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富于民,政府须改变对私人财富的态度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30 15:44:33
  时值深秋的周末,作为受经济危影响最为严重的南方诸省的人们,在南方秋日暖暖的太阳下结伴出行散散心绝对是个有益身心健康的做法,至少对防止抑郁症的发作还是略有帮助的。
但想去大理的朋友就在家休息吧。那里的客运车主集体正在闹罢运。原因是地方政府出了政策,“要求客运车解除与大理交通集团挂靠关系,收回客运牌照及所有权,车主变成交通集团的员工,运营所得的钱上交给公司”。
这对客运司机们意味着什么呢?
1)曾经高价办理的牛逼的“路线牌”要归公了。
一位司机“花了34万元买了一辆金龙29座客车,加上买线路、办营运许可证又花了近60万元”。换句话说,这个“路线牌”基本和车是一个价钱。而车子是不断折旧贬值的,“路线牌”却会不断升值,不想干客运了还可以“高价转让”。而政策一出,牌子立马就要充公了,留下车有球用?
2)以前,“车主们除了交些管理费外,实际上是自己当老板”,但现在“变成交通集团员工...除了领工资,所有的钱都得交给公司”,加上天天跑长途,这情况还不如普通的公交司机。
所以,客运司机不干了。
而同时不能去的,可能还有汕头,那里“1000多辆的士罢运,抗议黑车横行”。据说汕头黑车已经占到当地的士份额的2成多。而背后的原因是“因为政府管理部门收受私家车和报废车的黑钱”,“每月交八百元就可以当正规出租车运营了”。
从这两件事情可以看出地方政府对待私人财产的态度:
1)上帝式的:凡我所给与的,我可以随时取回。
大理客运司机的“路线牌”就是如此,说取就取,甚至连传说中的“听证会”都没开。
2)流氓式的:我想咋玩就咋玩!
汕头的地方政府一面控制出租车营运许可证的发放,造成出租车运营成本高;另一面私收黑钱,网开一面耍流氓。
前两天读了朗教授的“四万亿救市与藏富于民”的高论,里面谈到“我们GDP构成中消费比例过少,我们的消费从90年代的60%降到现在的百分之三十几而已”,而中国经济增长的动力主要来自“地方政府不断地推动GDP工程”。而实际上“GDP的增长和我们老百姓的财富关系不大”。朗教授最后说“要追求企业利润,员工薪水,老百姓财富的增长...才能真正藏富于民,构建真正的和谐社会”。
路人甲也深表赞许。
但是,如果地方政府对待人民的私人财富就是这样的态度,就算是把“富”真给了“民”,而“民”有能力“藏”住这个“富”吗?藏不住的富对我们又有屁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