浈江区煤炭管理总体思路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9 08:28:55

浈江区煤炭管理总体思路

根据区委、区政府提出的“抓住新机遇、发挥新优势、建设新浈江”的要求,本着逐步改革,稳步推进,增加总量,确保安全的原则,结合我区煤炭行业发展的现状,特提出如何做好我区煤炭安全管理、增加税收、生产经营工作的总体思路。

一、总体目标:

(一)税收:二OO五年税收总量争取达到5000万元。

(二)原煤产量:二OO五年原煤产量争取达到100万吨以上。

(三)投资收益:二OO五年争取达到1600万元。

(四)安全管理目标:杜绝三人以上重大事故,最大限度减少一般事故,百万吨死亡率控制在7人以下。

二、安全生产管理

煤矿是一个特殊行业,煤矿安全生产管理是一个系统工程,坚持以经济效益为中心,狠抓安全与生产两项基本工作,是加强管理工作一个永恒的主题。

(一)在安全管理上,着重抓好以下工作:

1、坚持党的“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生产方针。站在讲政治、讲稳定、讲在局的高度,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正确处理好安全与稳定、安全与生产、安全与效益的关系,做到生产必须安全,不安全不生产。

2、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各级领导要各负其责,在其位谋其政,明确各自的责、权、利,真正负起责任,自上而下,领导到位,总站长要亲自履行自己的职责,负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同时要领导和监督分管安全生产副总站长的工作。分管安全生产副总站长要带领安全生产部门人员深入基层、深入煤管站、深入煤矿抓好日常的安全生产工作,并领导和监督煤管站。尤其是煤管站安全员深入煤矿井下,加强现场安全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存在问题和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和解决存在的问题,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之中。

各煤矿矿长(法人代表)是本煤矿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也是煤矿最基层的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各项法律法规和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要领导和监督本煤矿的安全生产矿长、班组长,深入生产第一线,指导、检查和监督 井下工人按章操作。同时,要层层落实领导责任,一级领导一级,消除领导不到位的现象,做到纲举目张。反过来,自下而上,要形成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负责的局面,即煤矿工人的安全生产矿长、班组长负责,安全生产矿长、班组长对矿长负责,矿长对煤管站负责,煤管站对分管安全生产副总站长负责,安全生产副总站长对总站长负责,总站站长对区委、区政府及上级有关部门负责,从而形成一个煤矿安全生产的有机网络,争取煤矿安全生产状况稳定好转。

总之,在加强安全生产领导工作上,要做到重心下移,关口前移,移向煤矿,移向井下现场,煤矿是安全生产的重心,各煤管站是安全生产的管理指挥中心。

3、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由于煤矿行业的特殊性,因此,在长期的生产实践中,出台了一系列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条例和各项规章制度,《矿山安全法》、《煤炭法》、《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等,均是指导煤矿依法管理的法律法规,各单位还制订出各自的岗位责任制,以及井下各个生产环节的安全管理制度,这些规章制度的都比较符合实际。如果能真正落到实处,煤矿的安全就有保障,因此,抓安全工作,关键在于落实。

4、强化现场安全检查监督。目前,花坪镇、犁市镇辖区内,煤矿的特点是:煤量丰富、煤质优良、生产形势较好。但伴之而来的是该辖区地质条件复杂、井下顶底板不稳定、瓦斯含量高、水患因素较多。因此要管理好该辖区的安全生产工作,一个切实可行有效的办法,就是强化现场管理、加大安全监察力度,落实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5、全面开展煤矿安全生产培训工作

由于煤矿民工流动性大,总体素质偏低,自保互保能力较弱,因此,加强安全培训工作成为提高煤矿职工队伍总体素质的有效途径和必不可少的办法。

对于煤矿民工的培训。重点培训学习生产实际中应知应会的知识,内容包括煤矿安全知识、生产知识和技术知识。在注重理论知识培训的同时,还必须注重井下现场生产实践培训,要充分发挥老工人和生产骨干的作用,做到以老带新,亲传身教,让民工在不同的生产环节上掌握实际操作本领。煤矿民工一律做到先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岗。

