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投之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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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投之惑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1月24日 08:26  南方日报

  2010年,创投第一次大规模分享到资本市场的盛宴,成为创业板的大赢家之一。但与此同时,除了被质疑要对创业板高股价“原罪”负责外,创投自身还面临税收负担重、新项目水涨船高、资金来源不足等困惑。中国经济继续前行,创投能否继续“激情四射”?

  推波助澜高股价?

  创业板一周年盘点,一个现象被发现:在130多家上市公司中,一半以上背后有一家或多家创业投资公司如影随形。日前,清科研究中心发布的最新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0年10月22日,共有超过五成的创业板公司得到了创投和私募的投资,此比例远高于境内其他资本市场。

  创业投资,作为私募资金的重要投资方式,通过对企业上市之前进行股权投资,上市之后在资本市场上退出获得增值收益。2010年,创业板造富成绩斐然,让创投这个行业声名鹊起。根据清科研究中心发布数据,以发行价计算,创投们的投资增值率平均达到惊人的10.82倍。

  然而,创业板高股价、高超募等问题引发的众多担忧中,创投机构被认为是幕后推手之一。“企业在登上创业板时制定的高市盈率定价,还要‘归功于’创投机构不辞辛劳地动用各类行业资源。”一名市场人士评价,创投企业最大的价值是其背后的人脉与背景,有创投股东的企业上市道路顺畅很多。

  “创业投资本应该扶持企业由小到大,从它们的成长中获利,但是现在却简化成了包装企业上市、从资本市场上套现的循环。”高回报的诱惑,导致一些创投机构不再去帮助企业解决所存在的矛盾和问题、要求企业增强管理的有效性,而是想方设法掩盖它们,追求合乎监管规定的报表。

  据清科研究中心统计,绝大多数创业投资机构并没有在企业成长初期就注入资金给与扶持,而是在企业的扩张期进入,从进入企业到上创业板的回报周期较短,平均在2年左右时间便成功获得IPO的退出通道,使得投资机构整体回报倍数拉升。

  由于IPO潜在的暴利诱惑,上市前夕一些机构突击入股的现象也偶有出现。中国人民大学金融与证券研究所所长吴晓求近日在深圳表示,创业板公司突击入股现象严重。根据公开的测算,创业板企业中存在突击入股的比例在30%以上,突击入股的股权比例在2%至5%左右。这种寻租股东突击入股的现象直接造就了寻租股东的创富现象,引发市场的不满。

  不过,也有人认为,突击入股行为是上市前夕的普遍性问题,并不只发生在创投投资青睐的创业板公司。随着这一问题引起证监部门的重视,系列各个环节监管措施逐渐到位,创投机构也会遵守良序。

  发展受多方制约

  国家发改委金融司金融处处长刘健钧在论坛中坦言,“虽然我15年如一日推动创业投资这个事,但我自己感觉到并不如我自己的意愿,很多方面并没有达到我预期的目的。”

  他认为,当前查创投行业主要受多个方面的制约:行业法律层级太低,难以争取到相关的税收优惠;国家级引导基金的实际示范未到位;创投募集资金的来源不宽裕等等。

  “现行的《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作为基本规章,虽然给创投体制带来了突破,但法律层次偏低、法律效力仍有待提高。”刘健钧表示,目前创投企业适用的税收政策要求只能以符合“中小”、“高新”双重标准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投资额”申请税收抵扣政策,他建议完善创投税收政策,将现行税收抵扣政策的标准从“中小高新”双重标准,适当放宽到“中小”单一标准。“目前财税部正在研究这个事情。”

  又如,虽然已有的《引导基金指导意见》有关规定具有较强的操作性,但要更好发挥政策效用,还有待国家级引导基金的实际示范。

  另外,创投资本的来源仍然很狭窄。“我们前段时间发布了一个报告,在创投资本来源的比例已经从早前的20%提高到了2009年末的38%。这是一个好的迹象,但是我们还是感觉到有很多不足,目前创投资源来源的渠道很狭窄。”他强调,在国外商业保险资金是创投的重要来源,但是目前商业保险资金不能投创投。

  财富效应背后存忧虑

  2009年创业板的启动,无疑是中国创投行业史上的转折点,不少创投也在这一年“多收了三五斗”。但是一周年过去了,快钱越来越难赚、新项目水涨船高,行业困惑并没有减少。

