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议宗族意识对农村农业和商业的影响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9 22:06:59

小议宗族意识对农村农业和商业的影响

摘要:

中国宗族组织历经千年,随着历史的变迁而变化,几经兴衰,在曲折中发展而始终未曾消失,它有着顽强的生命力。宗族意识是支撑宗族组织不断发展的精神支柱。不可否认,宗族意识的消极影响至今并未完全消失,但同样的,宗族意识也有着积极的影响,这一点,在宗族意识与农业发展、商业发展的关系方面表现的尤为突出,换句话说,中国农业发展、私营经济的发展是与宗族意识相互作用、相辅相成的。

关键词:宗族意识   农业发展   私营经济  

正文:

宗族是一种社会组织或社会群体,是家族的伸展;由同一祖宗繁衍而来的子孙组成的社会组织称为宗族。

英国人甄克斯在《天演论》一书中用历史发展阶段的观点,把历史描绘成从图腾社会向宗法社会、再向军国社会发展的过程。他认为在军国社会里,个人是组成正常社会的基本细胞,人民是平等的;而在宗法社会中,社会细胞由家族构成,个人归各自的宗族统辖,并受到祖法的约束,没有自由。(常建华,1999)当时这本书被严复翻译,在中国广泛传播,因而中国在几乎整个20世纪中,宗族基本上被当作落后、消极的东西,甚至带有反动的意义。毛泽东认为政权、族权、神权、夫权这四种权力代表了全部的封建宗法的思想和制度,其中族权是由宗祠、支祠以至家长的家族系统构成。新中国成立后,宗族活动和宗族势力依然受到沉重的打击,但是20世纪80年代改革开放后,特别是进入90年代后,宗族又开始复兴。事实上,只要人类生活还依赖家庭、婚丧嫁娶等各种人生礼仪还依赖于宗族,人们的依赖宗族的思想不消亡,宗族就不会灭亡,多次的冲击宗族的政治运动只是压抑了人们的宗族意识,并没有彻底消除宗族意识,也就是说即使农村中的家族组织被迫解散,但实际上农村的家族意识、家族文化并没有消除,只不过是由显性状态转入了隐性状态。(谢建社,2003)由此可见,宗族意识在宗族的顽强生存中所起的重大作用。

人们有着共同的宗族意识,很大程度上是因为他们流着同样的血液。血缘是天生的,血缘的天生性、非选择性使得每一个人从出生之日起就置于某种血缘关系网络中。家庭和家族都是以血缘关系为纽带,在血缘关系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社会群体。从社会学角度定义来说,家族是由家庭内父子轴血缘关系扩展和世代聚居而来的。由于聚居以及由此产生的经济利益的共同性使得传统社会中的农民对自己所属的这一血缘共同体具有高度的心理认同,并因此形成了鲜明的宗族意识。宗族意识就是指宗族成员对本宗族的认同感,族员之间的相互信任、亲近及关怀意识,它是同族成员的光荣意识和共同利益意识。

不可否认,宗族意识对社会发展有消极的一面。由于宗族是落后的家族文化的产物,因此它的复活必然会带来落后意识和封建迷信思想的重新滋生。(蔡磊,2004)例如“不见儿子,生育不止”的旧思想,导致女性地位在农村家庭里的低下,再如宗族奉行儒家所宣扬的“厚葬久丧”,这导致了农村劳动生产力下降,有些时候过分地强调宗族意识甚至会引起宗族内部或者宗族与宗族之间的矛盾冲突,甚至会发展为械斗等暴力事件,这些都严重的阻碍了农村的正常的生活状态和秩序,影响了农村的稳定,损害农民的人生安全和财产安全。李达在《中国社会发展迟滞的原因》中指出:宗法遗制是巩固整个社会的强有力的纽带,杂有血统关系、聚族而居的村落公社建立于农业与手工业之家庭的合一基础之上,在经济上很少与城市发生联系,在政治上除完全纳田粮外,几乎不与国家接触,这种狭隘的生产关系,难以孕育出新的生产力;蒙达坦在《与李达先生论中国社会发展迟滞的原因》中也说:中国封建社会的宗族,大都有“蒸尝田”、“学田”、“庙田”之类同生产部发生关系的共有财产,这种纯消费导致社会财富的大量毁灭。(常建华,1999)一定的制度下人们逐渐形成惯性思维,宗族意识就是在这种种宗法制度下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形成的,农村的发展更倾向于各个家族内部的联合与繁荣,或者是一两个家族联合共同发展,而不是带动整个村落全面发展,这种狭隘的想法形成了惯性很难改变,即使有一天这些制度被摧毁,但形成了思维还是很难改变,人们依然会无形中受到宗族意识的影响。

宗族意识也有着积极的影响。宗族之间的成员有着复杂的相互连带意识,这使得同族成员密切联系、相互支持、相互提携,在面临共同压力的情况下,表现为极强的凝聚力和外应力。这种特有的凝聚力,使宗族在获得获利机会时,能够成为制度创新的主体,在宗族意识影响下产生的行为规范,大大降低了人与人之间交换、合作的交易费用,为制度的变迁提供了条件。在改革开放的过程中,这一特点在农业和商业方面表现的非常明显,宗族意识渗透到农业和商业的发展中。

