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医疗器械进货质量的管理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8 01:24:58

一、 医疗机构应把质量放在选择医疗器械和供货企业条件的首位,制定能够确保购进的医疗器械符合质量要求的医疗器械进货程序。

二、医疗机构购进的医疗器械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合法企业所生产或经营的医疗器械。
  (二)医疗器械质量符合质量标准和有关质量要求。
  (三)应有国家规定的注册证号和生产批号。进口医疗器械应有符合规定的、加盖了供货企业质量管理机构原印章的《进口医疗器械注册证》和《进口医疗器械检验报告书》复印件。
  (四)包装和标识符合有关规定和储运要求。
  (五)医疗器械应标明医疗器械品名、生产企业名称、注册地址、生产地址、联系方式及售后服务单位。

三、 医疗机构对首供企业应进行包括资格和质量保证能力的审核。审核由业务部门会同质量管理机构共同进行。除审核有关资料外,必要时应实地考察。经审核批准后,方可从首供企业医疗器械进货。

四、医疗机构对首用品种(含新规格(型号)、新产品、新包装等)应进行合法性和质量基本情况的审核,审核合格后方可使用。

五、 医疗机构编制购货计划时应以医疗器械质量作为重要依据,并有质量管理机构人员参加。

六、签订医疗器械进货合同应明确质量条款。

七、 购进医疗器械应有合法票据,并按规定建立购进记录,做到票、帐、货相符。购货记录按规定保存。

八、医疗机构每年应对医疗器械进货情况进行质量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