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山县“团购”商品房事件追踪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6 18:46:52
 蓝山县“团购”商品房事件追踪 刷新               标签: [ 原创 2009-09-23 16:58:24] 作者:《法制与新闻》杂志       此日记引用地址:http://blog.people.com.cn/blog/trackback.do?wlog_id=1253696372067701 湖南蓝山县小学教师李国华做梦也没有想到,因为买房维权,他们这些业主无意中曝光的一份政府文件,竟然引发一场新闻会战,导致北京、广州、成都等地媒体记者,纷纷赶赴自己的家乡。

  这究竟是一份什么样的文件,竟然受到媒体如此关注?本刊记者近日也走进了蓝山这个“楚尾粤头”的偏僻山区一探究竟。

  蓝山县“团购”商品房事件追踪

  (本刊记者)韦文洁/文

  “团购”文件

  7月15日,记者通过百度搜索,在蓝山县政府信息中心主办的蓝山信息网的“蓝山要闻”中,找到了一条编发于2 008年12月25日、题为《蓝山县启动国家工作人员团购商品房动员大会召开》的报道。

  这篇报道称,“12月24日,蓝山县启动国家工作人员团购商品房动员大会在党校会议室召开,县领导蔡建军、谭平玉、文亚辉、陈海潮、唐志雄等出席会议。会议成立了蓝山县商品房团购工作领导小组,由副县长唐志雄任组长,县房产局长廖德华兼任办公室主任。全县各乡镇办事处及县直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据了解,在这次会议上,180份由蓝山县委办公室、蓝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启动国家工作人员团购商品房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团购文件),下发给了全体与会人员。该文件中明确规定:团购对象为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包括省市管驻蓝单位)干部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团购范围为县重点房地产开发项目蓝城上郡、紫荆花苑、欣馨园和江南财富城。团购户享受的优惠为:按揭贷款的,购房价可优惠7%;一次性付清购房款的,购房价可优惠9%;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予以优先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额度放宽到8-12万元,并由团购者所在单位连续5年每年打入团购者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1200元;首次购买商品房的,免征印花税,住宅契税税率为1%(国家规定为4%),商铺契税按现行税率征收后由县政府返还一半给予补贴。

  团购文件在提出要求同时,还特别强调了两个“确保”:“确保全面完成县委、县政府分配的任务,确保干部职工的福利落到实处。”

  团购文件的最后,用表格的形式,对蓝城上郡等四个商品房项目未售出的297套商品房、197间商铺(其中蓝城上郡住宅255套、商铺53套)进行了分配,每个乡镇、部委办局无一遗漏。人员最少的单位不少于团购一套住房,人数最多的县教育局,“团购商铺指导计划”49间,“团购住房指令计划”52套,合计101间(套)。

  买房忧乐

  “团购商品房动员大会召开之后,不到一个星期,12月底,蓝山县教育局就专门召开了校长会议,口头传达了政府关于团购房的文件。”某乡镇中学的黄老师告诉记者,“当时我们学校校长回来后,就此专门召开了校务会,会上重点传达了团购文件,一再要求我们,要懂得把握机会,主动为政府分忧。”

  据李国华老师介绍,他们学校也召开了一个类似的动员大会。而校长所谓的“把握机会”,他分析不过两点,一个是物质奖励,一个是对职务、职称的提升。物质奖励方面,团购一套房,学校补助一万元。虽然这笔钱由教育局计财股拨付到学校后,由学校直接拨付给开发商,团购人员不能直接拿到现金,但老师们仍十分高兴。可后来参加团购房的老师们一打听,才知道学校的补助是最低的,有些能够自己创收的部门,团购一套房子补助两万元甚至更高。如某局一个退休职工参加团购房,也拿到了一万八千元的补助。

  在对职务、职称奖励这方面,李国华老师说,像他所在的小学,今年从小教一级职称晋升到小教高级职称只有两个指标,其中一位老师因参加了团购活动,就不管其业务如何,将无需参加各种评比评审,直接占用一个晋级指标。

  而在此过程中,也不乏另类的善于“把握机会”者。据黄老师介绍,他们学校一位老师在政府工作的朋友,在团购之前买的一套房子,后来以团购的名义给了他们学校这位老师。通过偷梁换柱,这位政府工作人员白得了一万块钱补助,而学校也完成了一套团购房的任务,可谓“双赢”。

  在团购文件的指令下,善于“把握机会”者也许会偷着乐一把,但对完不成任务者来说,就没这么幸运的事了。

  虽然白纸黑字的团购文件上,只有奖励措施,没有惩罚条款。但大家都心照不宣,只不过处罚措施是暗箱操作罢了。凡完不成任务,都难逃罚款。例如所城学区,由于到截止日期也没有完成两套团购房任务,结果每个老师被罚款两百元。

  不仅如此,更让黄老师忧虑和惧怕的是,如果因为对团购房政策不满提出意见,一旦被领导知道,就将被列入黑名单,以后调动晋级都会受影响,那麻烦就大了。像现在从初级职称晋升到中级职称,一年至少要增加两千块钱工资收入。而这种机会一般两三年才有一次,倘若就此被领导卡一下,三年就会减少六千块的收入。

