥了会计监督的职能和作用。

会计集中核算体制下会计法律监督令人担忧

会计人员不能及时掌握相关资金管理的政策性文件,造成会计监督困难。近年来,各种惠农资金、工程项目资金和扩大内需资金不断注入,会计监督必须按相关政策文件执行。如:《中央扩大内需天然林工程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中央扩大内需水利工程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中央扩大内需公路工程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等。核算单位不能及时将资金管理使用的相关规定传给财政会计核算中心(以下简称核算中心),致使核算中心难以掌握政策,导致出现资金到位不见政策的现象,使核算中心对资金的使用难以操作和监管。

单位在安排资金时没有通知会计人员参与,会计人员不能及时了解单位的基本情况和资金来源,造成会计监督困难。没有通知会计人员参与安排资金,不知道项目实施地,工程的概算情况,工程进度情况,工程实施的相关可行性报告等,会计法律监督实施就非常费力。如:开展一个水利工程项目,会计人员首先要了解和掌握资金来源是中央国债资金还是省级配套资金,实施地点和受益情况如何,资金支付方式等。不了解和掌握单位资金的来源、用途及管理规定,就无法确定单位经济业务活动中所发生费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合理性,对资金的监督与管理就十分困难。有些会计人员不了解单位从事的业务工作,处理会计业务时资金使用混乱,该用的资金没用上,不该用的资金用出去了,工程项目验收不了,单纯的做账成了闭门造车。因此,会计人员与核算单位的沟通和联系、取得核算单位的理解和支持,是会计集中核算体制下会计监管的关键性问题。

单位领导对资金专款专用的认识不到位,给会计监管工作造成压力。单位领导不了解资金专款专用,认为是资金就可以列支,不把专项资金用在刀刃上,如:将专项资金用于购买小汽车,将专项资金作为一般资金用于招待费开支和业务费开支等,严重违反资金专款专用的管理规定。由于地方财政困难,上级拨入的专项资金时常出现被挤占和拉用现象,加之我县的会计集中核算起步晚,核算单位的思想意识受原会计管理模式的束缚,还停留在原来的资金报销制度上,缺乏有效的制约机制和管理办法。核算单位认为资金是本单位的,支付不支付是本单位的事情,会计人员只要做好账就行,行政不作为的现象时有发生,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问题得不到有效解决,使会计集中核算体制对资金的监管工作造成巨大压力,监管工作难以有效开展。

单位报账员专业化水平不高,不能有效发挥资金监管的作用。目前,我县集中核算单位的报账员,绝大部分是半路“出家”,只懂得“流水式记账”的报账员,缺乏相应的专业业务水平,有的核算单位在任用报账员时领导意识存在一定偏差,没有坚持“任人唯贤”的原则。如:有些单位的报账员对单位有多少钱、有些什么钱一概不清,取得的原始凭证是否合法、真实一知半解,只是单位与核算中心传递原始凭证的“工具”,更谈不上对资金进行监督和管理。

会计集中核算体制下会计法律监督新希望

核算单位及时送达专项资金的政策规定,使会计人员及时了解和掌握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财政核算会计与核算单位必须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核算单位必须把专项资金相关的政策规定及时传达给核算会计,对专项资金相关的政策规定作认真学习,掌握资金性质,对资金的使用情况作如实了解,有不清楚的事项,不明白的做法及时与核算单位取得联系和沟通,严格把好资金支出关。

加强会计人员与单位之间的沟通和联系,及时掌握资金来源和使用情况。核算会计必须深入所分管的核算单位,加强沟通和联系,将财政政策和财务处理中遇到的问题、困难向核算单位的领导汇报,取得他们的理解和支持。同时加强资金“跟踪问效”工作,充分发挥会计事前、事中、事后监督的职能作用。对核算单位的在建工程,必须到实地查看,以保证资金使用安全有效。

增强单位领导对专项资金的责任意识,保证资金专款专用。要加大财政专项资金会计核算和监督的宣传力度,明确职责,督促核算单位领导认真学习《中央财政专款管理办法》、财政部《财政农业专项资金管理规则》、《云南省财政支农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有关专项资金管理规定,自觉带头遵守和维护财经法规,增强单位领导对专项资金的责任意识,确保资金专款专用。

加强单位报账员会计业务知识培训,提高单位报账员专业化水平。加强单位报账员的会计业务知识培训,提高单位报账员专业化水平,使报账员熟悉国家有关财经法律法规、政策、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职业道德,增强报账员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掌握报销制度、审批权限和单据报销程序等规定,真正起到对本单位财务收支原始凭证的真实性、合法性、合理性、完整性进行预审把关的作用。

领导带头,加强财经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宣传,规范会计行为,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完整。核算单位的领导应加强财经法律法规的学习,自觉带头遵守和维护财经法规,为会计人员创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保证会计核算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只有这样,才能营造出浓厚的“管好财、用好财”的舆论氛围,形成良好的财务管理环境,保证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持续、协调、健康发展。

健全财政内部控制制度,强化内部管理。必须制定内部财务管理办法,做到计划有依据,收支有标准,拨款有预算,管理有制度,监督有要求,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行。同时必须坚持“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管理原则。既要保障核算单位工作的正常运转,又要量入为出,合理有效使用资金。绝不能敞着口花钱,否则资金随时可能处在入不敷出的困境中,各项工作将难以正常运转。

健全财政执法监督机制,发挥法制机构在理财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加强财政法制机构和队伍建设,设立与财政法制相适应的工作机构。加强财政干部法制培训,建立一支懂财政、通法律、政治强、作风硬的高素质人才队伍。加强财政法制机构自身建设,严格履行职责,强化执法监督。

创造良好的财政体制环境,化解理财外部约束。继续稳步推进会计委派制度改革,为理财搭建一个良好的“平台”,进一步完善市场经济体制,促进政府职能转变。构建有效的行政制衡机制。加强与政府各职能部门之间的沟通和协调,使各职能部门进一步了解财政工作,支持财政工作,尽可能化解理财外部约束。

规范理财行为,建立廉洁高效法制财政。深入学习和贯彻各项财政法律法规,以法为尺,以法为绳,以法为衡,规范理财行为。正确设置财政机构岗位和配备财政人员,从根本上解决财政“越位”和“缺位”问题,深化财政内部机构改革,按照精简、高效、权力制衡的原则,科学配置职责权限,整合人力资源,规范财务操作程序,让财政强化法制建设促进依法理财工作深入人心。

深入开展财政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广大财政干部的法律素质和依法理财水平。广泛深入开展财政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广大财政干部的法律素质和依法理财水平。按照建设法治财政的要求,加强对财政财务工作人员的管理和培训,切实提高财政财务工作人员业务素质。继续稳步推进财政“五五”普法工作,树立法制观念,贯彻法治精神,牢固树立依法行政、依法理财观念。

 

 

丘北县财政局(钱荣俊)

        二00九年九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