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与罪”系列报道之二 无处倾诉的青春迷惘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16 21:22:20
“少年与罪”系列报道之二    无处倾诉的青春迷惘

  北京冬日的黄昏,夕阳落尽,华灯初上。对于高墙之内的未成年犯来说,街市的热闹与他们无关,他们需为自己青春期的失足付出青春的代价。

  在北京市未成年犯管教所的高墙之内,记者听到的每一个故事都透露出无处倾诉的迷惘。面对突然来临的家庭变故,在顺境中成长的刘佳彷徨无助,本能地选择了以逃避的方式掩盖伤口;单亲家庭的周小勇以一种无知者无畏的姿态,随波逐流,用自己对世界有限的理解选择网络游戏作为填补空虚的手段;常被同学欺负的孙悦希冀借助“朋友”和“家伙”的力量使弱小的自己变得强大,却在外部力量增强的同时,内心越来越虚弱……

  几乎每个人都表达了这样的遗憾:如果当初能找个人说说自己的迷茫、无助、不知所措,如果那个人恰巧愿意听、听得懂,而且知道怎么做是好的,也许自己的道路会不一样。每一段故事的走向都直指命运,然而这些孩子在缺少出口的青春期里左冲右突却找不到方向。

  “想当成人,但又不是成人;希望负责但又负不起责任。”哥伦比亚心理学家阿尔迪拉将青少年经历的这种内心挣扎期概括为“蜕变期”。每个人的环境不同,际遇不同,但不可否认,青春期的迷惘就如同一层迷雾笼罩在每一个少年面前,他们需要有人为他们拨开迷雾,重见蓝天。

  “不幸袭来时,我不知道能向谁诉说”

  新剪的短发。眼睛不大,却是笑意盈盈的。说话声音很轻,像是怕吵醒谁的梦。在刘佳身上,看不到丝毫叛逆,仿佛她一直就是这样一个乖乖女。

  然而,她在6年前那场闻名京城的网吧纵火案中,作为案犯之一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

  家住高等学府云集的海淀,知识分子家庭,没有人知道,如果不是家庭中出现的意外变故,这个身材小巧的女孩是否会一直过着公主般的生活。然而,就如她自己所慢慢领悟出的道理:人这一生,很难说会碰上什么。她以一种反思的态度回味着自己在青春期遇到的疾风暴雨,她懊悔自己因为突然的打击而对学校、老师、同学都产生过特别极端的感觉,也懊悔自己没有给家长时间与自己沟通交流。“但那时候我确实不知道应该怎么办。”她说这话时眼神迷茫。

  以前留的是到肩的“圣诞树”发型,从上到下,一层比一层长。您觉得挺奇怪的吧?那个时候,我还留过更奇怪的发型。

  家人感觉我进来后性格上变得比较多,说我懂事了。以前不管别人是否为我好,说什么我根本不听,现在我学会倾听别人了。以前在学校时我比较极端,现在我们学传统文化,背《弟子规》、《论语》什么的,我觉得开始想清楚了一些事。人这一生,很难说会碰上什么,碰上了不好的事,就得面对。但以前不懂。

  以前老觉得自己太不幸了,可是又不知道怎样排解那些孤独和忧愁,不知道能向谁倾诉,就想逃避。

  小时候谁都有美好的幻想和憧憬,尤其是像我这样家庭条件比较优越的孩子,更是爱做梦。我舅舅是当兵的,我觉得当兵或者当警察特别威风,也想过以后学习设计,做一名设计师。为自己的未来想过很多,但就是没想到会成为罪犯。

  父母工作特别忙,所以我小时候是在姥姥家长大的,只有周末被父母接回家住。在我眼里,父亲什么都会,爱好多懂得也多,在我心目中他是我崇拜的偶像。每个周末,他跟我一起看书、下棋,带我出去钓鱼。他还给我报了绘画、古筝这样一些艺术类的兴趣班,每次也都是他带我去上课。

