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总理朱镕基在全国拥军优抚安置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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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务院总理朱镕基在全国拥军优抚安置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一九九八年十一月十八日
同志们:
      这次全国拥军优抚安置工作会议,是在全国人民深入学习邓小平理论,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大提出的战略任务,弘扬伟大的抗洪精神,全面推进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新形势下召开的。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和中央军委的正确领导下,拥军优属、优抚安置工作取得了很大成绩,为军队的建设和国防巩固,为促进军政军民团结和维护社会稳定做出了重要贡献。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的结果,也是各级民政部门辛勤工作和有关部门积极支持的结果。借此机会,我代表国务院,向多年来为优抚安置工作付出辛勤劳动的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的同志们,表示亲切的问候和衷心的感谢!
    做好新时期的拥军优抚安置工作,职责光荣,任务艰巨,必须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重视这项工作,以改革、开拓的精神推动这项工作,以求真务实的作风落实这项工作。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提高认识,深刻理解优抚安置工作的地位和作用
    拥军优抚安置工作关系到党、国家和人民的根本利益,是党和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江泽民总书记指出出:“要经常对人民群众进行国防教育,增强全民的国防意识,在全社会形成关心爱护军队的舆论和风气。要积极支持军队的建设和改革,妥善安置军队转业干部、复员退伍军人和军队离退休干部,继续做好优抚工作,切实帮助烈军属等优抚对象解决生产和生活中的实际困难。”他并且多次强调:退役军人安置是党和政府的一项重大决策,是各级党委和政府一项长期的重要政治任务,关系到国家的经济建设、国防建设和社会的稳定发展。我们要深入学习和领会江泽民总书记的指示,进一步提高认识,深刻理解优抚安置工作在党和国家全局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
    优抚安置工作的重要地位是与军队的重要地位紧密联系在一起的。有国家就有军队,有军队就有优抚安置工作。在革命战争年代,人民军队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南征北战、出生入死,为国家独立和民族解放建立了丰功伟绩。优抚安置工作为前方将士解除后顾之忧。保障后方烈军属生产和生活,促进军政军民团结,为人民军队的发展壮大和夺取政权做出了重要贡献。新中国成立后,人民军队认真履行《宪法》 赋予的神圣职责。担负起保卫祖国。抵御外来侵略和抢险救灾等重任。特别是改革开放人来,人民军队在支持重点工程建设和多次抢险救灾中,为党和人民做出了卓越的贡献。更为世人瞩目的是在今年的抗洪抢险斗争中,人民解放军承担最紧急、最艰难、最危险的任务,发挥中流砥柱的作用。以血肉之躯筑起了坚不可摧的钢铁长城,保卫了国家和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事实证明,无论在革命战争年代,在和平建设时期,还是在改革开放的今天,人民军队始终是保卫国家和人民利益的坚强柱石,无论是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还是巩固国家政权,维护社会稳定,人民军队始终是国家和人民的尊严、荣誉、安全和利益的捍卫者。因此,只有充分地认识人民军队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中的重要地位,才能更好地理解拥军优抚安置工作的应有位置,从而增强历史使命感和现实责任感。
    优抚安置工作的重要作用是通过直接为军队和国防建设服务得到充分体现的。这是因为,军队的强大和国防的巩固离不开优抚安置工作。做好这项工作,对巩固军政军民团结,促进军队和国防建设,有重要作用。部队的基础是士兵,骨干是军官,背后是军人家属以及与军人有连带关系的亿万人民群众。这项工作做得好坏。直接牵动着亿万军民的心。军队的现代化建设,离不开对军人及其家属的妥善安置和抚恤优待。只有做好优抚安置工作,才能解除部队干部战士的后顾之忧,使军人及其家属感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全心身地投入军队和国防事业,不断增强部队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只有做好优抚安置工作,才能顺利完成裁减军队员额五十万的重大战略任务,走有中国特色的精兵之路。不仅如此,做好忧抚安置工作,对社会主义两个文明建设也有非常积极的作用。弘扬烈属、革命伤残军人和老复员军人身上所体现的自强不息、勇往直前、英勇奋战的革命英雄主义精神,顾全大局、珍惜荣誉、为国分忧的崇高思想境界。无私奉献、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优秀品质,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经过军队培养和锻炼的退伍兵,政治觉悟高,组织纪律性强,有艰苦奋斗、开拓进取的创业精神,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力量。由此可见,优抚安置工作的作用是多方面的。只有深刻理解优抚安置工作的重要作用,才能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把优抚安置工作做得更好。
