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与罪"系列报道之一:青春期危机下的迷路人生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8 04:39:17
 “少年与罪”系列报道之一             青春期危机下的迷路人生

  ■本报记者 王 珺

  灰色的天空,清冽的空气,大片大片的空旷被成排的白杨树分割。这是冬日的北京郊区,在大兴团河农场附近,透过清晨的薄雾,远处,是北京市未成年犯管教所。沉重的铁门,高大的围墙,将世界划分成“里边”和“外边”两个部分。

  对于青春期犯罪,中国政法大学社会学与青少年犯罪研究所所长皮艺军有个形象的比喻:进入青春期,孩子的体能已经接近成熟,他们就像马力十足的汽车,跑得飞快。但是由于方向盘和制动器不灵敏,他们并不知道什么时候该转弯,什么时候该刹车,并不知道如何调整自己的速度和方向,因此常常面临出轨的危险。

  记者在高墙内听到的故事无一例外地充斥着青春期的躁动、孤独、迷惘。青春期危机恐怕每个少年都会经历,但他们能否安全地度过这段危险期,则取决于家庭、学校、社会的有效教育和适时引导。任何一个环节的缺失,都将使青春期滑向危险的旅程,这是“里边”的世界对“外边”世界的忠告。

  本刊推出“少年与罪”系列报道,通过未成年犯的自述和专家分析等角度,力求对青春期犯罪这一问题进行深入剖析。
                                                              “每个人都有感情,都会谈恋爱”

  李海洋 虚岁 24,2003年因抢劫强奸罪被判有期徒刑18年。他看上去粗壮、有一把子力气。目前在手工劳动队的缝纫车间,做衣服,也做纸花之类的装饰品。他觉得这样的活与自己的性格不般配,“不是大老爷们儿干的事儿”。在他眼里,男人就应该不怕卖力气,所以像卸车、搬东西这样的活儿他总是抢着干。没事时爱做仰卧起坐,为的是让自己出汗。因为常常觉得有劲使不出来。

  外表粗壮的李海洋其实心思细腻,他在讲述中说得出所有对他来说有意义的时间和数字;他自认为孝顺,重感情;他说如果2014年之前能出去,将抓住2014年2月14日这个商机,为天下的有情人制作值得珍藏的玻璃桃心,因为他相信“每个人都有感情,都会谈恋爱”。

  我小学六年级毕业后,初中只上了13天,就因为打架、交女朋友被学校开除了。那时我已经长到了1米76,所以不让上学也不怕,我回家后的第三天就去上班了,在山东的一家建筑公司当起重工,指挥吊车。

  我上小学时我爸蹲了监狱,家里还有个比我小一岁的弟弟。我小时候特别羡慕那些有钱人,看着同龄人穿好的、用好的,而我们家就我妈一人带着我俩,妈在缝纫厂上班,挣不了多少钱,米面都靠大姨老舅他们接济。我念六年级时我爸刑满出狱,借钱买车、倒服装,起初挣了点钱,但很快全赔了,家里又没钱了。他后来去海南做生意,3年没回家。

  我上班第一个月的工资,自己留了一点儿,其余都给家里了,当时我没回去,让我老舅从山东把钱带回家。老舅后来告诉我,快过节了,他代我买了5斤牛肉,5斤羊肉,还买了菜。我妈哭了,说我懂事了。我觉得特高兴。

  我在山东干了7个月零6天,回北京后又在东城区一个广告公司干过4个月。挣了钱,买了辆“本田400”。摩托车我早就会骑,现在一有了车就索性跟着伴儿到处玩,班也不上了。我家离县城15公里,有了车就不回家了,跟比我大四五岁的“发小”在县城租房住。我那时候14岁。念书?从学校把我开除那天,就再也不想回学校了。

  大约是1997年,我12岁时,我爸买了一盘叫《蛊惑仔》的录像带,当时还是跟别人借录像机看的。里边打打杀杀的情节特刺激,兄弟之间讲义气的故事,无意中让我学了不少东西。我叫没看过的伴儿一起看,反复看了十多遍。