  小学五年级时,姥姥去世后,我回到父母身边生活。因为从小父亲带我比较多,所以跟父亲的感情比跟母亲更亲近。别的孩子一般爱把自己的小秘密跟妈妈说,我却爱跟爸爸说。比如小男孩给我写条啊,或者我犯错误了等等这些事,我都会告诉爸爸。

  记得是上初一的某一天,我忘带一本书,回家去取时,却听到了父母在吵架,我听了一会儿明白了,爸爸在吸毒!听完我都傻在那儿了,但又怕他们发现我,取了东西就悄悄走了。从此,我的心情再也不能平静。

  我从父母吵架中得知,父亲已经吸毒好几年了。他是做建筑工程监理的,去的地方也多。很久以后我才听母亲说,父亲染上毒瘾是上世纪90年代初去泰国和越南旅游,导游知道他搞工程、交际广,递上来的烟里掺了海洛因。爸爸从此走上了不归路。

  听到父亲吸毒的消息,我几乎崩溃了。当时大家对吸毒还了解得不多,觉得是离自己十分遥远的事,然而它就真真切切地发生在我的身边,而且那个人竟然是我心目中“特别伟大”的父亲!

  我是在溺爱中长大的,过惯了公主般的生活。家庭出现这种不幸时,我不知道该怎么办,也不知道该跟谁说。家里出事后,似乎突然间自己就发生了转变,从以前的一个好学生,家长、老师眼里的乖宝宝,一下变成了不爱回家、经常打架的坏孩子。

  其实说突然变坏也不准确,还是有个过程的,也许因为我的变化太大才让人有这种感觉吧。有一次父亲晕倒在小区停车场,家人叫来了急救车,小区里很多人都知道父亲吸毒这事了,包括住在同一个小区里的几个同学。当时学校经常进行戒毒宣传,就老有同学在背后议论,我特别受不了他们说我爸。记得有一次思想品德课,学校请来某地的警察对我们进行戒毒教育,我觉得挺别扭的,因为当时没有人真正与这个有关,只有我抬不起头来,我就不愿意去上课了。还有同学直接问我关于父亲吸毒的事,我特别难过。也许是我太敏感了,还因此跟一个女同学打了架。老师知道后让我请家长,我不愿意让他们去,因为那样我母亲就会知道我知道这件事了。

  我特别矛盾,告不告诉我妈?但回家一看到母亲那么难过,我就没说。后来我花钱雇了学校附近小卖铺的一个阿姨当我家长去学校见老师,结果露馅了,老师对我的印象也由此改变。我也因为这事对学校彻底厌烦,便经常逃课。父母老吵架,我也不愿意回家。

  不回家也不去学校,就跟社会上那些常在学校门口蹲着的孩子混在一起。原来在学校门口常看见他们,倒也没把他们想得特别坏,或者认为自己特别清高,但感觉我们生活的环境和目标都不一样,他们是在社会上混的,目标就是玩;我呢,父母给我很好的学习环境,我的目标是考进重点高中,然后上名牌大学,以前这也是父母谈话中的重要话题,我们还经常到附近的大学校园去散步。可是忽然间我觉得自己的心空了,除了难过没有别的,跟那些不上学的孩子一起玩至少可以忘掉一些东西。

  那些孩子中离异家庭的非常多。我们在一起也不会说破彼此的秘密,仿佛心照不宣,因为每个人都有伤疤,都有不愿意触及的伤痛。大家很默契,谁也不去问。

  打台球,去迪厅跳舞,到网吧打游戏。为了使自己看上去不像小女孩,我开始化妆,穿特别奇怪的衣服。父母在金钱上给我很大的便利,也许是他们觉得内疚吧。我经常跟伙伴一起去买衣服、买鞋。因为父母经常吵架,我也不会明目张胆地化着妆就回家。我并不是有意瞒着他们,只是觉得父亲这样,母亲已经很伤心了,父亲吸毒多年,身体很不好,我也不愿意让他着急。

