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次倒会!我们还要不要相信标会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9 16:14:21

福建,传说是标会的发源地

什么是标会

标会的称呼有很多种,打会、抬会、日日会、互助会、老鼠会。标会只是一个概称,是一种具有悠久历史的民间信用融资行为,具有筹措资金和赚取利息双重功能,通常建立在亲情、乡情、友情等血缘、地缘关系基础上,带有合作互助性质,在国外称为“轮转基金”。虽然叫法有多种多样,具体规则也五花八门,但本质上都是入会成员间的有息借贷。

标会内部的一些称呼:

会首:也就是发起人,或称“会头”。会首也可由参与标会的人共同推举产生,只能是一人。标会首期筹款归会首所有,并负责成员违约未按时缴纳会钱。

会脚:除会首外其他参与标会的人。

标金:事先约定的每个会员每期须缴纳的会费(相当于利息钱)。

死会:标会对于已经得标的会脚即为“死会”。

倒会:某会员得标后不再缴交会款的行为称为“倒会”。

福建标会多吗?

标会起源于福州民间,后来推广到全省也传到了温州。如今标会这种集资形式在很多地方已经销声匿迹,但在福建宁德、福安、三明等地仍然风靡。中央台经济半小时栏目也曾对福建民间标会进行过专门的采访。以下是记者在宁德街头的一段暗访:

记者:那附近有人做(标会)吗?

摊主:人数啊,还是挺多的。那很多,一般宁德人都做会。

记者:有没有人赔的呀?赔多还是赚多啊?到最后?

摊主:这哪里会赔啊。只有赚钱啊,还赔钱?

记者:那标了钱都干什么?

摊主:标了,有的人盖房子,有的人做生意。…[详细]

大闽网友“小咖”亲历标会:

“我入的标会一共30名会员,每个月交600元底标,事先约定固定标金100元,不进行竞标,谁需要提前跟会首打招呼,该月就给谁,拿到以后,就成为死会。之后死会每个月都要交700元,直至标会结束。不过第一个月,需交2个月的会钱,也就是1200元。其中多交的一个月的底标,是给会首用的,会首有挪用这一个月会钱的权力。标会的最后一个月,会员不用再交底标600元……因为参加标会的人都有固定财产,而且都是亲朋,所以我不太担心它的安全性。”

给标会定性很无奈,一半是天使一半是魔鬼

人们发起标会的目的是什么?

首先,标会具有筹措资金、解决燃眉之急的作用,标会可以办成温馨的互助会,甚至成为一方亲友定期联络感情的社团。

其次,由于入会享有高利息收入,所以在一些地方,标会代替银行成了一种理财工具。

有一些人为牟取个人利益,利用标会进行非法融资组织…[详细]

标会存在于民间,依靠会员之间的信用来维持,我国法律并未明确认可其合法地位,产生纠纷时无法给予受害人完全的保护。

说标会是天使,因为对于普通百姓确有雪中送炭

标会原本是一种古老的民间友好互助方式。参加标会的人的最初目的都是为了解决生活困难。

在宁德地区,每逢年末或八九月份大学开学时,民间标会的数量就会增多。而对于想要贷款的人来说,由于标会的利息肯定比民间借贷的利息低。有时可能比银行的还要低。再加上还款周期长、压力少,因此很多愿意通过参加标会筹集资金。

从另一方面来说,民间标会其实是正规融资体系一个必要的补充,也在一定程度上支持了福建的中小企业发展。

说标会是魔鬼,因它膨胀了人性的贪婪

传统上的标会,主要是一些亲朋好友之间为了解决燃眉之急临时组织的,不认识的人一般来说都禁止加入,后来不少标会变味了,利益的驱使也给一些试图通过标会牟利的人钻了空子。

宁德蕉城分局经侦大队的中队长介绍:近年来,闽东的"标会"已经逐渐褪去了其亲情或乡情的色彩之后,慢慢就变成纯赚利息的工具,甚至是纯粹的金钱游戏了。所以,一旦发生倒会的现象老百姓的这些钱就血本无归了,很少有拿得回来的。但尽管如此,高回报仍吸引着人们一步步靠近…[详细]

地下标会为何屡禁不止?

业内人士指出,国内的金融机构,表面上信贷政策宽松,但实际操作中条件非常苛刻,很多民间需求根本无法满足。标会作为草根金融的一种,在互信的基础上,能够到达银行信贷无法覆盖的空白领域,有效缓解了中小企业和部分民众资金紧张的局面,这是福建民间标会长期存在的现实原因。

短评:标会好比家里养猪。一头猪,每天喂些剩菜剩饭,不出意外过年时就能改善伙食。但是肉多吃不完,便拿去市场卖,意外多了一笔钱,于是第二年家里多养了一头,更加希望猪能长胖一点多赚些钱,让生活再好一些。这时候家里人都对猪产生了期望。

标会走入怪圈,该禁绝还是疏导值得一说

民间标会仍然站在灰色地带

历来我国政策是不支持民间标会方式、禁止高利贷私人借贷,而民间标会介于合法与非法之间灰色地带存在,不受法律保护。当然我国的《刑法》早有规定,“非法经营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等破坏金融秩序罪,惩治那些借钱牟利、骗钱敛财的犯罪行为。

标会作为“草根金融”的一种,最大的问题是本身经营隐蔽,未能遵守法律。在福建福安等县市,有一个叫“治会办”或“治标办”的官方机构,被人戏称为替地下标会收拾烂摊子的维持会。

禁绝:严厉打击绝不手软

公安:坚决严厉打击利用“标会”名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和非法集资行为。

政府:旗帜鲜明地反对以“标会”为名的非法集资,并将予以严厉打击。

社科院农村经济研究所冯兴元教授:会头首先应该自行平账,退还会员本金,中标利息超出基准利率4倍的标会,由于不受法律的保护,会头在平账的前提下,再酌情按最高不超过银行利息给予补助。

疏导:建议尽快对标会进行立法规范

中央财经大学中国银行业研究中心主任、教授郭田勇:标会作为“草根金融”的一种,最大的问题是本身经营隐蔽,未能遵守法律。标会这一特殊的民间融资形式发展到一定规模,应当引导其规范化运作,甚至结合中央《放贷人条例》的精神将其合法化,只有在政府的严格监管下阳光化经营,才能降低成本和风险…[详细]

福建江夏学院青年教师兰容英:建议尽快对标会进行立法规范,将标会进行契约法典化,用法律保证标会健康发展。为加强对标会的管理,兰容英认为,标会宜由银监会实施监管。

厦门大学金融系副主任陈善昂博士也认为,必须在相关法律的框架内给标会一个合法的地位,只有老百姓有了畅通的融资渠道,那些鱼目混珠的标会才有可能消亡。…[详细]

民间标会能否成为低风险融资渠道?

作为不合法的融资渠道,标会的信用基础往往很脆弱,一宗“倒会”足以对公信力造成致命打击。“如果会员限制在亲朋之间,‘标会’风险不会太大,也可以解决农民的融资难题,不应该管得太严。但是,如果规模发展到乡镇一级以上,那么国家应该尽快通过出台《借贷款条例》等有关民间借贷的法规来规范引导,或者干脆发展成为资金互助社等其他形式,否则风险太大!”…[详细]

结语:

民间标会拥有双重性格,冷静地看待标会,我们不能只抓着阴暗面批判和大力禁绝。如何将民间标会规范化、合法化,值得破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