      深刻认识优抚安置工作的地位和作用,必须树立正确的观念。一是要牢固树立“没有一个人民的军队,便没有人民的一切”的观念,深刻认识军队是保卫国家和人民利益的钢铁长城的丰富含义,在广大人民群众中形成热爱子弟兵,支持军队建设,自觉拥军优属的良好社会氛围。二是牢固树立“军政军民的坚强团结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顺利进行的根本保证”的观念,深刻理解加强军政军民团结对国家改革、发展和稳定的重要意义,继承和发扬军爱民、民拥军的优良传统,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军政军民“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的大好局面。三是牢固树立“优抚安置工作是各级党委、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的观念,在思想上保持清醒的认识,在政治上要有高度的自觉性,在工作上给予足够的重视,一如既往地支持部队建设,扎扎实实地做好优抚安置工作。四是牢固树立“国防义务,人人有责”的观念,深刻认识军队和国防建设是全党全国人民的共同事业,强化全民的国防意识,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关心优抚安置对象的疾苦,满腔热情地为他们办实事、办好事,切实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二、要加强领导,切实抓好优抚安置政策的落实
    优抚安置工作是各级党委和政府一项长期的重要政治任务。加强领导,落实政策,既是多年来做好优抚安置工作的基本经验,也是今后做好这项工作的重要保证。
    第一,各级党委和政府要高度重视优抚安置工作,切实提到议事日程。优抚安置工作是政府行为,集中体现着党和国家的意志。做好优抚安置工作,是各级党委和政府义不容辞的职责。无论市场经济如何发展,各级政府对优抚安置工作的主体责任,都是不会改变的。各级党委和政府必须以高度的政治责任心和历史责任感,不断提高认识,切实加强领导,把优抚安置工作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要认真研究,精心组织,狠抓落实;要及时研究解决优抚安置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重要问题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要把优抚安置工作作为评选双拥模范城(县)的重要条件。优抚安置工作既是政府行为,又是一项社会工作,一种社会行为,需要全社会的参与,需要有关部门的协作。各级党委和政府要认真组织和发动社会力量,履行国防义务,服务于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优抚安置工作新格局。
    第二,要切实落实好优抚安置政策。我国实行的是义务兵和志愿兵相结合的兵役制度。国家在规定服兵役的同时,也规定了相应的优待政策。即:对农村义务兵家属进行优待,对城镇退伍兵安排就业,对离退休军官保障养老,对烈属、伤残军人、复员军人进行抚恤补助等。这是党和政府根据我国基本国情做出的重大决策,是优抚安置工作的基本政策。实践证明,这些政策是正确的,多数地方执行的效果是好的。但也有一些地区和部门,有些行业和单位,态度不够积极,措施不很得力,政策不太落实。在这里,要特别强调指出,中央和地方各有关部门,都必须从大局出发,严格执行有关政策。国务院、中央军委已就做好今冬退出现役70万士兵的安置工作作出全面部署。各地要作为一项政治任务狠抓落实。妥善安置这批退役士兵,直接关系到军队裁减员额50万战略决策的实施,直接关系到军队的改革与建设,直接关系到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要认真落实军队离退休干部安置工作的有关政策规定,解决好军队离退休干部政治生活待遇和医疗问题;要切实按照优抚条例的规定,逐步建立优抚标准与人民生活水平同步提高的自然增长机制,保障优抚对象的生活水平达到或略高于当地群众的平均生活水平。江泽民总书记一再强调讲政治,特别是领导干部一定要讲政治,而确保政令畅通,是讲政治的基本要求。各地要根据中央规定,各司其职地抓好优抚安置政策的落实,应当由哪个部门解决的。哪个部门就务必落实到位,绝不能推倭扯皮。要自觉维护政策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坚持依法行政,坚决按政策办事,确保各项优抚安置政策落到实处。
