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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30 10:55:50
市纪委、市监察局关于“插花地”调整工作的六条“禁令”

 

    在全市妥善解决“插花地”动员大会上,市纪委、市监察局专门下发文件,制定组织工作纪律、财经工作纪律、群众工作纪律、廉政自律规定等六条“禁令”,要求各相关区、市直有关部门和各级领导干部,严格按规定的程序、范围、时限要求进行相关划转和接收,违反各项纪律规定者,将严肃查处,绝不姑息。

  这六条禁令是:

    ——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拖延办理“插花地”调整相关工作,不得消极怠慢或不按要求落实;  

    ——党员干部要带头遵纪守法,严格执行区划调整的规定,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不得借机“种房子”或参与、支持、纵容违法建设;  

    ——严格按照方案的规定设置机构或配备干部,在划转期间不得违反规定临时招收工作人员、突击提拔干部或突破编制安排干部;  

    ——完善划转前后资产管理规定和资产移交手续,防止出现管理空当导致国有资产损毁、流失,划转过程中不得谎报、瞒报、漏报资产和违反规定销毁账册,不得乱发钱物,不得私分国家和集体资产;  

    ——积极稳妥地做好涉及群众利益的相关工作,对拖欠、占用村集体和群众的款物要及时算清兑现,不得在“插花地”调整过程中形成新的拖欠,不得发生损害群众利益的各种行为;

    ——不得借机组织干部出国(境)旅游,不得违反规定收送礼品、礼金和纪念品,不得相互吃请,不得搞迎来送往、大操大办搞纪念或相关挂牌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