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权-警察的权力岂能天马行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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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的权力岂能天马行空?   作者:    发布时间: 2009-08-20 16:10:18    来源: 荆楚网 [打印本稿][关闭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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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中国广播网8月19日报道,宁夏中卫黄河沙坡头库区村民向记者反映,作为库区移民本该搬入专款专建的移民安置小区,但建成后的安置房却被当作商品房卖掉。中国之声《新闻纵横》节目8月14日进行独家报道。节目播出后,引起社会各界高度关注。然而让人惊魂的是,一些反映权利被侵犯问题的村民,不是权利得到了保护,不是所反映的问题得到了解决,而是人被警方带走了。


  于是,中国之声记者重返宁夏中卫市进行调查。得知警方不曾出示证件,未曾说明任何理由,穿着便衣就将村民带走,并且两天后家属依然没收到公安部门出具的文字通知书。记者采访沙坡头区公安分局刑警大队副大队长雍清为什么要抓村民沈海波,雍警说“诽谤嘛。随便说一个人贪污多少,受贿多少,你说是不是诽谤?”记者说报道中没有诽谤,雍警说“你还没有报道?你还嫌报道的不够是不是?”记者问,拘押延长24小时有没有下达通知书给家属?雍警说口头给他的家属通知了。


  对于警察来说,应当具备这样一些常识:拘留犯罪嫌疑人应当出示证件以证明自己身份的合法性,应当说明拘留的理由以证明自己公务的合法性,应当给家属文字通知书以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可是宁夏中卫警方却不把这些常识放在眼里,也就不把国家公民的基本权利记在心上。另外,诽谤案件是自诉案件,不是公诉案件;谁遭遇诽谤了,谁可以到法院去告状,法官受理立案后,自然会通知诽谤者到场;抓捕诽谤者是最后的司法强制手段。所以警方是没有权力径直抓捕诽谤者的;何况,是否构成诽谤该由法官来判定,而不是警察。


  如果只用一个词来描述警方的权力状态,那就是“天马行空”。不是吗?正在上厕所的陈峰穿着三角裤头刚从马桶上站起来,卫生间的门突然被一脚踢开,一条大汉闯了进来,头蒙黑纱,手持警棍,惊恐间背上被结结实实抽了一警棍;此时谢青松的房门也被一脚踢开,一群人冲进来,没有人亮身份,到底是抢劫还是绑架?警察查过身份证后说“抓错了”,“收队”;谢青松说,你们把我们人也打伤了,门也踢坏了,不能就这么走了吧?总得给个说法啊!对方说没有办法给你解释,我们是803,会有人来赔偿的。谢青松忍不住追问,你们是在搞反恐演习吗?一个警察摇头说:你今天看一下东方卫视吧。这就是上海警察突击抓小偷的一个镜头。南都周刊记者调查发现,仅银都路2688弄一处抓捕点,当天至少有6处房间被错破门而入,30人被惊扰,其中12人被错拷,8人被带走后放回。


  这就是天马行空般的警方权力带给国家公民的后果。警察的权力是一个悖论:警察的权力本来是用来保障国家及其公民的安全的,可是如果警察的权力没有边界、没有规矩,那么公民的安全反而得不到保障。警察存在的唯一理由就是代表国家行使执法权力,维护社会秩序,“保一方平安”。如果权力被滥用,就会出现一方平安反被扰乱的情形。警察权滥用的案例屡见不鲜,文明大都市上海的警察不亮身份闯进“国王不能进的私有场所”并非特例和个案。“感动绵阳”人物候选人邓女士与丈夫在家中就寝时,遭遇3名便衣民警破门而入查“娼”;麻旦旦先是被怀疑为卖淫,后来被强行更改性别说她嫖娼,结果麻旦旦不仅是女的而且是个处女,陕西泾阳县警察硬生生地炮制出一个“处女嫖娼”的天下奇闻;张林与新婚妻子在家看黄碟,却遭遇警察闯入检查并被带走;昆明小学生姐妹“卖淫”案;处女大学生卖淫案;…。


  可以说,世界上只有一样权力可以天马行空,那就是思想。所有物质性的权力都不能无边无际,包括警察的权力。权力,本来就具有自我膨胀的冲动与本能,警察权相比其它行政权力,是具有暴力性质的强制性国家行政权力,它享有制约、剥夺公民人身、财产权利与自由的多项权力,比其它行政权力更具有膨胀性、侵犯性。所以警察滥用权力,将对公民权利的侵犯和人身的伤害更直接、更严重,后果更可怕。如果说总统的权力要关在笼子里,那么警察的权力更需要关在笼子里,而不能任其乱来。如果说政府的权力必须在明明白白的清单上,那么警察的权力更应该在家喻户晓的清单上。


  成熟的法治国家,警察权被公共原则、责任原则、比例原则、程序原则所框定,而且警察的行政权力和司法权力互相分开,避免交叉滥用。我国不仅警察的政权力和司法权力是合二为一的,加上侦查权和羁押权的合一,侦查权和鉴定权的合一,使得警察的权力漫无边际,而且极少承担违法执法的后果;联系到“坦白从宽”式“自证有罪”的“有罪推定”残留,以及没有“你有权保持沉默”的许可。这样的状况,与建立和谐社会的美好理想不相适应,与以民为本的执政理念背道而驰,也与政治文明的目标和现代法治制度的建设格格不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