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吉才让部长在全国拥军优抚安置工作会议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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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举爱国拥军旗帜,开创优抚安置工作新局面
     ——全国拥军优抚安置工作会议报告
          (一九九八年十一月十八日)
                    多吉才让
同志们:
    国务院召开的全国拥军优抚安置工作会议今天开幕了!这次会议在全国人民认真落实党的十五大提出的各项任务,全面推进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重要时期召开,在今年抗洪救灾取得全面胜利,全国人民大力弘扬抗洪精神,军政、军民空前团结的大好形势下召开,对于我们抓住机遇,深化改革,开创优抚安置工作的新局面,具有重要的意义。朱镕基总理亲自到会并作了重要讲话,这对我们做好拥军优抚安置工作是巨大的鼓舞。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在邓小平理论指导下,深入贯彻党的十五大精神,总结工作,分析形势。研究确定世纪之交优抚安置工作的任务和措施,为进一步促进军政、军民团结,支持军队、国防建设,维护社会稳定做出新的贡献。
    现在,我向大会作工作报告。
    一、改革开放以来优抚安置工作的回顾
优抚安置工作是一项直接为国防建设和军队建设服务的重要工作。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优抚安置工作紧紧围绕国家和军队建设的需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的重要指示精神,在继承中发展,在改革中前进,取得了显著成绩,为国防建设、社会稳定和社会主义的”西个文明”建设做出了重要贡献。
——优抚对象生活得到墓本保障。党和国家高度重视优抚对象的生活保障。在国家财力并不宽裕的情况下,每年投入大量资金,不断提高优抚对象的抚恤补助标准。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大幅度增加了优抚经费的投入,累计金额近300亿元。其中“八五”期间,先后3欢有步骤地调整提高了各类优抚对象的抚恤补助标准,使他们的基本生活得到了保障。目前国家财政每年投入的抚恤补助经费达36亿元,为49万烈属、89万革命伤残军人、12万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和242万在乡老复员军人提供了抚恤补助。在加大投入、强化国家保障职能的同时,通过群众优待和建立拥军优属基金等途径,进一步改善了优抚对象的生活。优抚对象还享受了医疗、就业、住房、教育等方面的优惠政策,一些特殊困难得到了较好解决。
——退役士兵得到妥善安置。各地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的有关规定和(退伍义务兵安置条例》、《转业志愿兵安置暂行办法》等法规,较好地完成了每年的安置任各。改革开放以来,全国共接收安置退役士兵1600万人。其中农村退伍义务兵980多万人,安置城镇退伍义务兵620多万人,转业志愿兵52万多人,伤残义务兵13万多人。同时,不断改进安置办法,由一般性的安排逐步转向了充分挖掘退役士兵智能和专业技能,量才使用。自1984年以来,全国共开发使用军地两用人才近400万人,有55万人成为地方基层领导骨干,  200万人进厂进城务工经商,  100多万人从事种植养殖业并成为专业大户,较好地保障了他们的就业与生活。
    ——军休人员安置工作进展顺利。  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对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离退休干部、退休志愿兵、军队退休退职职工工作非常重视,不断加大投资力度,先后安排建房资金70多亿元,建成住房1000多万平方米,组建于休所、服务站1500多个,配备工作人员13000多人,服务用车5000多辆。同时,根据形势的变化,及时研究制定、调整和完善了有关军休建房、接收、服务管理方面的政策规定,保证了军休人员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的落实以及移交安置工作的顺利进行,为军休人员到地方安置后老有所养、老有所为创造了条件。目前,前三批近7万名军休干部以及5万多名退休退职职工得到妥善安置,第四批3.5万万名军休干部的接收安置工作已全面展开,第五批2.5万名军休干部安置建房任务正在落实。
    ——优抚安置工作的法制建设取得显著成绩。改革开放以来,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国务院陆续制定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军人抚恤优待条例》、《退伍义务兵安置条例》、《关于军队干部退休的暂行规定》和《关于军队干部离职休养的暂行规定》,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和人民政府因地制宜地制定颁布了一系列具有地方特色和可操作性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政策。经过多年的努力,从中央到地方已经基本形成了我国优抚安置的法律体系框架,为依法优抚安置创造了重要条件。