  本月17日,创业投资与创业板长效互动机制高峰论坛在深圳举行。深圳中科宏易投资管理集团董事长王平表示,虽然创投行业的财富效应在2010年大爆发,但当前有三个问题让他感到很“累”:“第一是同质化的问题,大家都在追逐后期的项目,追逐能IPO的项目,这里面会出现同质化的问题。第二是多元化的问题,一个基金不管规模大小,哪怕只有1个亿的基金也要全行业都投。第三是高价化,现在进入项目的价格越来越高,但很多人还是闭着眼睛往里面跳。”

  同样有困惑的深圳市创东方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肖冰在主持一场论坛时说,“现在我们的困惑是大家普遍看到了行业太热,股市的泡沫,包括团队的人都挺浮躁的,是为了真正的做好VC(风险投资),去培育企业慢慢成长,还是说现在有很多机会,可以短期赚到钱?整个氛围都比较浮躁。我比较怀念我们在2006年做创投的时候,真正的是踏踏实实的,慢慢的培育企业成长。”

  松禾资本董事长罗飞最大的担心是,据估计,创投行业在去年、今年甚至明年会投资2000—3000个项目,这些项目进入上市的申报之后,其中有多少家能够真正进入到资本市场,是一个挑战。“3年后会有一个检验,我们这几年累积的几千家项目会用什么样的方式退出。我想不可能所有退出的渠道只有一个就是上市,就是IPO,残酷地来讲,有可能是‘自相残杀’。那个时候来讲,我们应该怎么办?”

  创投行业欲推自律公约

  在17日的高交会分论坛上,中国创投专业委员会秘书长洪显明介绍了一个月前刚成立的“中国创业投资专业委员会”的产生背景。

  作为国家发改委主管的协会组织,委员会筹备工作得到了国家发改委、人大财经部等国家四部委的重视,在成立大会上,国家四部委领导对前来参会的中国创业投资管理业界的近500多名同仁殷切寄语。据悉,这一协会的成立,其主要使命之一便是起草设立创投行业自律规章。

  “国家多部委联合成立创业投资专业委员会,是为了支持创业投资业的发展,实现我国经济发展的战略转型;为了加快创业投资的规范建设,建立企业自律管理和政府引导管理相结合的中国特色管理体制;为了加强创投企业合格的机构的培训建设,减少和控制投资风险,全面提高投资成功率;为了统筹发挥与创投行业相关的各资源,形成创投行业发展的合力。”据洪显明介绍。

  记者从他简单的发言中了解到,创业投资专业委员会将在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工作:一是推动各会员单位签订行业自律公约,抵制不正当的行业竞争,反对虚假和误导性的商业宣传。二是加快创投行业自律的建设,推动行业的规范化和专业化发展。三是启动行业评优表彰工作,树立行业标杆,为广大创投行业提供指引———委员会将产生一个评定委员会。四是探索中国创投行业的基本规律。

  深圳市委常委、副市长陈应春:

  无需设专门监管

  市场是最好裁判

  目前为止,创投行业并没有一个归口的职能部门对它进行垂直监管,也没有产生诸如行业标准之类的共同行为准则。这是否会造成行业的诉求难以达成,或者难以用同一个声音反映到相关部门,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对行业快速健康发展?

  在17日的高交会“创业投资与创业板长效互动机制高峰论坛”上,深圳市委常委、副市长陈应春和南方日报记者对这个问题进行了探讨。“我认为不是每个行业都有必要设定一个垂直监管部门,”他说,“正如我方才讲的,市场是最好的裁判,当然还有法律。”

  陈应春在发言中谈到,政府的职能,主要是为一个地区去营造一个创投业发展的良好市场氛围。“如果用形象的说法,过去要求政府不要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今天的政府应该是两者都不要当。运动员大家认为是不可以当,那裁判员是不是可以当了?我觉得最好的裁判员是市场。政府当一个场地维护的管理者,政府把这一块场地维护好,管理好,使得它的秩序、环境适合更多的运动员在这里,这就是政府的职能。”

  他认为,创投本身是一个投资行为,在它的前端有相关企业的法律法规,后端有证券部门、资本市场的制约,“投资行为本身要符合这个市场的法律法规,从这个角度看它的监管部门其实是很多的。”

  尽管如此,行业在发展中难免会面临一些共同的问题,这时应该靠什么的力量维护行业共同利益?陈应春认为,主要是靠自律,以及行业协会能发挥它相应的作用。他还认同“前些深圳创投行业的快速发展,也与这个宽松的环境有关”。

  “深圳市政府正是秉承这样一个理念,吸引了众多的创投机构在深圳扎根。而同时深圳市政府也认为所有在深圳落户的创投企业,也不代表它们最后就在深圳,现在这些企业的足迹遍布了全国各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