改革开放后,农村实行了以家庭为单位的分散经营方式,实行家庭生产承包责任制,这里面就融入了浓浓的宗族意识,发起者大部分是同村同姓的家族成员,为了摆脱贫困,即使政府不允许,他们还是自发的掀起了影响中国改革开放并延续至今的农村改革——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这一制度最终得到政府的承认和推广,都离不开宗族意识的影响,正是宗族人员希望自己的亲人过上衣食无忧的生活,他们才会冒着坐牢的危险开创了这种制度。宗族意识里包括互帮互助的思想,农村生产力低下,很多家庭劳动力不足或是生产资金短缺或是实用技术和致富信息匮乏或是农具种类单一或是因为经济渠道不畅通,程度不同地需要与其他经济单位进行合作,这时候,家庭和家庭之间的联合就成了农村生产经营合作的最主要的组织形式,有血缘联系的宗亲家庭于是成为农户的首选。这样的宗族意识有利于克服小生产的局限性,有利于解决单个家庭在生产和生活中遇到的困难。随着现代化的进一步发展,家庭结构由紧变松,家庭职能由多变少,家族意识逐渐淡薄,因而宗族意识也逐渐淡薄,这时候农村的农业生产受到影响,农民希望走出农村,他们不希望自己的精力完全放在土地上,但是同时,还是宗族意识牵制了他们的行为,他们很难放弃土地,真正的离开土地,不靠土地生活。由此可见,宗族意识在农村农业发展的过程中起着维系农业发展的作用,并且促使人们互帮互助,从某种程度上促进了农村农业的发展,保证了人们生存的最基本的物质资源。

同样的,家族意识在商业的发展中也发挥着它独特的作用。宗族内部的人员总是希望自己的宗族向着繁荣美好发展,因此在保证宗族最根本的性质不变的情况下,他们会随着时代的变迁而采取相应的措施保证宗族的利益,因而宗族组织对不同的经济形态具有很强的适应性。宗族出现在生产力非常不发达的自然经济时代,那时候是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社会环境非常封闭,后来商品经济逐渐得到发展,商人具有很大的流动性,这对农村长期的封闭状态形成了很大的冲击,商人们的流动性破坏了宗族成员的地缘关系,部分宗族成员离开宗族聚居的地方,同时,这种流动性也破坏了宗族成员的血缘关系,商人们长年在外奔波,与原来同一宗族成员的血缘关系渐渐模糊,虽然血缘关系逐渐模糊,但是要注意的是,只是与一部分人的血缘关系模糊,因为即使是外出做生意,人们还是不忘自己的族员的。改革开放后,一部分有经商意识的人率先做起生意。中国有句古话,叫做“一人得道,鸡犬升天”,因此他们在致富的时候,就想到了带动身边的人一起致富,尤其为他们的宗族成员的致富做出了很多贡献,他们会提供资金提供人脉提供商业信息,在帮助宗族成员时人们总是会比帮助毫无血缘关系的人要更加出力,这也是宗族意识里的相互支持、相互提携的观念在影响着人们。宗族意识为个体户、私营企业的产生和发展减少了很多成本和交易的费用,使得私营企业得到空前的发展。具体一点来说,宗族意识使股份合作制得到快速的发展。改革初始阶段我国推行“以计划经济为主商品经济为辅”的政策,所以说,私营企业虽然发展迅速但是它们不具有法人地位,因而它们的信誉就受到很大的影响,也就造成了交易费用的高涨,为了降低费用家庭工商业者采用了挂户经营的方式,但是这种方式对于挂靠户和企业都有很大的不良影响,于是农民开始从宗族成员里和信誉高的亲近朋友里选择合作伙伴,宗族成员之间的高度信任,给合作带来了可能,并为合作的持续发展奠定了基础。在农民心里,首选对象一般都是具有亲情关系的宗族成员,这就是宗族成员之间的信任感和高度的心理认同感造成的,这种凝聚力和信任感大大促进了股份合作制的发展,很多股份合作制企业都是因为相互之间的不信任、猜忌才导致合作成本的提高,甚至是合作的终结。以上都是宗族意识在私营经济发展中的积极作用,其实,宗族意识也会束缚私营企业的发展,比如任人唯亲的做法,这种做法有可能就使比较有才能的人得不到更好的职务,也会使企业的发展失去很多良好的机会;宗族之间的高度信任感限制了合作的范围,信任感如果发展到最后变为只信任本宗族的人的话,那么可能跟别的企业的洽谈失败;宗族的高度凝聚力在一定程度上破坏了市场的自由选择规律。

从以上的论述中我们可以发现:宗族意识特有的凝聚力和高度的信任感使得宗族人员抓住一切机会维护本宗族利益,促进了农村农业和私营经济的发展,但是宗族意识的封闭性和稳定性也阻碍了农村农业和私营经济的发展。套用一句老话,宗族意识在农村农业和私营经济发展的过程中是一柄双刃剑,我们必须好好利用它。一种具有深厚社会、文化基础的观念一旦形成,必将极大地作用于历史,即使在当初的条件已经销售,相应的制度已经改变的情况下,它也可能长久地存留下去,于无形之中影响甚至左右人们的思想和行为。宗族意识就是这样的,它将长久地影响着农村农业和私营经济的发展。

参考文献:

常建华,二十世纪的中国宗族研究,历史研究,1999,第5

谢建社,变迁中的农村宗族研究综述,湖南文理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3,第28卷第5

蔡磊,宗族文化与乡村社会发展,理论界,2004,第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