一一优抚安置工作的改革不断深化。各地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深化改革,大胆探索,工作水平得到不断提高,安置渠道日益拓宽。在优抚工作方面,通过发动社会力量开展多种形式、多种途径的帮扶活动,增强了优抚对象的自我发展能力;通过城乡基层群众性拥军优属服务组织的建立和发展,增强了对优抚对象的保障能力;通过拥军优属基金的建立和优待金社会统筹制度的推行,增强了提高优抚对象生活水平的手段。在退役士兵的安置工作方面,通过坚持指令性安置与双向选择、有偿转移安置任务、鼓励自谋职业等多种形式和办法的有机结合,拓宽了安置途径,提高了安置效果。在军休干部的安置工作方面,通过改进建房和接收安置办法,保证了移交安置任务的完成;通过调整完善政策,理顺经费开支渠道,保证了各项生活待遇的落实;通过改革服务管理方式,提高了服务管理水平。
——拥军优属工作成绩显著。  20多年来,各地根据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部队革命化、正规化、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广泛深入地进行以爱国主义教育为核心的国防教育和拥军优属教育,坚持不懈地开展拥军优属活动,取得了显著成绩。各级党委、政府和广大人民群众深入开展拥军优属活动,大力支持部队建设,帮助解决战备训练和生活困难,制定优待政策,加大了解决军人转业、退伍安置及其家属就业、安排住房等实际问题的力度;建立了利用八一建军节、春节等重大节日集中开展拥军优属活动,检查落实优抚安置策,增进军政军民团结的制度。拥军优属的新典型、新经验不断涌现。特别是创建双拥模范城(县)活动的开展,使拥军优剧的形式更加灵活,内容更加丰富。近几年来,共命名全国双拥模范城(县)197个,省级双拥模范城(县)800多个。通过广泛深入开展双拥活动,促进了优抚安置政策的落实,进一步巩固和发展了“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的新型军政军民关系,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创造了良好的社会政治环境。特别应当指出的是,在这次规模空前的抗洪抢险斗争中,人民军队为保卫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舍生忘死的英勇行为,感动和教育了群众,群众像战争年代那样支援部队,像爱护亲人那样爱护子弟兵,到处呈现出军爱民、民拥军的生动场面,军队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空前加强。我们完全可以说,当前是建国以来拥军优属形势的最好时期之一。
    经过改革开放20年来的实践,不仅建立了优抚安置工作法律、法规体系的基本框架,而且初步形成了一套优抚安置管理工作的制度;不仅建立了一批适应优抚安置工作需要的事业单位,而且造就了一支热心优抚安置事业、对人民军队和优抚安置对象具有深厚感情的于部职工队伍。所有这些为今后优抚安置工作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20多年来优抚安置工作在改革开放的伟大实践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概括起来主要是:
    ——只育加强法制建设,依法行政,才能保证优抚安置工作的健康发展。我们正处在一个伟大变革的时代,在经济和社会生活中,各种社会群体的利益格局都在不断地调整变化。对为共和国的建立和繁荣作出过重大牺牲和突出贡献的优抚安置对象这样一个特殊群体,如果不通过法律、法规维护他们的生活权益,不通过规范有序的管理和服务落实他们的政治、生活待遇。就不可能激励全国军民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忘我奋斗。实践证明,只有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比较健全和完善,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才能有效维护优抚安置对象的合法权益,才能保证优抚安置工作的健康发展。
    ——只有解放思想,深化改革,才能使优抚安置工作充满生机和活力。改革开放是我国的基本国策,是我国社会、经济发生历史性变化的根本动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必然要求优抚安置工作加快改革步伐,我们为适应新形势的要求,探索、建立提高优抚对象生活水平的自然增长机制,保障优抚对象的基本生活;调整和改变安置办法,确保退役士兵就业;创建双拥模范城(县)活动,促进各项优抚安置政策的落实,都是深化改革的成果。实践证明,积极探索,勇于实践,不回避矛盾,积极稳妥地推行改革,是优抚安置工作发展的动力。只有通过改革,优抚安置工作才有活力。
    ——只有坚持不断提高社会化程度,优抚安置工作才有广阔的发展前景。优抚安置工作是政府工作的重要内容,同时也具有明显的社会性。人民军队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宗旨,处处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拥护和爱戴。对军人实行优抚安置,具有广泛的社会基础。优抚安置工作还广泛涉及政治、经济、文化各个领域,动员、组织社会各方面力量,调动各行各业的积极性,不断提高社会化程度,不仅可以提高优抚安置工作的水平,而且有利于激发广大人民群众爱国拥军的政治热情。实践证明,只有坚持社会化,优抚安置工作的路子才能越走越广。