    第三,要加大投入,切实解决烈属、伤残军人、老复员军人等重点优抚对象的“三难”问题。这些老同志是革命的功臣,为党和人民、为共和国的建立做出了重要贡献,理应得到党和政府及社会各界的关怀和照顾。但由于种种原因,目前一部分老同志在生活、往房、医疗等方面还有一些困难。共和国建立已近50年了,改革开放也有20年了,这些老同志大多已年逾古稀,他们中一些人的“三难”问题还没有解决好,我们深感不安。尽管目前我们国家还不宽裕,一些地方的财政也有困难,搞经济建设需要钱的地方还很多,但我想…只要各级领导同志高度重视,增强紧迫性,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动真情,办实事,这些问题还是可以妥善解决的。否则,我们将愧对历史。一些并不富裕地区的同志说得好:“条件差,双拥工作不能差,底子薄,对优抚对象的感情不能薄”。因此,中央和地方财政无论多么紧张,也一定要增大投入,筹集经费,尽快地把他们的问题解决好。
    三、要深化改革,探索忧抚安置工作的新途径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随着国家财税体制、劳动用工制度和医疗制度的改革,随着国有企业减员增效。转换经营机制、政府机关机构改革、转变职能等等,优抚安置工作原有的一些运行机制和政策规定已经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的变化,面临着许多矛盾和问题。这些问题的根本解决,要靠改革,要靠经济和社会的发展,要靠建立一套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忧抚安置工作新机制。我认为,优抚安置工作的改革,在当前,应注意把握好以下三个环节:
    一是树立新观念。也就是说,要有改革创新的精神。研究优抚安置工作的改革,要做到“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既要敢于打破旧框框,转变老观念,也要立足于工作实际,因地制宜,切实可行。只有坚持解放思想,才能转变观念,勇于探索,大胆实践;只有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才能够把解放思想建立在科学的基础之上。树立新观念,要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遵循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规律,重新认识新时期的优抚安置工作的新形势。民政部门是政府主管优抚安置工作的职能部门,做了大量工作,很好地发挥了参谋助手作用。新的形势又给民政部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面临更严竣的任务。因此,民政部门要带头树立新观念,不断分析新情况,研究新问题,深化改革,不断创新。要适应机构改革的要求,把工作的主要精力放在深入调查研究、拟定政策法规、加强宏观指导、推广典型经验上来。作为优抚安置工作的对象,也有一个转变观念的问题,也有一个如何正确认识个人困难与国家困难、个人利益与国家利益的问题,用发展的眼光看待事物,用积极的态度对待改革,珍惜荣誉,为党和人民再立新功。
      二是总结新经验。这些年来,各地对优抚安置工作进行了不同程度的探索和尝试,积累了宝贵的经验。如退伍军人安置,采取了指令性安排就业,开办劳务市场竞争择业和自谋职业等多种渠道、多种形式的安置方式;优待抚恤推行优待金社会统筹,建立拥军优属基金等。这些经验表明,在加大政府宏观调控力度的同时。逐步引入市场机制,尽可能地将优抚安置工作任务的强制性与完成任务的灵活性结合起来,不仅切实可行,而且行之有效。实践证明,加快优抚安置体制改革,不仅是完全必要的,也是完全可能的。各地要认真总结这些经验,不仅将这些经验提高到理性高度进行理论概括和提炼,而且要从中找出普遍性规律,使其转化为具有可操作性的政策、措施。
    三是探索新途径。各级民政部门的同志,要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学习江泽民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结合优抚安置工作的改革,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做好优抚安置工作的新路子。要在树立新观念,总结新经验的基础上,探索新途径。对于一些成功经验,要在做好宣传舆论工作的前提下,大力推广。对于一些带有方向性的改摹措施,还不具备普遍推广条件的,要循序渐进地扩大试点,在试点中不断充实和完善。优抚安置工作的改革,事关军队和国防建设的大局,事关国家改革、稳定和发展的大局,既要积极探索,勇于实践。又要慎重稳妥,逐步推进。积极,就是勇于改革和创新,只要有利于军队和国防建设,有利于巩固和发展军政军民团结,有利于优抚安置工作的发展,都要积极去试,大胆地去改。稳妥,就是步骤要稳,不能急于求成,要立足于中国的国情和军情,符合客观实际。我希望,经过大家的艰苦努力,探索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优抚安置工作新途径。
    同志们,军政军民团结是国家稳定之本、胜利之本。做好拥军优属。优抚安置工作是促进军政军民团结的重要保证。我们要以党的十五大精神为指针,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紧密团结在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努力工作,深化改革,进一步做好新时期的拥军优属、优抚安置工作,为党和国家的中心工作服务,为巩固国防和军队建设服务,为把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全面推向21世纪做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