  什么事都有个开始。我在东城上班的时候,有一次回家在县城被人劫了。当时身上只带了360多块钱,4个孩子先是管我借火,又问我有钱么,我当时意识到,不给他们就会挨打,就把钱包掏出来说,就这么多。事后我一边走一边想,300多块钱就这么没了,抢劫来钱真是快。我把这事跟伴儿说了,然后我们也开始抢。一开始就找些女的抢。没意识到违法,觉得只要人多,就什么都不怕。有一次,我们4个人抢3个女的,有个女的大声嚷,我们就打。后来越抢越多,胆子也越来越大了。

  干吗要可怜她们?我又不认识她们。我们抢劫的那些女的都不是上班的,都是“小姐”,看打扮就能看出来。

  我们7个伴儿干什么都在一起,自封“七匹狼”,我是老三。7个人分工明确,有跟梢的,有放风的。被劫的一般没人敢报警,我们感觉挺刺激。为了不被抓着,我们常常是打一枪换一个地方,有时候是把人逼到死胡同。抢劫的方法有的是跟电影里学的,有的是自己琢磨的。

  抢劫一年多,租房、吃饭、交女朋友,需要花钱的地方越来越多。但我跟他们几个人不一样,他们是有多少花多少,我是把钱攒起来。我一直骗我妈,说我在平谷保龄球馆给人看机子。我攒钱是想留着以后用。我按月把3000块“工资”给我妈,我还给爷爷奶奶过生日,给他们买生日蛋糕。家里人都夸我孝顺。

  我们中最大的23岁,我们叫他“狼头”。他说,强者生存,弱者死亡。我觉得这很合理,世界本来就是这样的。

  我们7个人在一起,没人敢惹。“狼头”跟我们说,每个学校都有“大哥”,我们要想玩得好,必须把平谷的学校全捋一遍,把牛X的人全打一遍,把咱们“七匹狼”的名撂在学校,让平谷的孩子都知道我们。我们从2000年9月开始打,征服了每个学校的头儿,让他们在学校找钱,然后我们再向他们收钱。那年11月是我们最凶的时候,思想极度膨胀。

  我们一般是晚上8点吃饭,9点开始抢劫,一直到晚上11点,到12点任何事都不去干了,因为那时县城里就有巡逻的警察了。然后我们就去吃烧烤,吃到一两点钟,就睡觉了,睡到第二天中午十一二点,上饭店吃饭。吃完饭哥儿几个聊聊天,说说今天干什么。我们各有分工,找车、找人、踩点、打架,都有人负责,我只是出主意。我们找了一旅馆,租了两间房,那就是我们的根据地。我们有许多“纪律”,比如买刀、手套什么的,不能去同一家店,用完后把刀扔了,把手套烧了。这都是从电视里的打斗、破案片学来的。

  您觉得我感情挺丰富的?也可以这么说吧,我这人爱动感情,而且挺注重自己形象的。如果身边有女孩,在公共汽车上,上年纪的人上来了,我会站起来让座;有人提大包小包,我也会帮忙。跟女孩在一起时,爱耍酷,有一次,我们把几千块钱放在桌上一张一张地点着。反正钱是白来的。

  进来以后特别爱看书,海岩的所有小说我几乎全看了。我看他的两本书哭过,一是《拿什么拯救你,我的爱人》,另一本是《舞者》。那天中午看完,我坐床上哭了。我们班的孩子问我,你怎么又哭了。我说这书写得太悲了。

  跟您说说我和丽芬的事吧。我们两家住得特别近,就隔了一条巷子。14岁时我就感觉我大了,我跟我爸说,您跟他们家说去吧,以后我要跟她结婚。我妈我爸去他们家说,他们家也同意了。我俩搞对象两年半,都知道将来我们会在一起。邻居看我俩手拉手,就说,看这小两口。

