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乡镇之研究-华网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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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湾的先住民,即现今的高砂族;在汉人移居岛上以前,西部的平原已广布着高砂族的平埔族;在1720年左右﹝康熙末年﹞所记载的「台海使槎录」卷八「番族杂记」的「土番」项以及「台湾归化土番」项中,都有「以数十或百数十户为一社,环以竹篱」等等的记载,即可证明这一点。这里最主要的一点,固然可以想见南部台湾平埔族的村落景象,同时也可以想见:汉族移住来此从事开垦的时候,不单因为缺乏水源或困于原始景象,乃是因为他们来到先住民平埔族所形成的集村中间,为了对抗起见,散居既属危险,就必然形成集村。后来汉族的势力逐渐膨胀,于是两族之间屡次发生互相倾轧的事件,因此,双方为了自卫,也愈益巩固了集村的形态;然而,另一方面,两族和平相处在一个集村里的,也不在少数。由于汉族的政治、经济、社会等压力占有优势,平埔族也有一部分同化了,但大部分却被挤到了山上。而平埔族村落的原址,也给汉族留下了村落的基础,因此汉族在那里形成集村乃是常例。湾里社的善化和麻荳社的麻豆,就是一个显著的例子;这样的村落,我称之为汉蕃交代村落。斗六古坑庄一个名为新庄的部落,是百数十户的小集村,那里有两口深达15公尺左右的深井,供应着全村的饮料水;据传这是蕃人所掘的井,因此我们可以确定:这里原是户数与现今傍这两口深井为生的人口相差不多之蕃人部落;即今在户籍上,也还残留着几户高砂族的人家。这也是一个很显然的汉蕃交代部落;凡是以井为中心而发生的部落交代,井水便成了双方部落间的媒介物。这亦即是﹝1﹞项所述部落形成与生活上必需之水的关系之一例。     

    一、 绪言 

    作者渡航台湾,时在1931年,已是好久以前的事。那是我初次与台湾见面,曾意外地得到一个深刻的初次印象:台湾依然遗留着浓厚的中国风味!当时在中国,到处汹涌着抗日思想,欲对中国从事地理学方面的调查或研究,正处在一个困难的时代;因此对于遗留在台湾中国式的事物,特别是对村落或市镇的研究,一方面既有助于研究中国的工作,他方面,因为台湾所有中国式的村落或乡村都市,年年在改变面目,若不实时加以调查,则将来对于日据后转变期间台湾乡镇的情形,即将有无由知晓之虞。台湾的都市几乎全已近代化,昔日的面目已消失殆尽,关于这些,可惜前人未曾留下详尽的调查成果,我们深已当时那些地理学者的怠忽为憾,而到了业已失去时机的今日,祇好徒唤奈何了!因此我想至少不要放过了乡镇,而来着手这一项工作;我不顾时间和资力上的缺乏,祇凭着兴趣和好奇心,独力达到了一个阶段。这原是永无止境的工作,因此本篇的用意,祇是且先在此记述一个概略而已。 

    二、 台湾的村落 

    ﹝一﹞ 村落的形态 

    村落是人类集居的最小单位;村落学上说:「村」即是「群」 ,「落」即是「居住」,「村落」乃指成群的住家,祇要是有几所住宅集合在一起的,就叫「村落」。然而乡村里的住宅,往往不一定是群集在一起的。也有是一所一所互相隔离而散在着的。所谓村,一般就是指的农村;在农业上,田地就是工作的地方,因此农民的居处与这田地是不能完全分离的。这就是说一个农家,如果他们所耕种的田地是在家宅的周围,则就非常便于经营;而要使农家周围的耕地成为自家所有或是自家所耕作的,则那些农家就势非一所所分散不可。一方面也因为如果有别人来耕作这些周围的田地,在这农家认为是一种奇耻大辱,同时也由于其它种种原因,使得这种农家的散在性,并不是一时的现象,而延续得相当的长久。可是以一个相当广大的范围来说,因为包括着许许多多散在着的人家,所以也称之为村落。因此所谓村落,就住宅的配置上说来,可以大别为集村﹝集居型﹞与散村﹝散居型﹞两类。前者是数十数百所密集在一起,后者则是每一处耕地中分怖着一所或者数所。在德国,集村称为Drof,散村称为Hof,他们把村落的形态判然分别出来,乃是自古著名的事实。尤其是,在这两者之间的一种形态,也有称之为小村﹝德国称为Weiler,英国称为Hamlet,法国称为Hameau﹞而以示区别的。 

    农村间这种家宅的集散状态,就农村的经济生活或社会生活说来都有重大的意义,因此论到这两种形态的孰长孰短,就会因各个地方情形的不同而产生种种不同的见解。然则,何以甲地产生了集村,而乙地却又相反产生了散村呢?先决问题应该是探究出其中的原因。是因为自然的条件吗?是出于人为的计划所安排的吗?是因为农业经营的方式不同吗?是由于民族性的传统乃至社会性的不同吗?我们得从种种不同的观点去加以研究。关于德国之有hof与drof,从古以来曾有许多人研究过,一说是:村落形态的不同是由于民族性的差异,日耳曼﹝German﹞族有drof的传统,基尔特﹝Kelt﹞族则有hof的传统。这一种说法也尚有问题。在意大利,北部多散村,南部多集村,法国和巴尔干半岛,也有这种区别,关于这些,万国地理学会议也曾作为共同研究的题目而提出过。日本国内的农村,大半都是集村,幕末以来所开发的所谓某某新田的农村里,偶然有些散村。然而富山乡的砺波平原,却有着标准式的散村,小川琢治博士曾称之为孤立庄宅﹝Einzelhof﹞,也有人说这是1,200年前实行班田制时代所产生而遗留下来的,也有人说这是庄宅园林亦即以原始方法开发森林的遗迹,也有人说这是根据加贺藩农田制度所产生的形态,研究们对此所说不一。 

    ﹝二﹞ 台湾村落的两种形态 

    通观台湾的村落,北部的大抵都属小型,祇有单独一家的也不在少数;南部的村落则与此相反,大祇属大型,数十家在一起的犹算是小,大祇都是百数十家乃至数百家成为一团一团,分布在各处,团与团之间有广大的田地,一家独处一方的系属绝无仅有,所以我们可以说台湾的村落,北部多散村和小村,南部则多集村。 

    那么村落形态殊异的南北之界是以什么来划分的呢?大体可以说是烛水溪。浊水溪的下流分成几条支流,旧台中台南两州,即是以其支流之一的西螺溪为界线的;依据旧陆地测量部的地图,浊水溪的主流自官线铁桥下掠过北斗西部而流向西北,即成麦屿厝溪而从鹿港的西部入注海内。溪水为人民利用以灌溉田地,水量极少,但是主流的河身,却成了两种村落形态的界线。从南部起直到这主流的边界为止,都有集村毗连着,而在北岸,从员林平原至大肚溪之间,亦即连结员林、鹿港与彰化之间的平原上,恰恰有着可说是集村与散村的中间形态的连村,或者是Marting所说的单路村﹝Einwegedrof﹞,而彰化、鹿港以北的台中盆地、梧栖、大甲、苗栗、竹南、新竹一带的平原,以及桃园高地、台北盆地、宜兰平原等地,便是散村和小村。看了陆地测量部五万分之一的地图,就很明了。 

    ﹝三﹞ 台湾村落形态的成因 

    何以台湾村落的形态,南部与北部有如此不同呢?我以为这有着种种的原因;其中也有绝端相反的原因,同时也还不止一个,而有着几个积极的原因,在村落的形态上反映出显著的对照。且将主要的原因列举于下。 

    ﹝1﹞ 生活上所必需之水的关系 

    水仅次要于空气,是生活上根本的必需品;北部因为没有显著的干旱季节,生活上必需的水随处可以取得,所以水对于住处的关系比较少;南部则以冬季为中心,每年几乎有半年是显著的干旱日子,往往连饮水都缺乏;尤其是南部的平原地带,地形上多高燥的地方,因此水利更加不佳,不能够随处找居住的地方,于是人们就自然而然地,不得不集合在水源方便的地方,或是合力掘了深井的地方来生活。这种情形,使台湾的村落产生了两种不同的形态,这是我们首先应该想到的。就是说日本也好,别国也好,水是与村落的形态有关系的。即是台湾北部,那些水利不佳的高地上,也往往见有小型的集村﹝例如大肚高地﹞。 

    ﹝2﹞原始景象 

    未经开拓的原始状态,我们称之为原始景象;这种原始景象推测起来,台湾的北部与南部该有相当显著的不同。北部的一些平原,大半都很低湿,白昼也是暗沉沉的森林;而南部的平原则比较高燥,干季苦旱,因此从前想必多草原和散树草原那样的所谓草埔地方。在这样不同的原始景象中所开拓而形成的村落,其形态也随之不同,这该是自然的倾向;德国的地理学者R. Gradmann﹝注﹞,曾下一般的说明谓:「森林地带产生小型的聚落,而开放的草原似的地带,则产生大型的村落,」论到台湾原始景象与村落形态的关系,这个说明似亦甚为确当