  父亲很有意志力,很坚强,但他无法抵抗毒品的诱惑,先后戒毒十多次都不成功,毒品太可怕了。所以不管我在外边玩得多疯,我都告诉自己,绝对不能去沾毒品。

  跟我一起玩的也有同班同学,有家长老吵架不愿意回家的,有爸爸老打不想回家的。那时候我喜欢穿很肥的裤子,很短的上衣,头发是有的长有的短。看我有时候不穿校服,留着奇怪的发型,老师也找过我、管过我,甚至给我剪过头发,看我穿得怪,让我回去换衣服。因为基础还行,我在这种混乱的生活状态下结束了中考。

  由于跟喜欢的朋友考进了同一所学校,所以我高中一开始的状态有所改变。但是不久,父亲因为一起刑事案件入狱了,那种崩溃的感觉再一次袭击了我。我觉得跟谁都没法说这件事,只能一个人承受。母亲看我难受,就为我办了转学,转到一所职高的日语班,想让我学习完了直接去日本。母亲认为我是小孩,一开始什么都不跟我说,知道我知道了父亲的事情之后,就安慰我,但能不告诉我的依然不告诉我。

  那时候上学时间比较固定,也没时间跟那些孩子一起玩,基本跟他们脱离了。但父亲一审判决后我坚决不去学校,母亲看我难过也就同意了,想让我调整一段再说。

  我同案中的一个男生小学时跟我一个学校,只是比我低几级。住在一个大院里,经常去同一个地方玩,见面他喊我“姐”,让我感觉挺亲切的。不上学了以后,在网吧碰上了,就经常在一起打游戏。

  当时网吧都是他们这种不到年龄穿着校服去的,案发的前一天他们跟另几个孩子发生争执,动手打架,老板怕他们找事,就不让他们进了,找了一借口,说:“你们都是未成年人,不能进。”同案说:“人家都能进,凭什么我们不能进?”第二天我们一起吃饭时,他们说了这件事,说想报复人家。他们叫我一起去,一开始我没去。后来晚上吃饭时,他们又叫我一起上网。因为他们想去的那个网吧是红外线的鼠标,我不喜欢,玩一晚上,我觉得眼睛受不了。然后他们去了,我就去了旁边那家网吧。

  在QQ上,他们说要去烧那家门口的地毯,吓唬吓唬不让他们进去的那些人。我觉得那几个孩子也就是小打小闹,没往心里去,就对他们说:“早点回来,我太累了不想玩了。”当时是6月,我心情特别坏,十多天前父亲刚被执行了死刑。

  我是在出事后的第三天被带走的。

  开始时我觉得自己不在案发现场,却碰上这案子,挺倒霉的。当时只想自己,没想别人。后来慢慢地对这个事件造成的影响有了认识,意识到二十几条鲜活的生命被一场大火吞噬就等于毁了二十几个家庭,看到那些受害人父母的眼光,我的压力特别大,那么多条人命啊!

  走到这一步,我也在反思自己,觉得以前自己太脆弱了,其实有很多像我一样甚至比我还不幸的人,都活得很坚强。我挺后悔的,如果家里出现变故时,自己头脑清醒些,也许不至于走到今天这一步。但当时脑子全乱了,自己也不会整理,不知道怎样做是对的,怎样做是不好的……

  在这里有空时我也画画、写文章。写随笔比较多,不怎么写以前的事,有时高兴了会写一两句,但越想越难受,觉得还是写未来比较好。如果各种条件允许的话,我今年就可以假释了。我初步计划出去后,在社区或离学校近的地方开个书吧,我会把它布置得很温馨,吸引那些放学后无处可去的孩子,或者是遇到不开心的事不愿意回家的孩子,他们可以在那儿看书,也可以在那儿聊天交流。遭遇苦难的时候,读书是个不错的选择,可以跟着书里的人物开心伤心,当看到书中有人比你更不幸时,你会觉得自己遇到的事没有多么了不起。我那时候不懂这个道理,走了许多的弯路。

  我知道要得到别人的谅解并不容易,但我会面对,会努力让大家知道我的诚意。

  “玩游戏只是一种消磨时间的手段”

