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除对网络反腐的排斥和过度热衷是现阶段最需抓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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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除对网络反腐的排斥和过度热衷是现阶段最需抓的工作

江西省永丰县纪委  艾南昌  吴海燕 2009年06月12日08:42   来源: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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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坚决惩治和有效预防腐败,关系人心向背和党的生死存亡,是党必须始终抓好的重大政治任务。目前,我国改革发展进入关键阶段,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新形势下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必须创新思维,网络反腐应时而生。如何使网络反腐健康发展,是摆在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面前的新课题。

  一、网络反腐的现状分析

  1、网络反腐盛行源于传统监督的局限


  网络反腐,是近些年才出现的新兴事物,它是社会开放与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是新时期信息化浪潮迅速推进与群众主人翁意识高度觉醒综合作用的结果。网络作为一个快捷、高效、自由的公共平台,承载了公众对政府权力的关注,其不仅是公众获取社会信息的主要窗口,还是体察社情民意、衡量社会发展趋向的风向标,社会上有多少种现象,网络中就能产生多少种言论。网络反腐在历经最初的民意沉淀后,已逐渐由“腐败问题评析”演变为指向性极强的“腐败现象透视”及“腐败行为监举”,其“瞬发而至、始悉而皆知”,受力面广,影响面大,已成为一种不可忽视的社会现实,且有愈加跟进之势。在刚刚过去的2008年,网络监督在反腐中呈现出勃勃生机。因为广大网民们的勇敢和坚持,让很多官员受到处理:既有涉及“周老虎”事件的陕西省官员,又有隐瞒矿难真相的山西省的县官;既有因私驾公车撞死学童被网友曝光的湖北省的女市长,又有喝茅台嫌酒贵打人的四川省灾区某县的人事局长;既有在公安局大院内大摆宴席嫁女的云南省贫困县的公安局政委,又有摆280桌给老爷子过生日的重庆市的镇长;既有行政乱作为办玉米砍伐证的河南省某镇的党委书记,又有打击报复举报人的安微省的“白宫书记”;既有抽天价烟、戴名表的江苏省某市的房管局长,又有因假考察真出国旅游的江西、浙江官员……网络反腐作为民间监督的一种新兴方式它原本并不具有比其他媒体更大的力量,但如今,它似乎成为人们最信赖、最愿求助的方式,这恐怕让我们不得不反思。是不是其他监督渠道出了问题?传统的民意表达渠道会不会因为过于严格的层级管理而陷入官僚化?或者会不会因为不够独立而失去效力?传统媒体的监督有没有因为种种原因而减弱威力,甚至已经失去不少人的信任?如果不是这些传统民意表达渠道的不通畅,就无法解释为什么网络监督当下如此盛行,而且一枝独秀。

  2、网络反腐的优势及其局限性

  网络反腐作为一种新兴的舆论监督形式与传统的舆论监督方式相比,它更直接、更彻底、更真实、更尖锐、更隐蔽、更能保护监督者的合法权益。网络作为反腐工具和手段,具有以下四个方面的优越性:一是具有及时快捷、广泛便利的特点。它能够全天侯地传播信息与实时发布信息,它把时间的占有权完全交给了公众。正是如此,公共人物,一旦被网络盯上,就会长期引起人们的关注,直到公众有一个认可的说法。二是具有直接性和零距离的特点。网上发言如同在自家说话一般,避免了面对面的传统监督带来的尴尬和不快。三是具有抗干扰性强的特点。网络打破了话语特权的垄断,广大网民通过粘贴、编辑、链接、自由地发表自己的评论,及时、便利、充分地表达自己的观点,即使遭到“删贴”也能发出自己的抗议。而就传统监督来说,如果被监督者发现有不利于自己的信息,便可利用手中的权力,不择手段对其信息封杀,甚至对监督者进行打击报复,而网络监督则使监督对象有劲使不出。四是具有立体直观、生动形象的特点。网络集声音、图像、动作、文字为一体,展观的内容更加丰富多彩,网民可以多渠道地搜集证据和信息,让全社会以最快的速度在最短的时间内关注到惩治腐败的进度;也可以通过多种形式逼真地展示腐败分子的丑恶嘴脸和卑鄙行径。