  “问题”楼盘

  然而,令人奇怪的是,没享受团购房政策的人处境不好,买了团购房的也未必都开心。至于原因,早在团购之前就在蓝山上郡买房的李国华根本不想回答,而是请本刊记者“你跟我到小区看看就知道了”。

  7月13日下午五点,记者随李国华老师来到北郡(蓝城上郡分为南郡和北郡两个小区),进大门往右走,远远就能看到第二个单元门的右边,醒目地高悬着一块3米多长,上书“蓝山县人大常委会重点联系单位”金底红字的标牌。

  在这块标牌上方一米多,才是这个楼盘的开发商“蓝山县泰丰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的牌匾。

  站在这两块金字招牌下,记者抬头一望,才发现脚下这块狭小的空间,已被东南西北四栋十二层的高楼围得密不透风,令人感到压抑和窒息。

  为了丈量两栋楼之间的距离,记者和李国华一起从北楼走到南楼,一共三十五步,大约22米。对现在小区这么高的容积率,李国华十分不满。他苦笑着说,一天之中,只有在正午,当太阳到了头顶的正上方时,活动在小区这块“井底”的人,才能享受到片刻阳光。

  不仅如此,让李国华苦恼不已的还有,这个县里的重点工程,蓝山规模最大售价最贵的小区,却迟迟不能交房。根据合同,他应该是3月31日收房,但因为楼房顶层漏水,不锈钢护栏生锈及手续不全等原因,开发商到现在都没有交房。他原定于6月底为孩子在新房举行的婚礼,只得一推再推,陷于遥遥无期的“等待”中。

  而现在最让李国华担忧的是,这个小区的楼房,会不会像小区西南三百米外市政广场上的三星级舜天宾馆一样,当时号称投资1.2亿元,建到最后,竟成了全县最大的烂尾楼。

  再发“通知”

  7月14日下午四点半,就李国华等业主们提出的疑问,蓝山县商品房团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县房产局廖德华局长在他的办公室,向本刊记者做了如下说明。

  对今年3月底不能按期交房的原因,廖局长解释说,缘于2008年那场百年不遇的雪灾,至少要耽误两个月的工期;其次,停电之后,建筑商要到外面和乡下拉材料,也不可能一下开工。按照合同,开发商是违约了,但面对这种人力无法抗拒的自然灾害,业主也要体谅和理解开发商。

  关于质量,廖局长认为,从整体上来讲,和其他楼盘比较,蓝城上郡的房子,感觉还是要好一些。

  廖局长告诉记者,对业主们提出的合理要求,房产局已责成蓝城上郡迅速整改,尽快交房。也正因为这些原因,所以直到现在,房产局还没有给蓝城上郡的开发商办理房产证。

  而对业主们有关蓝城上郡房价太高,房型设计不合理,尤其从这次享受团购待遇的四家企业中所销售房的比例来看,其他三家不过是陪衬,政府主要是力推蓝城上郡。对于用老百姓纳税的钱来和开发商做交易的这些质疑,廖局长并不赞同。

  廖局长告诉记者,蓝山本地人一般不太习惯买电梯房。一个是本地的电压不稳,怕停电时上高楼不方便;二是电梯房价格高,老百姓还是要选价格便宜的买。确实,蓝城上郡大都是电梯房,因为地盘好,成本高,当然要卖贵一些。而当时可提供的房源,其他三家就那么多,也不能说我们就是要力推蓝城上郡。

  谈到出台团购文件的初衷,廖局长认为主要出于两个方面的考虑:一是县里才启动商品房开发,开发商费了九牛二虎之力开发了一些楼盘,又碰到了房价下跌,房子卖不出去,资金链面临断裂,经济比较困难;二是因为县里为了加强土地管理,整顿规范房地产开发行业,不允许个人单位私自买地建房,只能购房。在这种情况下,因为老百姓有购房的需求,我们借鉴其他地方的经验进行引导,开展团购。这样一方面可以降低房价,给购房者带来实惠;另一方面又救活了开发商,也扶持了本地房地产业的发展。对开发商和购房者来说,无疑是一个双赢的结果。

  然而,团购文件出台之后,让廖局长感到意外的是,到文件规定的2009年1月底完成任务的截止期统计,“全县的团购房销售效果很一般。”

  为此,事隔两个月之后,今年4月1日,蓝山县委办公室及县政府办公室再次印发《关于继续开展团购商品房活动的通知》,由县里主要领导负责,要求各单位务必在4月底前坚决完成分摊的任务。据文件“指令性任务分配表”显示,到4月 30日,任务数的住房或商铺合计292套,已完成118套的销售任务,其中蓝城上郡用于抵扣财税任务的住房共75套。

  6月18日上午,从蓝城上郡售楼部大门口经过的李国华老师,被墙上张贴的一则通红醒目的《公告》吸引,“蓝城上郡自参加由蓝山县人民政府组织的公务员团购活动以来……取得了圆满成功。”

  (文中李国华、黄老师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