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众的意见何时能算数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6 14:31:12

    兰州近年来似乎一直在风口浪尖上。先是路桥通行费问题,兰州规定,无论是否使用贷款建设的道路、桥梁,市区内车主都要按年预缴路桥费,最高标准达到1800元。要知道,养路费国家已明令取消,但兰州却很有创意地发明了这个“路桥费”,可想而知,收费项目一经公布,在社会上引发了强烈的质疑。质疑归质疑,人家照收不误。再就是水价上调问题,为了调整水价,开了一个听证会,给出两个备选的答案,一个是涨3毛,一个是涨4毛。结果,大家都能够想象得到,经过一番装模作样的辩论,各退一步,就涨3毛了,自11月开始执行。涨价的一个重要理由,就是成本提高了。

    既然说到成本,那如果成本降低了的话,是不是该降价?非也。由于煤价下降,但是热价没有变,兰州市民要求供暖费降价听证被断然拒绝,理由居然是供暖企业认为不必要。10月28日,兰州市有关官员明确表示:“今冬采暖期供暖费保持去年水平,不再调整。”至于为什么,人家是很不屑一顾的:就这么定了。有意思的是,银川无意将了兰州一军。因煤价下降,银川市对2009年~2010年供热季供热价格做了调整:将每平方米4元供暖费用降至3.8元。(《人民日报》11月3日)虽然只降了两毛,至少是个姿态,比兰州的蛮横无理强多了。

    在我所生活的城市南京,最近也发生了一起让人郁闷的事情。绕城公路收费由原来的12元未经听证就“恢复”到15元,这倒也罢了,“三桥”收费年限则无端地宣布由25年延长至30年,原因是亏损了一个多亿。真奇怪,三桥是社会融资,是市场化运作,收费25年是一种契约行为,既如此,哪怕是亏损,投资方也应愿赌服输,为什么亏损了却要政策兜底?假如赢利,早早收回投资,投资方会提前停止收费吗?断然不会的。北京首都机场高速路就是一个例子。投资方包赚不赔,哪有这样便宜的事情,公平何在,公理何在?退一万步讲,就算是因故需要延长,你总得有个程序吧,说延长就延长,说涨价就涨价,政府的行政权力也太大了吧,何曾把民意,把老百姓的意见放在眼里?这种不受约束的行政权力,傲慢到了令人难以忍受的地步。

    好在,现在老百姓多少有些表达权了。对兰州的傲慢和南京的强硬,媒体多有报道,舆论质疑不断。在网络上,网民们的抨击和批评之声,可谓排山倒海。这是一个可喜的现象。批评权、表达权、监督权,确实得到了保证和体现,但是,这种包括批评在内的评价权,什么时候能够升华为约束权呢?批评归批评,人家涨价照涨价,延长照延长,什么时候,公民的权利不被漠视和架空,而能够依法切实地对政府的不讲规矩的行为形成约束呢?

    “干自己的事,让老百姓去说吧”,权力的傲慢和张狂,有时候真的让人很纠结、很抓狂。不受约束的公权力是民主的大敌,也是保障民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的障碍。与肆意扩张的公权相比,民众的“四权”只是弱小的权利。就“政治文明”的本质要求来说,权力必须受到严格的约束,而权利则必须得到扩张。而且,也只有严格约束公权,民众的“四权”才能具有真实意义。这个道理不难明白,但要约束、驯服权力却非易事。(肖余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