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制企业党组织参与决策浅议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9 00:09:08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15日19:52 青岛新闻网-青岛日报
股份合作制是我国改革实践中出现的一种新型的企业组织形式,具有其独特的运行机制和社会、经济功能。它的自身特性决定了企业党组织的政治核心地位不变,决定了企业党组织参与重大问题决策的必然性。而要实现“有效参与”,加强制度建设是基本前提。
一、切合实际,明确要求,始终坚持制度建设的原则性
1、政治原则。《中国共产党党章》明确规定,国有企业党组织处于政治核心地位。《公司法》第十七条指出:“公司中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的活动,依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办理。”这些规定为我们加强制度建设、促进股份合作制企业党组织参与重大问题决策、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提供了充足的理论依据和法律依据。《党章》和《公司法》中的这些规定,也是我们制定企业党组织参与决策制度的基本政治原则。
2、组织原则。《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的通知》中明确指出:“企业党组织参与重大问题决策是一种组织行为,是党组织按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对关系企业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这就明确告诉我们,企业党组织参与决策是一种组织行为,而不是任何人的个人行为。
3、效益原则。国有、集体企业实行股份合作制改造,其目的是进一步转换经营机制,优化领导体制,调整产品结构,壮大企业规模,获取经济效益。而企业党组织参与决策的目的,同样是为企业谋求更长久的效益。检验其效能的标准,关键看是否促进了企业的持续、健康发展。因此,在制度建设中必须始终坚持效益原则。
二、明确范围,完善方式,着力提高制度建设的规范性
1、进一步明确股份合作制企业党组织参与决策的范围和程序。股份合作制企业党组织参与决策,要坚持“大事全力参与、小事决不干预”的指导思想,凡是涉及到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关系到企业发展方向的重大问题,党组织都要旗帜鲜明地提出决策的主导意见;对涉及《公司法》规定的由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审议决定的问题,党组织都应主动参与;凡涉及企业生产经营和发展的带有方向性、全局性、长远性、关键性的问题,以及与股东或职工利益密切相关的问题,党组织也应参与。
2、进一步探索股份合作制企业党组织参与决策的方式。股份合作制企业党组织参与企业重大问题的决策采取“三个结合、三个为主”的方式较为科学合理。一是全程参与与会议参与相结合,以全程参与为主。二是组织参与与个人参与相结合,以组织参与为主。三是直接参与与间接参与相结合,以直接参与为主。
3、进一步完善股份合作制企业党组织参与决策的配套制度。一是磋商通气制度。二是报告行政工作制度。三是协调会议制度。四是民主生活会制度。
三、优化条件,严格督查,努力增强制度建设的实效性
1、优化参与条件,从“源头”上保证党组织参与重大问题的决策。首先,在召开股东会之前,要选准配强企业党组织领导班子。其次,上级党组织要主动介入股东会选举工作,要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党组织领导成员依法进入企业董事会,让他们直接参与企业生产、经营、改革、管理、分配、投资等决策。再次,要完善结构,强化班子的整体功能。要坚持党员董事在董事会中占有一定比例,党组织书记必须依法进入董事会,保证党组织有效参与企业重大问题决策。
2、强化自我监督,增强执行制度的自觉性。首先,企业党组织作为执行制度的主体之一,一要坚持党的组织生活。党组织领导成员要定期参加民主生活会,党组织书记要敢于带头揭露问题,沟通思想,消除隔阂。二要敢于监督。每一位党组织成员都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敢于讲真话,主动行使监督权利,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三要报告执行情况。股份合作制企业党组织要将执行参与决策制度的情况作为民主生活会的重要内容报上级党组织,自觉接受检查。其次,同样作为执行制度主体的企业决策层和执行层,也必须对执行情况进行自我检查,要主动、积极地支持党组织参与决策,努力形成团结向上、民主宽松的氛围。
3、加大督查力度,保证参与决策制度的实施。上级党组织要经常了解企业党组织参与决策制度的执行情况,并将其列入企业党建考核的内容。对参与决策过程中碰到的问题要及时协调和处理,对因不称职等原因影响参与决策的党政班子成员可按《党章》和有关规定,依法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