  周小勇,平头,浓眉毛,小个子,戴一副黑框眼镜,像个用功的中学生。2003年因入室抢劫罪被判有期徒刑12年半。他说话声音很低,低到有时听不太清楚,更像是在自言自语。问他问题,他的回答有点无所谓,又有点认真。

  他说,很小的时候,妈妈就带着哥哥和妹妹离开了他和爸爸。爸爸不怎么管他。他进监狱没两年,爸爸生病去世了。整个谈话,他所表达的是对有父母的孩子的羡慕。因为实在“闲得慌”才进网吧,打网络游戏,网游只不过是他填补生活空间的玩意儿。他评价自己说,小时候比较淘气,比较幼稚,比较盲目,没想过将来怎么样。

  眼镜啊?不到200度,进来后才戴的,老看书,眼睛用得有点狠。

  我玩心比较重,不爱学习,念到初二就不念了。玩什么?没有什么固定的娱乐项目,毕竟是在远郊,生活比较单调,也就是打打台球,一群不上学的孩子瞎逛荡。2001年开始玩游戏,在网吧玩CS。

  第一次进网吧是跟叔叔家的弟弟去的,之前连电脑都没摸过。即使现在,我也不会打字,更不会QQ聊天什么的。游戏吸引我,在很大程度上是因为有事做了,可以消磨时间。

  网吧,村子附近有得是,随时可以去;钱管家里要。一开始要钱还顺利,会编各种谎,我爸没时间识破我,他可能想不到孩子还能跟父母弯弯绕。跟常去的那家网吧的老板混熟了就可以赊账。镇上的网吧离家5公里,骑上车一会儿就到了。

  我也并不局限于玩CS,只是玩这个的时间比较长。一次玩多长时间?也不一定,高兴了可能玩一晚上,10块钱刷夜够了。我玩的是不是应该算联机游戏?就是一个屋里二十几台电脑下载了同一个游戏,大家一起玩。说实话,我对网游没什么常识。

  家庭条件不是不太好,是根本就不好。我还有个哥哥和妹妹,我6岁时我妈和我爸离婚了,我妈带走俩。我爸当时做生意,根本不管我,对我的要求就是别惹祸。最爱跟我说的是好好念书,将来考大学。他们觉得那些考上大学的孩子就算成功了,我倒不那么认为,但你让我说怎么样算成功,我那时候也说不清楚。

  2002年6月“蓝极速”的事(一起轰动京城的由未成年人酿造的网吧纵火案——记者注)一出,村子附近的好多网吧都关了。但这没多大关系,总会找到能玩的地方,比如有一些隐蔽的、不太惹眼的小网吧还在秘密地开着。

  当时十几岁,做事不太考虑后果,头脑一热什么都敢干。

  老跟我爸要钱,要的多了,他就不给了。钱成问题的时候,几个人凑在一起就琢磨找钱的点子。钱是个敏感的字眼,谈到钱,就不觉头脑一热,大家一商量,决定到我们村一个比较有钱的人家去试试。

  那家主人40多岁,我跟他关系还不错,村里人都知道他们家有点钱。我们4个人中,除了我,其他人都没怎么玩过CS,只是有时候他们跟我去网吧看我玩过。因为怕被认出来,为了安全和保密,就想到把脸蒙起来,就像游戏里边的蒙面侠。

  大家凑在一起你一言我一语,越说主意越多,主意越多越觉得这事可以一试。根本没想过大家在村里低头不见抬头见的,就是藏麻袋里人家也能认出你来。但当时真没考虑那么多,“试试吧!”就这一句话当天夜里大家就去了,拿着刀,蒙了面。还真抢到钱了。事后想想也觉得庆幸,如果当时鲁莽,也许会伤人。后来人家报案,一下就怀疑到我们,因为我们平常经常打架什么的,一出什么事,人们就会猜测是我们干的。

  我犯的入室抢劫罪应该说在形式上与网络有关系,但在某种意义上我觉得又没有多大关系。你说模仿游戏里边的蒙面,我觉得未必是模仿,因为偷也好、抢也好,毕竟不是光明正大的,人会本能地想到掩盖真实面目,所以会蒙面。但说我做这事跟网络游戏一点关系没有也不对,毕竟从中受到了一些“启发”吧。我玩游戏谈不上上瘾,只是一种消磨时间的手段。