(二)在生产管理上,着重抓好如下工作:

1、支持短期目标与长远规划相结合,全面协调我区煤炭生产,努力确保煤炭工业发展后劲。

2、认真编制年度生产计划,并指导和督促各煤矿完成生产任务。

3、积极收集和研究煤炭资源资料,改造老矿区,开发新矿区。

4、加强煤矿生产技术指导,解决生产技术问题。

5、负责全区的煤矿生产日常管理工作及时掌握生产动态,指导煤矿搞好井下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工作。

三、增加税收

为使煤炭优势变成经济优势,协助和配合区属有关部门,使每个煤炭生产或经营者都能依法纳税,特提出以下几点思路:

(一)源头收税

完善税收管理机制,把税收关口前移,对38对有证煤矿进行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的登记,依法纳税,在煤炭流通的源头上收税。

(二)税收属地化

凡是在浈江区范围内生产或经营煤炭的公司(或个人)都必须在浈江区内纳税,否则一律不准进入浈江区煤区生产或经营煤炭,凡在浈江区生产或经营煤炭必须在浈江区注册公司或纳税。经税务部门委托,由区煤管站代征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资源税和所得税。

(三)按实际开票放行量纳税

由煤管站根据煤炭实际开票放行量,结合现时吨煤售价核算纳税总量,由区政府协调,由煤管站代征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资源税和所得税。从而增加税收收入。这种操作方法操作简单,产量定量容易,能立竿见影。但要跨部门操作,必须由煤炭管理部门和税务部门共同完成。

(四)培植税源

1-2年内培植纳税100万税收的企业5-7家,纳税1000万以上的企业1-2家。

四、投资收益管理

按总体目标要求,浈江区二OO五年原煤产量超百万吨,全面规范放行管理,全区煤炭开票放行收入实现1600万元的目标。为此特提出如下几点思路:

(一)过磅收费

这种收费形式,很大程度上可以避免由于超吨位造成的收费流失,确保颗粒归仓。但收费标准须由物价部门核定,这种收费标准对于我区增加收费总量是很不利的。同时,由于北边矿区范围广、面积大,路口众多等因素影响,管理上困难很大,且初期投资也较大。

(二)规范开票放行收费

借鉴曲江原来的管理模式,重新确定车辆放行吨位标准,吨煤放行收费标准以及票据统一规范管理是我们的当务之急。为此我们必须尽快完善规范如下工作:

1、调整开票放行吨位标准

由于目前载重能力的增加,有的远大于核定的标准,因此,放行吨位标准以由过去的每车10吨调整到统一为每车815吨的标准。

 2、稳步推进收费标准

统一开票放行吨煤收费标准。由总公司核实各煤管站,吨煤放行收费标准,原则上每个煤管站只能有一种(或两种)吨煤放行收费标准,消除过去那种多种放行单价并存的混乱现象。

票据统一管理,统一开票。煤区所有放行票据由煤管站统一管理,并统一开票,原来在煤区开票的矿务局农工商公司、多种经营公司再不能在煤区开票,并撤消原来其开票点,煤区仅保留煤管站检查站及镇政府煤炭办检查站人员。而原来矿务局农工商公司、多种经营公司应得的利益每月到煤管站结算。同时进一步规范天龙、粤茂放行标准

3、严格低卡煤放行制度

低卡煤放行,必须由煤管站向总公司提交放行申请报告书,由总公司核实、审批后才能放行或由总公司统一收购。

(三)加强检查,打击走私煤,由经贸局牵头,由公安、监察、煤管站的部门联合组成打击走私煤小组,堵塞漏洞,如发现走私行为,严格查处。

(四)坚强财务管理,统一开票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