    ——只有坚持为党的中心工作服务、为国防和军队建设服务,才能保证忧抚安置工作的正确方向。无论是在夺取政权的革命战争年代,还是在巩固政权、发展经济的和平建设时期,优抚安置工作始终坚持为党的中心工作服务,为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服务这一正确方向,因而使优抚安置工作保持了经久不衰的生命力。在改革开放的新形势下,优抚安置工作服从服务于经济建设这个中心,以建设强大的人民军队和巩固的国防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自觉地把优抚安置工作同国家和军队的稳定与发展这个大局联系起来,把保障优抚安置对象的合法权益作为优抚安置工作的基本任务,所有这些对于稳定军心、鼓舞士气发挥了重要作用。正因为如此,优抚安置工作才得到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和各级党政军领导的重视,才受到广大军民的拥护与赞誉。
    ——只有切实加强领导,才能为忧抚安置工作提供坚强有力的保证,优抚安置工作涉及方方面面,是党政军民的共同政治任务。要做好这项工作,关键在于加强领导。长期以来,各级政府从巩固国防、支持军队建设和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高度重视做好优抚安置工作,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实行目标管理,加强监督检查,有力地保证了优抚安置各项政策的落实。实践证明,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并切实加强领导,就能形成军地密切配合,部门各司其职,社会共同参与的大好局面,全面推进优抚安置工作的发展。
      同志们,改革开放以来,优抚安置工作的成绩是巨大的,经验是丰富的。这些成绩和经验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对广大优抚安置对象的亲切关怀,反映了各级党委、政府对优抚安置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对军队建设的大力支持,体现看人民解放军、武警部队广大官兵以及广大优抚安置对象对国家的理解支持,凝聚着长期从事优抚安置工作同志的艰辛劳动。同时,也充分表明优抚安置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符合国情,符合广大优抚安置对象的实际需求,是正确的,是成功的。
    二、新时期优抚安置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
    当前,我国正处于世纪之交的重要历史时期,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将掀开新的篇章。经济体制改革将有新的突破,政治体制改革将继续深入,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将得到切实加强,从而推动我国经济和社会的全面进步。在这种新形势下,优抚安置工作面临许多新的机遇,也面临许多新的挑战。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国民经济的持续、快速、协调发展,综合国力的进一步增强,特别是国有企业的改革和农村脱贫致富奔小康步伐的加快,为优抚安置工作的发展提供了有力的物质保障。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的颁布实施和双拥工作的深入开展,特别是人民军队在维护国家主权和安全以及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重大贡献,使广大人民群众对和平时期人民军队的地位作用的认识越来越明确,对优抚安置对象的感情越来越深厚,为我们进一步做好优抚安置工作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基础。各级党政军领导高度重视,为新形势下全面落实优抚安置政策。解决优抚安置上作面临的困难和问题提供了可靠的组织保证。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使建立较为完善的、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保障制度提到了重要议事日程。优抚安置作为一项特殊的社会保障:必将列入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内容,并予以重点关注。这为我们探索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军队建设需要的优抚安置制度提供了难得的机遇。
    ——党的十五大确立的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为我们加强优抚安置法制建设,建立和完善科学、规范、高效的优抚安置工作运行机制,实现依法行政、规范管理,全面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提供了良好的社会环境。但是,我们也要看到,随着改革的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新时期的优抚安置工作也面临严峻的挑战。