  其实那阵也有机会去工作,但我不想去,觉得还是想干什么就干什么更自在。成天在家无所事事有时候也烦,但除了和几个不上学的伴儿一起乱逛,就是去网吧还有点意思。我爸不怎么跟我交流,文化低,又忙着生意的事,我跟他也没什么话说。

  现在想想,那时候太幼稚了。进来可以说是一次自我反思的机会,在这儿你不想都不行。我常常想,自己为什么会走到这一步。我没有父母,所以很多事必须自己考虑。我总羡慕那些有爸有妈的孩子,但他们没有失去过,所以也就感觉不到这份感情有多好。原来我挺喜欢没人管我的,觉得自由,进来后,慢慢地感到还是有父母管好,即使天天叨唠你,也是为你好。我老是在晚上躺在床上想起我爸,原来我恨他,现在想想,他打我也好,骂我也好,我都能理解。

  我们这儿书挺多的,我什么都看,最近在看一本叫《网络黑客与犯罪》的书。现在社会处在飞速发展的阶段,觉得自己应该懂些高新技术,否则以后出去了,什么都不知道。我还在自学日语,英语我也能说两句。

  我原来在家老是觉得“闲得慌”,不知道用什么来填补时间。我们家一本书都没有。每次去镇上或县城里,也爱进书店,爱看文学书。可是想不起来用进网吧的钱去买一本书,从小没接受过这方面的教育,不觉得书对一个人有多重要。进来后我发现其实我挺爱看书的,我还常跟同监舍那些“90后”的孩子建议,你翻开一本书,如果吸引你了,你就可以读下去。

  “我希望有人告诉我,怎样才算强大”

  21岁的孙悦把我旁边的椅子转过来,正对着我坐下,双腿并拢,双手放在腿上,像是接受审问的姿势。她梳着童花头,齐齐的刘海衬托出苹果般的圆脸。

  这个看似一片天真的姑娘有着让人“吓一跳”的罪名——强奸罪。别人不解地将疑问的眼神投向她时,她略显羞涩地低下头,低声向人解释。

  她回答问题时眼眸流转,像是在思考,但总是以简单的“是”、“不是”作答。

  从她的故事里,我听出了她对力量的崇拜。她看上去比实际年龄小很多,像个刚开始发育的初中生。

  对,我跟歌星同名。我也喜欢唱歌,小学三年级的时候进了学校的合唱队。

  我家在郊区农村,还有个妹妹。我小时候挺听话的,有点胆小,所以经常挨欺负。记得三年级的时候,我同桌老欺负我,用胳膊肘往我这边挤,但她比我个子高,我打不过她。

  后来我认识了一个挺“疯”的女孩子,她也是我们同村的,比我大点,表面看上去也是个乖乖女,可是一离开家就特别疯。她骑车带着我,去商场、游乐场,到处玩,还认识了不少比我大的“哥们儿”。

  因为贪玩,在学校的学习越来越差了,但因为有了朋友,同学再不敢欺负我。初二的时候,我的周围朋友越来越多。您别看我个子不高,但我那时候已经挺横的了,在学校,有人主动给我钱。为什么会给我钱啊?怕我呗,觉得我不好惹。那时候我已经学会打架了,棍子、镐把子、刀,逮什么抄什么。

  我念的是一所职业学校,班里没几个正经学习的。晚上和周末跟我那些弟兄们在一起,打架、找钱、到迪厅玩,我觉得这种生活挺刺激的。

  我的胆子和名气越来越大,我后来只怕肉虫子,其余的什么都不怕。我妈是电焊工,我爸盖房子的,经常不在家,他们倒不怎么管我,他们最怕我受欺负。我说,我长大了,没人敢欺负我,他们也信以为真。

