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政治学基本理论的研究——读《平等:人类对理想社会的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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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政治学基本理论的研究——读《平等:人类对理想社会的诉求》

许耀桐
2007-02-05 15:26:35

  《平等:人类对理想社会的诉求》,杨海蛟著,吉林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

  在政治学领域,有着一系列的基本理论范畴,诸如“民主”、“共和”、“宪政”、“自由”、“平等”、“正义”、“权力”、“权利”等。平心而论,在我国学界,有关“平等”问题的探讨显得相对薄弱了些。杨海蛟《平等:人类对理想社会的诉求》(以下简称《平等》)弥补了这方面的不足,取得了有益的进展。

  什么是平等

  面对古往今来的“平等”界说,作者推出了自己的新论,“平等是不同社会主体在一定历史阶段的交往过程中处于同等的社会地位,在社会领域享有同等权益,履行同等义务的理念、原则和制度。”(《平等》第18页)

  作者为平等作出的新定义,包含着下述丰富的内涵。首先,关于享有平等的“社会主体”,不仅指单个的人,而且包含不同的性别、阶级、阶层、民族、地区和国家,是这些广泛的社会主体彼此之间在谈论平等、享有平等。其次,关于平等的“历史发展阶段”,享有平等的“社会主体”,不可能超越由一定生产方式决定的社会结构的时空限制。换言之,平等在各个阶段的规定,是具体的、历史的,不会有适应任何阶段的平等要求和模式。第三,关于平等所涉及的内容,平等主要就是指:社会身份地位的平等、社会各活动领域参与利益的平等、社会各活动领域承担的责任与义务平等。第四,不同的社会主体享有社会平等,必须依靠理念、原则、制度的保证。平等不应停留在学说、观点的层面,更重要的是在现实社会生活中要贯彻实行平等的原则、制度。

  考察“什么是平等”,需要强调的是,应该把握平等作为政治学的基本理论范畴,是与自由、民主、法治这些其他的政治学基本理论范畴紧密关联在一起的。平等与自由、民主、法治又是互为目的与手段的关系,平等构成自由、民主、法治的精髓。如果不是为了平等的目的,自由、民主、法治又有何用?平等也是自由、民主、法治发展的前提,正是平等的存在,成为自由、民主、法治得以实现的基础和保障。

  为什么要追求平等

  一部人类社会的历史,就是争取平等、走向平等、建立“自由人联合体”、最终实现真正平等的历史。从这个意义上说,追求平等是推动人类社会发展的一种强大动力,是人类社会自我调整、自我完善的确证。

  《平等》一书在论述追求平等的政治价值时,十分鲜明地肯定了平等在当代政治实践中的意义。平等是维护社会稳定、良性发展的“调节器”。一个社会若没有起码符合大多数人要求的平等标准,失去了平等的价值评判功能,人们也不再相信平等的施行,导致平等的资源不断流失,这个社会就难以维持平衡,就会迅速地堕落,不平等的因素就会快速增长、积累,使社会深受动荡的困扰。平等还是促进社会政治发展的“助推器”,平等能够极大地调动起人们投身政治参与的积极性,保证政治决策的科学性、公正性。

  不过,论及平等在当代社会的政治价值时,我以为更应该侧重于它对于推动自由、民主、法治的发展与成熟的独特效力。在我国,长期以来似乎形成了一种有失偏颇的认识,平等似乎与自由、民主、法治难以比肩,自由、民主、法治远比平等重要;平等问题讲不清楚,讲多了可能还有不良影响;平等被淡化、边缘化,平等变得可有可无。这也许就是我国学界不太注重探讨平等,造成研究滞后、研究成果不多的重要原因吧。《平等》的作者注意到了这一点,“平等的任何发展和实现程度,势必推动民主新的飞跃”,“而民主的任何发展、势必促动政治发展”。(《平等》第145页)这样的一些深刻论述,彰显了平等对民主的引领作用。同样的,平等对自由、法治的作用也是如此,值得我们大做文章,进一步强化这方面的认识。凡是缺乏平等的地方,就必定缺乏自由、民主以及建立在民主之上的法治。因此,强调和着手解决平等问题,就会促进自由、民主、法治的开展。现在,正是我们大力倡言平等的时候,只要我们在现实社会生活中更多地讲平等的问题,就必定会有力地促进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发展。