    ——国防观念和拥军优属意识有持进一步增强。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改革的不断深入,人们的思想观念发生了深刻变化,社会各阶层的利益关系也在不断进行调整,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认识和对待优抚安置工作,仍然是各级领导干部必须解决好的重要课题,在相对长期的和平建设环境下,教育广大群众增强国防观念和拥军优属意识,仍是一项不可忽视的基础性工作。
    ——重点优抚对象的生活难、住房难、医疗难问题依然存在。受国家财力的限制,尽管优抚对象的抚恤补助标准多次提高,但仍未达到社会平均生活水平,而且随着人民生活整体水平的不断提高,优抚对象与人民平均生活水平的实际差距有进一步扩大的趋势,相对贫困现象突出,特别是相当一部分烈属、伤残军人、在乡老复员军人等重点保障对象进入老年,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甚至生活能力,生活、住房、医疗困难,急需得到国家和社会的特殊关怀和照顾。
    ——退役士兵安置难的问题还没有根本解决,劳动用工制度改革和国家机关精简机构的要求与指令性安置退役士兵的政策发生碰撞,党政机关、行政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接纳退役士兵的能力减弱与退役士兵择业期望值偏高形成反差;退役士兵安置难以及安置之后“上不了岗”、“到不了位”的隐性失业问题亟待解决。
    ——军休干部安置服务管理方式不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住房建设经费缺口大,周期长,影响接收安置的进度。集中安置、集中管理的方式难以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改革任务十分艰巨。
    ——优抚安置法制建设亟需加快进程。目前,保障优抚安置对象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建设仍然明显落后于人事制度、用工制度、佐房制度、医疗制度的改革,优抚安置对象的住房、医疗出现新的困难。现有优抚安置法规缺乏具有可操作性的刚性约束条文,致使法定优抚安置义务难以落实。
    今后一个时期,将是社会生活和经济生活发生深刻变化的转型时期,对优抚安置工作来说,既有机遇又有挑战,我们应该抓住机遇,开拓进取,解放思想,努力探索,积极改革,勇于实践,走出一条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优抚安置工作的新路子。
    党的十五大,标志着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已进入承前启后、继往开来的关键时期。我们要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紧紧围绕十五大提出的战略目标,确立改革与发展的方向,努力开创优抚安置工作的新局面。根据党的十五大精神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的要求,今后一个时期,优抚安置工作改革与发展的基本思路是:以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墓本路线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大精神,坚持为国防和军队建设服务,为经济发展服务,为促进社会稳宝服务的方针,高举爱国拥军旗帜,全面深化优抚安置各项工作的改革,开创忧抚安置工作的新局面。根据这个基本思路,今后一个时期,优抚安置工作改革与发展的总体目标是:
以完善优抚安置制度为核心,以落实备项政策为重点,进一步改善和增强宏观调控能力,提高国家保障水平,扩大社会化途径,逐步健全优抚安置管理服务体系,加强法制建设,依法保障和维护优抚安置对象的合法权益,逐步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有利于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的优抚安置制度。
一一坚持“思想教育,扶持生产,社会优待,国家抚恤,依法保障”的工作方针,形成抚恤、优待、褒扬相结合的多层次优抚制度,保障优抚对象的生活水平略高于当地群众,享受必要的优惠政策。
    ——实行安排就业、扶持就业、经济补助和自谋职业筹多种渠道、多种形式的安置办法,保障遏役士兵得到妥善安置。
      ——坚持分散与集中相结合的安置原则,深化住房、医疗制度改革,逐步建立以国家保障为主体,社会服务和家庭服务相结合的军休干部养老保障制度。
      三、采取得力措施,切实做好新时期的优抚安置工作
      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对优抚安置工作一直非常重视。早在1990年,江泽民总书记就明确要求“妥善安置军队转业干部、复员退伍军人和离退休干部,继续做好优抚工作,切实帮助烈军属等优抚对象解决生产和生活中的实际困难。”1995年,江总书记又进一步指出:“复员退伍军人的安置工作,是党和政府一项长期的重要的政治任务。”1996年,为了切实解决优抚工作面临的问题和困难,国务院召开总理办公会议专门研究,并下发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优抚工作的通知》。党中央、国务院为优抚安置工作指明了方向,明确了任务,这是我们做好新形势下的优抚安置工作的重要前提和保证。
