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评论新闻:押!法院裁定陈水扁重回看守所!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9 11:35:18
中评社台北12月30日电/经过10个小时的庭审和2个半小时评议,台北地方法院的羁押合议庭终于在30日凌晨2点30分作出裁定:收押陈水扁,不需禁见。法官念完陈水扁今天收押的裁定,得知再次被收押,陈水扁当场脸色大变。

  守候在法院外的陈水扁支持者在得知裁定的结果后群起鼓噪、大喊抗议,法警马上戒护保护。

  陈水扁将要重回到台北看守所。由于最近被收押到北所的被告不多,因此陈水扁以前住的忠三舍“46”号房及编“2630”到现在仍没有人使用,一旦陈水扁回笼,所方不排除一切照旧沿用。

  台湾高等法院28日凌晨撤销台北地方法院无保释放陈水扁的裁定,发回更裁,台北地院29日下午2时召开羁押庭,由蔡守训、徐千惠、吴定亚三人组成合议庭,经过庭讯逾10小时、评议庭近2.5小时的羁押庭审理,30日凌晨2点30分审判长蔡守训作出裁决。

  庭讯时,特侦组检察官要求法官直接羁押陈水扁,陈水扁则向法官强调他绝对不会逃亡。审判长蔡守训也曾直接问答辩方,“检察官认为要羁押禁见,你们认为有哪种强制处分,可以确保审理程序进行?”

  扁律师郑文龙在庭上要求维持之前无保释放的裁定,陈水扁的另一名委任律师石宜琳则补充说:恳请庭上可予以寄保,以保证书,以该管区域之人--保证金的方式。

  蔡守训马上问:金额多少?但石宜琳改口说,从侦查开始,被告所有的财产已被控制,包括登记在被告夫人、子女、媳妇的钱都被冻结,所以被告事实上若提出巨额的保释金是有困难的,只能请庭上斟酌有无羁押必要。

  检察官林嚞慧在最后一刻指出,陈致中夫妇已于12月18日具状,愿将5.7亿元金额的流向进行说明,但说明只有一半中的一小部分,具状给予认罪协商的部分,就起诉的部分进行认罪协商,愿将瑞士的钱弄回台湾,也愿意说出5.7亿的下落,但认罪协商是要在审理中才行。

  林嚞慧说,被告之前说钱是选举结余款,而且只有在瑞士,其它选举结余款在今年“立委”选举的时候已经用光了,所以无法支付“总统”大选谢姓候选人的选举支出,但后来又冒出7.4亿元,第二部分,遭瑞士冻结的钱是在2005年前汇出的,2006年搬的7.4亿元当中,除了杜丽萍还有马家人都坦承,在2004年度与2005年度汇了2亿元,还有“国务机要费案”的侵占,被告于“总统”任内曾在2007年将“国务费”相关卷证,核定为“国家机密”,严重影响诉讼程序,证明被告为脱罪,无所不用其极。

  林嚞慧最后表示,“审判长非常好心,为保障被告防御权,问有何替代方案,如果认为羁押禁见有侵害防御权,同意以羁押来代替羁押禁见。”

  结果,合议庭果然裁定:羁押,但不禁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