  网络为社会公众监督公共权力的运作提供了相对自由和宽松的空间,但是就目前我国网络反腐情况来看,也有其不容回避的局限性。一是网民的个体素质原本参差不齐,对事物的判断和分析受到个人认识水平的局限;二是由于信息不对称、对一件事情的来龙去脉和真实情况未必很清楚,很可能因得到的信息不真实、不全面而作出片面的判断;三是网民在现实生活中也是处于不同地域、不同阶层、不同职业的活生生的人,其阐述的观点难免受到视野、情绪、利益、情感等因素的影响,未必都是站在客观公正的立场;四是由于网站信息的公开化、受力面的大众化,很容易使举报信息过早暴露,使被举报人销毁证据、转移财产、订立攻守同盟等来对付组织和司法机关调查,给案件查处带来难度。

  二、网络反腐的对策思考

  (一)网络反腐需要制度化


  开辟网络反腐这一途径,对有意见需要反映或者有冤屈需要申诉的群众来说无疑是福音。传统的反腐途径——上访、举报等需要花费大量的人力财力,有的上访者甚至要付出放弃工作失去收入来源的巨大代价。此外传统途径由于总是要经过政府各级机关,可能会遇到被举报人的阻挠甚至报复。在网络上进行反映或者举报,信息能直接传达到监督部门,甚至能够直接和监督部门领导对话,在一定程度上消除了传统举报途径的种种障碍;同时对纪检监察部门而言,网络反腐也是一个更广阔的信息来源渠道,纪检监察部门通过网络得到第一手资料,避免了某些下级部门对举报材料的拦截。当然网络反腐的上述作用要得到有效发挥,建章立制就显得十分重要。

  1、建立完善的网络反腐制度平台,保障举报信息的及时处理与反馈。网络反腐是返政于民的过程,是通过一个法定的渠道,让每个公民都能平等有效地充分参与国家的政治生活、监督国家机关的权力运行。不妨把2008年8月13日湖南省株洲市出台的《关于建立网络反腐倡廉工作机制的暂行办法》看作网络反腐制度化的初始和参考,《暂行办法》制定了系列可行性具体规定,把网络反腐的特殊优势发挥到最大,例如在纪检监察部门的网站专门设置投诉举报中心,由专门的工作人员处理每天的投诉和举报,把所有投诉举报信息整理归类,交由部门负责人审查;及时反馈处理意见给在网上投诉举报的群众;公开纪检监察部门的电子邮箱地址,群众可以把投诉举报信息直接发给负责人;建立一条通畅的网络反腐材料处理专门渠道,整合纪检监察、司法等部门的职能,由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初步调查,然后根据调查结果决定是否进入司法调查程序等。

  尽管近年来网络反腐取得一次又一次的胜利,但一般而言,在网站论坛、博客的举报线索,绝大部分都被淹没或被版主、管理部门屏蔽过滤掉了,网络反腐事件的查处带有很大的偶然性、戏剧性。目前,我国官员调查问责程序的启动尚无明确规定,网络反腐事件的受理、查处、反馈,并无明确的程序规范和期限规范。比如网上的举报信息达到什么标准才可以启动调查问责?由谁来认定?若没有启动调查问责程序,由哪个部门来责令查处?

  2、完善相关制度、法规保护反腐网民。在网络反腐的过程中,如何建立一个可以保护举报人、跟贴人、发贴人的制度也是非常重要的问题。有专家透露:改革开放30年来,评出的十大反腐名人,其中九人遭到报复。据报道:网友论坛上跟贴举报违规警车却被警方数次传唤调查,一家三口被带走,短短两周被询问调查6次,做笔录7次,被检查了两台电脑里所有的信息资料。如果没有相应的保护制度,这样的事件不可避免会再发生,也不可避免的会打击网民希望通过网络反腐的积极性,再次堵塞这新兴的反腐途径。

  (二)网络反腐需科学引导与统筹规划

  目前,网络反腐逐渐由个人行为转向集体行为,并呈现官方与民间的互动局面。官方网络举报最早出现在2003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开始建立网络举报平台;而2005年12月28日,中央纪委、监察部首次公布了中央纪委信访室、监察部举报中心的网址。这标志着网上举报正式纳入了官方权威反腐渠道。民间举报网站的建立和官方开通网上举报几乎同时起步。2003年10月1日“中国舆论监督网”诞生,与最高人民检察院建立网络平台恰好是同一年。紧随其之后诞生《中国民生申诉网》、《中国百姓喉舌网》等民间反腐网站。一旦有网民在这些民间网站上发布官员腐败信息,往往应者云集,不断会有新的材料补充进来,从而形成由个人转向集体的浩大局面。