    做好优抚安置工作,是加强国防建设的需要。《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是指导规范国防和军队建设的基本法律,也是我们做好优抚安置工作的重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对优抚安置工作的基本原则、主要内容作出了明确规定。建立强大的国防,支持军队的建设,保持军队的稳定,是我们顺利进行改革开放,集中精力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必不可少的重要条件。做好优抚安置工作,就能解除军人的后顾之忧,就能使军队保持旺盛的战斗力,就能积蓄强大的、训练有素的后备力量。优抚安置工作以其自身的特点和优势,在巩固国防;支持军队建设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做好优抚安置工作,是保持稳定、促进发展的需要。优抚安置对象是在革命战争时期和社会主义建设时期为革命事业、为保卫祖国和建设祖国做出特殊贡献的社会群体,也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一支重要力量。做好优抚安置工作,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有利于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巩固和发展安定团结的社会政治环境,保证和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
    做好优抚安置工作,是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需要。党的十五大再次强调要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公民,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强大的思想保证和精神动力。在我国优抚安置对象身上,集中体现着自强不息、勇往直前、不畏艰难困苦的革命英雄主义精神;体现着顾全大局、珍惜荣誉、为国分忧的崇高思想境界;体现着无私奉献、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优秀品质,对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青少年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具有重要的楷模作用。
    由此可见,优抚安置工作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事关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事关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推进,任何时候都不能有丝毫的松懈。对此要广泛深入宣传,在全国各族人民中形成共识,形成各方共同努力,社会广泛参与,领导大力支持的优抚安置工作新局面。
    通过改革和发展,逐步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符合军队建设需要的优抚安置制度,是一项长期的工作任务。当前,我们要按照优抚安置工作的基本思路和总体目标,继续扎扎实实地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依靠国家、社会力量,切实解决重点忧抚对象的主活难、住房难、医疗难问题。
    部分优抚对象特别是老烈属、老伤残军人、老复员军人的生活难、住房难、医疗难,一直是优抚工作的重点和难点问题。目前,这部分对象总计达400余万人,绝大多数已年逾七旬,基本丧失劳动能力,许多人还生活在贫困线以下,有的生病得不到及时治疗,住房破陋缺乏修缮。妥善解决他们的生活难、住房难和医疗难问题,是各级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是一项十分紧迫的任务。要采取有力措施,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地开展帮扶活动,确保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50周年之际,重点优抚对象的“三难”问题得到较好解决。
    要加大财政投入,保障优抚对象伪生活。国家财政应该依据全国职工平均工资和城乡居民平均生活水平,逐年调整提高抚恤补助标准,使优抚对象的生活水平与国民经济发展和城乡人民生活水平相适应。对优抚对象人数较多、财政困难的革命老区和贫困地区,通过转移支付制度给予照顾。地方各级财政要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尽快提高在乡老复员军人的生活补助标准,使他们的生活达到当地农村居民平均水平。通过中央和地方的共同努力,保证重点优抚对象的生活达到或略高于当地群众生活水平。各地在建立和实施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时,要充分考虑优抚对象的特殊困难,明确优抚对象的抚恤补助不计人家庭收入,确保生活困难的优抚对象能够享受双重保障,体现国家对他们的特殊照顾。采取得力措施,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地解决优抚对象的生活、住房、医疗困难。要依靠社会力量,增强保障能力。要实行优待金社会统筹,拓宽优待金筹集渠道,扩大优待范围,除优待义务兵家属外,对重点优抚对象实行适当优待,进一步提高其生活水平。