    ﹝3﹞先住民与移民村落形态的关系 

    台湾的先住民,即现今的高砂族;在汉人移居岛上以前,西部的平原已广布着高砂族的平埔族;在1720年左右﹝康熙末年﹞所记载的「台海使槎录」卷八「番族杂记」的「土番」项以及「台湾归化土番」项中,都有「以数十或百数十户为一社,环以竹篱」等等的记载,即可证明这一点。这里最主要的一点,固然可以想见南部台湾平埔族的村落景象,同时也可以想见:汉族移住来此从事开垦的时候,不单因为缺乏水源或困于原始景象,乃是因为他们来到先住民平埔族所形成的集村中间,为了对抗起见,散居既属危险,就必然形成集村。后来汉族的势力逐渐膨胀,于是两族之间屡次发生互相倾轧的事件,因此,双方为了自卫,也愈益巩固了集村的形态;然而,另一方面,两族和平相处在一个集村里的,也不在少数。由于汉族的政治、经济、社会等压力占有优势,平埔族也有一部分同化了,但大部分却被挤到了山上。而平埔族村落的原址,也给汉族留下了村落的基础,因此汉族在那里形成集村乃是常例。湾里社的善化和麻荳社的麻豆,就是一个显著的例子;这样的村落,我称之为汉蕃交代村落。斗六古坑庄一个名为新庄的部落,是百数十户的小集村,那里有两口深达15公尺左右的深井,供应着全村的饮料水;据传这是蕃人所掘的井,因此我们可以确定:这里原是户数与现今傍这两口深井为生的人口相差不多之蕃人部落;即今在户籍上,也还残留着几户高砂族的人家。这也是一个很显然的汉蕃交代部落;凡是以井为中心而发生的部落交代,井水便成了双方部落间的媒介物。这亦即是﹝1﹞项所述部落形成与生活上必需之水的关系之一例。 

    汉族之来北部开垦,比南部迟得多多;但当时大部分地方,似乎还是所谓原始林,先住民的人口稀少,大的部落寥寥可数,恰恰如今日的新几内亚,海岸地带和河岸地带,祇有小小的部落点点星散着。因此在北部平原,与南部不同,移住的汉族并不需要以集居来对抗先住民。并且当时汉族已占了优势,加之下面一项所要说的所谓大租户开垦的开垦组织,相反地驱使移迷采取了散居制,于是奠定了今日散村形态的基础。若在先住民的势力相当强大的期间移住进来,则移民为对抗起见,往往集居在一起。日本本土东北一带开拓当时的状况也是如此。然而也有些地方,先住民的势力虽不很强,但因为处于太原始的状态,于是为了对抗自然的迫害﹝也包括野兽等等﹞,最初也还得集团生活;等到开垦事业有了进展,才逐渐改为散居生活。这样的例子,试看日本北海道屯田兵村中住宅与耕地之间比率的变迁也可明白。台湾东部的日本移民村,也因有着对亢先住民的作用,所以一直是集体的形态﹝注﹞。 

    ﹝4﹞开垦组织 

    台湾南部,较之北部早为汉族所移住开垦;当时的开垦组织,采取形成集村的方式,荷领时代的王田组织,郑氏时代的官佃组织和营盘田组织,都是如此;一般农民作为政府或官吏的租户被招募过来,都是没有资财的贫农。他们大半都是互相集合同宗或是同乡中关系亲密的朋友共居一处,无论是日常生活上,或是农业经营上,都是有无相通守望相助,且得共同开垦的便利,有些地方简直使人觉得那是一种村落共产体﹝Village Community﹞的组织。在南部,为了对抗势力特别强大的先住民而必须采取集居形态,已如前面一项所述;而南部的许多营盘田的组织,可说乃是一种最标准的集居形态。这也是形成今日南部一般集村的一个要因。 

    北部的开辟较南部为迟,其开垦组织也与南部不同。那是所谓大租户开垦;资财雄厚者或是此等人所合伙的组织,从政府或是蕃社获得了广大未开垦土地的开垦权,由南部或是大陆上招募许多佃农,将那些未经开垦的土地划分成许多区,每区有十余甲或数甲的土地,各设一个佃寮给佃农居住,出资叫他们从事开垦。此等散在各区的佃寮,多数成了今日北部所见的散村基础。虽然先住民高砂族较南部稀少,威胁和迫害以及互相倾轧的情事都比较少,但是依然需要对先住民的防御和对盗匪之类的警备,所以那些垦首亦即大租户,就自雇隘丁、垦丁,设立隘寮之类来配合这种需要。在山麓地带,这种戒备尤属必要,因此一般佃农的住家也就形成了小集村;其它一带平地,因为不大有乱子,大抵还是散居的状态。宜兰一带的平地,则采取着异于大租户开垦的组织,开垦当初,山麓地带形成了自头围至五围的防御性的集村;直到治安步上正轨宜兰平原才产生了散村。 

    这里得稍稍补充几句,把所谓「大租户开垦」的大租户略加说明。原来,当垦首将获得开垦权的土地划分给招雇来的佃农时,地积的测量非常粗略,实际的面积比名义上要广大得多,一个佃农所分配到的土地,甚至有多至十几甲的,开垦到后来,因为佃农自己一家管理不了,他就再雇其它的佃农,让他们分居住在各自所经管的地区内而分担着农作。于是土地的经营实权,就脱离了垦首的掌握,转移到垦首所招雇的佃农手上了;此等佃农像小地主一般,获得了自己所招雇的佃农向他们缴租﹝租米﹞的权利,垦首则大抵成了所谓不在地主,仅存着从当初的佃农亦即现今的小地主取得田租的权利而已。于是田租就分成了两部分。当初的佃农从现佃农所收得的,名为小租,而此等收得小租的当初佃农,称为小租户;小租户向垦首缴纳的是大租,而收取大租的垦首,则称为大租户。从租石方面说来,分为小租、大租两部分;而从授受的关系上说来,则有佃农,小租户、大租户三层。

    大规模的大租户开垦,例如自台北州绵互至新竹州的林本源与新竹州下的金广福﹝福建帮和广东帮合伙经营的﹞等等行号的老板们所经营的,是最足称为代表的。岸里大社的通译者张达京在台中州方面开垦的台中盆地西北部,也可以作为代表。 

    张达京的开垦及其开垦的组织,成了今日标准的散村的基础;关于此点,拟就笔者调查所得,专项叙述于后。 

    ﹝5﹞大租户开垦与散村的形成 

    前面已经说过,大租户开垦,乃是台湾北部散村形成的一个重要因素;现在再把台中盆地的西北部丰原群神冈庄和大稚庄之由岸里大社的通译者张达京为垦首所经营的大租户开垦及其如何形成散村的事实,根据调查的结果,稍加详述。 

    张达京在台中盆地西北部的开垦,时在1723─34年﹝雍正年间﹞;当时垦首将土地分配给当初的佃农之土地划分情形,虽在二百余年后的今日,那一大片相当广大的范围依然历历在目,这是难得的例子。那里各地区的边界,都植有防风树列,在防风树列的两边,都开掘有引水沟与排水沟,至今依然存在,因此很可明白当时土地划分的方法。这里的原始情形,依据「上枫树脚」之类的地名,既可想见是一片以枫树为主的森林,而一株据说是原始林时代遗留下来的古枫树,现今被当作古木而保存在神冈庄大社的部落内,也可说明这一点。垦首张达京首先将这原始森林加以砍伐,然后为了给佃农们割分耕地,同时也为了干拓湿地并供水给耕地,就开掘了排水沟和引水沟。并且造林以防止水路堤岸的崩塌。那些树列并不是砍剩下来的原始林树木,大部分是移植来的刺竹与相思树。那些树列不但至今依然显示着当时的土地划分情形,而且也兼充了防风林。树列中的树木,虽然并没有像是经过了一、二百年的古木,而是后来更新了的,但是由这树列所显示的土地划分情形,据说大体上还是当时的光景。各地区的面积大小不一,可是各区的地形,大体都是自西北而至东南或是东西两端长长的册页形的地形,互相平行而相当整齐地配列着。各区面积的大小,不但是各佃农﹝即后来的小租户﹞向垦首缴纳佃租﹝即后来的大租﹞的标准,且成为各地区的名称,后来为佃农们相互之间长久使用着。例如:双张、单张、八甲、十二甲、二张、三张等等,三甲六、六甲三、二甲八、头张、四甲一、下二张等等都是;像二张和三张,有几个地方都有这样的名称。我们都知道所谓一张,乃是一张犁所能犁到的地段亦即五甲的土地。当然各地区的面积并不很正确,实际比名义上要广大得多,这一点前面也已说过,查考那些残存的开垦契约书﹝即田契﹞也可明白。

    原来在各个地区内,都配备着一所佃寮;然而这也还是地区能够划分以后才有的情形。在这以前,当人们对那苍郁的原始林着手开垦的时候,一时是无法散居的。那时他们在那开垦地内选定一个最适当的场所,构搭临时的房舍,大家集居在一起,以此无根据,共同从事采伐或测量;即在地区分配了以后,一时也还祇是日出夜归地到各人所担任的地区里去工作;直到开垦粗略完成以后,为了耕作上的便利和其它的原因,才在各地区或由垦首或由佃农自己建造佃寮,而产生了散居制。张达京所经营的开垦地,其开垦当初的根据地,是在花眉附近与上员林附近。花眉附近的部落,因为一般佃农是由杂多的姓氏集合而成,所以那部落称为百姓街。上员林的部落则称为庄内。二者都是那一带的部落发祥地即在开拓完成,各自有了佃寮以后,恐怕在相当期间,依然保存着部落的状态。 

    在最初的时候,虽是各地区祇安排一所佃寮,但是等到开垦告成,经营上也形成集约农业的时候,佃农一户所经营的面积实嫌太大,于是佃农们就将各地区再加细分,各自招雇佃农,一一给以配建佃寮;佃寮虽是散在着,但是房屋的密度却按着比例增加了。元本的佃农得了所谓小租户的小地主地位,后来也有许多将耕作全部交卸给自己招雇来的佃农,而全赖小租以维持生活的。 

