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民力(四)、民力的体现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30 11:00:00

1、  民力的被动体现

民力如前面所述是客观存在的,但是因为民力很多时候也被民众自身的生存状态所束缚。在这种状态下,民力也只是维持自己基本生存的手段,因此民力经常被忽视。而且在相对长的历史时间内,受生产力水平和社会发展水平所限,统治阶层利用各种权力机构及手段,以生存作为筹码,使民力被压制在统治阶层接受和认可的范围,而无法通过民众所自愿和认可的方式所体现出来。所以,在长时间内,民力可以被理所当然的忽视。而要想,体现出民力的存在,就要求民力停止一切生产、生活的劳动,并使之造成社会不变甚至危机,而在一般的条件下,这是不太可能的。

 在这样的状况下,最好的社会就是生产力有一定的发展,可以维持生存,但不能太好的发展,最好恰恰可以维持生存,民力可以被束缚在一定范围内。同时有一个开明的统治阶层,可以有足够的自律。这样,就可以保持社会的协调和稳定。当然,这很可能是一种停滞的社会。这在长时间内,也是中国追求的一种社会状态,同时也是几千年中国停滞不前的一个原因。

但即使是有这样一个愿望,由于统治者本身的一种贪婪的本性,以及当民力被严重束缚时无法对权力阶层演化无法实现有效变革,这种平衡经常被打破。这时候,当权力的索取超过民力所能提供的生存底线,民力就会被动的释放出来。在中国的历史上,这种民力被动释放主要以农民起义的方式体现出来。当农民被剥削,再加上天灾人祸,无论如何努力,都无法维持生存时,就会放弃正常的生产,揭竿而起,拼死一搏,以求置于死地而后生。进入近代社会,工业文明的发展,农民转化为工人,体现民力的方法也主要转变为罢工。当然,罢工也是一种被动民力体现方式。但因为社会的进步,工人自身的素质的提高,可以主动的应用罢工这一工具。

以上的种种民力的被动体现方式,从其本质来说,在反方面论证了民力的客观存在,但在另一方面来说就是对社会的生产和生活秩序的颠覆和破坏。而且很多方式,破坏性极大。例如中国历史上此起彼伏的农民起义,是在统治者残酷压迫下民力以死求生的一种极端的爆发。因为民力的生存的底线被打破,所以农民起义是民力释放的一种共输的方式,相考量的就是民众和统治者谁先输不起。但在输掉统治者的同时,民力自身也极大的损耗,往往胜利的果实也会被窃取。

2、民力的主动体现

       当生产力状况、社会发展水平进步到一定的程度,民力也相应的发展到一定的水平,民力有了足够的自我认知水平。而经过了多次斗争、协调和整合,民力和权力也会达到一定平衡,特别是当掌握权力的人也认识到民力的作用(对社会发展正的作用和反的作用),能够建立一定的平台,以保证民力可以主动的得到体现。而实现这的前提条件,就是经过多次的反复,民力和权力能够在一种对等的状态下才能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