  1、积极推动对网络反腐本身的认识深化。网络反腐是新生事物,群众有热情,但认识上有局限,绝不能一蹴而就,要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综合运用好各种宣传手段,采取系统有效的步骤,不仅要使网络反腐的观念深入人心,还要使网络反腐的操作方法、手段措施、奖惩规章等为大众所接受与熟知,只有这样,才能有效促进人民群众思想认识水平的提高。

  2、强化对网络反腐的法律规范与约束。网络反腐不是“人肉搜索”,其需要群体热度,却更要保持法律上的理性与严密的程序逻辑。网民在反映腐败现象时,应在法律范围内行使自己的权利,要以充分的事实为依据,切忌在高涨的热情下不计后果。对于不能出具明确证据的“腐败”,只能作为有关部门了解情况的参考,对反腐对象本身,在法律认定其有罪之前,其还是合法公民,在采取合理手段反映事实的同时,绝不能侵害其隐私,伤害其尊严。近年来网络诬告或诽谤案件不断在各地出现,对此网络监管部门要在把好关的同时,更关键的还是靠网民加强法律意识,提高法制观念,理性反腐。可是如何区分举报失实与诽谤诬告,把握“合理怀疑”与尊重个人隐私的尺度,则需要监督部门在具体案例的进一步积累中,促进相关法律制度的细化完善。

  3、明确政府职能部门的角色定位。在推动网络反腐过程中,各级政府部门既是执法的力量,也是被监督的对象。这就要求,必须进一步强化纪检监察部门的决定性定位。要在现有的政务公开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各政府网站的群众影响,明确责任,分工协作,限期整改,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塑造出公正、高效、廉洁的政府形象。

  (三)网络反腐需要反腐倡廉文化

  网络反腐倡廉宣传教育与报刊杂志、广播、电视等传统宣传教育形式相比,其具有信息容量大、传播范围广、交互性强、实时灵活、形式多样、感官性强等方面的特点和优势。做好反腐倡廉网络宣传工作对党风廉政建设宣教工作有强大的助推作用。作为纪检监察机关应充分发挥网络优势,将网络与传统的宣传教育形式相结合,形成党风廉政宣传教育的强大态势。

  第一、建立网络,构筑党风廉政宣传教育的新格局。各级党政领导应当重视计算机网络技术的发展与应用,在人员、施备以及经费上给予支持和保障,加大工作力度,逐步建立健全廉政网络、将各类典型腐败案件通过网络形式进行宣传教育,把各种动态信息及时对外公布,构筑党风廉政宣传教育的新平台。

  第二、建章立制,保证反腐倡廉网络宣传工作的规范运行。一是将网络反腐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反腐倡廉“大宣教”工作格局之中,成立组织机构、制定工作规划,做到网络有专人负责、网评有稳定队伍,内容及时更新,情况迅速反馈。二是建立一支专业性强的反腐倡廉网络文化建设队伍,经常组织网站工作人员进行相关的业务培训,从而使反腐倡廉网络宣传教育的管理逐步走向规范化、科学化的轨道。

  第三、强化监督,筑牢反腐倡廉网络文化防线。反腐倡廉仅靠思想教育是不够的,必须通过建立严格的监督、惩治制度,使掌权者不能贪、不敢贪。建立健全网络测评预警机制,运用网络手段,加强预防腐败工作,关口前移,做好源头治理工作。如在网上采取问卷调查等形式,开展民意调查,及时了解人民群众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意见和建议;设置网络廉情直达点,广泛收集信息;建立网络信息发布机制,通过多种手段适时发布有关地区或部门的党风廉政测评预警信息,及时发现存在的苗头,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预防、早纠正,营造良好的廉政文化氛围。

  第四、牢牢把握反腐倡廉网络宣传教育的正确导向,建立多层次反腐倡廉网络框架。通过贴近网民的思想实际,采取网民喜闻乐见的形式,使正面的声音能够入情入理、入脑入心,从而增强网络宣传工作的吸引力和感染力。针对不同的专业特点,开设不同的反腐倡廉宣传专栏、网页,吸引更多的网民参与,扩大其影响力。加强对反腐倡廉网络宣传的管理与疏导,通过积极引导,使广大网民正确认识反腐倡廉的方针政策,增强工作的透明度,从而较好地实现网络宣传教育的效果。

  目前,网络反腐走向成熟理性,还需要一定的过程,需要广大网民和公共权力机关的共同努力。这其中,公共权力机关的作用尤其重要,消除对网络反腐的排斥和过度热衷的心理是现阶段最需要抓紧的工作。这样做,也是网络反腐沿着健康轨道发展的重要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