    ﹝6﹞南部的开垦与村落形态的变迁 

    大租户开垦组织中的居住形态,渐渐由集村变迁到散村;非属大租户开垦的南部地方居住形态,则多数与它相反,循着由散村转向农村的路径。台南的曾文与新营,佃农们在各自分配得的荒地上,先作一间粗陋的临时房舍,以此作为佃寮而各自散居着;一到开垦完成,农业经营有了发展,各佃农的资力渐能有所积蓄,于是相处较近的佃农们就互相计议,择定了最有利的地点,建设一个企图久住的集村部落,且筑上城垣﹝当然多半是粗简的刺竹丛﹞以为防卫;也有在部落的内外建立寺庙以求精神上的庇护的。这样由散居而归于集居的情形,与北部的大租户开垦的情形恰恰相反,是很有意味的。这种居住上的变迁,当然并不限于上述的二郡,许多地方似乎都是如此。当最初散居的时候,那些佃寮的主人翁还是无产者,因此虽然单独散居,也不曾成为土匪袭击的对象;至于从先住民方面来的压迫,因为当初还有广大的荒地存在,当然也不会太厉害;在「原始景象」里也已说过,南部并不是北部那样有苍郁的森林,并且汉人来垦的当初,先住民所开拓的也已经进行到相当的程度,因此最初的散居佃寮生活,想来也与纯粹原始景象中的情形不同,而是比较容易过的。 

    ﹝7﹞农业经营与村落的居住形式 

    北部的散村,一方面也可说是因着随处可以得到水而产生的,而在得水自由的地方,其农业则最宜开拓水田。南部则与它相反,因为得水不便,耕地就以旱田为主,因此就农业经营上说,北部的就自然形成集约的,而南部就自然形成粗放的。若是集约的经营,则对于耕地的照料方法就得比粗放的仔细,因此无论就那一点说,都是住在自己耕地附近比较便利,是以散村居住形式就颇方便。然而粗放的经营,照料耕地既不需那么烦繁,因此大家离自己的耕地稍稍远一点,也没有多大的不便。这大概就是何以南部的集村一直自然地保持到今天的原因。我认为这与居住形式的成因虽无多大关系,但在居住形式的保持上却是有意义的。南部的麻豆,一方面是一个大型的集村,同时每户人家屋边都还有园地,从事着集约的经营而栽培着文旦,因此麻豆也许可以称之为散村的密集体。佳里也是一样,据说这些地方的土质肥沃,因此农业经营上宜于采取散集两兼的居住形式。 

    ﹝四﹞村落的居住形式与防卫设备 
满清时代的台湾,其社会环境上最最显著的事实,可说是治安极其不良的状态。所谓「三年小乱,五年大叛」,较之当时中国本土尤其不安靖。除了人民与先住民之间的倾轧之外,还有政治性的叛乱、类似械斗的异乡异党之间的斗争,以至土匪蠹起与频仍的窃贼盗犯,所谓几无一日之安,乃是当时人们所常叹说的。当然这该是人们统观全岛的情形而发生的叹语;既是处在这样的状态,那么居住在村落中,防卫就成为极其重要的事了。从防卫这一点来试想村落的居住形式吧。集村和散村含有什么意思?就着南部所普遍存在的集村这一点来说,在共同防卫上,不待说是非常有利的居住形式;然则北部的散村,在这一点上,就颇无戒备了。所谓治安不良,不仅是南部,北部也是同样。在共同防卫这一点说来,是无戒备的散村,也自有其相当的防卫设施,因此我们就不能直接认为:治安状态使村落的居住形式产生差异。 

    集村的防卫设施,最普通的乃是围绕全村的刺竹丛与巩固部落出入口的隘门。日据时代一度为了防疟,竹林曾被一概取消;那些完全阴蔽在竹丛下的部落,浮岛似地星散在平野各处,这是台湾地方一个非常特有的居住景象。在对岸中国大陆,我们不大看得到竹林做屏围的,这大概是汉人移住台湾以后才开始有的办法,大概是模仿了上述平埔族部落所利用的方法。这种竹林生长得很密,能够抵御旧式的枪弹,因此除了防御风雨之外,的确还有防卫的意义。早几年松山﹝台北郊外﹞发生爆炸的时候,在缓和爆炸力的作用上充分发生了效果,即可为之证实。当初的隘门,留存到今日的已经很少,从前却是到处都有,夜间关闭起来,守夜的壮丁用口令准许行人从下边的狗门通行。望楼现今也已没有,从前是到处都有而藉以守望的。还有那些寺庙,村民常去神佛前祈求幸福平安,据说瘟疫流形的时候,则在隘门边的庙里装上线香祁求神佛,为了希望防止病菌的侵入。集村部落内的道路,因为改良村落,现今都已相当整齐,可是因为过去的住宅配列得乱七八糟,所以道路还是迂回曲折,都是一些可以令人迷路的窄路,外来者一旦踏进这村落,就不容易再出去似地;而这,据说也是在防御上颇为有效的办法。 

    其次来说散村的防卫设施。散村与集村相异,谈不到共同防卫,因此人们不求共同防卫而以一栋房子为单位,各户单独地有着防卫设施。首先要说的就是围绕各户的刺竹丛,在治安较好的地方,祇围在当风的一面,而靠近山边的独家屋,则把全部围绕起来,几乎从外面看不见屋子似地密生着竹林,这也是作者从来所常见的情形。这样不但人攒不进去,我想连鎗弹都穿不过的。当然这也兼有着保护家屋抵御暴风雨的目的,同时也为着有竹林可供利用。由于长久的习惯,这种竹林同时已在精神上成了家屋与居住者的保护者,甚至会迷信说,如果拆去了,那家人家一定会遭神罚,且会遭灾。上文也已说过,为了防疟,现今这些竹林已全部撤去,可是至少在撤废的当时,随处看来都成了一目了然,就难免给住者一种赤身露体似的感觉。其次是家屋的本体。因为贫富之差,其防卫的必要也程度各异,因此其防卫的严重与否也就不同了;相当富裕的人家,防卫的极其严紧,其防卫的对象乃是匪盗,建筑材料主要的是砖。砖是人力不易破坏,且是不会燃烧起来的材料。这就是何以北部的散村部落中大多是全部砖造的耐火建筑的原因。因是散村村落,所以这种建筑的方式并非用以防类烧和延烧的。双扇的大门,上着牢固的门闩,台阶上铺着很厚的阶石,即使掘了起来,也不容易偷攒进来。也有不少在家宅的四壁,开了许多鎗眼以备射击的。台北市东郊一带的农家,有一所有24个,另一所甚至有40个鎗眼,开在墙壁的半腰,可以窥探屋外的四周。在台北盆地,四处可以看到那些单栋的楼房,屋脊的一端开着鎗眼。这是兼作望楼的避难室,据说盗匪来的时候,妇孺们就来此壁难。又据说这些建筑的墙壁特别厚,鎗弹不容易穿过,有一个窗户,可以通到正屋的屋顶上。正屋的顶上也铺着砖筑的通路,一方面兼司守望,同时也便于应战。日据时代以前的小康之家,大半都有这样的设施。为了防卫,富裕人家常蓄养私兵。 

    台湾的北部与南部,村间家屋的大小是不同的。一般地说来北部的住宅都比南部的大,而且据说北部的农家,有钱的比南部的多。这大概是因为原来南部多贫农的集团,北部多大租户的开垦地,而北部那些最初的佃农,后来变为小租户而成了地主的缘故,同时也许是因为北部的农业异于南部,是以水稻为主而收益较多的缘故,而还有一点是:为了防卫的目的而一个住宅里住了好几户,因此也就容易被视为大户人家。看了第一表所列户数与住宅的关系,我们就可知道,旧台北州的比例最高,而旧台中、新竹两州,一宅数户的比例也较其它各地方为多。












    散村在防卫上不容忽略的,乃是每家人家都为水田所围着。像北部那样没有显著干季的地方,即令在禾稻割去之后,水田里多半仍是没膝的泥泞,据说这是相当于壕沟或水沟的防御物。水田之间固然有着畦道,但都是极度狭窄,一跑就会失足跌入泥淖去的。而且那些畦道迂迂曲曲,当你指望着一间农舍循着一条畦道走去的时候,往往是看来觉得就在眼前,却是不容易绕到那里。现今大半都已开了道路,如果祇有畦道就恰似一个环壕村落,因为环壕且围以水田,都可以代替城垣而发挥同样的效力。 