  我那会儿是披肩发,比您的头发还长,后边梳一个辫子,下边散开。我最爱穿的衣服是西装,裤子是微喇的那种。衣服一般是订做,样式是从电影里看来的。我不会电脑,让我伴儿在网上挑好了下载。我把图拿到服装店,我说给我做像点,多少钱都行。反正那时候来钱快。2001年11月7日,我把头发剪了,那时流行不等式,这边是长的,另一边是板寸。那个日子记得这么清楚,是因为那天我跟丽芬吵架了。为什么?因为她怀孕了,但把孩子给打了,我特生气。

  您是说我在外边花天酒地?跟别的女孩?有过,很多。但我全是背着丽芬,她都不知道。当时我觉得背着她就没什么,毕竟我跟别的女孩在一起只是玩玩。

  直到我进来两年后,她妈找到我妈,意思是我要关这么多年,丽芬等不了。我妈跟我说时,我都气吐了。当然我没怪丽芬,我给她写了最后一封信。

  进来以后我也想过,这些年,是钱害了我。但当时不懂,只觉得有钱就行,没钱寸步难行。刚进来时,想反正判了这么多年,减也减不了多少,就偷着让家里带烟带酒,结果全被发现了,还受了处理。第三年时醒悟了,就玩命干活,干什么都想干得最好,别人追不上才好呢。我干手工活特别快,质量也好。半年后当了组长,还想当班长,当值班的。我知道想得到位置,就必须付出,所以干什么事都向前冲,现在得到了队长的信任,当了班长。

  现在家里生活比原来好多了,我爸去年开了一酒楼,卖了,又开了个美容院。我出去一定干正事。现在我看搞建筑最挣钱,甭管倒沙子、倒石子,还是租车给人拉砖,全是挣钱的。

  我还有个想法,2014年的情人节,2014,2月14,正好是个巧合。要是能出去,我计划弄个生产玻璃的厂子,做一些玻璃桃心,再进几台照片机,现场制作,把情侣的照片固定在里边,要不怕水、可以永久珍藏的那种。这种东西就卖给情侣。每个人都有感情,都会谈恋爱,所以一定需求量很大。那样巧合的日子千载难逢,有情人一定都想买个有纪念意义的东西珍藏。
                        “从不想将来,从不知道打人也犯法”

 

  郭大庆 白净脸、细眼睛,中等身材,说话有一点结巴。看起来比20岁的实际年龄小。他自认为小学学习还行,尤其是对语文感兴趣,“比如写作文,别人用两小时写六七百字,我半小时就能写完”。但这样的兴趣并未被家长发现,刚燃起的小火苗很快熄灭了。上中学后对学校和学习都没了兴趣,放学回家恨不得连书都不往家拿。

  忙碌的父母对他说得最多的是别干犯法的事,而在他的理解中,偷、抢才犯法,打人不算。2006年6月因故意伤害罪入狱后,他才明白世界比他的理解复杂得多,并非“把人打伤,带人瞧病就行”这样简单。进来后,他开始想一些原来不想的问题,比如将来。

  跟着那些不上学的孩子一起玩,我也不想上学了。那些伙伴都是在网吧、游戏厅认识的。未成年人不能进网吧?是有这规定,但我们那儿的网吧不管,多大都可以进。家里给的零花钱、买早点的钱都用来进网吧、打游戏,有时候也在网上和陌生人聊天。

  我羡慕不上学的孩子,觉得他们无忧无虑,啥都不用想,也不用学习。当时没想什么将来,什么对不起父母,就觉得跟他们在一块不会被欺负,玩得挺开心的。

  我念初中的那个学校管得挺严的,我逃学、打架,学校给过处分。我那时候脾气暴,课间人多,谁碰我一下,就揪住人家脖领子不放。

  我爱看录像,不爱看电视剧。爱看打打杀杀的暴力片,觉得吸引人,那些故事就像发生在身边的事一样。同学说《蛊惑仔》好看,我就买了一盘。郑伊健演的陈浩南,陈小春演的山鸡,我都喜欢,觉得他们特别仗义,算是偶像吧。平常学校里有人打架,我也愿意过去看看。我从小胆子就大,什么都不怕。