要加速建立拥军优属保障资金,解决优抚对象特殊困难。要探索采取财政扶持、社会统筹、个人缴纳相结合的方式,为享受医疗补助的优抚对象开办医疗保险,采取多种形式解决重点对象的医疗困难。要逐步建立健全基层优抚服务网络,把拥军优属同社区服务、志愿者服务结合起来,巩固和发展各类基层群众性拥军优属服务组织,使它们逐步朝实体化、社会化方向发展,提高优抚对象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在佐房和劳动用工等各项改革中,要制定特殊政策,给予必要的优先优惠政策。积极探索开展适合优抚工作特点、满足优抚对象需求的社会互助活动。明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50周年,也是本世纪最后一年。为了切实解决优抚对象的生活、住房、医疗困难,使他们和全国人民同享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的成果,全国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和民政部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爱心献功臣”活动,通过广泛发动社会力量,认真落实优抚政策,开展多种形式的帮扶活动,使重点优抚对象的生活达到或略高于当地群众生活水平。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把这一活动同创建双拥模范城(县)活动紧密结合起来,广泛发动群众,提供政策和资金支持,确定解决“三难”问题的具体帮扶计划,切实增强优抚对象的自我发展能力。
    (二)采取多种形式,妥善安置退役士兵。
    当前,退役士兵安置任务繁重,难度增大。要从国家整体利益的大局出发,采取切实有力的措施,确保年度退役士兵安置任务的完成。
    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宏观调控力度,落实安置政策。各种所有制性质和组织形式的所有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都有接收退役士兵的责任和义务,要按照退役士兵,总量、各单位职工人数和用工需要等情况,本着均衡负担原则,按比例确定各用工单位的接收安置任务,加快制定非国有经济单位承担国防义务、接收安置退役士兵的法律和政策,保证退役士兵第一次就业。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劳动用工制度改革的需要,积极探索多种渠道、多种形式安置退役士兵的新办法。建立退役士兵人才和劳动力市场,完善荐才、用才服务体系,实豹“双向选择,供需见面,保底安置”;采用经济手段,实行安置任务有偿转移;鼓励退役士兵自谋职业;对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由当地人民政府发给一次性补助金;根据退役士兵不同的择业需求,制定优待政策,鼓励和引导退役士兵多种渠道、多种形式就业。
      要开展退役士兵技能培训活动,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增强择业上岗的竞争能力。要认真贯彻实施《培养和使用军地两用人才工作发展规划》,在继续做好农村两用人才开发使用工作基础上,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城镇退伍军人两用人才开发使用。开展多渠道、多途径的技能培训,健全育才服务体系。
      (三)调整完善政策,切实做好军休干部接收安置工作。
      军休干部职级高,资历深,在军队和社会都有广泛影响。各地要根据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军队现代化建设的需要,紧紧抓佐建房、接收和服务管理三个环节,统筹规划,合理安排,突出重点,稳步改革。对佐房建设,要本着有利于军休干部生活居住、有利于移交安置、有利于服务管理的原则,按照国家住房分配货币化的发展方向“,结合实际,改进建房方式,加快第五批军队离退休干部建房进程。在接收安置上,要本着对军休干部高度负责的态度,做好各项准备工作,与部队密切配合,及时研究解决接收安置工作中的实际问题,解除军休干部的后顾之忧,加快接收安置进度。在服务管理上,要积极探索社会化管理模式,加快军休佐房、医疗制度改革,改进于休所用人用车办法,提高服务管理水平。要进一步理顺工作关系,明确部门职责,建立健全规章制度,确保军休干部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落到实处。
    (四)广泛深入开展双拥活动,全面推进优抚安置工作。
    要广泛进行双拥传统的宣传,普及优抚安置法律法规教育。深入开展向人民解放军学习活动,不断增强全民国防观念和拥军优属意识,形成关心、支持、爱护人民解放军的良好社会风气;积极主动地帮助部队解决训练、工作、生产和生活中的实际问题,为军队建设提供坚强有力的保障和支持。要深入开展创建双拥模范城(县)活动,巩固和发展军政军民团结的大好局面。优抚安置工作是双拥工作的重要内容,要充分利用创建双拥模范城(县)这一具有广泛影响的重要活动形式,把创建活动与落实优抚安置政策紧密结合起来,将解决重点难点问题作为创建双拥模范城(县)活动的重要内容,列入考评标准,把创建双拥模范城(县)的过程变成落实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过程,推进优抚安置工作的深入发展。
      (五)加快法制建设,推进依法忧抚安置进程。
