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性林业保险应加速上路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9 12:08:18
作者:仝春建
发布时间:2008-03-24 14:25
来源:中国保险报
由于缺乏完善的林业保险保障体系,一场历史罕见的雨雪冰冻灾害在毁坏林木的同时,也毁了很多林农的生活和经济来源。仅在浙江省丽水市,灾害就造成年收入低于2500元的居民数量增加了28.95万人,贫困村增加了390个。而这只是此次灾害给林业造成巨大损失的一个缩影而已。
在这场灾害当中,林业是受灾最严重的行业之一,涉及到19个省(区、市)。据国家林业局统计,截至2月25日,森林受灾面积达到3.4亿亩,占全国森林总面积的1/10强,受灾人口2959万,直接经济损失达到1014亿元。而灾害发生的主要地区也是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先行省区,竹林、用材林、油茶、柑橘等经济林木大部分都已经实行了家庭承包。由于损失惨重,许多林农难以恢复林业生产,不仅现实生活遇到困难,未来几年的收入也将受到严重影响。
今年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何运才表示,有一定实力的林业企业和林场还有能力消化灾害带来的损失,但对大部分林农和中小林业企业来说,也许需要两三年才可能恢复元气。国家应该认真总结这次灾害的经验教训,加快建立林业保险体系,好让林农安心发展生产。
全国政协委员吴焰认为,随着国家林权制度改革的进一步推进,更多林农将独立承担经营风险以及对林业贷款的偿还责任。因此,有必要尽快建立并完善与我国林权制度改革相配套的政策性林业保险保障体系。
国家林业局局长贾治邦日前则表示,此次灾害对林业既是打击也是机遇,一定要把坏事变成好事,借此机会解决林业过去未能解决的问题。要积极探索建立森林灾害保险机制,争取金融、保险部门的支持,在政策上支持林农长远、稳定地发展林业。
其实,林业保险在国内并不是空白。早在1984年,中国人保就开始在广西桂林试点以火灾为保险责任的林业保险业务。但由于林业保险的复杂性、我国林业产权的不清晰以及缺乏对林业保险的扶持政策等原因,自1984年至2007年的24年间,中国人保平均每年承保的林木只有1300万亩,仅占我国森林面积1.75亿公顷(2005年林业普查数据)的0.5%,占人工林保存面积5325.7万公顷(2005年林业普查数据)的1.6%。同时,从今年的雨雪冰冻灾害来看,光有火灾责任保险还远远不够,林农在面对其他自然灾害时仍然非常无力。
国家林业局有关专家认为,从国际成熟经验来看,建立森林保险制度是林业抗御严重自然灾害的最有效措施之一。但由于林业的周期长,林木面积大,森林植被丰富且价值难以确定,在森林保险制度的建立过程中,完全由保险公司进行商业化运作是不现实的。森林保险制度应该是公益性、政策性补助的一项保险制度。只有通过建立政策性森林保险机制,才能有效降低林业生产风险,减轻林农损失。
截至目前,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先行省如福建、江西等地,已经推行了由地方财政补贴保费的办法,由保险公司为林农提供保险保障。而浙江等省的林业部门目前正在着手研究建立森林保险制度,并将现有的保险责任由火灾扩大到所有自然灾害,包括雨雪、台风、干旱等。
业内人士指出,今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了积极推进政策性森林保险的要求,而此次灾害更加凸显出了建立这种保险制度的迫切性。现在最需要做的,就是保险业与林业等其他行业和部门联手,加快政策性森林保险的制度设计,并努力争取国家相应的配套支持政策,以便使这项制度能够早日出台。
推动财政森林保险保费补贴政策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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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监会、林业局联合发布通知要求 推动财政森林保险保费补贴政策落实到位
本报讯 记者张兰报道 中国保监会和国家林业局日前联合发布《关于做好政策性森林保险体系建设促进林业可持续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地充分发挥政府引导和政策支持的作用,积极协调、引导、组织林农投保,积极推动建立财政、保险监管、林业部门以及保险经办机构之间的森林保险横向沟通机制,积极推动财政森林保险保费补贴政策落实到位,以便试点地区把中央财政森林保险保费补贴政策用好、用足,从而充分发挥金融保险在推进林业可持续发展中的作用和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
《通知》指出,发展森林保险是中央支持“三农”、发展林业的重要举措,有利于积极分散林业风险,保持和巩固林业建设成果,保障林业生产经营者的经济利益,对顺利推进我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和现代林业建设具有重大意义。做好政策性森林保险工作应当按照“政府引导、政策支持、市场运作、协同推进”的基本原则,按照“统一原则、试点先行、稳步推进”的思路,探索建立由保险监管、林业、财政等部门与保险经办机构、林业企业、林业专业合作组织、林农等多方积极参与的政策性森林保险工作机制,逐步扩大森林保险的覆盖面,不断完善森林保险险种和服务创新,力争实现“政府满意、林农实惠、森林保障、保险发展”。
《通知》强调,要坚持试点先行、以点带面、总结经验、稳步推广,有计划、分步骤地推进政策性森林保险工作。在既有三个获得保费补贴的三个试点省份以外,同时鼓励森林资源丰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深入的省(区)积极摸索和积累经验,为争取纳入中央财政保费补贴试点单位做好准备。此外,要以做好政策性森林保险为切入点,积极推动林农小额信用贷款保险、管护人员意外保险等涉林保险业务发展。
《通知》同时要求各地根据当地成灾特点和参保对象意愿,开发设计有潜力、受欢迎的保险产品。试点地区可单独选择火灾责任,也可选择火灾及其他几种对本地林业生产影响较大的自然灾害列入本地政策性森林保险保障范围,提高森林保险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不仅如此,还应合理确定免赔额度,吸引林农积极参保。
对于广大林农关注的保险金额和费率,《通知》指出,政策性森林保险的保额和费率设定应以"低保费、保成本、广覆盖"为原则,既要考虑到林业生产经营者的缴费能力和基本保障需求,又要考虑到保险公司的风险防范水平和稳健经营,防止超出双方的承受能力。保险金额原则上为林木损失后的再植成本,可在300-800元/亩之间选择。若参保对象需要增加除上述以外的保险责任或保额,并由此产生的保费,可由地方财政部门提供一定比例的保费支持。不能提供保费支持的,可由参保对象自行承担相应增加的保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