  第一次逃学在初一,是跟两三个比我大的同学一起在课间逃出去的,不敢从校门走,我们就从一楼厕所窗户跳出去,窗户外边就是马路。他们出的主意,我没想太多,就觉得人家可以逃课出去玩我也能。但当时确实挺紧张也挺刺激的。第二天上学时想好了如果老师问就编瞎话说自己病了。但第一次还是挺害怕的,怕老师告诉家长,怕我爸揍我。

  我成绩不好,估计老师也懒得管我。父母工作忙,也顾不上我。所以上初二后我逃学更频繁了。逃学去哪儿?我们一般从学校出来就奔网吧。我爷爷特别疼我,老给我钱。而且网吧也不贵,一小时两块钱。我们玩得好的十个八个人凑在一起,谁有钱花谁的。谁要受欺负了,大家一起去找人打架。一开始用铁棍子,后来看电视剧,学着拿刀。刚开始拿刀也不敢砍人家、扎人家,就为吓唬吓唬。

  我父母在县城外的旅游区纪念品商店上班,成天不在家。上小学时家里也挺重视我的学习,我姑姑是老师,放假父母老是让我上姑姑家多学点。上初中后,为了我的学习,家长还给我请过家教,但学了半天也不会。之后他们可能对我也没什么期望了,要求我不惹事、老老实实的就行了。父母从没跟我深聊过什么,只是跟我说别干犯法的事,别偷别抢。

  初中毕业后,因为打架进去过两回。第一次是2003年,其中一个同学被别人劫了钱,我们一帮人就去找人打架,跟我一块的人拿刀砍了对方的人,结果都被拘留了。当时没想后果,就为了哥们儿义气。

  家里取保候审出来后,老老实实地在家呆了半年,不再跟那帮人瞎玩了。父母给我找了汽车场的活,但那儿的工人都岁数特大,我跟他们一点共同语言也没有,特别没劲,所以呆了一天半就跑了。然后就窝在家看盘,和朋友打电话聊天。为了让我在家呆得住,家里还给我买了电脑。他们对我的要求不高,只要别出去,在家呆着就行。自己在家玩电脑,不像在网吧那么有气氛,玩着玩着就觉得没劲了,开始偷着跑出去玩。家里也给我找过职业学校,但我不想上。当时没想过什么将来,就想没钱了、缺什么就向家里要。

  我上初二后父母就没打过我,第一次被拘留回来也没打我。第一次进看守所,害怕,回来肯定有想法,但时间长了,那种痛苦也淡忘了,就又开始出去玩。当时是2004年,我也十七八了,开始去迪厅玩,接触的人岁数越来越大。

  我常常是白天在家睡觉,晚上出去。我夜里三四点钟回家父母都睡了,等我起来他们又上班走了,基本上他们见不到我。有时候觉得好长时间没在一块吃饭了,他们就会找我,给我打电话叫我回家。我也跟他们实话实说,就说跟朋友在迪厅玩,他们好像也没什么意见,也许是觉得我长大了吧。他们就是提醒我别干犯法的事。当时在我脑子里打架不算犯法,偷、抢才算。我也觉得自己挺大的,不是小孩了。平常接触的人都是比我大的,虽然我当时才17岁,但老跟着他们转,好像自己已经20多了似的。他们经常带着我出去要账、打架,他们替别人要账,能得好处,他们分的钱多了,也分我点。自己可以不向家里要钱了,我想这是好事。

  初中时贪玩,好多老师都不愿意管我了,但因为作文还行,所以语文老师不太讨厌我。但我并不知道应该多看书,应该发挥自己的优势,而且父母从不知道我这方面的兴趣,没人告诉我该怎么做。我老觉得自己学习不好,整天就知道玩,老师不待见,是个坏学生。