    法制建设是做好优抚安置工作的保证和重要手段。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加强法制建设,实现依法优抚安置尤为重要。要根据形势的发展,不断完善优抚安置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针对优抚安置工作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人当地实际出发,不断修正、补充和完善现有的各级各类优抚安置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切实加强执法督促检查工作,下大力气抓好优抚安置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在基层的落实。当前,优抚工作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优抚工作的通知》,在建立抚恤补助标准的自然增长机制、依靠一社会力量提高优抚对象生活水平、维护优抚对象的合法权益等方面取得新的突破。安置工作要坚决执行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在拓展安置渠道、改变安置办法、鼓励竞争就业和自谋职业、开发使用军地两用人才、改革军休干部服务管理方式等方面有新的发展。同时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为基本依据,结合兵役制度、士官制度、国家公务员制度的改革,在《军人抚恤优待条例》、《退伍义务兵安置条例》的基础上,抓紧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抚恤优待法》的起草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士兵安置法》的论证,并着手起草《退休军官安置条例》等法规,力争尽快出台,实现依法优抚安置的目标。
    (六)坚持宗旨,深化改革,进一步推进优抚事业单位和军供站的发展。
    优抚医院、光荣院、烈士纪念物建筑和军供站是优抚安置工作的重要载体,也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窗口。要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规律,深化改革。加强管理,加快建设发展步伐。优抚医院和光荣院要坚持全心全意为优抚对象服务的办院宗旨,通过调整规模和布局,加快各级政府投入,更新设施,改善人才结构。改进服务质量,不断增强自我发展能力,拓展服务功能。优抚医院要在高质量收治优抚病员的基础上,服务社会群众,向具有一定特色和技术优势的专科医院方向发展;光荣院要在高标准供养孤老优抚对象基础上,为社会提供养老服务,向公寓化管理方向发展。烈士陵园要坚持“褒扬先烈、教育群众”的办园宗旨和宏观指导、分级管理的基本原则,改进宣传教育手段,美化园容园貌,建成集宣传、教育、游览等多功能于一体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基地。军供站建设要坚持“为部队服务,为国防建设服务”的办站宗旨,加强正规化建设。平战结合,综合利用,科学管理,增强快速供应和应急保障能力,把军供站建设成机构健全、设备先进、管理科学、反应快速。保障有力的军供保障机构。
    做好优抚安置工作,必须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取得举世瞩目的伟大成就,最根本的就是靠邓小平理论的指导。要把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事业全面推向21世纪,同样必须用邓小平理论来统一思想、凝聚力量,提高水平,做好工作。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江泽民同志提出的“一个中心”、“三个着眼于”的要求,即:以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实际问题,以我们正在做的事情为中心:着眼于马克思主义理论的运用,着眼于对实际问题的理论思考,着眼于新的实践和新的发展,深入学习邓小平理论,深刻理解和运用“解放思想,实事求是”这一理论精髓,认真研究优抚安置工作的新情况,总结新经验,解决新问题,开辟新领域,把优抚安置工作推进到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同志们;建立和完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优抚安置制度,任重道远。我们深信,有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有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及人民解放军和有关部门的支持配合,通过大家的共同努力,优抚安置工作一定会得到新的发展,取得新的进步。让我们在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下,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深入贯彻党的十五大精神,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进取,以优抚安置工作的一流业绩,为巩固国防、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