  应当实现什么样的平等

  《平等》一书遵循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原理,十分强调基于由社会生产力决定的包含经济基础、政治上层建筑、文化意识形态诸因素在内的对平等所形成的制约关系。如果超越历史发展阶段,硬要把未来的平等搬到现代来实行,其后果是欲速则不达,会造成更大的、更为剧烈的不平等。
  
  在漫长的历史进程中,形成了不同发展阶段的社会平等。通常,我们把原始社会称之为初始平等社会。原始社会的人们,并不因为人在智力、体力等生理因素上存在着差别或不平等而拒斥在社会生活领域的平等。恰恰相反,原始人正是在个体之间存在生理因素差别或不平等的情况下开始实行平等的。当然,限于当时社会生产力的水平和条件,原始人并没有多少意识,甚至还来不及思索,就自然而然地接受了平等的馈赠,实现了原始的平等。这种平等是生产资料共同占有的平等,是人人参加劳动的平等和经济成果分配的平等,是社会身份地位的平等,是享有民主议事、办事权利的平等。从平等发生、进行的过程看,它既是起点的平等,又是终点的平等;既有机会的平等,又有结果的平等;其间也充满了原始式的自由、民主和违规受罚原则的平等。严格地说,在原始社会的平等中已经具有真正意义的平等,它包含了以后有关平等命题的一切科学内涵。
  
  但是,原始社会是生产力极为低下的社会,是人的能力和独立性都极不发展的时代。因此,原始社会的平等是稚嫩的、粗陋的、依赖型的平等。随着社会生产力和人的能力的发展,集体劳动逐渐为个人劳动所取代,社会分工、财产私有以及阶级的出现,终于瓦解了原始社会的初始平等。奴隶社会、封建社会无情地颠覆了原始社会的一切平等,它禁锢了自由、民主和法治的精神,以实行社会等级身份、劳动和分配、权利和义务等方面的种种不平等,取代原初的平等,造成了平等发展的空前断裂。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是极端不平等的社会。
  
  由于生产力和经济的进一步发展,资本主义社会摧毁了封建社会的不平等,重新走上恢复和发展平等的道路,使平等进入一个新的阶段。《平等》一书分析了资本主义社会带来的平等,客观、公正地评价了它的进步性和局限性。实际上,资本主义社会是平等和不平等并存的社会。现阶段资本主义的平等主要是对所有社会成员实行基本权利的平等,也称机会平等。这对于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的不平等来说,固然具有革命性的意义,但机会平等只是起点平等或形式上的平等,而远非结果平等或事实上的平等。在能力尚不能平等、弱势群体大量存在的情况下,资本主义社会向所有成员开放的机会平等不过是徒具象征意义。有鉴于此,有的学者已经提出,在实行机会平等的同时,要兼顾到差别,兼顾结果的平等。这足以说明,人类的平等,决不应止步于资本主义的形式平等。
  
  可以说,马克思主义的平等理论,是迄今为止最科学、最进步、最完美的理论。马克思所主张的未来社会的平等———共产主义社会的平等,是对原始社会平等的全面复归,当然这是在更高程度上的复归。生产力的高度发达,生产资料的社会所有制,分工和阶级的消灭使人获得了自由而全面的发展,人的个体能力虽然不可能完全消除差异,但已经趋近于平等,这使共产主义社会可以实行真正的、全面的、最高的平等,它既是起点的平等,又是终点的平等;既有机会的平等、能力的平等,又有结果的平等。

  需要指出的是,我们现实的社会主义社会也只是处在初级阶段上,这样的社会还不是马克思主义设想的发达的社会主义,即共产主义的第一阶段,更不是共产主义的高级阶段。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还不可能实行结果平等的原则,应当实行效率优先、兼顾平等的原则,即兼顾机会平等与结果平等的原则。这就是我们现阶段的社会平等。当然,我们不要把它当做我们所要实现的最终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