  同龄人去网吧玩,我去多了开始觉得没劲了,就跟着岁数大的哥们儿去迪厅,觉得自己跟他们(同龄人)玩的不一样,比他们高明。去那种地方玩,觉得时间过得特别快,而且不受人管制。

  2004年,一个跟我特别好的哥们儿跟朋友出去要账被人扎一刀,死了,我知道后觉得挺害怕的。谁遇到这事肯定都得想,以后得谨慎点了。所以再拿刀去打架时,就有些顾虑了。但话是这么说,遇到事时脑子就一片空白了,事后才知道后悔。

  最后那次也是在迪厅,我同案跳舞时跟被害人撞了一下,被害人喝多了,骂我同案,我同案叫我过去,我就找了两个岁数大的,4个人一块把那人给打了。他们拿着铁棍子,打的过程中,我扎了人一刀。在迪厅门口,当时没想那么多,他们仨打时我往前一跑,怕他跑了,就掏出刀。平时就带刀,觉得拿着刀别人不敢欺负你。喝了点酒,不多。没想犯法不犯法,觉得打伤了给人瞧病就行了。刚进来时,确实觉得同案把我连累了,后来觉得毕竟自己扎死了人。出事后一小时我知道人死了,当时就慌了,跟家里人一说,家里劝我自首。但我还是跟两个同案跑了一天一宿。家里一再劝我自首我才回来,最后判了14年。

  我们这儿有份《新生报》,给报纸投稿能加分。我投过一幅画,还写过诗。我们这儿除了看主旋律的电视剧,也能看到港台影视剧,像陈小春演的片子,像《鹿鼎记》什么的都看得到。

  在里边我开始想原来不想的问题,出去后父母也退休了,我得养着他们。但具体干什么,倒没想过,外边变化太快。现在就盼着每月的接见,盼着打亲情电话的时候。                         

“不喜欢娃娃,只爱枪”

  高,瘦,男孩般的短发,稍有点儿驼背。再次见到杨晓白,依然是2007年“六一”时见到她时的样子。那是在一个志愿者组织搞的公益活动上,几百名未成年犯和家长共同参加。活动间歇,我看见这个短发女孩依偎在母亲身边,母女俩都有着翘翘的下巴,神情中流露出一样的惆怅。我认出这是我在午饭时与之交谈的那位母亲。她告诉我,自己有一儿一女,儿子是老大,正在读大学三年级;关在这里的是女儿,“这孩子脾气太暴躁。”言及儿子时的那份自豪即刻换成了对女儿的“怒其不争”。

  杨晓白说话用的句式像她的头发一样短。这个从小不喜欢娃娃、只喜欢枪的女孩因为易冲动的个性而使自己在校园度过的青春期戛然而止。

  我家住顺义农村。学校离家不远,骑车15分钟。被害人是同班同学,家住邻村。

  出事的时候上初三,快中考了,学校老补课。母亲说,好好学,自己要知道用功,争取成绩排前边去。

  我从小学就不爱学习,贪玩。落一节课就有点跟不上,学的越多,落下的功课也越多。母亲这么说,让我很有压力。

  对,我一直留这种短发,以前比现在还短。

  我小时候从来没玩过娃娃,也没听过童话故事。我喜欢玩枪,10岁生日的时候,用自己攒的零花钱送了自己一把玩具枪。

  我不爱穿裙子,很少穿。穿什么裙子呀,多难看啊!上次所里文艺汇演,我表演舞蹈,队长非让穿裙子,说女孩子穿裙子最美。没办法,只好穿了。

  我有个哥哥,他比我乖,别人说他比我更像女孩子。

  母亲在毛织厂上班,脾气不好,对我们很严厉。父亲也是。我们做错事就会挨打。但他们把生活都替我们安排好了,让我们只管学习,不用操心别的。

  我在家挺听话的,连脏话都不说。在学校就特别爱动怒,特想发泄。

  老师让调皮捣蛋的学生坐教室后边,免得影响前边想学的同学。我个子高,坐在前边偏后的座位。后边那些人老捣乱,我挺烦他们的。

  有个男生,整天混日子,自己不学,还老影响别人。那天正考试,老师出去的时候,他学三级片里不正经那种女的叫唤的声音,特恶心。我制止他,他不听。下课就跟我对骂起来,还说要找人打我。