    北部的台湾,在广大的平野上大半都是散村;而在山麓地带或者靠近山地的溪谷地带,则往往有小小的集村。其中也有是为了防卫而从开始就采用了集村形式的。例如台北州文山郡新店镇安坑就是。沿着安坑川的溪谷,向着上流顺次配列着大坪顶、顶城、下城、公馆仑、大茅埔、头城、二城、三城、四城、五城等等的部落;我曾为那许多城的地名所吸引,而一再地前往调查,才明白了那也是由于求自卫而产生的一些小集村。到后来我更知道:不仅是城名繁多的部落如此,这也是靠山一带地方的普遍的现象。不过北部与南部不同,因随处都可散居,所以这种村并不很大,祇是小村那么的小小集村而已。安坑的自卫性集村的对象,最初当初是先住民高砂族,二城润济宫的中兴碑铭中载有:「兹我安坑内五张庄当未成庄以前,林密谷暗﹝安坑原系暗谷写作暗坑─作者注﹞,山面一带内蕃矾距,风土未纯,民屡受困,咸谓不藉神力,不能安居乐业以保境而庇民……」云云的文句,三城的日兴宫中,楹联的一边写着;「清祠吾邑驱凶蕃成垦业德感无穷」,都可想见当日高砂族的对抗姿态。虽然开垦有了进展,而先住民的反抗依然没有止息,例如电朗社的蕃人,虽然头目归顺后被严禁出草,可是依然一再犯禁,杀伤汉族。据说后经头目与汉族的垦首协议的结果,乃至公馆仑与内挖子设立公馆,派遣蕃丁20余名常驻戒严,而「蕃害」依然没有根绝。在头城南方土名「二叭子」的地方,据说就是因为有28个汉人为「蕃人」杀去,为了安慰28人的亡灵而起的地名。日据后1901年8月15男女15名在公馆仑南方一股坡被杀,算是安坑地方最后一次的「蕃害」;从此日政府就开始了「讨蕃」事业,同时以隘勇线包围东方山陵一带,于是「蕃害」终告灭绝。这些集村的防卫设施,现今已不再存在,据说一般都是以竹林或山垣围着部落四周,设有隘门和望楼﹝就是鸣鼓告急的鼓楼﹞。三城的保正廖家的大门边,直到今日还留存着鎗眼,据说从那鎗眼可以一直望到溪水上流的深处以防「蕃害」。还有大坪顶大平宫的墙上,也有鎗眼,不过那并不是对付「蕃人」的设备,乃是漳州帮的安坑住民,为了防新店溪的对岸大坪林的泉州帮住民来攻击的设备,是对付分类械斗的设施。 

    兹再举一相类似的例子,那就是台中州东势郡大甲溪东势街附近的小集村。那里有上新、下新、头社、尾社、蕃社、上城、下城、大茅埔等等的小集村;祇因这里是大甲溪岸宽广的斜坡,宜于开辟水田,如今散居的农家渐多,因此这些小集村并不显著。据说在开垦的当初,汉蕃两族之间曾经再三地有过剧烈的斗争,甚至开垦事业也几度不得不中途停顿。满清政府为此特地划分汉蕃两族占据地的境界,不许互相侵犯,现在东势街对岸之有「土牛」的地名,亦即从那以水沟与土垒所成的防御线「土牛沟」这一名称而来。汉族之来这一地带开垦,是在1796─1850年间,大体是百余年前的事,其开垦组织,是由多人合资成为一个团体,而以这个团体为垦首的一种大租户开垦;所招雇的佃农,大半是广东帮,为自卫起见,使他们每数十户集居在一个地方。他们所形成的集村,乃在以土牛沟为界上述的各处地方,一部分是汉蕃交代部落。部落的形态,大体上与前面所述集村的形态相同,不过因为是广东帮的部落,与福建帮的有若干不同。那就是:屋顶的正梁不是翘梁而是直梁;如大茅埔所有围绕着水沟,称为环濠村落,可说就是承袭了潮汕一带村落所见的广东式部落。1919─20年间附近发生「蕃乱」的时候,曾由附近的住民自己组织隘勇队出动,大奏镇压之功,这一方面显示了广东帮气质的一端,同时也因为队员们是遭遇「蕃害」的一族,全是由那些怀有宿仇的分子组织起来的。队长朱阿贵,他的父亲也是「蕃害」的牺牲者。东方的山陵地带,以出云山为中心,自埋伏坪至白冷,设有警戒线,直到五、六年前还布着铁丝网的警察驻在所,也在这警戒在线。总之既然在近山的地方,那么地成了汉蕃两族的摩擦面而时起激烈的斗争,因此村内的戒备也不能稍有怠忽。 

    ﹝五﹞姓氏上所见的民情 

    台湾南部的集村,往往听说是一村之内,集居着许多同姓的人家。常听人说某村刘姓多,某村陈姓多。因此我就想象所谓集村,大概并非杂杂碎碎许多人家的集合体,乃是由一些相互之间有亲密的亲属关系人家所集合成的。我想台湾的村落,一定有许多是由多数的同姓者,或由多数有血统关系者所集合的血缘部落﹝德国人所谓Sippendrof﹞。同时我还想,散村方面大概是不大有集村似的同姓人家和有亲戚关系的人家,而祇是一些毫无关系的人家杂凑联系着而已。据我揣想:集村方面不但是家宅密集,而且居住着由亲属或亲戚关系联系着,因此其团结力非常强;而散村方面的团结力则大概是薄弱的。 

    台湾民间,有着同姓即同宗的观念,同姓不通婚的风气很盛;因此我认为所谓姓氏,乃是实践同宗不通婚这一事实的重要因素;于是从总督府临时国势调查部得了许可,先从1930年国势调查所得的结果,将各个村落中姓氏的比例作一调查。我以户长的姓氏代表一户人家的姓氏,将南部的集村与北部的散村作一调查。为比较起见,对于镇与市也曾作若干调查,在全岛住民约计80万的户长之中,曾调查了三万一千之谱。调查的结果,却是意外地与预料相反,原来在集村部落里,并不一定是同姓很多,而散村方面,一经大略地统计,不料倒是同姓的很多,情形简直是与集村方面差不多。看了第二表所示南部集村的情形,例如北港郡四湖庄林厝寮的林姓327户中占76.5%,斗六郡古坑庄高厝林子头的高姓所占的49.6%,曾文郡麻豆街谢厝寮的谢姓所占的48.6%,新化郡安定庄胡厝寮的胡姓所占的46.8%,都是村名上冠着姓氏的冠姓村庄,而所冠的姓氏,确实占着压倒的多数,堪称为同姓部落。然而也有像安定庄苏厝的苏姓,却是次于王姓梁姓而位居第三,仅占全户数的12%,甚至还有比这更不如的冠姓村庄。北门郡西港庄的刘厝,也是冠姓村庄,可是刘姓的户数,却是次于郭姓的48.1%,而是31.1%。而从门牌方面看来,从70番地到300番地,全部门牌都是郭姓,而600番地至800番地则都是刘姓,因此刘厝可说是郭姓与刘姓两个同姓部落所合成的村落。 

    冠姓村庄以外的村落中最多姓所占的比率,大半是从40─50%至20─30%的光景;可是新营郡柳营庄的果毅后,最多的张姓却不过占全户的10.9%,这大概是因为那里治安原不良好,日据以后才陆续有各种姓氏的人家入住的缘故。 

    再看第三表﹝1﹞﹝2﹞中北部的散村,其最多姓所占的比率,也是多则50─60%,少则20─30%,有时也祇有10%。这情形与南部的集村相比,并不能使人承认北部的散村中最多姓的比率特别少。张达京所开垦的大雅庄,张姓很多,那就是表明散村里也可能有同姓村落。 第四表是北部集村的情形;北部除了散村以外,在高原或是山麓地带,也有少数的集村,情形也和南部的情形一般。

    第四表所列的冠姓村庄里,张厝的张姓占全户数的43.9%,黄厝占全户数的20.1%,都是村中的最多姓;而其它两处吴厝的吴姓,其姓数却是全村各姓中的第三位与第五位,而许厝寮的许,非但是第五位,连第十位也算不上,仅祇一户的小数而已。  



    台湾民间,流传着「陈、林、李、蔡天下占一半」,或是「陈、林、李、蔡半天下」的俗语。意思就是陈、林、李、蔡四姓,占着台湾全人口的一半,至少也就表示谁都知道陈、林等姓之多。然而一个个的村落逐一看去,却并一定是这四姓居多。看了第2─4表也可明白,偶然也有不大听到过的稀有的姓氏,却成了村中最多的一姓。但若把范围扩大一点平均地来看,则依然是陈、林等姓占着优势,因此上述的俗语依然表明了全般的姓氏所分布的平均状态。然而这还祇是乡村间的情形,至于街镇上的商业街市或者大都市的一部分,我们若将其姓名的分布情形加以调查,就可发现其异于乡村间的状态。  



    第五表是构成市街地区的商业街市方面的调查结果;在我所调查的范围内,最多姓的比率都没有超过30%。例如大林的简姓与新营的沈姓,是比较难得的最多姓,而其它各处,都是陈、林、李、蔡占优势,统计起来是顺着陈、林、蔡、李的次序。至于大都市方面,如第六表所列,除了台北市龙山町123町目的黄与台南市港町的郭,都是陈、林二姓居首位,而这两个例外的地区,第二、三位依然顺着陈、林的次序,统计起来则顺着陈、林、黄、张、王的次序。 

    统计以上所调查的31,003个户长的姓氏,共有193个不同的姓,而各姓的比率,陈为12.0%,林是11.5%,张6.1%,王5.6%,李4.7%,吴4.0%,蔡3.5%,刘3.2%,郭3.1%,与陈、林的比率相较,李、蔡的比率则稍逊色,然而如果更扩大调查的范围,也许是顺着陈、林、李、蔡的次序也未可知。所谓「陈、林、李、蔡半天下」的俗语,究竟曾否根据正确的统计性的调查,我们虽不知道,然而这也许是根据我们东方人独特的估计方法而如此表示也难说。日本也有同样的情形,其东北地方一带的俚谚中有着:「佐藤、斋藤狗的屎,铃木、高桥来踩它」一句比较粗俗的俚言,虽然并没有统计的根据,可是这四姓之多却是事实。因此我们也可以说,至少「陈、林、李、蔡」这句话是表示了台湾民间全体姓氏的平均状态。 

