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秘个别行政执法单位编年鉴“创收”内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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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秘个别行政执法单位编年鉴“创收”内幕
2008-10-27 10:27:43 来源:法制日报
核心提示:据透露,如今,一本本名为展示企业形象、推荐企业产品的年鉴,已经成了一些行政执法单位创收的工具。编辑一本年鉴可获利数百万甚至上千万元,被行政执法单位“邀请”“展示形象”的企业叫苦不迭。

 
法制日报10月27日报道 “我们合伙赚的钱,凭什么不分给我。”10月26日,林初享从包里拿出一本《衡阳企业和产品年鉴》摔在记者面前气哼哼地说。
协议合伙搞“赞助”
林初享是浙江温州人,与妻子在湖南省长沙市开了一家名为“长沙市佳华标牌广告部”的小店。2004年9月16日,长沙佳华与衡阳市质监局的信息管理所签订了一份《关于衡阳市质监局网站建设以及编辑〈衡阳市企业和产品年鉴〉的合作协议书》,协议约定:“长沙佳华”提供网站建设经费,将认刊企事业单位的资料登录上网,负责年鉴认刊、设计、编辑出版等事宜,承担人员经费、办公经费、网站建设费、年鉴出版费;信息管理所协调内外关系,印发文件、并为长沙佳华提供必要的办公条件,收取认刊赞助费(包括服务费、条码费),收入按照信息管理所20%、长沙佳华80%的比例分配。
之后,信息管理所成立了一家名为“衡阳湘科标准信息服务中心”的公司,湘科公司代替信息管理所与长沙佳华继续履行合同。
衡阳市质监部门为什么会和个体户合伙编辑年鉴呢?衡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的解释是:2004年下半年,林初享在得知我局有编辑此书意向后,便拿着省局领导的字条多次来我局和信息所,再三请求与我们合作编辑,并主动提出无偿支持我局局域网建设费5万元。综合考虑很多方面因素后,信息所于2004年9月16日与佳华签订了合作协议。
分钱不均上法庭
据记者了解,为了推动年鉴的编辑出版,2005年4月,衡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与衡阳市质量协会联合下发了文件,文件提出:全市各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要积极参加此项工作(入编年鉴),共同推进该市经济的发展。文件末尾还附上了30位《衡阳市企业和产品年鉴》编委会组成人员名单。
“编委会成员都是衡阳市县区质监局的主要领导。”林初享对记者说,有了衡阳市质监局的红头文件和各地质监局一把手的支持,编写年鉴和联系赞助单位果然方便了许多。
2006年10月20日,一本收入了衡阳近1万多家企业信息、厚达452页的《衡阳市企业和产品年鉴》出版了。年鉴发行结束后,湘科与佳华开始“关门算账”,双方的矛盾由此产生。
衡阳市质监局副局长刘初生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湘科与佳华合作期间征集认刊赞助单位472家,认刊总收入445780元,税后收入421262元,长沙佳华只能分得317009元。而对这一收入数据,林初享不能接受。
“1万多家企业在里面做了广告,按照赞助费收取标准,至少应该有537万元,湘科公司明显隐瞒了收入。”林初享说。
记者在一张收费清单上看到了年鉴赞助费收取标准:封面8万元、封底4.8万、彩页跨版9000元……
在向衡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多次讨要“赞助”费用无效的情况下,林初享将衡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告上了法庭。
创收年鉴何时休?
据知情人透露,如今,一本本名为展示企业形象、推荐企业产品的年鉴,已经成了一些行政执法单位创收的工具。编辑一本年鉴可获利数百万甚至上千万元,被行政执法单位“邀请”“展示形象”的企业叫苦不迭。
“行政执法单位我们得罪不得,他们让我们上年鉴,我们不敢不上,在里面做了个小广告,花了4800元。”衡阳市某企业负责人向记者抱怨。
“我们企业不大,每年要给行政执法单位的这些赞助费达到上万元,真有点应付不过来。”衡阳市另一位企业负责人对记者说。
知情人告诉记者,除质监部门外,衡阳其他一些行政单位也曾出版过类似的年鉴,收来的赞助款到底流向何方,根本没人监管。
据记者了解,因为企业反映强烈,衡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出版年鉴的做法已被湖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叫停。 本报衡阳(湖南)10月26日电
记者手记
一些行政执法单位变着花样成立“公司”进行经营活动,从而造成了新的“政企不分”现象,这些“公司”经常利用政府部门的名义开展业务,损害了政府形象,这一现象应该引起有关部门重视。专家称,治理这种乱象,一方面需要严格管理各种违法行政,另一方面需要加强公众舆论监督,让权力在合法的轨道上运行。本报记者 赵文明 (本文来源:法制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