  其实我很少打架,初一的时候打过一次。那是因为初二的几个人欺负我们同学,我就去跟他们打,一个打4个。我才不怕呢,我觉得他们欺负人就不对。

  我就是不服输,觉得自己不能挨打。我想好了,如果那个男生找人打我,我就拿刀扎他腿。

  那天中午回家吃完饭,本来都骑上车出门了,想起这事,我又折回家去,到厨房拿了把水果刀装书包里。

  那天放学一出校门,有几个人朝我围上来,我看见其中有我们班的那个男生,我的火一下就窜上来了。我拿着刀朝他猛冲过去……

  打的过程中,有人拦着,结果我向他腿部扎过去的刀高了,扎上边了。

  看见那么多血,我当时有点懵,觉得挺不真实的。

  有人报了警。我被教导处的老师带回了学校。被警察带走的时候我还穿着校服。

  那男生死了。我们家被判赔12万元。我被判了10年。

  我知道我爸妈恨死我了。

  我也恨自己。

  我不太敢想被害人他们家……

  队长说我太极端、太自我了,遇事太爱急。进来后我也反省过自己的这些毛病,慢慢地也有点改变吧。我们队养了一窝小兔子,我们几个每天都抢着给它们喂食和清扫。我发现,兔妈妈有了宝宝后,真是挺辛苦的,不由自主地就想到了自己的父母。

  如果假释,今年也许可以回家。

  回家后,我要好好孝敬父母。                                        记者点评:

他们迷失在哪里

  从这几位少年的自述中,不难发现,他们的青春期旅程是孤单的,因为孤单和玩乐世界的诱惑,他们搭载了错误的旅伴。释放着旺盛的青春期荷尔蒙的孩子们一路狂奔,只要现在,不想未来;只图一时痛快,不考虑对家人、社会的责任……

  有着男孩性格的杨晓白凭着一种青春的冲动和对道德的简单判断,便结束了和她一样年轻的另一位少年的生命。这种激情犯罪在青春期犯罪中占有很大比例。“父母为我们安排好了生活的一切,让我们只管学习,不用操心别的。”相信这也是许多父母爱孩子的主要方式,而如何走进孩子的青春世界,听他们说说心里话,则被父母忽视了。

  父母甚至教师缺少对孩子精神世界的关注,其中有着错综复杂的原因,但究其根本,还是教育中对“人”这个因素的忽视。对分数的追逐超过了对人的塑造,可以说是目前的教育在价值取向方面出现的偏差。

  李海洋的故事同样向我们传递出这样的信息。在这个外表粗壮、内心不乏细腻的少年身上,我们可以看到许多相互矛盾的侧面。他自认为孝顺,但同情和爱只施与跟自己有关系的人,对不认识的人则可以抢之、打之;他看爱情小说会流泪,但自欺欺人地认为只要不让爱人看见自己的背叛就不算背叛。无知使他身上的善逐渐被恶所覆盖。

  身体的成熟和心理的稚嫩所引发的矛盾同样困扰了懵懂少年郭大庆。忙于生计的父母只是简单地告诉他别干犯法的事,以至于这个贪玩、喜欢看暴力片的孩子幼稚地以为,偷和抢是犯法,打架不算。而当他在学习中闪现出一点点兴趣火花的时候,却因缺乏来自家长、老师的鼓励和引导而使微弱的兴趣火苗自生自灭,使其最终远离学校,越走越偏。

  毫无疑问,这里的几位少年在成长的路途中迷失了方向。青春期像一辆速度飞快的汽车,有的孩子只顾享受飞奔的乐趣,全然忽略了旅行的目的地。

  这时,他们身边需要一位宽容且富有智慧的向导,提示他们注意把握方向,并适时停车,陪他们领略路边的风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