    若从商业街道着手,然后进一步到镇,再以至于大都市,我们若将其中比较狭小范围内的姓氏分布情形加以调查,则往往发现也有陈、林两姓占优势;即从这些市街地区的一角,也显示了姓氏上的平均状态,因此我们可以说这是表示其中居民的流动性很大。而村落方面,则因为常是某一姓的居民以祖祠之类为中心而世世代代与土地永相联结,往往希奇古怪普通不常见的姓占着最多数;这也就是说,村落中的居民,其流动性较小,而由姓氏上所见村民的组织,至少因为有血统的关系,其亲密的程度超过都市中的邻舍。这一种亲密的精神,不拘村落的形态如何,集村散村都没有大的差别。而这情形,无论从经济的观点或从社会的观点上说,都极有利于共同防卫这一点。在都市中,左右邻居都不大来往,甚至毫不相识;都市的居民流动性较大,相互之间既不能长久往来,因此其亲密的程度也远不及乡村中的人们。然而村民所有的这种亲密精神,同时却容易连带发生一种排外的倾向。过去的分类械斗,往往因此酿成。分类械斗不一定限于村落间,也有不少是发生在市镇上的。市镇上往往因为出身地的不同,例如漳州人、潮州人、泉州人等等,各有各的居住区域,因此而酿成械斗的气氛。在村落中,集村比散村更富团结心,而一方面排外性也比较强,我想这的确是居住的形态所影响的。南部的集村中,据说外来者很不容易插足进去,往往不得不忍受种种不便,而在部落外边过着孤单的生活。这种情形,近年来大概已不大有了。



﹝六﹞结论 
关于台湾的村落,还有几乎是数不尽的事物应该述说。有村落的发展及其移动的问题,也有该从经济的和社会的立场来检讨的问题,而对村落作生态学方面的研究,也是一大题目。那就是:村落中的一日,村落中的一年,村民一日生活的实际,以及年中例行的事项等等。这些是民俗学方面的问题,同时因为包涵着地域性的意义,因此也可说是地理学方面的研究对象,作者的调查工作尚未进到那些范围,而篇幅也属有限,因此祇得就此结束。 

三、 台湾的镇 
﹝一﹞ 台湾镇的本质 
台湾的镇,原来带着相当浓厚的中国风味,大多数的市镇,在日据时代以前已形成;这些中国式的镇,日据以后已逐渐改观而近乎日本的模式。然因地处日本本图以南的热带圈内,且位置接近中国大陆,同时民间的习俗也不相同,因此与日本的镇﹝所谓「町」﹞之间,依然有着显著的差异。根据台湾都市计划的法令,台湾的镇最近在积极改建,因此它的一种形态也将愈益被确定;当此台湾的镇正值改观的过渡时期,不能不说乃是对它作调查研究的大好机会。因此作者在数年前得到日本学术振兴会的补助,并在「总督府」国土局都市划计科以及各地「官宪」的支持之下,来从事台湾镇的调查工作。调查的结果,现今还不过完成预定计划中的一半,全部完成还得需要相当的年月,好在一般的镇都大同小异,似乎并没有什么特异的镇,因此且先将业经调查所得堪称台湾镇之特色的各点,随便试着写一点下来。 

这里所说的台湾的镇,即小型的都市,就是所谓Local town,系对大都市City而言。从行政区域来说,镇大体相当于市、街、庄三者之间「街」的市街地带。固然在行政上,「街」的区域内也广含着农村,而本文却祇以其中心市街地带为对象,而称之为台湾的镇。 

所谓镇,不仅说其市道的规模比「市」的小,而且其市街的构成情形也往往与「市」有所不同。台湾的镇,可说是大部分是乡村都市,它的成立与附近的乡村有着密切的关系,这是它的一个特质。例如:附近的农村如果丰收,那一镇的市面就显得有生气,一遇到荒歉,镇内也就死沉沉地,可说是和附近的农村有着生死与共的关系。然而像台北市那样的大都市,附近的农村即使毫无出产,也不会直接影响到市内的实业和市面。这就表明台北市并没有直接依存于附近的农村。 

镇上的商店,大部分是以附近乡村中人为对象的零售商或手工业者;而大都市里,却有着许多不仅以附近乡村中人为对象,却是广布商业纲于全岛而从事交易的大商店。由行政机关来看,大都市里有着高级的机关,其管辖的范围较大;由学校方面来看,市和镇的情形也有不同,国民学校祇限于附近的儿童,中等学校和职业学校则扩展通学的范围至稍稍远一点的地区,而专科学校和大学,则外地来的学生比住在学校附近的还多,非但是全岛性的,甚至也收容着从日本来的学生;大都市内有高级的学校,而镇上却祇有低级的学校。至于其它金融机关,也是总店设在市内,支店或办事处设在镇上;镇上的机关,其机能与范围,一般地都比市内的小。例如港口镇吧,乃是近海航行船舶所碇泊的地方性的港口,其与通航各国的大轮船所碇泊者,在机能与范围上相差很多;渔港也有近海渔业的港口与充当远洋渔业根据地的渔港,其范围的大小也有很大的差别。工业镇亦然;其原料的来源,出品的销路以及劳力的供给,都仰赖于附近的地方;工业市则不然,二者所依存的范围,也有广狭之别;如果是镇,则大抵所依存的范围狭仄,大半依存于附近一带的地方。 

都市的大小,与维持那都市的依存圈之大小有着密切的关系;我们一方面可藉都市的规模,人口的多少以及行政费的大小等等以区别都市的程度,同时维持这都市的依存圈之范围也会反映都市的大小,因此就有调查那些依存圈的必要,而这却是一件很不容易的工作。例如要调查一个市镇的交易范围即所谓商业圈,就需要非常烦琐的手续;关于台湾镇的这些方面的调查工作,作者简直可说尚未着手。好在台湾镇各种机构的机能及其活动的范围,大半都很狭小,仅祇局限于附近的乡村而已。仅祇制糖业一项不同,其所出产的砂糖供应着岛上及岛外的需要,而其原料甘蔗的出产,却仰赖于附近的农村。如果没有甘蔗出产,则制糖业就全然无法着手、因此也可称为乡村依存工业;可是另一方面,虽然有了甘蔗,如果所制成的砂糖,其销路被限制在台湾一地,那么偌大的制糖方面就无从产生,祇好落到从前旧式糖坊的光景去了;因此台湾的制糖工业,我想姑且称之为半乡村的工业吧!台湾镇的工业机能,大部分是生产一些村民们所需要的农具、家具、日用杂货以及食品﹝如花生油、酱油、豆油、面类﹞等等的手工业,原料与出品都依存于附近的乡村,因此其生产的规模也小。 

由此可知台湾镇的本质,大体上可说是依存于附近的农村,且藉其维持的乡村都市。 

镇的本质,乃是依存于附近的乡村;而它的依存方式,也有其特色。其依存的方式是直接的。例如商店吧,镇上的商店,大部分都以附近的村民为直接顾客而加以招徕。固然镇内的居民也是顾客,可是比较起来,乡村里的人们更是其顾客中的主体,而这就是它的特色。然而大都市呢?除了以市民为主要顾客的商店外,都不大注意门市的买卖;大半商店是由通讯定货或经由运送机构与外地作着交易。也就是说;大部分并非直接而是间接地依存于顾客的。其行政机关,大半是不大与一般人民有直接交涉如「总督府」之类的高级机关,银行也大半是不以柜台上的交涉为主要业务的总行。 

由此可知乡村都市之依存于乡村,并非间接而是直接的。因此在乡村都市中,往往能反映出附近乡村的特色,而在地方色彩浓厚的地方,那相当于乡村都市的镇,比大都市的「市」更可作地理学方面有趣味的研究对象。因为大的都市,一方面其依存的范围很广,但同时那都市本身是一个独立性的经济单位,能够有单以市内居民为主顾的商业。而乡村都市中,居民的人数不多,商业不能专赖市内居民以维持。乡村都市的商业,都非以四乡的居民为主要对象不可,市内的人们对其商业反而无足轻重,恰如在大都市中,四乡的居民对大都市内的商业无足轻重一般。 

大都市的商店,因为主要地以都会中人为顾客,因此多漂亮的店铺;而乡村都市则以村民为对象,因此商店多少带着土气,这就是何以前面说乡村都市往往显示地方色彩的缘故。 

﹝二﹞ 台湾镇的起源与变迁 
台湾的镇,原来称为某某街某某街,其形成的时代,大概在1662─1795年之间,南部的镇,一般地较北部古老,是由日据前的中国镇逐渐发展变迁而成。至于日据以后新产生的镇,西部有竹南与虎尾。竹南原名角店庄,因着1902年纵贯铁路筑成后设站而形成;虎尾则是1910年日糖公司设置五间厝工厂时,在毗接互间厝的耕地上新建起来的。台湾东部的镇,则不待说都是新建的。 

如头分、清水﹝牛笃头街﹞、旗山﹝原名蕃薯寮街或太平街﹞等处,固然早先就有市镇,可是原先的通衢要道,如今却已成了冷清的小街,今日的主要街路,都是日据后所新建。也有一些镇,在日据时代以后,其主要街路上的商业中心已有若干移动,但这些街道至今依然是镇内的主要街路。 

这些旧有的镇,由于日据后多市的市区改进,路面都经过拓宽,并且筑了下水道;尤其是1936年8月份公布了「台湾都市计划令」以后,台湾正在全面地实施镇的改造,原来的中国风味已渐次消灭。因着路面的拓宽与变更,住宅也同时有改建,所以台湾的镇已非昔日的面目。然而因为改建时期的先后,因为改建成的镇,也有新旧之别,就是说:日据初期年代所改建而保留下来的,就是所谓「明治型」的镇,日据中期年代改建的﹝大半是初期曾经改建而中期重新加以修改的﹞,就是所谓「大正型」的镇,而到了后期,则更有所谓「昭和型」的镇产生。关于日据以后的变迁,一些著名的都市大半都借着种种机会留下了地图、照片和纪录等等,乡村都市之类,足供查考的数据却比较少。在着手改建前摄下镇容的相片以资记念的,就作者所调查的范围内,仅祇盐水街一处。而从照片上,我们可以看到这一个镇从日据当初到今日是曾经多大的变迁。 

