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高油价辩护既无公信也无常识-叶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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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高油价辩护既无公信也无常识

2009-7-16 时代周报

    国家发改委不应成为中石油、中石化的辩护者,而应成为中国经济结构的调整者,与民众利益的保护者。很遗憾,目前发改委一些官员的做法与此背道而驰。

    5月8日15时35分,国家发改委在其网站上“高调”公布《石油价格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的核心是,当国际市场原油连续22个工作日移动平均价格变化超过4%时,可相应调整国内成品油价格。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司长曹长庆如此解读:“今后中国油价的变化将是常态,就像蔬菜价格变动一样正常。”人们很快发现,上调油价时像调整蔬菜价格一样正常,而下调时则像蜗牛一样慢。

    2009年6月1日零时,发改委上调成品油价,柴油价格每吨均提高400元;6月30日零时,发改委将成品油价格每吨均提高600元,调整后的汽、柴油供应价格分别为每吨6730元和5990元。在“办法”出台以前的3月25日,小幅上调成品油价。到目前为止,中国成品油价格已到达2007年的高峰期,含税油价高于美国,以市场零售价计,高于大多数欧洲国家,换算成人民币,法国为每升4.30元,英国为每升4.02,最高的意大利4.88元。自从实行油价新办法后,我国在世界范围内属于高油价国。

    高就高了,最怕的是误导他人以为人人皆愚、惟我独明的辩解方法。

    发改委终于羞答答地承认,中国含税成品油价略高于美国,而不是拿中石化的“裸油价”充当遮羞布。7月10日,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副司长许昆林表示,与美国相比,中国汽油含税零售价要稍高一些,但不含税价格基本相当。许司长此言将高油价归咎给税收部门,我国的油价中包含刨除增值税、消费税和城建教育附加,所以油价高是税费高。

    税费将上公路使用费加上各地取消了养路费却加上的其他费,我国的交通成本远高于发达国家。国家发改委作为全局掌控者,应该考虑的是终端消费者的最终价格,而不是以高税费为由为石油企业辩解。

    许昆林还表示,截至7月7日,参考的基准原油时点价格为每桶62美元左右,比6月30日时点价格下降了10.6%,但22个工作日“移动平均价格”仍在每桶67美元以上,加之考虑到国家在上次价格上调时进行了适当调控,价格未调整到位。这说明,由于中国油价基数低,所以即使国际油价下跌也可以不下调成品油价。事实是,自发改委6月30日零时上调成品油价后,美国原油期货大跌,从6月30号的每桶69美元下跌到60美元,跌幅15%,价格变动远超4%,发改委理应遵守政府承诺,到22个工作日时下调成品油价,否则就是无信。

    许昆林先生还否认石油垄断巨头暴利,证据是,我国从2006年3月开始,决定对国产原油开征石油特别收益金,征收比率为20%-40%。2006年-2008年,两大公司分别累计上缴特别收益金1600亿元和530亿元左右。因此,社会上认为石油公司暴利的说法是一种错误的理解。

    许昆林先生忘了提醒大众,收取资源费用是国际惯例,虽然名目各有不同。美国政府为其在外大陆架拥有的油田资源收取约1/6的矿区使用费;在中东经常是产油国与石油公司之间各占50%,中国收取的比例并不高。按照许昆林先生的逻辑,全球所有的石油企业都不存在暴利,都是活雷锋。
   
    许昆林先生是发改委价格司副司长,作为政府官员执行政策,言必信是基本要求,政府公信力由此树立。如果发改委沦为石油巨头的守护者,中国的市场经济将失去发展的前提,政府的政策将失去公信力。

注:昨天提到经济信息安全,篇幅所限,还有例证。涉及部门之多,让人惊异。有些是发展之初,不懂经济信息的重要性,如果现在还如此行事,则该上升到“该当何罪了”。
    2008年5月下旬,有关提高印花税的传闻由外国投资机构提前透露,甚至精确到“证券交易印花税率由1‰提高到3‰”。5月30号凌晨财政部公布的印花税调整信息准确印证了这一传闻。
   2008年5月下旬,有关提高印花税的传闻由外国投资机构提前透露,甚至精确到“证券交易印花税率由1‰提高到3‰”。5月30号凌晨财政部公布的印花税调整信息准确印证了这一传闻。
    海关总署今年1月13日公布了2008年12月以及全年外贸数据。就在海关总署发布官方消息的前一天,美国道琼斯通讯社提前准确预测出了这一组数据,甚至连进出口总值、增长幅度等小数点后面的数字都完全一致。
    还有令人称奇的龚方雄先生的判断,可以判断出实行积极的财政政策,但数据之准确,还是让人叹为观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