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水气价格:改革必然涨价,涨价绝非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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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电水气价格:改革必然涨价,涨价绝非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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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水气价格:改革必然涨价,涨价绝非改革
  王大麻子 09-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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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改革必然涨价,但涨价绝不是改革。改革的目的是调整和理顺利益关系,促进社会经济发展与繁荣,改革的重点是不合理的旧制度和旧机制。能源、资源价格改革的同时,要提租减税,要开放市场,破除反竞争的垄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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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于能源和资源类价格过低(是否真的过低还是个问号,因为国有垄断企业对能源和资源产业的特权垄断而没有真正的市场,价格就不能真正反映市场供求关系),由于要可持续发展,由于要节能减排,由于要调整能源资源类产品过低带来的经济结构和消费结构失衡,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必然要进行价格政策与制度的调整与改革。此类改革,必然伴随能源资源价格涨价。
  
  但是,目前各方面信息表明,涨价压力也来自于国有垄断企业对能源和资源产业的特权垄断,来自于国进民退运动导致的垄断的增强,以及由特权垄断导致的高成本(由低效率,垄断行业管理层和特权高收入导致);甚至于来自于垄断企业为一已之私利的对国家和大众的要挟(比如天然气)。以增加垄断国企垄断打击民营经济力量以实现国进民退为目的的,在垄断国企要挟下的涨价,当然也要打着改革旗号,以改革来掩盖垄断利益集团追逐私利损害社会利益的恶性。
  
  天赋资源要素--能源资源价格改革或涨价,不仅是对需求与供给的调节,更重要的是利益的调节,是垄断企业利益的增加和居民利益的损失,是对社会经济发展的伤害(包括就业,包括物价稳定,包括经济增长与发展)。因此,改革主要是调整和理顺利益关系,不是发展壮大垄断利益集团,价格改革不应止于涨价。起码应该在涨价时,进行提租减税:对垄断国有能源和资源的垄断国企,征收更高的资源税或资源租,起码应将涨价部分收益变成国有资源租;国有资源租应和一般税收一样对待,成为国家最重要的财政收入,特别是在实行土地和能源矿产资源国有的国家,并纳入国家税收和支出预算;与此同时,降低或减少其它资源与劳动所得税(比如个人所得税),特别是要降低增值税。
  
  能源资源涨价,提租减税,可在促进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同时,优化税收结构,提高社会经济效率。总之,不能让垄断国企和相关利益集团独享涨价收益而让民众和国家经济承受涨价痛苦。当前,尤其不能让能源资源涨价来助推通货膨胀,掠夺老百姓省吃俭用积累起来的存款财富。
  
  改革的主要内容是制度和机制,是形成市场制度和竞争机制,不是要形成发改委随垄断集团起舞而随意涨价的制度。不是为了增加垄断国企的垄断能力,更不是为了倒退到计划经济以增加发改委的价格管制权力和实行全面的价格管制权力。因此,仅有涨价,再加上提租减税也不够。还要改革不合理的能源和资源产权制度,打破国有企业对能源和资源产业领域的垄断,打破各级政府对资源开发权的垄断控制,开放勘探开发产业,让有效率的民营企业参与竞争,以揭示真实成本。最终形成真正的市场价格机制,“解放”发改委价格管制官员,并使价格反映真实的市场供求情况。
  
  涨价不是改革,要警惕官员和御用专家们绝妙好辞背后的阴谋,包括节能减排和低碳经济鼓吹者背后的阴谋,特别要警惕打着改革旗号开倒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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