  我敢说这种话,是因为自己打架经常赢,“打出来了”,在一帮比我出道晚的孩子面前,也算是个“大姐大”。其实,你越豁得出去,对方越怕你,我打架靠的就是“玩儿命”。

  我有个男朋友,不是那种“有本事”的“大哥”级的人,我觉得找那样的人当男朋友不可靠。他就是个“跟着混”的,地位不如我。他有时候会劝我“别老跟他们在一起”,我也答应他说,好吧,以后尽量少打架。其实吧,我内心是挺想过平静生活的那种人,但这几年玩野了,呼风唤雨的日子过惯了,心收不回来。

  其实呼风唤雨的生活刺激是刺激,也能满足虚荣心,但老那样也厌烦了。眼看初三要结束了,除了去学校,跟男朋友看看电影,就是呆在家里,不太跟原来的朋友出去混了。

  我跟我男朋友分属于两拨人,我在我这边是“大姐大”,他在他那头只是个跟班的。2003年10月,他跟的那帮人出事了,他也因盗窃被抓了起来,警察把我带到派出所去了解情况,我说好几天没在一起,不太清楚。回家后,我开始每天喝酒,又找原来那些哥们儿瞎折腾。那会儿挺小的,不怎么懂爱情,但不管怎么说,男朋友被关进去了,我还是挺牵挂的。可是我去拘留所看他,人家说非亲属不能探视。说实话,当时特孤独。想找谁说说吧,又不知道怎么说。

  在我爸我妈眼里,我什么事都能自己解决,他们管不了我什么——当然,这也是我争取的。再说,从来没跟他们说过吃喝拉撒这些具体事以外的事,所谓心情的孤独,我觉得他们不会懂。

  跟我那帮朋友更不适合表达这类情绪了,他们会笑话我太认真。

  这样一来,好像只有把心事埋在心里,然后尽情地疯玩疯闹才能忘掉对男朋友的担心、牵挂和自己的孤独感。正好这时有个原来的同学来找我,她看我混成了“大姐大”很羡慕,说自己也想玩起来,以后当“大姐”。我说这好办啊,我去哪儿玩带着你就是了。

  说实话,那女孩挺骚的,很会用眼神勾引男的。我知道男的就喜欢这样的女人。那阵儿我们一群人成天在一起鬼混,喝酒、跳舞,挺颓废的。有一次我们去了一个风景区,租了个院子,就在那儿吧,几个“大哥”把那个女孩“办”了。我当时在别的房间来着。我没想那么多,以为她自己乐意呢。后来她报警了,说被轮奸。

  我是2003年12月被带走的,16岁,已经找好了一份超市收银员的工作。

  我原来认为自己很强,没人敢欺负。当“大姐大”挺满足虚荣心的,觉得自己被需要,很风光。现在才知道自己有多糊涂,多软弱。如果能重新活一次,我希望有人能告诉我,怎样才算强大。(文中未成年人均为化名)

有关未成年人犯罪 

  数据

  2000年,北京市判处的1267名未成年人罪犯中,各类在校生犯罪为411人,占未成年人犯罪总数的32%,其中有不良行为史的少年犯犯罪占相当数量。在对100名未成年犯的调查中,在校生占56%。经常进入电子游艺厅的占66%,经常进入网吧的占39%。

  北京市中小学生调查数字显示,在校生偶尔遭受校园暴力的占16.3%,经常遭受校园暴力的占3.1%。

  特点

  北京市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分析出青少年案犯的三大特点。

  一是青少年案犯在全部案犯中所占比例很高。从相关统计数据可以看出,北京市各级法院判处的14岁至25岁的案犯人数占全部案犯的40%左右,最高达到45.1%。

  二是以侵犯财产类犯罪为最多。在14岁至25岁的案犯人数中,犯盗窃罪、抢劫罪、抢夺罪、诈骗罪和敲诈勒索罪等侵占财产类案由所占比例很高,一般占全部青少年案犯的60%。特别是抢劫罪和盗窃罪,分别占同案由案犯总数的60%左右和45%~50%。

  三是暴力倾向严重。14岁至25岁的案犯人数中,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占全部青少年案犯的15%左右,分别占同案由案犯总数的35%左右和30%左右。(资料来源:《中国青年报》、《法制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