关于台湾的镇,我没有多余的时间来一一细述。如果是单纯的乡村都市,则首先是当某地进行开垦时,四处产生了点点的农业部落,于是在部落间的适当地位,就产生了商店所形成的小小市街地区,然后逐渐发展,以至于今日的状态,这是极单纯的一种典型;这种单纯的乡村都市,是与附近的乡村略相平行而发展的,因此看不出显著的兴衰。然而却不能说台湾所有的镇,其变迁都是这样的简单的。其中曾经有过最显著变迁的,乃是港口镇与近年突飞猛进发展着的工业镇。 

值得我们注意的是;台湾最初就有许多港口镇;而这些港口镇,可说是台湾镇的起源。台湾的西部海岸,有着许多海港,这些海港大半包括着河口,而溯着河流上去,又有许多河港。现今的贸易港,几乎仅祇基隆与高雄两处;其它祇有通航日本的东部的花莲港,稍稍比较著名。最早的时候,台湾的商船几乎都是往来于中国之间的大帆船,因此海岸的码头祇要简简单单就行;同时因为岛上土地开辟得还不多,陆上交通比较不便,而河川之间,舟行倒很便利,人们自然就多利用河川之间的交通。于是那些海港以及能以舟筏与之连络的河港,就首先发达而成为镇。这种趋势,曾以相当速度一直赓续到日据以后,若按1902年贸易额﹝1,000日圆的单位﹞的多寡而依次列出港名,则有淡水﹝15,303﹞、安平﹝2,965﹞、梧栖﹝1,424﹞、基隆﹝1,415﹞、鹿港﹝1,106﹞、高雄﹝458﹞、旧港﹝267﹞、下湖口﹝198﹞、马公﹝184﹞、东港﹝181﹞、后龙﹝166﹞、东石﹝152﹞等等许多贸易海港。因此也有了许多与之连络的河港。到了后来,除了基隆、高雄、安平、淡水之外,却祇有后龙、鹿港、东石、马公等地,作为特别开港场面而维持到目前。在日据以前,除了上述的之外,著名的海港还有大甲的外港大安港、虎尾郡的海口,以及东石郡的布袋港等等。海港一衰落,就失去了对海的作,因此那一个镇也就随着衰落;而河港这方面,即令河港衰落了,却会因着农村的发达或陆路交通的开辟,虽然一时衰退,却往往又以乡村都市的姿态更生起来。海港的镇,因为祇有半面控制着陆地,沿海岸的地带,陆上交通并不发达,而海滨地带,东北方的季节风既很强烈,因着飞砂与海水的冲击,盐分地带很多,因此农业不振,辟为盐场与鱼塘,在业已失去海港机能的今日,实难挽救市镇的颓势。所以除了偏入台南市的安平以外,原是海港而今日仍然没有衰落的镇,仅祇淡水、梧栖、鹿港、东港四处而已。然而原是河港的地方,却有汐止、板桥、新庄、大溪、中港、北港、朴子、盐水、麻豆等等,虽已失去河港的机能,却都有着乡村都市的前途。 

今就河港的变迁举二、三例在下面。首先说淡水河沿岸的大溪。大溪自1795年起,曾藉河船连络三峡﹝三角涌﹞、新庄﹝新庄﹞、板桥﹝枋桥﹞、艋舺、大稻埕以及淡水等处,并经由这些地方与对岸中国本土通商。但是航海的大型帆船,大抵祇到新庄为止,然后用载重1,000─2,000斤的河船由新庄来往于这些河港之间,每天有200─300艘河船通行,据说在1862─1894年间曾是繁荣到了极点。并称林本源﹝商号﹞的创业始祖林钦差,曾经兴建偌大的邸宅,而以大邸宅为中心,建筑商业街市,俨然有封建时代的城主之概。后来因为「蕃害」频仍,乃移居板桥,迄今犹存;而大溪的大邸宅,1932─33年的时候还可看到,现今则已拆毁,成了国民学校的运动场。那些河船也曾于1886─87年间达到最高峰而渐次衰落,1910年还有相当数量往来,而今已很少见,而大溪作为一个河港的机能,业已丧失殆尽。河港时代筑在码头上边的主要街路,现今虽仍称为下街,虽然仍是一条商业街道,然而已变得非常冷清;而与它直交、直达南端的上街,却新起了商业街市,商业中心已移到了这里。虽说是冷清,可是下街很多老店,林立着意味深长极有特色的高级店铺。 

新庄镇的范围,原先一直达到现今淡水河河身的半中央;它是直接以大帆船﹝载重700─800石的﹞与对岸中国本土通商的代表性的河港。但因每逢水灾河身都有变动,镇境屡被削蚀,船只的航线乃由新庄退到了艋舺与大稻埕,而现在的新庄镇,已完全成了背河之阵,甚至已经没有可以贯通河岸的道路。如今一方面是乡村都市,同时也是台北市的一个卫星都市﹝Satellite town﹞,因与台北市交通的便利以及市内生活费的低廉,居民们有的从事着销往台北市的小规模工艺品的生产,也有从事家庭工业式的制饴业,而将其出品营销全岛的,也曾经一时尝试过从事过从事制帽业,可以说正在由单纯的乡村都市转变为小工业都市。 

其次来说竹南的中港。中港经由中港溪的支流,借着大帆船或普通河船直接、间接地与对岸中国本土通着商业。据说当时中港溪沿岸的塭子头曾设有税关,有的商船由此溯支流而上,在中港镇的西南端的番社前装卸货物;也有些大帆船由塭子头上溯中港溪约一公里而停泊在港子墘,而再用河船或竹筏由此上溯至今盐馆前装卸的。因为位置在北部的淡水与南部的鹿港的中央,所以称之为中港。自1795─1874年前,港上的繁荣达到了最高峰,据说港镇的附属体妈祖庙的慈佑宫,曾与1815年初次建立在南门外的盐馆前,至1826年因闽粤两省移民的械斗而焚毁,1838年又再建在镇中现今的地址。庙内「与天同功」的扁额,据说是岑巡抚因感神灵的不可思议,特求得光绪皇帝的御玺而于1882年献上的。那里也有城门城墙,建造的年代也许在1821─1850年间分类械斗以后。作为一个港口镇,其设施似乎也算得上漂亮,可是到了1875年代以后,由于河床的淤积,航行渐渐困难,终于失去了港口的机能。日据以后,一时曾在中港设置支厅,后来却改设到头分,代替船运的陆上交通大道纵贯道路,也不经中港而经由东面的头分;而纵贯铁道,则经过现今竹南的三角店庄而在那里设站;就是说中港已为所有的交通路线所放弃。商店也因此络续迁移,以致市面变得冷清,加之1935年又为地震所毁,现今虽然有了依据都市计划令而筑成的格子型的街路,然而商业的街道仅祇自南至北的一条,祇是一个极端地方性的乡村都市而已。过去也曾彷佛为欲挽救市镇的颓风似的,曾大事经营过金银纸箔的手工业;而这也因庙宇的被拆毁和不准制造,就有的改行,有的停止了,这实足显出了往年繁荣的港口镇穷途末路的悲哀。而反之,在中港之东二公里的竹南,却因成了交通上的要道而一直发展着,说不定不久二者会合而为一,而竹南镇的发展性,也正因此而成了问题。因为直到现在为止,竹南还不过是一个乡村都市,附近的农村,已经发展到临近饱和点,按照现状说来,不得不有待工业机能的添增。因此南庄煤炭坑的开发乃是一个转机,而同时还必须建筑商港以开拓海运,那么,中港也许又可以作为一个港口镇而复兴起来。 

其次的例是盐水港。这个河港是利用急水溪的主流和支流而成;主流现今已移动到盐水之南好远的地方,支流则依然是昔日的旧样,今已利用为嘉南大圳的排水路。急水溪的支流很多曲折,形成所谓曲流﹝或作蛇曲﹞的形态,盐水的镇就在这曲流的怀抱中;曲流自镇西绕向镇南,然后再到镇东。盐水港之所以有「月港」和「月津」的别名,自因河流具有月芽形的缘故。现在这河流几乎已成月芽形的河迹湖,亦即所谓Ox-bow lake﹝牛角湖﹞。据说从前,这里常藉大帆船与对岸中国本土从事贸易。后来因为河床渐次淤积,大帆船渐渐不便航行,于是改在安平或布袋等处,换装河船而溯航过来。按照现在的状态看来,很像当时曾经利用流近镇北的八掌溪通航,其实不然。1736年的时候,盐水港也很发达,1821─1850年间,镇的四周曾绕以城墙,设有东西南北四门,到了1875─1894年代间,渐渐因为河床淤积而船运困难起来,虽然屡经疏浚,但终于无法克制自然的力量,以致失去了河港的机能。加之后来瘟疫流行,每年又四、五百人染病死去,尤其是1891年的七、八月间,猖獗到了极点,两个月中竟是四者盈千,这也是盐水镇衰落的另一个原因。在镇南的桥边,如今我们可以看到一方「旧迹盐水港」的石碑,原来这一带是往时河港的中心;桥的西北首河岸一带,现今已成一片田野,据说当时却名为藏兴行街,林立着进出口的行号而曾盛极一时。接连着藏兴行街的桥南街和草店尾街,也是港镇中心的一部分,当时是商业都市,如今却不过是镇稍的僻巷而已。失去了河港的机能以后,盐水祇是一个乡村都市而已;而河道既归无用,镇的中心也就由这桥经由妈祖宫街、中街,而移至伽蓝庙街,将中心点移到了与伽蓝庙街构成丁字型的两条相连的直行街道﹝东名米市仔、西名布街﹞的交叉点。如果说妈祖庙是河港时代的中心,那么我们就可以伽蓝庙﹝今已拆除,仅有一方扁额存留在理发店的楼上﹞乃是今日乡村都市的盐水的中心。盐水港制糖公司的总公司和工厂,都在盐水之东四公里的新营,新营以制糖业为基础,兴起了酒精与蔗粕等工业,成为一个新兴的工业都市,近年来有了显著的发展,在经济方面压倒了盐水;盐水这一方面,则因业已完成市区的改正与商业街市的改建,它已形成一个堂皇的所谓「昭和型」市镇。新营方面则原来兴起较迟,又因资材的关系,尚未着手商店的改建,因此它的商业街市的外形,远不如盐水镇的美观。而且,盐水多老店,自有一种古老中发出来的老成气概,因此我觉得盐水更能发挥一个乡村都市中应有的机能。同时我也觉得:工业机构方面,其依存于乡村都市中商业街市的成分比较少。 

