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开胸验肺暴露百姓维权之艰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9 01:45:02
 

作者:李地耕

28岁的张海超是新密市一企业职工,患病后被多家医院诊断为尘肺。但职业病的正式鉴定单位是郑州职防所。历经坎坷,他才取得去做正式鉴定的机会,而郑州职防所却做出了肺结核的诊断。为寻求真相,他跑到郑州大学一附院,坚持开胸验肺。依此还自己疾病一个清白。(10日《东方今报》)

尘肺属于职业病,患职业病属工伤,工伤有特殊的医疗和生活补助规定和照顾。所有这一切,都需要钱。企业内的职业病,不仅增加企业经济负担,更暴露了该企业在职业病防护上的缺陷,直接影响到了企业的信誉、环保治理等。因而,企业对职业病一贯都是非常重视的。

然而,同是重视,有两种截然不同的态度:一是根据企业自身特点和有关法规要求,积极实施环保预防措施和对污染的治理,尽力减少从业人员职业病的发生。一旦有职业病出现,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尽力对患者实施救治。只有这样的企业才是真正依法行事的企业,才值得表彰。

也有不少企业对环保设施和职业病鉴定和治疗始终是抱着抵制的态度。他们常常总是从经济的角度,千方百计地阻止或干扰职工实施自己的合法权益。

28岁的张海超在职业病的鉴定过程中就遭遇了种种刁难,他要做职业病鉴定,单位不开证明。他到郑州、北京各大医院检查被诊断为尘肺,专管部门又不认可。经多次投诉,方准许到专管单位――郑州职防所就诊,但是,却被诊断为肺结核。从而出现了一家专管单位与多家医院诊断不符的局面。在百般无奈的情况下,张海超坚决请求开胸验肺,进行活体组织检查。事实推翻了郑州职防所的诊断。

这是一个多么偏离现实生活常规的离奇的故事,这更是一个令人痛心的现实。张海超患上了尘肺,理应得到关爱、照顾和及时的治疗,但是没有。他却需要以开胸验肺的悲惨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这是让所有人都感到了一种寒心的酸楚。

这样的企业领导,你们良心何在?这样的主管部门领导,你们是在尽职尽责吗?掌握职业病鉴定大权的郑州职防所的领导和医生们,在你们明知诊断与多家医院诊断不符的情况下,你们为何不按照医学常规行事:组织院外会诊或上报上级机关呢?

所有这一些,都需要人们去反思,去对照是否真正以人为本了?去反省是否真正尽职尽责了?去探求百姓离真正维权的路还有多远?

愿28岁的尘肺患者在以后的维权路上走得不再那么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