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纪PK艺人谁是赢家? 从众星解约拆解演艺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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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纪PK艺人谁是赢家? 从众星解约拆解演艺矛盾
2005年8月24日 11:32
黄圣依、周迅、“超女”、华谊众星解约事件,犹如一枚枚重磅炸弹,激起娱乐圈中经纪公司与艺人纠纷的千层浪。经纪PK艺人,谁才是大赢家?记者先后与太合麦田老总宋柯,以及中北英皇、星工场、华纳唱片、海润影视等公司取得联系,采访对象包括公司负责艺人的艺管、平面宣传的工作人员。对于经纪公司与艺人之间的微妙关系,各人也是见仁见智。
经纪杀手锏
A一纸长约买你青春
对于“超女”签约8年,时间是否过长的问题,太合麦田老总宋柯表示,国内法律没有明确规定经纪公司与艺人签约时限,但相对于日、韩经纪公司签约10年甚至15年,这根本算不了什么。以日、韩经纪公司签约15年为例,艺人前5年所赚得的费用,艺人一分也拿不到,全部归经纪公司所得,到第10年时,才会根据百分比获得一部分酬金。一般是第一个5年获10%,第二个5年获50%。
B巨额赔偿防止跳槽
资深娱乐记者大星介绍说,经纪公司签约艺人一般分为代资与不代资两种。代资的艺人做唱片或宣传可以自行出资,唱片等收益后,经纪公司会根据之前合约进行分成,一般是艺人拿大头,经纪公司拿小头。而不代资的艺人大多刚出道,签约时间也较长,一般3至8年不等。不代资的艺人,经纪公司都非常慎重,因为注册一家经纪公司仅需10万元,但打造一个新人的费用至少需要100万元,为防止艺人解约,公司还会以巨额赔偿为附加条件。以《超级女声》为例,合约期8年,前4年经纪公司的佣金提成为60%,后4年佣金为40%,如果违约则要向公司支付500万的赔偿金。
C动辄雪藏逼你就范
据一些经纪公司相关负责人介绍,大多数没名气的新艺人签约到经纪公司时常常被迫签“不平等条约”,比如一签十年八年、利益分成少等,如果不配合,公司动辄以雪藏作为要挟。一些聪明的新人在选择经纪公司时,除了看实力之外,也要看签约期限。
正面典范·经纪
宋柯:管理人性化多进行沟通
签订合约一定是建立在你情我愿的基础上。因此出现矛盾时,就谈不上不公平更不能说是欺骗。宋柯认为,经纪公司与艺人之间签订合约时,必须要严谨,而合作过程却需要人性化。同时,宋柯指出他10年来未与艺人发生矛盾的关键就是沟通,如果新人签约时间为8年,那么签约前3年,大多不会安排具体的工作,艺人在这期间也很容易产生抵触情绪,这时就需要公司与艺人进行沟通。
艺人大反击
A解约:闹得鱼死网破
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经纪公司花巨资培养的新人,当然希望从其身上获取最大额度的利益,不过一些艺人在羽翼丰满后,也会反炒经纪公司的鱿鱼。娱记大星说,如果是代资的艺人,在成名之后,当然不愿再与经纪公司分成拿钱,于是大多会采用私下协调的方式。如果经纪公司不愿协调的,双方就会对薄公堂。而不代资的艺人要求提前解约就比较麻烦,毕竟公司花了大量人力及物力,所以煮熟的鸭子经纪公司不能让其轻易飞走,常常会闹得鱼死网破。
B赎身:拼了老命赶场
宋柯认为,培养一个新人从无到有,公司至少要花上百万元,如果签约5年,公司就得拿出500万。据他了解,曾经有一个艺人,为了偿还公司对他的投入,两年来每场演出费用5万元,共演了100场。但宋柯表示,像这样可以每场拿到5万元出场费,且有那么多场次演出的艺人非常少有,因此艺人炒公司鱿鱼的例子并不多见。
C跳槽:大不了另投他门
据记者了解,由于一些经纪公司工作不得力,而被艺人怒炒鱿鱼的也大有人在。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艺人说,现在的一些经纪人和经纪公司,确实存在只知道用艺人来赚钱的情况,他曾经的经纪人就是拿一些隐私的东西来陷害他,结果被其发现后,炒了这家公司鱿鱼,另投他门。
正面典范·艺人
印小天:公司做后盾不愁没戏拍
演员印小天原来签约的是北京海润公司,合约期满改签广东润视。签约以来,公司帮他安排拍摄了《一米阳光》等多部影视作品。小天说:“与公司签约,不愁自己没有大戏可拍,我原来有一个亲戚是第一代青春美少女的成员,后来该组合以非法办学把经纪人陈丽卿告上法庭。就在此期间,有一家香港的经纪公司表示,如果青春美少女与原公司解约,他们会主动与其签约,之后却不兑现当初的承诺,第一代青春美少女也就此解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