北港原来称为笨港,曾藉大帆船经由北港溪与对岸中国本土直接从事贸易,在1662年以后即已成为河港的镇。1684年兴建的妈祖庙,即今朝天宫的前身,号称北港妈祖,朝拜之多为全岛第一。后因1750年的大小灾,河道发生变迁,新成的河道将市街切断,分成北笨港与南笨港。南笨港依然保持了贸易港的机能,有很多进出口商集合在此;北笨港却失去了河港的机能,祇成了港西二公里村庄树子脚的一个船埠,一时曾有河船经由北港溪的下流所分歧的一个小支流而出入其间。北笨港后来改称北港。南笨港后来也随着北港溪的淤积而渐次衰落下来,现在祇成了一个小小的、名为旧南港的农村,连河港镇的影子都没有留下一个。北港失去了河港的机能之后,祇成了一个以附近农村为背景的乡村都市,可是朝天宫依然吸引着全岛人民的信仰,曾有一时,每年有20~30万的进香客去朝拜,祇有那作为一个宗教都市的机能,没有衰颓。如今那里又有了制糖工厂,添上了工业的机能,因此北港之在旧台南州下,是一个仅祇次于台湾嘉义的都市,将来可能有希望升格为市。 

朴子就什原来的朴子脚,它能藉竹筏由西方的海港东石港上溯牛稠溪﹝朴子溪﹞而集散物资,是一个有异于其它乡村都市而与中国本土以直接交通的河港镇。当年的河道,远在现今的朴子溪之南,位置在朴子溪与朴子北端的一个村庄内厝之间,那一带如今依然是一片名为溪仔底的洼地,也有地方是沼泽,明显地看得出来的河道。现今的主要街路,与这旧河道相平行,在它之南,东西向地展开着,而与这主要街路的东端接成丁字形之南北巷的蔘街,据说是早先通到船埠的主要街路,曾经林立着各种商店。妈祖庙靠近东西联络道路的东端,自从失去河港镇的机能单祇成为乡村都市以后,那以河床的狭长地带为背景的东西联络道路就变成了主要街路,商业中心也渐次自妈祖庙向西移去。 

此外例如麻豆,其镇东的水崛头,据说从前也是一个船埠。台湾的市镇,很多是这个情形:有着河港的起源;而这些市镇,却毫无例外地,今日已失去了河港的机能而衰落下去,这是很值得注意的事。当时土地尚未完全开垦,陆上的交通不便,势非利用船运不可;因此河港的衰退和水上交通力的丧失,我以为其原因不在乎后来陆上交通的发达或是不能利用大船以溯航内河,而事实上,其直接的原因乃是在于河床淤积;而且不能通航的时期,大抵都在进入1875年以后,因此我想这也许是因为农业开拓进展到相当程度,人们渐次开辟到山地而摧残了山林,因此洪水频发,以致河道变迁,河床淤积,致使河川的可航性就急遽地减退了下去。常言道山林的荒废乃是亡国之因;至少台湾的情形,可以说山林的荒废使河川丧失了可航性,并使许多河港都市衰落了下去。尤其当陆上交通不便的时代,正该极度利用水上的交通,河港的重要性简直可以试同今日铁路上的车路;而能以船舶直接与对岸中国本土往来贸易,这一点,较之今日纵贯铁道上的一些车站更为重要;这些河港的镇,较之今日纯粹的乡村都市,无论在经济方面,或在文化方面,曾具备着较为远大的发展条件。 

其它纯粹乡村都市的镇,都与所依存的附近农村略相平行地逐渐健实地发展着,并没有河港镇所经历那种显著的盛衰变迁。 

﹝三﹞ 台湾镇的形态 
今日台湾的镇,无论其起源与变迁如何,大半都是乡村都市。乡村都市都直接依存于附近的农村,因此其形态也势必与附近的农村相适应。如果就平面的形态来看,则台湾的镇有一个特征,那就是:沿着通往附近农村去的络联道路形成主要的商业街市,因此多半是狭长形的镇。即是德国称为Strassendrof﹝街村﹞的一种形态。像西螺那样的镇,东西延续竟达一、二公里之长。不过镇的发展,并不都像街村型细长一条街的镇街那么地一直延长,街市达到了某种长度,就会沿着另一条与它相交的联络道路分出岔路,形成Y型或十字型的市镇。随着镇的发展,逐渐就有行政的、文化的以及社会的诸种设施加添上去,此种机构都与镇的本体有着深切的关系,因此都离开了乡村间的联络道路另设他处,于是逐渐就形成了格子型的街衢;这就是台湾一般的镇所循的发展顺序。 

依据都市计划而设计的市镇街路,大半都采用着以长方形或正方形为单位的格子型;乡村都市则往往连接乡村联络道路的街路上形成主要的商业都市。凡是不顾这联络道路而设计的商业街市,结果总要失败。原因是乡村中的人,在那一直线的街路上奔走着处理他们的事务比较方便,而在格子型的市镇里转湾抹角却很不便,而且在商人方面,为欲争取乡村的顾客,他们的店铺也都以开设在乡村联络道路上为得计。然而如果镇的规模大到可能有格子型街路的话,那就不仅是以乡村中人为对象的商业,同时也会产生以本镇居民为主顾的商业;本镇的居民既对镇上的情形非常熟悉,因此那些以他们为对象的商店就不必开设在连接乡村联络道路的大街上,即开在内街或横街口也会有同样的生意。 

并非自然发生的乡村都市,而最初就是工业都市的市镇,当它按照计划建设的时候,就不会是连接乡村联络道路的街村型,而是与此毫无关系的格子型。虎尾的旧市街即是一例,那是专以糖业公司的员工为主顾的商市街;后来附近的农村日渐发达,添上了乡村都市的机能,于是在原来的商业街市与乡村联络道路之间,就有新的街市发展起来。旧市街方面,不仅都是住宅区似的比较狭仄的街道,并且北面是镇公所的基地,西南方的街道,又为铁路中途切断,与乡村间的交通相当的不便,商业不大兴旺。竹南原来也建设了格子型的街路,可是除了那一条相当于乡村联络道路的街道发达为商业街市以外,大半都是住宅街。 

大部分由中国时代自然发生而发达起来的台湾市镇,其主要的街路几乎是无一例外地弯曲成一个拉长了的S字型,这可说是一个特征。虽然日据后因着多次的市区改正,一方面将道路拓宽,同时也将它们修改得近乎直线,但总还不能将原来的弯曲度完全改过来。街路之所以会弯曲,有的固然是由于地形上的限制,但是其它的呢?究竟是故意弯曲的,抑或是自然弯曲的呢?乡村间的道路,大半都是由Fussphad即所谓足迹道路发达而成的;所谓自然弯曲,乃是当人们步行在一片辽阔的草原时,心中虽想笔直走去,但自然而然地,依然会渐渐走成一条曲线,因此我们可以想象:那沿着乡村联络而发达的台湾市镇之所以弯曲,岂不就是以此弯曲的足迹道路为基础的吗?!然而也有另外一种情形:镇上如果建庙的话,普通都是特地设在街路的尽头,而那条街路总有些迂曲。这也许是为了造庙才故意使街路起一点弯曲,或者是因为街路弯曲,人们迷信街路尽头当着鬼门,为了避邪而造一个庙宇在那里也未可知。庙宇的位置,可能是为了对付街路弯曲这一缺点而决定的。 

现在再从防御的立场来说说台湾市镇形态的特征。日据时代以前,台湾的治安不很健全,原因是各都市缺乏防御设施。都市的防御设施,首要是城墙和城门;而台湾的市镇,设有城墙城门的都是出乎意料之外地少,祇不过占56镇中的三分之一或四分之一而已。没有建造城墙城门的镇,它的防御设施,据说是因着镇的形态而各有对策。原来,乡村都市最早的形态,都是街村型的形态,是一条一直线的长街;街道两边的房屋互相紧接着,相邻的人家共有着一堵墙壁,恰像鸽子笼似的一直连续着,横街既少,且很狭窄。因为房屋都用砖造,所以我认为这种街村型的镇,其住宅的配置方式已经兼有着城墙的作用。而且直到今日,在那些古老的市镇里,依然看得见那些房屋临街部分的一边、背面,以及屋后的屏垣上所设的鎗眼。新庄、土库﹝土库是乡,都难得有着旧式镇的形态﹞等处,都可以见到这种设备。街路的两头都设有隘门,布置着壮丁,夜间尤其戒备紧严;随着街市的发展,这种隘门就在那一直线的大街上一个一个地往前增设,甚至连横街里面都有。在中国本土,我们随处可以看到望楼和这种隘门。 

