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官“干坏事总会留下痕迹”的悔悟让谁警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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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官“干坏事总会留下痕迹”的悔悟让谁警醒?
林伟
 
2009年10月28日14:03  来源:人民网-观点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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阮文秦,浙江省财政厅农业处原副处长,2009年1月3日被杭州市拱墅区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零六个月。(2009年10月27日《检察日报》)
有人说,贪官都是贱骨头,不见棺材不落泪,不碰南墙不回头。这是有一定道理的,且看如今的贪官那一个不是被“双规”了才后悔了,站到审判席才腿软了,接到判决书才后怕了,坐在牢房里才悔悟了。
我们这位当过“财神爷”的阮文秦,又何尝不是如此,他在自己的忏悔书中,“洋洋洒洒”弄了一大堆忏悔,我看了半天都没啥感觉,无非是过去怎么努力、怎么有政绩,后来又怎么忽视学习、怎么堕落,现在怎么后悔、怎么难过。看看所有落马贪官说的、写的,概莫如此。
但是,有一段话还是让我记忆深刻,他说,自从收受了企业老板们送来的钱财后,我就一直提心吊胆,整日担惊受怕,白天在大家面前装得和没事人一样,晚上却经常失眠,担心自己做的事有朝一日会东窗事发。毕竟,在这个世界上,一个人干了坏事总是会留下痕迹的。陈毅同志曾说过“莫伸手,伸手必被捉”,这句话时常会在我脑海中浮现。
我想,这一番话,说的还比较合乎情理,应该是他的切身感受,也是他的实话实说。
然而,令人遗憾的是,如果当时他能立马悔悟,主动向组织交待问题,也许他的人生历史就不会写下今天这一笔。但他恰恰正像人们所常说的那样,不见棺材不落泪,不碰南墙不回头。我们不妨看看他是怎么说的:
当时我曾想着把自己收的钱财给人家退回去,免得整天提心吊胆地过日子。可最后还是侥幸心理占了上风,我没有把钱还回去,心想这种事只有收受双方知道,只要没有别人扯进来是出不了问题的,倒霉的事不一定就会轮到我的头上。甚至有时候还自我安慰,我收的那些钱财既不是偷来的也不是抢来的,都是老板们主动自愿送来的,况且对国家财产又没造成损失,怕什么?直到东窗事发,我才真正明白古人所言“天网恢恢,疏而不漏”的深刻含义,但为时已晚。
应该说,面对铁窗残月,阮文秦这个时候才知道“晚”了,才知道“在这个世界上,一个人干了坏事总是会留下痕迹的”的道理,才知道记住“莫伸手,伸手必被捉”的告诫是多么必要,这也算是一种“进步”。因为现实中有一些官员,面对刚刚被“双规”的同事、被收审的朋友、被判决的上司,缺乏的正是这种“进步”,他们的贪欲之心、非分之想并没有丝毫的收敛,我行我素。我认为,这样的官员真有必要听听阮文秦的悔悟:“在这个世界上,一个人干了坏事总是会留下痕迹的”,心存侥幸只能是害人害已。
要知道,“伸手必被捉”毕竟还不是“伸手”即“被捉”,对“伸手”者的查处往往会有一个过程。贪官可以“侥幸”自己,但法律却不会“侥幸”贪官。既然是权钱交易,送钱的人如果达不到目的,自然不会轻易罢休。如此一来,“伸手”的贪官,就会被人家牵着鼻子走,“拿人钱财,替人消灾”。那么,这必然像“雪里埋不住死孩子”一样,天长日久总有一天会水落石出,总有一天会原形毕露,其最终结局只能是丢官的丢官、下牢的下牢、杀头的杀头。看看阮文秦的下场,还用我再多说什么吗?
 
(责任编辑:徐连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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