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世君的博客 -- 腾讯博客 - 拘留证造假是“创收执法”下的蛋 - Qzone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7 23:57:50
如果说某个新闻案例能让人牵肠挂肚、唏嘘不已的话,那么,类似事件的接踵而至、层出不穷,就足以让人义愤填膺、捶胸顿足了。日前,媒体报道,河北灵寿县6名农民因土地纠纷被抓,虽然身体不符合羁押条件,依然被收押。且这6人的拘留证竟然为假,而拘留证造假背后,却是一条黑色利益链:收取保候审保证金,继而罚没(5月5日《新京报》)。
拘留证造假的动力何在?一是任务指标压力——多名石家庄市公安系统人士称,每年市局都会给下辖各县局下达抓逃指标,许多县局又将指标分包到各个基层派出所。二是利益诱惑——据称,取保候审的保证99%都会被罚没。保证金先交到县财政,一般都会全额返还给县局,县局扣掉任务款,其余的则由办案的派出所到县局按比例领取。于是乎,很多够不上刑拘条件的被刑拘,然后说成逃犯。灵寿县这6名农民被拘,只不过是为派出所创造了一次完成任务、达成“创收”目的的机会而已。
此外,派出所不仅要自行解决每年的所有支出,还有“任务款指标”。作为公安机关,派出所的支出本应由财政拨款,但现实是,非但没有拨款,需要“自行解决”,甚至还有上缴款项任务。可想而知,派出所拿什么去“自行解决”?还不是在自己的一亩三分地上“靠山吃山靠水吃水”,滥用公权力去“创收”。原本需要拨款的公务部门,却被逼着滥用公权力“自谋生路”,乃至“供养”上级,部门职能之异化、权力秩序之混乱和制度体系之溃败由此可见一斑。
前不久,有媒体报道,安徽省灵璧县交警大队给每位交警定“任务指标”——每人每月必须完成300条违法信息录入,即罚款任务至少是1.5万元。任务与绩效考核奖挂钩。又是任务指标,又是罚款创收。这样的后果是什么?“逢车必查”成了执法“潜规则”,罚款创收成了最大的执法目的。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规定,任何单位不得给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下达或者变相下达罚款指标,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也不得以罚款数额作为考核交通警察的标准。但结果呢?法律形同虚设,职业道德沦丧殆尽。往来车辆非但没有成为交警服务的对象,反而成为其财源,职能异化到这种程度,夫复何言。
更早以前,上海出现了家喻户晓的“钓鱼执法”事件,且根据记者调查,各地类似“钓鱼式执法”事件屡屡发生。这背后,就是巨大的“执法利益”——据《中国青年报》报道,在2007-2008年两年时间里,闵行区交通行政执法大队“查处非法营运车辆5000多辆”,“罚没款达5000多万元”,“超额完成……预定指标任务”。还是任务指标,还是罚款创收。
把“罚款创收”当成“任务指标”,“孜孜以求”、“罚人不倦”,将原有的服务职能蜕变为罚款创收行为,这既是公权力异化的典型表现,也是公权腐败的滋生苗头。这职能异化的背后,就在于利益机制的扭曲,在于公权力运行中缺乏制约和监督,在于公民权利和公共利益不彰,在于制度体系的形同虚设……拿什么遏制执法部门的“创收”冲动?也唯有把目光集中在公权力身上。
- [时事评论]: 财产申报不妨从新任官员开始 ( 2010年05月06日 18:33 )
- [时事评论]: 西门庆是怎么成文化英雄的 ( 2010年05月04日 21:31 )
- [时事评论]: “居住隔离”与“阶层断裂” ( 2010年04月27日 17:13 )
- [时事评论]: 治光污染,光收排污费还不够 ( 2010年04月22日 23:53 )
- [时事评论]: “特供奢侈品”之特在于“特权” ( 2010年04月22日 23:52 )
- [时事评论]: 对炒房投机者要“精准打击” ( 2010年04月20日 00:37 )
- [个人日记]: 回乡的发现 ( 2010年04月09日 22:38 )
- [个人日记]: 花开时节回家 ( 2010年04月09日 22:37 )
- [时事评论]: 欲调经济结构 先调收入分配结构 ( 2010年03月24日 11:50 )
- [时事评论]: 脑瘫儿的健康比“成绩”更重要 ( 2010年03月24日 11:35 )
- [时事评论]: 中产“下流化” 自然“伪幸福” ( 2010年03月17日 23:4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