街村型的镇,这样的防卫也许已经够了;可是一等到发达为十字街道的甚至格子型街道的镇,祇借着隘门和家屋上的配备,却不足以防御了;于是就建设城垣以围绕整个市镇。其中也有围植竹丛以代替城墙的,而大半都是卵圆石壁或土壁,因为设置东西南北四城门需要相当的费用,所以若不是镇的规模很大而财富达到了相当程度,就不可能建设城墙城门。也有像大甲那样的镇,因为有了负责地方行政和军事机关巡检衙门,为显扬官都的威容而着手筑城的。例如港口的镇,因是财富积聚之地,为恐海贼的袭击,大抵都曾筑城;其它常有「蕃害」之忧的山边市镇,筑城的也多。 

其次是台湾市镇商业街市的样式。因着市区改正和都市计划,一方面拓宽并修改街道,同时也一齐改建了道旁的商店;因此这些商业街市,都看得出某种时代的典型。即是早年实行市区改正经过改建而保持到现在的商业街市,与近年来所改建的,两者的样式是完全不同的。因此大体上可以区别为「明治型」、「大正型」、「昭和型」三种形式。所谓「明治型」,乃是日据以后初期产生的商业街市,还带着浓厚的中国色彩。朴子自1910年前后鼠疫流行,镇上所有的街道曾为扑灭鼠疫而全部焚毁,事后重建的,大体可说都是「明治型」。旗山除了老街路以外,大部分的街路都是日据初期日人石桥厅长时代所建,也可说是「明治型」的市镇。临街有石柱的骑楼,即是那一时代的产物,而成为一个特色。但是到了中期及后期,一部分的店铺又经改建,因此作为商业街市,看起来不大整齐。土库庄虽不算是镇,但那里也有旧式「明治型」的建筑;在日据初期,曾因土匪蠹起而遭焚烧,后来重建的,简直也可以说是中国式的。骑楼顶不与正屋相连,人行道很宽,而街道却很狭窄,骑楼系由砖砌成。这一条街路,建于1903年,中国色彩很是浓厚。待到日据中期,台湾的市镇几乎已经全部经过一番修改,那时的建筑物,今日多数依然存在,大半都是红砖造成。有那样建筑物的,我们可称之为「大正型」的镇。在作者所调查的范围内,属「大正型」的有新庄、板桥、汐止、桃园﹝大部分﹞、中坜、大溪、竹南﹝中港属「昭和型」﹞、东势、竹山、斗六﹝车站前的一部分街市属「昭和型」﹞、朴子、新营、善化、佳里、旗山等镇。后期以后改建的,就称为「昭和型」,或是钢滑水泥,或是砖造的外涂水泥;骑楼很宽,显得很整齐;那些商业街市之富丽堂皇,与大都市的市街相比亦不稍逊色,甚至比日本的市镇也出色多多。中部大地震以后复兴起来的旧新竹、台中两州之市镇如苗栗、中港、头分、大甲、清水﹝丰原因缺乏建筑资材,大半仅将旧时店铺的临街部分折去若干而未改建﹞、西螺、虎尾﹝新市街﹞、北港、斗南﹝一部分属「大正型」﹞、盐水、麻豆等等,都是「昭和型」的镇。这些地方虽然成了台湾市镇的代表者而值得推赏,然而到底还是乡村都市,大多数的主顾是乡村中人,因此外观虽然富丽堂皇,无奈其内容却依然带着乡气。 

﹝四﹞台湾镇的机能与生活状态 
因着主要机能的不同,市镇可分为乡村都市、工业都市、矿业都市、商港都市、渔港都市以及保养都市等等。台湾的镇,大部分是乡村都市。虽然也有丰原、虎尾、新营等等的工业都市,瑞芳的矿业都市以及北投那样的保养都市,可是其性质决不纯粹,这些市镇的一部分或者甚至相当多的部分,还有着乡村都市的机能。 

乡村都市的机能,简单地说来,乃在乎乡村所必需的商店之贩卖以及工艺品之制造。商业都市中的商店,大部分是零售商,其中以杂货店最多。杂货商分食料杂货、和洋杂货以及日用杂货诸种;小的镇里,这三种杂货往往是合营的。占着商业街市中心部分的,大半都是布店;这些绸布商大都资本雄厚,商品精美而价格贵;并且为了便于顾客的选择,往往互相连接着开设在顾客稠密的市镇中心。商店之中,有绸布商那样属集中性的,也有像理发店,则属散在性。有属求心性的商店,也有属远心性﹝开在镇边的﹞的商店。 

乡村都市中除了零售商之外,手工业的机能也占着重要的地位,有着家具、农具、食米、榨油、制糖、制鞋裁缝等等各种手工业。其中以的制造而兼零售,但有的则专事制造,所有出品并不零售而祇批发。诸如大甲帽、竹纸,以及中坜的镰刀等等家庭手工业,都是如此。中坜新街上,几乎满街都是铁铺,而出产的割稻镰刀,几乎供应着全岛的需用。竹笠和其它的种种竹器,也有很多这样的生产机构。

再从教养、娱乐等等文化方面来看,则台湾的一般乡村都市都非常不完备,其程度也低。书店极少,祇在文具店里排着少数的月刊杂志和孩子们看的画册。像丰原、虎尾、北港、新营等处另有许多工业机能的市镇,才有一、二间专业的书店。至于图书馆,镇立的大祇都是附设在镇公所的旁边或是公会堂里面,却不大看得到去利用的人。 

娱乐方面,每镇都有一个戏院,但常常演剧或映电影的却极少,上演日数多到几乎天天有的,大概祇有罗东、北港、斗六等触而已。镇的娱乐机关,首先当推弹子房,任何镇内都有三、四间,弹子房的普遍,可说是台湾市镇的一个特色。还有斗六和虎尾所见的一种于人无益的轮盘赌似的竞球场,生意也很兴隆,这也是不容忽视的事。这并不需要打弹子那样的技术,而多半祇以赌博的兴味来吸引顾客而已。总之在台湾的市镇中,还不能说已经完备了健实的娱乐机关。 

台湾市镇生活的中心,也可以说曾经有一个时期是在宗教性的庙宇上。或在镇中的触目场所在市镇边境,定有几个庙宇,因着市镇之大小和财富的程度而定其规模,朝拜者常年不绝,遇到节日则显得分外热闹;这些庙宇,近年来已被除去观音佛祖之类一切有佛教关系的东西,几乎全已废除关锁,有的利用以开办幼儿园或日语讲习所,也有业已全部拆毁。 

至于台湾市镇的生活状态,则因生活状态与生活机能有着直接的关系,而台湾的大部分市镇都是乡村都市,因此日夜之间,其生态大有大同。日间有许多乡村中人来往其中,夜间则完全成了放工出来的镇民们的游息之所。青年壮年的人们穿着西装,邀了朋友在街上蹓跶,或者打打弹子。女人们则三五成群地在店前闲谈。因为地处常春的亚热地带,不若中国、日本之在农业上有一个秋收期,台湾的四季没有明显的区别,因此乡村都市中,不大有因着季节而起的周期性的热闹。市场按月的营业额,也比较平均。过去祇有庙宇的祭典才会突破这种单调。 

﹝五﹞ 结论 
如上所述,台湾市镇的外观与内容,现今可说是正处在一大转变中。我以为不仅在台湾,任何地方对于乡镇都市的重要性,非从另一个立场来重新估量不可。人口集中于大都市的倾向,近年来愈来愈大,从所谓人口合理分布的一点说来,还不是好的倾向。若要纠正此点,则必须扩充乡村都市的设备。「政府」从来都将主力倾注在大都市的建设上,而往往疏忽了乡村都市;因此驱使一般人羡慕着大都市的生活,终至放弃了农村而趋向大都市。我以为若能扩充乡村都市设施,则在乡村都市就可先制止这种倾向,然后更进一步,那些原先因着附近的乡村都市而生活上感到不满的大部分人们,因为得到了满足,也就不至于放弃农村,而会留在农村里了;这就可以使人口分布渐趋合理化。若说要从事农村的文化建设,我们不能凭空在田野中筑起电影院来。那也得设在成为设在成为农村中心的乡村都市,而由附近的农村中来许多人享受利用才得以维持。我以为若要建设农村,也得先以乡村都市为建设的对象。 

台湾近年来正在高唱工业化;一般工厂向来都集中在大都市的附近,而形成工业区域。可是重要的工业过分集中于同一地带,不是合宜的事。因此到达了某个程度,我们必须加以制止而使其分散。现今交通机构已普遍完成,大的工业地带所最感困难的招募劳工问题。若在乡间,则是轻而易举的事,劳工们也不必劳于奔走;就是说若在乡村中经营工厂,就不会像在大的工业区之必须从各地调遣人员,而是非常便利的事。 

虽然如此,但是一个拥有数百数千甚至数万劳工的大工厂,终究不能单独在远离人烟的地区来建设一个工业市镇。人们依然得选择一个乡村都市那样具备着经济、文化、社会等等设施的地方才行。因此台湾市镇的积极建设,实属必要的措置。如今已经每个市镇都有了能设工厂的设施。而散在各乡村间的制糖工厂,更使乡村都市增加了工业基础的条件,而对其向上发展有着无限的贡献。